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xmlns:georss="http://www.georss.org/georss"
	xmlns:geo="http://www.w3.org/2003/01/geo/wgs84_pos#"
	>

<channel>
	<title>TIWA評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atom:link href="https://tiwa.org.tw/category/tiwa%E8%A9%95%E8%AB%96/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s://tiwa.org.tw</link>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hu, 02 Jul 2020 07:52:38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zh-TW</language>
	<sy:updatePeriod>
	hourly	</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
	1	</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s://wordpress.org/?v=6.0.11</generator>

<image>
	<url>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3/cropped-TIWA-1.jpg?fit=32%2C32&#038;ssl=1</url>
	<title>TIWA評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link>
	<width>32</width>
	<height>32</height>
</image> 
<site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07144648</site>	<item>
		<title>投書｜回應Mr. Broker：「自由」有其社會條件，但不該因階級、國籍有所差異</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6%8a%95%e6%9b%b8%ef%bd%9c%e5%9b%9e%e6%87%89mr-broker%ef%bc%9a%e3%80%8c%e8%87%aa%e7%94%b1%e3%80%8d%e6%9c%89%e5%85%b6%e7%a4%be%e6%9c%83%e6%a2%9d%e4%bb%b6%ef%bc%8c%e4%bd%86%e4%b8%8d%e8%a9%b2%e5%9b%a0/</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hu, 17 Jan 2019 04:54: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廢除私人仲介制度]]></category>
		<category><![CDATA[投書]]></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轉換雇主]]></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www.tiwa.org.tw/?p=3143</guid>

					<description><![CDATA[去年12月28日，Mr. Broker於「獨立評論在天下」投書〈法規開放移工自由，他們就真正獲得「自由」了嗎？〉（以下簡稱B文），文中主要針對「是否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去年12月28日，Mr. Broker於「獨立評論在天下」投書<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599"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法規開放移工自由，他們就真正獲得「自由」了嗎？〉</a>（以下簡稱B文），文中主要針對「是否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以及「是否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兩大移工政策問題提出討論。本文將針對上述兩點進行回應與對話。</p>



<h3>「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從來不是為了保障移工</h3>



<p>B文中對於「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立場為「階段性的反對」，亦即「現狀下不宜開放，但滿足某些條件後可以開放。」理由為何？B文中提出兩點，其一是「即便開放自由轉換，移工仍然難以找到新雇主。」</p>



<p>這點意見其實並沒有錯，但問題是：造成移工難以找到新雇主的根本原因，是B文中後段也提到的「就業資訊不透明、不友善」，以及「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這兩個問題我們後面再論。</p>



<p>而這第一點，並不足以構成「反對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理由。因為在「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的現狀之下，移工所面對的不只是「難找到新雇主」的問題，而是從法律上被剝奪了轉換的權利。即便一名移工找得到新雇主，新雇主也有意願承接，但只要原雇主不放人，他就像被套上緊箍圈一樣，離不開原雇主的手掌心。所以在現狀下，許多移工只能選擇「逃跑」。</p>



<p>另一方面，B文以「移工會難找到雇主」為由，來回應自己的提問：「『自由』看起來利大於弊，為什麼台灣政府不開放？」本文則有不同的看法。台灣自1992年引進移工，就是為了讓雇主能夠取得廉價好用的勞動力，而「禁止自由轉換雇主」則保證了這些勞動力的穩定與易於管理。</p>



<p>顯而易見的，「開放自由轉換雇主」將損及雇主聘僱移工的優勢，可能提高雇主聘僱移工的成本。換句話說，台灣政府之所以不開放，無非就是不敢踩到雇主的這條利潤紅線罷了。</p>



<h3>「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本勞愈悲慘</h3>



<p>B文所論述的第二點，是「若移工難以找到新雇主，一樣會成為逃跑移工，搶走底層台灣勞工的工作。」事實上，不論我們今天所說的是「合法移工」還是「逃跑移工」，這個「搶工作論述」，都是在談論移工政策時，最常被搬出來擠壓移工權利的工具。</p>



