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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自由評論專欄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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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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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自由評論專欄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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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有法無罰，「一例一休」的罰與不罰</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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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Fri, 28 Jul 2017 07:39:5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一例一休]]></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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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一例一休」上路超過半年，修法的傳言不斷的在新聞中出現，試探風向。雖然工時縮短，但後門越開越大，越來越多行業及勞工被納入變形工時和84-1責任制的範圍。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一例一休」上路超過半年，修法的傳言不斷的在新聞中出現，試探風向。雖然工時縮短，但後門越開越大，越來越多行業及勞工被納入變形工時和84-1責任制的範圍。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月一日開始進行勞檢，但多數地方政府「佛心」的表示，要「以輔導代替開罰」，南投縣政府甚至要「無限期」的輔導違法的雇主。<br />
<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7/27/phpANOg1M.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月一日開始進行勞檢，但多數地方政府「佛心」的表示，要「以輔導代替開罰」，南投縣政府甚至要「無限期」的輔導違法的雇主。（報社資料照）</span></span></p>
<p>讓我們來回顧一下，在去年11月民進黨政府一手砍掉七天國定假日，讓勞工喪失七天可以休息的假日或是折算成現今的七天休假日加班費。接著「一例一休」上路，它僅是將原本勞動部以荒謬的方式計算週六加班費0.33倍、0.66倍（等於一個基本薪資20008元的勞工週六的加班費只有392元）恢復至應有的「延長工時」1.33倍、1.66倍的計算方式。在過去週六加班費392元的計算方式，通常本地勞工不會接受，加班落在沒有拒絕權力的移工身上，他們犧牲一天的假日，領取的加班費比平日工作的薪資還要少。</p>
<p>雇主用了十幾年的週六加班392元的廉價勞動力，對於政府左手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右手恢復合理的加班費，不談砍七天假的受益，卻以誇大的方式叫苦連天，一下說一例一休造成人事成本大增，一下又說一例一休造成產業無法發展。 這半年來，我們接到許多移工的申訴，雇主明白的告訴他們，因為基本工資的調漲加上「一例一休」，週六的加班一天七百，不用打卡，加班費不會出現在薪資單上，每個禮拜以現金結清。這和法律上規定的加班費，足足有408元的落差。</p>
<p>許多移工沒有拒絕的條件，如果質疑加班費怎麼計算的？為什麼是每個禮拜領？為什麼沒有算在薪資單上？就會面臨直接的後果，譬如當場遭到一頓責罵或是之後被取消所有加班的機會，最大的夢魘是被威脅「不聽話就把你遣返回去」。來台繳交高額的仲介費及貸款，萬一被遣返回去，不就沒賺到錢反而揹著一屁股債。有些忍無可忍的移工選擇提出勞資爭議，但是在雇主小心翼翼的違法下，如何證明是極其困難的，要怎麼在沒有打卡、沒有薪資單的狀態下證明這「不存在」的加班。而即便鐵證如山，只要雇主不同意移工轉出，移工就得經過漫長的調查階段，有時要等個五個月、六個月以上，轉出函才下來。 然而上述的這些問題，如加班費少算、超時加班等等，真的是因為「一例一休」後才發生的嗎？</p>
<p>錯了！早在「一例一休」前這些問題就存在許久，在這場工時與薪資的鬥爭中，資方假著「一例一休」，讓許多問題浮上台面，千錯萬錯都是「一例一休」的錯。但仔細看這些違法，是政府長期以來無法要求雇主落實勞基法的結果，修法前有法無罰，修法後仍繼續有法無罰。 在過去的案例中，移工如果提出勞資爭議，只要在協調會上雇主同意移工轉出，勞工局多半不會因為雇主的違法而開罰。雖然會因此廢止聘僱員額兩年，但只要每個月再多繳就業安定費，仍可以增額聘請。</p>
<p>「法」是在職場中，保護勞資關係權力極度不平等的狀態下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地方政府又自我閹割的說即便違法也不會開罰，勞工到底何去何從？難道違法的雇主個個是玻璃心，需要這麼細心呵護捧在手心。而政府難道不知道對雇主仁慈就是對勞工殘忍，原來是蔡總統曾經說過勞工是她心中最軟的那一塊，所以任由政府、企業、雇主踩來踩去都沒關係，懂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4506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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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虛偽的人口販運防制績優國</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8%99%9b%e5%81%bd%e7%9a%84%e4%ba%ba%e5%8f%a3%e8%b2%a9%e9%81%8b%e9%98%b2%e5%88%b6%e7%b8%be%e5%84%aa%e5%9c%8b/</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hu, 06 Jul 2017 07:38:1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口販運]]></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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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灣自2009年正式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上個月被美國國務院評為連續八年防制人口販運的績優國家。台灣政府為什麼積極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源自於兩千年後多起侵害移工權益的重大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灣自2009年正式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上個月被美國國務院評為連續八年防制人口販運的績優國家。台灣政府為什麼積極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源自於兩千年後多起侵害移工權益的重大案件，在美國將台灣列為人口販運「第二級」觀察名單的「國際壓力」之下，台灣政府宣示推動《人口販運防制法》立法，並積極打擊人口販運。然而，在連續八年「績優評鑑」的光環之下，台灣是否真的杜絕了對勞動的剝削與人權的侵害？</p>
<p>人口販運的定義如下：</p>
<blockquote><p>「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p></blockquote>
<p>以這樣的定義看來，目前在台灣大部分的藍領移工都符合人口販運的條件。每一個來台工作的移工，都背負著巨額的仲介費貸款，來台工作的前一年薪水，幾乎都在償還仲介費用。透過貸款的綑綁，使移工再來台工作期間，不僅在經濟上處於弱勢的地位，同時也是將移工乖乖綁在工作位置上的手段。就算工作環境惡劣、勞動條件有問題，但是為了每個月能夠按時繳交貸款，許多移工只能忍氣吞聲，繼續承受不合理的對待。對於移工的債務枷鎖，台灣政府其實再清楚也不過。</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7/06/phph4xwWS.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記者黃耀徵攝）</span></span></p>
<p>自1992年正式引進藍領移工，伴隨勞動力引進而建立的是「私人仲介制度」，私人仲介意味著勞動力輸出／輸入的全面市場化，同時也代表無限的商機和龐大的利益。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而「自由市場」裡的仲介也能夠毫無遮掩地說「如果外勞嫌仲介費貴，那就自己想辦法到台灣工作啊」，殊不知幾乎所有來台工作的管道都被仲介所壟斷，移工個人根本無法在制度下鑽出一個喘息的空隙。</p>
<p>在台灣也許有努力捍衛自己權益的移工、盡量善待移工的雇主、對移工友善的仲介，但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這些良善的個人在巨大的體制夾殺之下，很難翻轉整個結構，甚至會被有權者拿去當作宣傳樣板。我們必須去揭露的是，目前台灣的「移工體制」其實就是政府、仲介、資方聯手打造的「人口販運體制」，如果當權者還繼續因為得到人口販運防制績優國家而自滿，那無疑是極度虛偽的。</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23255">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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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長照悲劇、移工血汗，政府看到了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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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22 Jun 2017 07:43:3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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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6/22 台灣目前老年人口比率已達13.44%，且失能人口已達78萬人，長照早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然蔡政府一直以來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6/22</p>
<p>台灣目前老年人口比率已達13.44%，且失能人口已達78萬人，長照早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然蔡政府一直以來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屬、外籍看護工承擔照顧責任，寧可看長照悲劇頻頻發生，也始終不願擔起照顧全民老年失能需求的責任。看到不斷發生的長照悲劇新聞，我們要問，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p>
<p><strong><span style="color: #993300;">長照砍預算，悲劇不會斷 　</span>　</strong></p>
<p>現在民進黨政府規劃的長照2.0，不只預算從選前的300多億砍為選後的177.5億，更以遺贈稅、菸稅此類不穩定的機會稅作為長照財源。根據國民健康署的統計，60%以上的菸稅是由中低所得者負擔，提高菸稅無異於剝削中低所得的吸菸者來挹注長照財源；且以菸稅作為長照財源，是一個矛盾的國民健康政策：究竟人民應該抵制抽菸，還是多抽菸來救長照財源呢？蔡政府的長照財源規劃不但有問題、缺乏正當性，更突顯政府無意正視長照問題的根本。</p>
<p>在這次立院臨時會當中，民進黨政府想強行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前瞻計畫8800多億的特別預算中，長照佔了84億。行政院核定版當中，這84億將用於公共服務據點的硬體整建，然在前瞻計畫中，未見設施整建是如何評估預算及執行。退步言，就算前瞻計畫顧及了長照城鄉硬體設施的建置，但是回頭看看多年來持續不斷上演的長照新聞悲劇，當權者該捫心自問：「長照制度目前的根本問題真在硬體設施嗎？」</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22/phpZVxiUc.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蔡政府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屬、外籍看護工承擔照顧責任，寧可看長照悲劇頻頻發生，也始終不願擔起照顧全民老年失能需求的責任。（圖：TIWA提供）</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照顧者與家務移工的血汗處境</strong> 　</span></p>
<p>政府不為長照制度補充穩定的財源，迴避承擔民生需求的責任、持續在長照政策上退位，致使長照血汗悲慟的事件不斷上演。光在今年五月，就發生了多起長照悲劇新聞。5月18日，高雄市一位照顧精神障礙妹妹三十多年的哥哥，因不堪長年照顧壓力而痛下殺手。這起事件突顯了許多家屬長期扛著沉重的照顧責任，在政府介入不足的情況下釀成悲劇。隔天清晨，屏東縣的南門護理之家失火，當天值班人力缺乏，造成4死、55傷，更燒出了長照機構照顧人力不足、護病比失衡的狀況！5月31日，台中市一位孝子照顧中風的父親，其重病卻因擔心父親無人照顧而不敢住院，最後在家臥病吐血身亡。這些長照悲劇新聞，在在突顯政府提供的長照資源多麼不足、照顧者承擔多大的壓力。</p>