<p>但我們必須思考的是，為什麼移工會「被雇主選擇」？答案很簡單，因為政策對移工的保障少，所以雇主聘僱移工的成本低，而聘僱逃跑移工的成本可能更低。這裡所說的成本，並不只是薪資而已，還包含了福利、獎金、加班的配合度、穩定性、容易管理、發生勞資爭議時更容易處理……等等因素。而逃跑移工更因為「非法」的身分，而幾乎失去了所有保障；失去法律保障，往往也就失去了與雇主議價的能力。</p>



<p>「移工愈廉價，本勞愈悲慘」，而移工之所以廉價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因為「被禁止自由轉換」。因為被禁止自由轉換而落入逃跑身分的移工，又變得更加廉價（再次強調，這裡的廉價並非只是薪資的差異），於是對雇主來說，他們可能是更划算的選擇。</p>



<p>此外，B文認為「若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將會「放任失聯移工人數恣意攀升，則意味著本國勞工將逐漸遭受衝擊」。但事實上，台灣政府未給予移工平等保障、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同時又將移工的就業市場交由私人仲介把持，才是真正「放任」失聯移工人數的增長，把移工往更沒有保障的坑裡推。而這，也才是把底層台灣勞工的勞動條件拉下水的主因。</p>



<h3>就業市場不透明、又有語言藩籬</h3>



<p>本文並非全然反對B文所述。本文和B文一致認為，移工難以找到新雇主的原因有兩個：「就業資訊不夠透明」，以及「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p>



<p>「就業市場不夠透明」，更具體來說，是政府所提供的就業服務不足。舉例而言，公立的就業服務站雖然每週四都有工作媒合會，但現場沒有配置雙語人員，移工跟雇主難以直接溝通和協商；另外，大部分移工都不知道勞動部行之有年的「<a href="https://fw.wda.gov.tw/wda-employer/home/fortrans" target="_blank" rel="noreferrer noopener">外勞轉換雇主網站</a>」<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1">[1]</a>，即使知道了，也沒辦法使用，因為它至今沒有各語的頁面，滿滿的中文讓人看了就害怕。許多在轉換期間的移工，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沒有被登記在這個網站上，遑論在這上面找工作。</p>



<p>假設有一個看得懂中文的移工，他會在這個網站上發現兩個大問題。第一，不論是移工的聯絡資訊還是雇主的聯絡資訊，有很多都是「不顯示」，那「不顯示」怎麼聯絡呢？那就只能看「仲介聯絡方式」了。</p>



<p>第二，登記在就業服務站的雇主，大部分是僅取得「求才證明」的雇主。這些雇主因為無法取得從海外引進移工的資格，所以只能「接續聘僱」國內正在等待轉換的移工。問題是，這些雇主只佔全台雇主非常小的一部分，而那些具備從海外引進移工資格的雇主因為委任了仲介，仲介又為了賺取國外的仲介費用而傾向從海外引進，不會考慮承接在台灣轉換的移工。</p>



<p>這裡，我們就回到「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的問題。</p>



<h3>「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利用資訊差賺取利益</h3>



<p>台灣從1992年啟用私人仲介制度，26年來因為聘僱手續繁複、政府就業服務疲軟，讓私人仲介掌握了移工的就業市場。</p>



<p>所謂的私人仲介，是利用「資訊差」來賺取利益的一個行業。而仲介公司作為一個營利事業單位，自然是以利潤為導向。然而，現行的私人仲介制度，讓仲介往往與雇主站在同一邊。因為仲介必須先受到雇主委任，手上才有「聘僱名額」，才可以引進移工，收取海外仲介費、並每月向移工收取服務費。</p>



<p>在目前這樣的結構下，一旦勞雇之間產生問題、爭議，仲介往往不會費太多心力保護移工。因為找一個移工來接替，比另外找一個雇主來得更簡單。而且持有雇主的委任，是仲介業者賺取利潤的根本，自然不可能簡單放手。</p>