<p>同時，台灣的照顧需求長期大量依靠外籍看護工的人力補充。今年4月，外籍看護工人數更已突破24萬。機構看護工雖適用勞基法，卻時常負荷超額的病人數量，而家務移工則不受《勞基法》的保障，許多人每天24小時、365天全年無休在雇主家工作，沒有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上限等任何勞動條件保障。</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22/phpZ3cIZp.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圖為南門護理之家火警釀成四死悲劇。（自由時報記者蔡宗憲攝）</span></span></p>
<p>去年1月，蔡英文曾親口承諾會開放聘僱移工的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讓失能者有替代的照顧人力，增加家務移工得以休假的機會；當時蔡英文也承諾，會優先考慮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務移工的勞動權益，然而一年過去，政府依舊漠視家務移工的血汗照顧處境！</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政府退位 長照不罩 　</strong></span></p>
<p>從長照1.0到長照2.0，從仰賴家屬承擔照顧責任到個別家庭聘僱看護工，從長照選前到選後預算的大幅縮水，從不穩定的機會稅到這會期欲包在前瞻計畫裡闖關的特別預算，蔡政府在長照的主要打算就是「政府退位」！若政府不願扛起人民老年失能需求的照顧責任、持續鼓勵長照市場運作、讓個別庭承擔照顧責任、讓家務移工繼續血汗，那麼《長照服務法》所宣稱的「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都將淪為空談！</p>
<p>最後我們要問：長照悲劇、移工血汗，政府看到了嗎？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若政府持續退位，則長照將終日不罩！</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0885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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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從《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談「愛台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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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08 Jun 2017 07:41:5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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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6/08 在「年金」、「前瞻」大案之外，目前立院其實也在修一個較「冷門」的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說「冷門」，其實不太對，因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6/08</p>
<p>在「年金」、「前瞻」大案之外，目前立院其實也在修一個較「冷門」的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說「冷門」，其實不太對，因為涉及「外國」兩字的相關政策，每每刺激著「台灣人」的「愛台灣」神經，或許不時就會「熱門」起來&#8230;. 〈草案〉開頭，就把主管機關抓到以「（資本）發展」為考量的「國發會」。在目前各部會分工而不合作的狀況下，這樣的作為是統合或架空，或許一下難判斷，得再仔細觀察勞動部和移民署等部會在過程中如何因應。</p>
<p>〈草案〉內容規範了兩種人，一種被稱為「外國專業人才」（以下簡稱「老外」）；一種是「外國實習生」。</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外國專業人才／老外</strong></span></p>
<p>在「老外」部分，為了保障「老外」的相關權利，〈草案〉除了讓簽證可以更長更方便、健保可以馬上加保，不用等6個月、年金如同本地人可以選擇一次支領或月退，跳脫原本勞動部及移民署的相關規定、破格處理外，更完善地顧及了「老外」找工作的權利，〈草案〉保障他們在還沒有工作以前可以提早一年來台灣找工作；也顧及了這些飄洋過海的「老外」的家庭團聚權，讓「老外」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都可以來台探視、居留及工作。在台灣正式引進外國勞動力25年以來、第一次看見對待「外國人」可以有這麼完善的保障。我們非常認同！更希望長期為台灣的基礎建設奉獻生命、為台灣代盡孝道的另一批64萬的外國人／「外勞」，可以被比照辦理。好讓政府可以不再帶頭階級歧視、台灣可以早早脫離國際上「當代奴役」的惡名。</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08/phpkxBNV5.jpe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為了保障「老外」的相關權利，〈草案〉除了讓簽證可以更長更方便、健保可以馬上加保，不用等6個月、年金如同本地人可以選擇一次支領或月退，跳脫原本勞動部及移民署的相關規定、破格處理外，更完善地顧及了「老外」找工作的權利。（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span></span></p>
<p>但，為這些每年〈草案〉估計可能賺上200多萬新台幣的「老外」新增的減稅規定，則是我們無法認同的！</p>
<p>如同《促產條例》、《創產條例》等為資方開優惠及減稅大門的特別立法一般，數十年來，我們沒看到台灣產業因此升級，也沒看到勞工的薪資因為GDP提升而提高，只看到各黨政府不論在論及勞保年金或長照服務等民生基礎必需時，都以「財政負擔大、預算不足」為理由而無任何落實保障人民基礎生活的作為！</p>
<p>既然政府沒錢，為什麼還繼續以「前瞻計畫」圖利資方、以〈草案〉減稅圖利高收入者、而以提高煙稅煙捐這種其實多是剝自底層勞動者且不足、不穩定的機會稅來對近年來不斷發生的長照悲劇虛應故事？！這種劫貧濟富的作為，我們強烈反對！</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外國實習生</strong></span></p>
<p>〈草案〉涉及的另一款勞動者是「外國實習生」。講到「外籍」和「學生」，就不能不想到去年底政府便已動腦筋的另外一批，叫做「留台僑外生」，指的是在台灣唸書的外籍學生。而這回〈草案〉動腦筋的則是「在國外唸書的外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2年的外國籍畢業生」。也就是說，現在，不論是在台灣唸書或是在國外唸書、不論畢業或沒畢業，都是政府想要為企業延攬和僱用的外籍年輕人，而與上述「老外」的差異重點是「實習」！</p>
<p>以「實習」為名，為企業招攬外籍學生，其實是目前資本主義國際「彈性化勞動力」的潮流。我們的鄰居韓國政府、日本政府都在做，當然也都流入「假實習真廉價」的問題。這些問題，長期以來國內外學術界都知，你、我也知，就服務資本的各國政府不知。</p>
<p>實習生跟建教生有何不同？他們是不是勞工？勞動條件如何？被以「實習」而壓低的薪資、拉高的工時，造成該產業整體勞動條件的長期不能提昇，寵壞了老闆！這不是眾所皆知的嗎？而，蔡政府對資方的溺愛，除了不顧一切的砍了勞工七天假、不顧一切地要「前瞻」外，現在更不顧整體勞動條件會被拉低的狀況，腦筋動到外籍學生身上。可謂無恥！</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愛台灣</strong></span></p>
<p>遇到「外籍、中國」兩個關鍵名詞，大家一定先「愛台灣」。但，透過政府親資的種種作為，不難看出，「台灣」有兩款，「資方的台灣」和「非資方的台灣」，重點是你愛的台灣，是哪一款？而面對趨利資本的國際流動，這些來台灣工作、為台灣奉獻的「外籍」勞動者們，也會在你愛的那款裡嗎？</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93897">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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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勞動部「了不起，負責」！</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5%8b%9e%e5%8b%95%e9%83%a8%e3%80%8c%e4%ba%86%e4%b8%8d%e8%b5%b7%ef%bc%8c%e8%b2%a0%e8%b2%ac%e3%80%8d%ef%bc%81/</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ue, 30 May 2017 07:40:2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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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5/03 4月30日，移盟舉辦了「移工五一遊行」，移工們懷著興奮的心情再次走上街頭。 回顧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5/03</p>
<p>4月30日，移盟舉辦了「移工五一遊行」，移工們懷著興奮的心情再次走上街頭。</p>
<p>回顧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漠視、或是敷衍。一如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媒體上曇花一現，短暫受到社會矚目，但事後逐漸被人們遺忘，參加遊行的移工問我，遊行後有什麼改變？我回答：「沒有改變」。</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Sawlwv.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漠視、或是敷衍。（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2016年1月4日，蔡英文在選前與工鬥團體見面時曾表示，休假是人權，一定要給家務工適當的休息，新政府將會落實喘息服務，並立法保障家務工。只是到現在執政近一年，完全看不出政府的任何作為。</p>
<p>移工五一遊行當天，勞動部發布新聞稿，內容提到「我國對待外籍勞工之權益保障，不因國籍而有不同，…一律適用我國勞動法令。至於家事類勞工不分本外籍勞工，目前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無差別待遇。…」政府回應跳針，這不是首次見到。</p>
<p>「一律適用勞動法」與「家務工未適用勞基法」，這不是自相矛盾嗎？</p>
<p>勞動部避談蔡英文曾經承諾的「立法保障」，反倒以本外勞無差異來作為搪塞理由，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勞動部利用國族情緒來掩蓋不願立法保障的策略，再明顯不過；又說本籍與外籍沒有差別待遇，所以呢？難道不台籍與外籍家務工都不需要勞動條件的保障嗎？可見在政府的眼中，根本沒有立法保障家務工這個選項，蔡總統當初的承諾完全跳票。</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ZYE9Bz.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政府的眼中，根本沒有立法保障家務工這個選項，蔡總統當初的承諾完全跳票。（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而在要求廢除私人仲介，以及國對國聘僱的議題上，勞動部回應「私人仲介為市場供需而形成，不應以廢除仲介制度來解決外籍勞工權益受損問題。」試問，勞動部又要如何解決目前外籍勞工權益受損問題？仲介費超收問題，政府是否曾積極解決？一味將責任推給「市場供需」就可以卸責嗎？</p>
<p>追根究柢，仲介市場的形成，難道不正是因為政府在制定移工政策時，制度或未臻完善、或方向錯誤所造成的嗎？勞動部以「直聘中心」作為資訊不對等的解套，實際上對於仲介市場的壟斷又造成多少鬆動？仲介公司的評鑑查察機制中，以逃跑外勞數量做為評量要件之一，不正代表仲介對移工控制力的強弱，以這樣的評鑑機制評量出來的仲介，難道就沒有問題嗎？</p>
<p>政府長久以來以方便管控為原則來制定移工相關法規，對移工人權造成嚴重侵害。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政策，是最明顯的一例。移工轉換雇主的條件必須是在雇主違法情況、不當對待，或雇主不願聘僱移工的情況下，才得以轉換，但就算條件符合，如果雇主不同意呢？移工無法轉移雇主，但試問哪一個台灣勞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勞動部所謂的「無差別待遇」只是自打嘴巴。每一名飄洋過海來台的移工都是想好好工作，為家鄉的親人帶來更好的生活，若工作環境友善，哪個移工又會願意承擔找不到雇主的壓力及風險？</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p5xgHY.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政府長久以來以方便管控為原則來制定移工相關法規，對移工人權造成嚴重侵害。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政策，是最明顯的一例。（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此外，勞動部口口聲聲表示移工是基於「補充性原則」引進，但卻用較低的勞動成本讓資方聘僱，再加之許多不合理扣款讓移工變相廉價，在雇主為求最高利潤的情況下，這樣的「補充性」最終將淪為替代性，這難道不是政府造成的自相矛盾情況嗎？</p>
<p>家庭看護工沒有勞動法令保障、聘請移工家庭無法使用喘息服務、移工制度不得自由轉換的設計及制度造成的私人仲介壟斷、剝削移工，這些制度造成移工、聘僱家庭權利受損的情況，政府至今不但仍不願改變，卻還振振有詞地不針對問題回應。</p>
<p>勞動部真的是「了不起，負責」!</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5581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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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南向」看不見的Z君困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3%80%8c%e5%8d%97%e5%90%91%e3%80%8d%e7%9c%8b%e4%b8%8d%e8%a6%8b%e7%9a%84z%e5%90%9b%e5%9b%b0%e5%a2%83/</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20 Apr 2017 07:38: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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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4/20 Z君來到安置中心已經將近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以來，台灣的法律都不允許他找新工作。等待的日子不只沉悶，更充滿焦慮，他的仲介貸款依然要付，而在印尼的老婆、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4/20</p>