<p>而私人仲介握有雇主的委任，等於是掌握了移工的就業機會，仲介便有可能利用這樣的資訊落差，來向希望找到一份工作的移工收取鉅額費用。最具體的例子，就是在2016年「移工3年須出國1日」的規定廢除之後，因為國內仲介少了每3年從海外引進移工、賺一筆海外仲介費的機會，於是便開始向在國內要轉換雇主的移工違法收取「買工費」，每一筆從2萬到9萬都有。</p>



<p>很多人會說（包括我們的勞政官員）：「叫移工不要付錢，再去找下一個工作就好了啊。」但是當幾乎每一個雇主都委任給仲介、而幾乎每一個仲介都玩起這遊戲，移工必須面對的代價就是找不到工作，在轉換期限屆滿時被迫遣回國，或是選擇逃跑。</p>



<p>B文當中並未對上述的結構性問題深論，反而直接斷定「仲介在短時間內有存在的必要」，並且認為應該「藉由市場的良性競爭，淘汰不適任業者，並真正落實『加強查處』」，但本文對此並不樂觀。台灣並非這兩年才開始引進移工，這個制度已經26年了，至今仍然漏洞百出，甚至仲介業者也早已歷練出遊走在法律邊緣的手段。光拿「買工費」這個問題來說，上至勞動部官員，下至勞工局的第一線承辦都心知肚明，但沒有一個仲介會傻到讓移工掌握到證據，申訴到勞工局、勞動部，然後被裁處。這是什麼「良性競爭」？如何「加強查處」？談何「淘汰不適任業者」？</p>



<h3>不分本外保障勞工，「開放自由轉換雇主」與「廢除私人仲介制度」缺一不可</h3>



<p>B文的最後，提出了三點政策建議，亦即：</p>



<blockquote class="wp-block-quote"><p>第一，既然仲介在短時間內有存在的必要，那應該讓仲介市場更透明，雇主與移工能在資訊更對等的市場中選擇符合自己需求的服務，藉由市場的良性競爭，淘汰不適任業者，並真正落實「加強查處」。</p><p>第二，優化轉換雇主專區或提高語言友善程度，讓已被釋出或希望轉換雇主的移工可以在專區內直接獲得有招募移工需求的雇主資訊。</p><p>第三，引導雇主擁有正確的意識，雇主應清楚了解聘僱移工的過程中，任何決策需要面對的風險與承擔的後果。</p></blockquote>



<p>本文同意B文所提出的第二點及第三點。但是針對第一點，本文認為：台灣政府應盡速廢除私人仲介制度，配合其他幾點建議，強化政府在就業服務上的量能，取代私人仲介在移工勞動力市場中的角色，落實「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2">[2]</a>。</p>



<p>事實上，台灣政府從2008年開始，就設立了「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但是因為聘僱流程仍太過繁複，導致許多雇主即使有心為移工減輕負擔，最後仍選擇委任仲介，花錢了事。因此，政府也應立即檢討、簡化聘僱移工的流程，讓直聘中心發揮其應有的效能，為「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奠定基礎。</p>



<p>此外，本文也要再追加提出3點政策建議：</p>



<blockquote class="wp-block-quote"><p>第四，強化公立就業服務站的量能，配置各語通譯人員，協助勞雇雙方直接進行溝通與協商。</p><p>第五，強化政府的翻譯服務，讓雇主和移工在需要有人協助溝通、翻譯時，能夠取得免費、有品質的翻譯服務。</p><p>第六，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這不只是還給移工應有的最基本勞動權利，也同時提升移工在勞動力市場中的議價能力，改變「移工廉價、本勞悲慘」的現況。</p></blockquote>



<p>本文認為，唯有「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並「廢除私人仲介制度，強制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同時強化公立就業服務、公共的翻譯服務，才能真正打造一個對移工友善的環境。而保障移工的權利，避免移工被剝削，也是保障本勞勞動條件的唯一道路。</p>



<h3>「自由」有其社會條件，但不該因階級、國籍有所差異</h3>



<p>最後，回到B文標題的提問：法規開放移工自由，他們就真正獲得「自由」了嗎？</p>



<p>本文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因為「自由」有其成立的社會條件（例如上述沒有仲介干預的就業市場、多語易得的就業資訊……等等）；但我們也必須堅持，「自由」不應該因為階級、國籍有所差異。</p>



<p>B文中有一段話十分發人深省：「台灣是一個與國際高度互動的地方，我們的目標應該是建立對各國人都友善的環境，在通往這個目標的路上，任何形式的偏見與歧視都應該避免。」</p>



<p>本文認為，台灣目前最顯而易見的制度性歧視，就是對藍領移工的政策。禁止自由轉換雇主、私人仲介制度、在台工作年限、不得申請永久居留或歸化……等等，都是為藍領移工量身打造的枷鎖。而去年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之後，台灣政府開始核發「就業金卡」，把「工作許可」、「簽證」、「居留證」、「重入國許可」四合一，大大方方一次發給「高級外國人」。兩相對照之下，再回頭看看我們一邊為東南亞移工套上枷鎖，一邊大張旗鼓喊著新南向的畫面，就顯得更加諷刺了。</p>



<p>雖然本文與Mr. Broker所想像的理想社會有一些差異，但我們都希望台灣能是一個除去偏見、沒有歧視的社會。只不過，本文認為台灣社會離那個理想還太遙遠，我們需要的不能再只是緩步向前，出了人命、鬧出大新聞，才一滴一點地檢討。台灣引進移工已經26年了，我們現在需要的，是一個徹底地、根本性的改變。</p>



<p>（原文刊載於 獨立評論@天下：<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a>）</p>



<hr class="wp-block-separator"/>



<p><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re1">[1]</a>&nbsp;「外勞轉換雇主資訊系統」現已併入「跨國勞動力權益維護資訊網站」。在現行的制度下，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但有兩種情況下可以轉換，一是聘僱期間發生特殊情形，包含關廠歇業、業務緊縮、被看護者死亡，或是雇主違反勞動法令……等等；二是聘僱期滿，在期滿前找到新雇主者，可以於聘僱期滿後轉換到新雇主。</p>



<p><a href="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676#re2">[2]</a>&nbsp;2004年的韓國就已經開始實踐「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免除私人仲介從中的剝削。而且韓國面對的是16個移工來源國，而台灣只有4個移工來源國，完全沒有做不到的道理，只有政府願不願意做的問題。</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3143</post-id>	</item>
		<item>
		<title>誰的東協？誰的多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8%aa%b0%e7%9a%84%e6%9d%b1%e5%8d%94%ef%bc%9f%e8%aa%b0%e7%9a%84%e5%a4%9a%e5%85%83%ef%bc%9f/</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07 Nov 2018 04:28: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TIWA台中辦公室]]></category>
		<category><![CDATA[東協廣場]]></category>
		<category><![CDATA[移工空間]]></category>
		<category><![CDATA[第一廣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www.tiwa.org.tw/?p=3111</guid>

					<description><![CDATA[2015年中，林佳龍市長在復興中區的脈絡下，將第一廣場規劃改造為東協廣場，希望配合新南向政策，將此地打造成一個多元文化的聚集地。市府的規劃上更這樣寫著：「各局處將以安全、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2015年中，林佳龍市長在復興中區的脈絡下，將第一廣場規劃改造為東協廣場，希望配合新南向政策，將此地打造成一個多元文化的聚集地。市府的規劃上更這樣寫著：「各局處將以安全、整潔、多元友善及有趣四大方向規劃服務內容，並以服務客群631：6成服務提供予國際移工及新移民，3成服務為本國民眾，1成服務國際遊客為願景目標。」三年過去了，東協廣場及其周遭發生許多變化，讓這地方好像真的「活」了起來，然而我們卻越趨感到不安。</p>



<p><strong>真正「活」起來的是誰？</strong></p>



<p>在規劃之初，我們曾質疑東協廣場的改變，並未調查最大宗的使用者─移工的需求。因此當時我們針對在這區域出入的移工，做了500份左右的問卷。結果顯示超過七成的移工是為了跟朋友聚會而前來東協廣場，並有六成會使用戶外空間來滿足需求。而對他們來說，空間的變化最擔心的是聚會空間消失、東西變貴、限制變多，並且希望可以增設廁所、座椅、垃圾筒等公共設施。</p>