<p>Z君來到安置中心已經將近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以來，台灣的法律都不允許他找新工作。等待的日子不只沉悶，更充滿焦慮，他的仲介貸款依然要付，而在印尼的老婆、孩子等家人也需要日常開銷。來台不到一年的他，工作的薪水早就因為各種規費、仲介貸款，被扣得所剩無幾。這三個月的日子，過的煎熬。</p>
<p>但Z君的案子一點都不複雜。</p>
<p>最初，Z君只是覺得週六加班費的給付很奇怪，所以找仲介翻譯詢問，然而仲介翻譯不只沒有好好解釋，反而惡言相向，威脅地問工人：「現在是誰不想工作了？」而後，Z君便遭到仲介、雇主的刁難。包含不讓他打卡上班（同時警告若不上班要扣兩倍薪水、遣返）、鎖住代步用腳踏車、沒收宿舍烹飪器具等，用盡各種手段來逼退Z君。</p>
<p>忍受不了如此對待，Z君只好向我們求助。然而在台灣現行的制度下，除非雇主同意或有違法行為，否則移工是不能換工作的，因此這些莫名其妙的行為與衝突並不能讓Z君轉換雇主。「還好」我們發現Z君的工廠一個月加班將近90小時，違反了《勞基法》每月46小時的上限，才據此要求轉出。然而，即便違法事實明確，雇主始終不同意Z君轉換，Z君只能請勞動部認定違法，強制廢止他與雇主的聘雇關係。</p>
<p>行政流程一跑就快三個月了，Z君能作的只有等待，等待勞動部同意他轉換雇主的好消息。</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8Y1yc7.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自由轉換雇主的訴求已經提了十幾年，至今仍未實現。）</span></span></p>
<p>今天如果是一個台灣人，工作出了狀況無法繼續，只要預先告知，就可以離職。如果雇主有違法事實，還可以不經預告，直接包袱款款走人。然而在移工制度下，雇主如果不同意轉換雇主，移工就只能努力蒐集證據，舉證雇主確有違法，否則根本不能換工作。這樣的控管，導致移工無法「用腳投票」，使惡質雇主有改變的壓力，稍稍提升整體勞動條件。反而是創造了雇主、仲介能不斷在法律邊緣欺壓他們的條件，逼迫許多沒出路的移工選擇逃跑，走進無法回頭的死胡同。</p>
<blockquote><p>「如果你不夠慘，那就乖乖繼續做下去！」</p></blockquote>
<p>是這個制度不斷告訴移工的，他們深刻體會到自己只是來被榨乾的「勞動力」，而不是一個有主體性、可以自由選擇工作的「人」。這就是明明白白的制度性歧視。</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18WnaL.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2011年移工大遊行，象徵在惡劣勞動條件中掙扎的移工們。）</span></span></p>
<p>Z君等待的三個月背負了龐大壓力。除了來自家庭開銷，還有必須償還的高額仲介費與貸款，都提高了移工要轉換雇主、爭取勞動權益的成本，強化整個制度的控制。當仲介的收入需要仰賴雇主聘僱移工的配額時，他們自然在勞資爭議過程中向資方傾斜。對於移工來講就像是我原本有一個雇主，然後制度要我再付一大筆錢請另一個雇主。一旦我對工作有任何的疑問或不滿，兩個便聯合起來對付我，而且我還不能「大不了換個工作」。</p>
<p>整個市場幾乎都掌握在仲介手上，沒有仲介介紹，移工不太可能找到工作。因此，許多仲介刻意不承接勞資爭議過的移工，移工因為找不到新工作，只能被迫回國。這樣的狀況也頻繁地發生在三年契約期滿的移工身上，造成「廢除三年出國一日」的實質效果大幅削減。</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2B0mYH.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就業服務中心等著仲介挑選的工人們。）</span></span></p>
<p>Z君的案子並不是特例，是一個根本性的制度問題，只有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與讓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才能改善。在去年通過廢除三年出國一日時，蔡英文總統沾沾自喜地在FB說：「這只是改革的一小步，但對辛苦的移工朋友來說，是強化勞動權益的一大步。」</p>
<p>我們得說，移工的勞動權益還有許多大步得跨越。諷刺的是，蔡英文力推新南向政策，開放部份東南亞國家條件式免簽，無非為了吸引有錢人的投資。然而這群在台灣的移工，政府卻連一扇自由勞力市場的門都不願意為他們敲開。</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42428">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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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照顧正義在哪裡？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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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ue, 21 Mar 2017 07:35:3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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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3/21 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 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在去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3/21</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strong></span></p>
<p>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在去年4月王姓兄弟聘僱看護工莉莉來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卻因不滿莉莉的照顧，多次毆打她，甚至對她做出猥褻、性騷擾的行為；此外，王姓雇主也未給付看護足額的薪資。去年6月，看護因忍受不了雇主的虐待，從王家4樓住處的陽台逃離，墜落至1樓遮陽棚，向路人求救、報警，才曝光這則新聞。事發之後，雇主向媒體喊冤，稱檢察官僅聽信看護工的說詞，卻不相信她們，並拿出相關文件試圖證明自己的清白。目前雇主一家三口，已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傷害、強制猥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21/phpc9Edvn.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span></span></p>