<p>在台中市府631的目標下，照理說移工的這些需求，應是第一優先解決的。然而，移工卻僅有垃圾筒數量微幅增加，而其他如廁所，至今一樓仍僅有兩間，皆無法滿足假日需求。相反地，以最驚人速度成長的，是服務觀光客、本地人為主的各個旅館、商店、景點、東南亞文化活動。市府各局處開始每月至少一場的文化活動，題材五花八門，有選美、跳舞、歌唱、美食等。與此同時，東協廣場二樓整修成光鮮亮麗的賣場，四、十一樓則各有一間大型旅店落成，而原有的寶華商旅也整修了出入口。</p>



<p>另一種發展想像正在與移工原有的型態爭奪空間，並試圖在篩選出「好」的移工文化、經濟。例如東南亞相關活動，乍看與移工直接相關，實際上僅呈現出台灣社會喜歡的文化樣貌，像是很會唱歌跳舞的移工、很好吃的東南亞美食等。又例如二樓整修後，雖仍以販售移工3C用品、服飾為主，但光鮮亮麗的賣場背後，卻導致越南移工的幾間瓜子店、餐廳，失去了容身之地。</p>



<p>移工的某些面向，雖被政商選擇性地留下來，但非以他們的需求作考量，而是挪去服務觀光客、本地人，就如同政府一方面大量舉辦原住民族表演，卻忽視其面臨的壓迫議題。下述綠川與東協廣場的變化，更對比出在這種空間爭奪中，移工的真實生活需求不僅被忽視，更是不受歡迎。<sub></sub></p>



<p><strong>空間是政治與階級的爭奪</strong></p>



<p>今年初，東協廣場正前方的綠川改造為親水廊道。改造前，這裡是一片平坦的空地，也是移工來東協廣場，一個主要的休憩地。變為親水廊道後，不僅平台空間大幅減少與零碎化，甚至中市府還悄悄地修改《臺中市景觀水岸管理要點》，以利公告多語禁止事項，要求入內者不得吸菸、喧嘩、亂丟垃圾，以及席地坐臥。</p>



<p>無獨有偶，中市府也於東協廣場多處貼上了類似的禁止標語。其中寶華商旅的出入口周遭，是最密集貼著禁止坐在地板/階梯的地方。我們更聽聞，某些商旅會隨時查看入口監視器，一旦有移工坐在附近，就會要求管委會趕人，甚至還有在專用電梯前拉了一小段紅龍的。因應這些禁止措施，中市府更多次以雙語宣導不要亂丟垃圾、不要抽菸。許多移工也表示在綠川、東協廣場席地而坐時，有被驅趕過的經驗。新的空間界線儼然形成。</p>



<p>其實這樣的空間變化是有跡可循的。林佳龍上任後，中市府不斷強調東協廣場帶來的投資、消費力、觀光潛力，以及這些改變將有助於中區復興等，在在都暗示了政府將主導空間的洗牌。然而對移工來說，在一個可以輕鬆席地聚會、吃到母國食物、買到各式家鄉產品的第一廣場，並無復興與否的問題，更不需要一條親水廊道，或是更名為東協廣場，來吸引中市府強調的好處。</p>



<p>在台灣資本導向的都市發展裡，我們的著重於開發過程中的政商利益，而非人民或使用者的需求，導致移工、街友等社會底層，找不到合適的空間，在各地流離失所。台灣政府及社會，未曾視藍領移工的需求為需求，彷彿他們僅為勞動而活。然而當他們好不容易找到被捨棄的空間，並長出其獨特的樣貌，讓第一廣場多元、活絡起來。結果政府卻回過頭來打著631的目標及多元文化的口號，將其一點一滴地禁止、蠶食，再次將空間讓給了政商渴望的政治資本與經濟價值。</p>



<p><strong>移工的需求應是整體社會的責任</strong></p>



<p>當我們不斷把「不合格」的移工從各式空間趕出去時，我們必須看到，台灣社會給這群人的選擇並不多。他們在台灣沒有家，只有工廠宿舍或雇主家，而台灣的休閒場所、公共設施也未提供雙語。同時，面對來台的友人四散台灣各處，似乎也只有火車站或附近的戶外空間可以自在聚會了。那失去這些點後，又還能在哪歇腳呢？</p>



<p>然而追根究柢，移工是因台灣缺乏人力填補了長照、產業的缺口，才來到台灣這個地方。移工引進26年來，人數已成長到將近70萬，證實了台灣需要這群人，更突顯了他們是共同生活的存在。因此移工的空間需求不該消極面對，更不該僅僅以紅龍、禁止標語、宣導等方式，要求移工自我規範成空間想要的樣子，而該反問台灣是否扛起了社會責任，提供足夠的公共設施/服務。而東協廣場也只有在能尊重不同使用者的需求，並積極以各種規劃滿足的情況下，才能稱得上真正的多元文化。</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3111</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有法無罰，「一例一休」的罰與不罰</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6%9c%89%e6%b3%95%e7%84%a1%e7%bd%b0%ef%bc%8c%e3%80%8c%e4%b8%80%e4%be%8b%e4%b8%80%e4%bc%91%e3%80%8d%e7%9a%84%e7%bd%b0%e8%88%87%e4%b8%8d%e7%bd%b0/</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Fri, 28 Jul 2017 07:39:5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一例一休]]></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979</guid>

					<description><![CDATA[「一例一休」上路超過半年，修法的傳言不斷的在新聞中出現，試探風向。雖然工時縮短，但後門越開越大，越來越多行業及勞工被納入變形工時和84-1責任制的範圍。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一例一休」上路超過半年，修法的傳言不斷的在新聞中出現，試探風向。雖然工時縮短，但後門越開越大，越來越多行業及勞工被納入變形工時和84-1責任制的範圍。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月一日開始進行勞檢，但多數地方政府「佛心」的表示，要「以輔導代替開罰」，南投縣政府甚至要「無限期」的輔導違法的雇主。<br />
<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7/27/phpANOg1M.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勞動部近日宣稱於七月一日開始進行勞檢，但多數地方政府「佛心」的表示，要「以輔導代替開罰」，南投縣政府甚至要「無限期」的輔導違法的雇主。（報社資料照）</span></span></p>
<p>讓我們來回顧一下，在去年11月民進黨政府一手砍掉七天國定假日，讓勞工喪失七天可以休息的假日或是折算成現今的七天休假日加班費。接著「一例一休」上路，它僅是將原本勞動部以荒謬的方式計算週六加班費0.33倍、0.66倍（等於一個基本薪資20008元的勞工週六的加班費只有392元）恢復至應有的「延長工時」1.33倍、1.66倍的計算方式。在過去週六加班費392元的計算方式，通常本地勞工不會接受，加班落在沒有拒絕權力的移工身上，他們犧牲一天的假日，領取的加班費比平日工作的薪資還要少。</p>
<p>雇主用了十幾年的週六加班392元的廉價勞動力，對於政府左手砍掉七天國定假日、右手恢復合理的加班費，不談砍七天假的受益，卻以誇大的方式叫苦連天，一下說一例一休造成人事成本大增，一下又說一例一休造成產業無法發展。 這半年來，我們接到許多移工的申訴，雇主明白的告訴他們，因為基本工資的調漲加上「一例一休」，週六的加班一天七百，不用打卡，加班費不會出現在薪資單上，每個禮拜以現金結清。這和法律上規定的加班費，足足有408元的落差。</p>
<p>許多移工沒有拒絕的條件，如果質疑加班費怎麼計算的？為什麼是每個禮拜領？為什麼沒有算在薪資單上？就會面臨直接的後果，譬如當場遭到一頓責罵或是之後被取消所有加班的機會，最大的夢魘是被威脅「不聽話就把你遣返回去」。來台繳交高額的仲介費及貸款，萬一被遣返回去，不就沒賺到錢反而揹著一屁股債。有些忍無可忍的移工選擇提出勞資爭議，但是在雇主小心翼翼的違法下，如何證明是極其困難的，要怎麼在沒有打卡、沒有薪資單的狀態下證明這「不存在」的加班。而即便鐵證如山，只要雇主不同意移工轉出，移工就得經過漫長的調查階段，有時要等個五個月、六個月以上，轉出函才下來。 然而上述的這些問題，如加班費少算、超時加班等等，真的是因為「一例一休」後才發生的嗎？</p>
<p>錯了！早在「一例一休」前這些問題就存在許久，在這場工時與薪資的鬥爭中，資方假著「一例一休」，讓許多問題浮上台面，千錯萬錯都是「一例一休」的錯。但仔細看這些違法，是政府長期以來無法要求雇主落實勞基法的結果，修法前有法無罰，修法後仍繼續有法無罰。 在過去的案例中，移工如果提出勞資爭議，只要在協調會上雇主同意移工轉出，勞工局多半不會因為雇主的違法而開罰。雖然會因此廢止聘僱員額兩年，但只要每個月再多繳就業安定費，仍可以增額聘請。</p>
<p>「法」是在職場中，保護勞資關係權力極度不平等的狀態下的最後一道防線，當地方政府又自我閹割的說即便違法也不會開罰，勞工到底何去何從？難道違法的雇主個個是玻璃心，需要這麼細心呵護捧在手心。而政府難道不知道對雇主仁慈就是對勞工殘忍，原來是蔡總統曾經說過勞工是她心中最軟的那一塊，所以任由政府、企業、雇主踩來踩去都沒關係，懂了。</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4506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979</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虛偽的人口販運防制績優國</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8%99%9b%e5%81%bd%e7%9a%84%e4%ba%ba%e5%8f%a3%e8%b2%a9%e9%81%8b%e9%98%b2%e5%88%b6%e7%b8%be%e5%84%aa%e5%9c%8b/</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hu, 06 Jul 2017 07:38:1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口販運]]></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977</guid>