<p>像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這樣受到虐待、騷擾、被雇主積欠薪資的事件，並不是少數個案，而是許多家庭看護工的共同經驗。在2015年衛生福利部的統計中，當年有122名移工通報遭受性侵，其中便有90人是家庭看護工。而遭受虐待、被積欠薪資的看護工，雖無官方統計數據，但根據本會長期服務移工的經驗，眾多前來求助的家庭看護工，或是遭受到雇主欠薪，或是受到肢體、心理上的辱罵與虐待，在迫不得已、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前來向本會求助。</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缺乏照顧正義的台灣長照政策</strong></span></p>
<p>台灣自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開放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以來，家庭看護工的人數便不斷攀升。隨著社會人口結構改變、高齡化、長照需求的增加，截至2016年12月，家庭看護工人數已達近23萬人。早在2007年時，政府便開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號稱要建置長期照顧服務網絡，讓長者在年老後能得到照顧服務；並於2015年5月時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2016年蔡英文總統宣布要實行長期照顧十年計劃2.0，讓長照服務更加完善。</p>
<p>但在這十多年以來的長照政策當中，卻一直採行政府長照服務與「家庭個別聘僱」雙軌制的運作，政府始終將個別聘僱的家庭、外籍看護工支撐台灣長照需求的身影，視為無物。我們要嚴厲地指出，由於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不足，在長照政府責任中大幅退位，迫使無法得到公共長照服務的雇主家庭，轉向至市場尋求解決辦法，將沉重的照顧責任退回家庭、外包給外籍看護工承擔。</p>
<p>此外，政府規範除了在聘僱外籍看護工的「空窗期」能使長照服務之外，已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並無法使用政府提供的長照」。如此「排除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的長照計畫不僅強化長照市場化，迫使高照顧需求的家庭自行負擔照顧費用，更加強鞏固家庭看護工的血汗囚牢。這無疑是將這些家庭推向市場化的競爭，陷入剝削外籍看護工的弱弱相殘的血汗照顧不正義深淵……</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21/php0Y5LAm.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2015年衛生福利部的統計中，當年有122名移工通報遭受性侵，其中便有90人是家庭看護工。（自由時報記者王藝菘攝）</span></span></p>
<p>在2016年中時，政務委員林萬億曾向媒體表示，體認到23萬外籍看護工扛起台灣長的照重擔，卻連《勞動基準法》、周休一日的基本保障都沒有，這樣的血汗長照應該改變，將來要推動喘息服務進入個別聘僱看護工的家庭之中，讓家庭看護工能適時休息，至少一周能有一日休假，喘息服務則作為補充家庭看護工休假時的照顧缺口。然而9個多月過去，喘息服務仍然「只限於」聘僱家庭看護工的「空窗期」能使用，等到家庭看護工進入家庭以後，雇主家庭便不能再使用喘息服務。自1992年以來，25年過去，至此，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沒有得到任何鬆動。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的照顧正義，究竟在哪裡？</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11144">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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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長照 2.0：政府的退位計畫</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9%95%b7%e7%85%a7-2-0%ef%bc%9a%e6%94%bf%e5%ba%9c%e7%9a%84%e9%80%80%e4%bd%8d%e8%a8%88%e7%95%ab/</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Sat, 11 Mar 2017 07:33:0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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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3/11 2017年03月03日，一群社福團體代表與執政黨「代表老人福利」的不分區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打著「為落實長照2.0」、「照顧工作有特殊性」等理由，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3/11</p>
<p>2017年03月03日，一群社福團體代表與執政黨「代表老人福利」的不分區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會。打著「為落實長照2.0」、「照顧工作有特殊性」等理由，要求將社工的工時適用30-1 （工時保障的漏洞），與《勞基法》基本保障脫勾。</p>
<p>以照顧之名的這些訴求，除了反動了女性主義者「家務勞動社會化」的主張 外，也引起了長期被低工資長工時壓迫的社工們的不滿 。在女性勞動先輩們為爭取縮短工時、增加工資而拼出來的國際婦女節前夕，更是顯得無比諷刺！ 台灣的照護工作，大多是個別家戶內的家庭照顧者承擔。</p>
<p>長期以來，甚少有婦女團體致力於將女性從家務勞動解放出來；所謂的「社會福利」團體，從來也不將照護工作當成一個社會的基本需求而訴求政府建立公共照護機制，卻僅滿足於政府以補貼的方式鼓勵（營利的）照護機構成立，同時也縱容了政府免於承擔照護的壓力。</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11/phpgi6O7b.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全台社工職業工會9日召開聯合記者會，提出堅守工時上限，拒絕修法解套等訴求。（自由時報記者張嘉明攝）</span></span></p>
<p>然而，當台灣一步步進入高齡化社會的時候，已習慣不用面對照護壓力的台灣政府，便順勢開放廉價跨國勞動力，除了滿足產業資本家的需求外，也以「開放家務移工」市場，作為免除掉其建立社會福利制度的替代品。 從此，照護責任便持續落在個別家戶裡、落在市場裡。大多數有需求的家庭，或背著「不孝」的罪名，將家中需照護的長者送進被政府帶起卻放任照護狀況愈趨惡化的養護機構；或因為送不了養護機構，勉力想法購買市場上的廉價勞動力，將照顧重擔轉嫁到政府不保障其勞動條件的家務移工身上；而更有多數家庭，因為相對於生活負擔越來越微薄的薪資，無法送進機構、無法聘僱移工，只能自行照顧。</p>