					<description><![CDATA[台灣自2009年正式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上個月被美國國務院評為連續八年防制人口販運的績優國家。台灣政府為什麼積極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源自於兩千年後多起侵害移工權益的重大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台灣自2009年正式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上個月被美國國務院評為連續八年防制人口販運的績優國家。台灣政府為什麼積極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源自於兩千年後多起侵害移工權益的重大案件，在美國將台灣列為人口販運「第二級」觀察名單的「國際壓力」之下，台灣政府宣示推動《人口販運防制法》立法，並積極打擊人口販運。然而，在連續八年「績優評鑑」的光環之下，台灣是否真的杜絕了對勞動的剝削與人權的侵害？</p>
<p>人口販運的定義如下：</p>
<blockquote><p>「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p></blockquote>
<p>以這樣的定義看來，目前在台灣大部分的藍領移工都符合人口販運的條件。每一個來台工作的移工，都背負著巨額的仲介費貸款，來台工作的前一年薪水，幾乎都在償還仲介費用。透過貸款的綑綁，使移工再來台工作期間，不僅在經濟上處於弱勢的地位，同時也是將移工乖乖綁在工作位置上的手段。就算工作環境惡劣、勞動條件有問題，但是為了每個月能夠按時繳交貸款，許多移工只能忍氣吞聲，繼續承受不合理的對待。對於移工的債務枷鎖，台灣政府其實再清楚也不過。</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7/06/phph4xwWS.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記者黃耀徵攝）</span></span></p>
<p>自1992年正式引進藍領移工，伴隨勞動力引進而建立的是「私人仲介制度」，私人仲介意味著勞動力輸出／輸入的全面市場化，同時也代表無限的商機和龐大的利益。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而「自由市場」裡的仲介也能夠毫無遮掩地說「如果外勞嫌仲介費貴，那就自己想辦法到台灣工作啊」，殊不知幾乎所有來台工作的管道都被仲介所壟斷，移工個人根本無法在制度下鑽出一個喘息的空隙。</p>
<p>在台灣也許有努力捍衛自己權益的移工、盡量善待移工的雇主、對移工友善的仲介，但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這些良善的個人在巨大的體制夾殺之下，很難翻轉整個結構，甚至會被有權者拿去當作宣傳樣板。我們必須去揭露的是，目前台灣的「移工體制」其實就是政府、仲介、資方聯手打造的「人口販運體制」，如果當權者還繼續因為得到人口販運防制績優國家而自滿，那無疑是極度虛偽的。</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23255">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977</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長照悲劇、移工血汗，政府看到了嗎？</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9%95%b7%e7%85%a7%e6%82%b2%e5%8a%87%e3%80%81%e7%a7%bb%e5%b7%a5%e8%a1%80%e6%b1%97%ef%bc%8c%e6%94%bf%e5%ba%9c%e7%9c%8b%e5%88%b0%e4%ba%86%e5%97%8e/</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22 Jun 2017 07:43:3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850</guid>