<p>長年後，越來越多自行照顧的家庭，在「久病無孝子」的照顧壓力下，最終成為社會版上的悲劇…. 然而，目前的政府，看來卻是想繼續以「發展長照產業」為名，擴大這樣的市場邏輯。國民黨時期以長照是個前景看好的產業為由，吸引熱錢很多的保險業者投資 （非要對其增稅）；打著與國民黨不同、「以稅收制建立長照」的民進黨政府，口說一套，實際上則是，一面將編列的預算減少、就地合法化已是營利事業的49床以下機構成為長照機構，並透過《長照法人法》的建制過程，架設長照機構為以投資、盈餘分配為營運型態的準營利機構模式。</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11/phpeQXl4s.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甚少有婦女團體致力於將女性從家務勞動解放出來；所謂的「社會福利」團體，從來也不將照護工作當成一個社會的基本需求而訴求政府建立公共照護機制，卻僅滿足於政府以補貼的方式鼓勵照護機構成立，同時也縱容了政府免於承擔照護的壓力。（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攝）</span></span></p>
<p>3月3日的記者會，長期以「公益」做形象的社福團體，其代表、立委（像遊覽車司機的雇主、臺鐵局、及漁業移工的雇主一樣）可以「工作特殊性」為由，要求與工時規定脫勾，其實配套的就是背後政府這套產業／市場邏輯。計較的不是「公益」、不是「社會福利」，甚至不真是其口中的「被照護者權益」，僅是「成本」問題，甚至是產業／市場上計較的利潤問題。 產業／市場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解決人民的基本需求，是為了賺取利益，所謂「賠本的生意沒人做」。</p>
<p>或許一時間，私人資本的進場，乍看之下會創造出更多的服務提供，然而，不論以他國（德國、韓國、日本）或台灣其他產業的經驗來看，長期競爭後，受雇於產業的勞動者，勞動條件會被壓低；而能夠在市場裡獲得服務的人，也是少數有錢購買的人。 正因為市場裡資本運作的邏輯，創造GDP成長的受薪階級，不但承受長工時、低工資之苦，苦勞大眾的照顧責任更成為雪上加霜的壓力。以「募集資金、創造服務」為名，認為市場／產業可以解決政府解決不了的問題，其實僅是政府退位的一套說詞。</p>
<p>拒絕成為下流老人，就必需深刻認識到，「長期照護」這件事，不是政府認為會「賠本」就可以不做的事；同時也必須認識到，唯有要求政府對照顧提供者的勞動條件提供充分的保障，被照顧者才能擁有較好的照護品質。因此，要求政府調整稅賦制度，解決財源問題、要求提高照顧者勞動條件保障，以增加服務，才是監督政府不退位、要求政府直面「人民生活必需」的應有作為。</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01092">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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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林美珠是對的，待命時間真的不算工時</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6%9e%97%e7%be%8e%e7%8f%a0%e6%98%af%e5%b0%8d%e7%9a%84%ef%bc%8c%e5%be%85%e5%91%bd%e6%99%82%e9%96%93%e7%9c%9f%e7%9a%84%e4%b8%8d%e7%ae%97%e5%b7%a5/</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23 Feb 2017 07:31:43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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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2/23 最近因為發生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意外，引發社會開始沸沸揚揚的討論司機疲勞駕駛問題。「待命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算工時？」這個問題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 其實，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2/23</p>
<p>最近因為發生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意外，引發社會開始沸沸揚揚的討論司機疲勞駕駛問題。「待命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算工時？」這個問題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p>
<p>其實，這問題並沒有那麼複雜，雖然新任勞動部長剛上任什麼都不懂，但她的回答其實既精闢又正確：「駕駛等待時間可以把車門關起來，去散步、做操、聽音樂！只要這段時間不受雇主拘束，可以自由支配就叫休息」。</p>
<p>為什麼林美珠是對的？我們可以簡單地從以下幾個面向來看。</p>
<p>首先，我們回顧過去台灣勞動條件歷史，有沒有明確認定「待命時間不算工時」的案例呢？</p>
<p>有的。2007年，勞委會主委盧天麟表示，由於「工作時間難以認定」，因此認定外籍看護工不適用《勞基法》。雖然外籍看護工24小時全年無休和被照顧者生活在一起，沒辦法下班，沒辦法休假，甚至沒有基本工資，但是只要沒有照顧的時間都在休息啊！所以待命時間當然不算工時，否則外籍看護工待命時間這麼長，適用《勞基法》那加班費不就破表？我們可以讓雇主付這麼多錢嗎？外勞有人權那雇主難道沒有嗎？因此「待命時間不算工時」根本不是林美珠發明的，其實早在民進黨2007年執政時就已經如此認定。</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2/22/phpoZ6nJK.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因為蝶戀花遊覽車翻車意外，「待命時間到底可不可以算工時？」一時成為最熱門的話題。（記者王藝菘攝）</span></span></p>
<p>其次，我們攤開所有台灣勞動場域，有沒有哪份工作符合《勞基法》，而且「待命時間不算工時」呢？</p>
<p>有的，台灣從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其中境內漁工是適用《勞基法》的。大家都知道漁船出海常常是半年數個月，在海上外籍漁工能離開船嗎？能下班嗎？不行嘛。雖然一旦有魚群就得連續工作數十小時，雖然外籍漁工在船上休息空間只有一個棺材大小，雖然在海上勞動條件惡劣，但是有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捕魚嗎？沒有嘛。所以從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到現在，勞動部及各縣市勞工局至少處理過上千個申訴案件，有任何一名外籍漁工領過一毛「加班費」嗎？外籍漁工待命時間有算工時嗎？沒有，25年來通通沒有。</p>
<p>因此「待命時間不算工時」絕對不是林美珠特別針對駕駛這行業，其實全台灣近三十萬的外籍看護工和外籍漁工都是如此認定。</p>
<p>從我們回顧過去台灣勞動條件和勞動場域的案例結果來看，顯而易見的是「待命時間不算工時」一直是政府不分藍綠、始終如一的政策。雖然今天死了一個駕駛後，資本家老闆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但社會大眾實在無需如此憤怒大驚小怪。難道過去就沒有外籍漁工或是看護工因為工時過長而死亡嗎？當然有啊，但他們是外勞啊，如果覺得不想做可以不要來啊！如果覺得太痛苦快死掉可以回國啊！我們當然是非常重視人權的，絕對不會逼迫他們為了賺錢工作到死。像台灣這樣的進步人權國家，是絕對不會欺負這些外勞的。</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2/22/php3JeCVn.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台灣從1992年開放引進外籍漁工，其中境內漁工是適用《勞基法》的。大家都知道漁船出海常常是半年數個月，在海上外籍漁工能離開船嗎？能下班嗎？（記者吳政峰攝）</span></span></p>
<p>更何況我們看看現今的職場，其實這也不是外勞專屬的勞動條件。你看人家消防員，滅火時才算在工作，沒火災也都是待命休息！台鐵員工也是開火車才算工作，空檔可以自己找時間睡覺啊！空服員在飛機上並非都在工作，沒事可以自己找空椅子看部電影，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台鐵產業工會、空服員職業工會還不是都在抗議工時問題，勞動部立場有因為抗議而改變過嗎？沒有啊，不分本外勞、毫不偏袒。而社會大眾有人站出來幫他們說話嗎？沒有。</p>
<p>今天死一個駕駛，明天死一個消防員，後天死一個外勞，但不論如何，生活不是都要繼續過下去嗎？這麼多年來台灣社會大家不是都習以為常嗎？所以待命時間不算工時，這才是普遍社會大眾都認可的現狀！</p>
<p>雖然OECD認定台灣工時世界排名第三高，但勞動部長告訴大家真相：「待命不算工時」，這份統計沒有顧慮到勞工其實都在休息，事實上根本沒有過勞問題。無怪乎蔡總統說：「台灣勞工假太多」，工時這麼低只砍七天假也還說的過去。畢竟勞工是總統心裡最軟的那一塊，蔡總統善意提醒：「勞工要自立自強」，絕不是空口說說而已。今天不過就是死了一個駕駛一個領隊跟三十一個乘客，社會大眾無須太過擔憂，什麼剝削、什麼壓榨其實都言過其實，如同過去因為工時、因為過勞而死的勞工不知凡幾，再過幾天根本沒有人記得這條新聞。反正將來沒人要做的工作，政府都會引進更多外勞來做，為了經濟發展，為了效率，勢必要有人犧牲。為了更進步更舒適更方便的生活，本來就得踩著前人的屍體一步一步往上爬。</p>
<p>林美珠是對的，這就是資本主義發展的道路上，永遠不變的道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983297">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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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衛福部長部長換人做 ，燙手山芋換人接</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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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16 Feb 2017 07:29:2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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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7/02/16 蔡政府推動的長照十年2.0計畫提出了各種完美、理想的模式，然而實質上一邊強調發展居家、社區、機構、走動式照顧以符合民眾需求，另一邊卻都以財源不足為理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2/16</p>
<p>蔡政府推動的長照十年2.0計畫提出了各種完美、理想的模式，然而實質上一邊強調發展居家、社區、機構、走動式照顧以符合民眾需求，另一邊卻都以財源不足為理由，努力要將長照服務市場化，免除國家於照顧責任。衛福部長林奏延在上任八個月後下台，在交接典禮時他談到，長照2.0能不能推動的指標，在於不同部門是否整合成功，醫療以及社福的整合，甚至考慮設長照司或長照局，這似乎也暗示著目前長照2.0計畫推行的種種困難。</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龐大的照顧需求</strong></span></p>
<p>民進黨政府在長照2.0計畫中，始終沒有面對的是「移工血汗勞動」以及「長照人力」問題。</p>
<p>2014年老年人口比上升到11.99%，2018年將超過14%，2022年預計達17.6%。面對龐大的長期照顧需求，長照人力不足的缺口由外籍勞工的血汗勞動補足。以目前台灣的社福制度來看，往往將照顧的責任轉嫁到外籍勞工身上，並且限制聘僱外籍勞工的家庭申請社福資源。舉例來說，2013年勞動部的外展看護實驗，希望建立一個讓照顧者勞動條件有保障，被照顧者有更多元性、更好品質的服務，相對而言，是一個比較不血汗的勞動制度。然而在資格的限制上，可以申請這個服務的人必須是有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但沒有聘雇的人。試問有多少雇主會願意不雇用一個全天待命的家務移工，而去申請目前全臺僅有四十位移工搭配提供的「外展服務」？</p>
<p>因此，這個外展看護的實驗面臨使用成效不佳的窘境，也對目前外籍勞工的血汗處境沒有幫助。</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2/16/phpQGWG6e.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民進黨政府在長照2.0計畫中，始終沒有面對的是「移工血汗勞動」以及「長照人力」問題。（自由時報記者王藝菘攝）</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印尼政府要求看護工薪水調漲</strong></span></p>
<p>2014年印尼政府宣布將在五年內停止輸出女性勞工至其他國家，2015年時宣布自2017年逐步停止輸出女性勞力至亞洲國家，看護工薪資過低是印尼政府計畫不再輸出的主因。他們提出了看護工應比照最低基本工資、比照正規部門，若超時工作須支付加班費、看護工不與雇主同住等。目前的目標是要求台灣政府自明年起調漲印尼幫傭、看護的薪水至一萬九千元。</p>
<p>而印尼政府提出的這些訴求，移工團體早在2003年就不斷向政府訴求「保障家務移工勞動條件」，提出「家務工納入勞基法」以及「家事服務法」兩個修法方向，要求政府面對移工血汗勞動的狀況，但始終未獲回應。</p>
<p>長照2.0版是蔡政府選前的重要的政策之一，執政後八個月面臨衛福部長換人的狀況。新任部長表示自己隨時有「戰死沙場」的準備，長照2.0的計畫是否也會死在沙場？在長照宏大計畫版圖的夾縫之中，除了給予被照顧者家屬喘息的空間外，必須給作為直接照顧者的外籍移工合理的勞動條件及薪資。當過低的薪資讓印尼政府出面要求加薪，甚至預計停止輸出勞工進來。台灣政府願意讓已經要求14年未果的家務工納入《勞基法》嗎？</p>
<p>抑或是如2015年，移工輸出國聯合施壓要求調漲家務工薪資時，一樣試圖尋求更貧窮的國家輸入更廉價的勞動力，不面對長照人力及勞動者血汗問題？</p>
<p>這將是能否建立一個合理正義的長照制度的關鍵問題。</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977083">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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