					<description><![CDATA[2017/06/22 台灣目前老年人口比率已達13.44%，且失能人口已達78萬人，長照早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然蔡政府一直以來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6/22</p>
<p>台灣目前老年人口比率已達13.44%，且失能人口已達78萬人，長照早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然蔡政府一直以來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屬、外籍看護工承擔照顧責任，寧可看長照悲劇頻頻發生，也始終不願擔起照顧全民老年失能需求的責任。看到不斷發生的長照悲劇新聞，我們要問，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p>
<p><strong><span style="color: #993300;">長照砍預算，悲劇不會斷 　</span>　</strong></p>
<p>現在民進黨政府規劃的長照2.0，不只預算從選前的300多億砍為選後的177.5億，更以遺贈稅、菸稅此類不穩定的機會稅作為長照財源。根據國民健康署的統計，60%以上的菸稅是由中低所得者負擔，提高菸稅無異於剝削中低所得的吸菸者來挹注長照財源；且以菸稅作為長照財源，是一個矛盾的國民健康政策：究竟人民應該抵制抽菸，還是多抽菸來救長照財源呢？蔡政府的長照財源規劃不但有問題、缺乏正當性，更突顯政府無意正視長照問題的根本。</p>
<p>在這次立院臨時會當中，民進黨政府想強行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前瞻計畫8800多億的特別預算中，長照佔了84億。行政院核定版當中，這84億將用於公共服務據點的硬體整建，然在前瞻計畫中，未見設施整建是如何評估預算及執行。退步言，就算前瞻計畫顧及了長照城鄉硬體設施的建置，但是回頭看看多年來持續不斷上演的長照新聞悲劇，當權者該捫心自問：「長照制度目前的根本問題真在硬體設施嗎？」</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22/phpZVxiUc.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蔡政府迴避面對預算不夠、人力不足的根本問題，放任家屬、外籍看護工承擔照顧責任，寧可看長照悲劇頻頻發生，也始終不願擔起照顧全民老年失能需求的責任。（圖：TIWA提供）</span></span></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照顧者與家務移工的血汗處境</strong> 　</span></p>
<p>政府不為長照制度補充穩定的財源，迴避承擔民生需求的責任、持續在長照政策上退位，致使長照血汗悲慟的事件不斷上演。光在今年五月，就發生了多起長照悲劇新聞。5月18日，高雄市一位照顧精神障礙妹妹三十多年的哥哥，因不堪長年照顧壓力而痛下殺手。這起事件突顯了許多家屬長期扛著沉重的照顧責任，在政府介入不足的情況下釀成悲劇。隔天清晨，屏東縣的南門護理之家失火，當天值班人力缺乏，造成4死、55傷，更燒出了長照機構照顧人力不足、護病比失衡的狀況！5月31日，台中市一位孝子照顧中風的父親，其重病卻因擔心父親無人照顧而不敢住院，最後在家臥病吐血身亡。這些長照悲劇新聞，在在突顯政府提供的長照資源多麼不足、照顧者承擔多大的壓力。</p>
<p>同時，台灣的照顧需求長期大量依靠外籍看護工的人力補充。今年4月，外籍看護工人數更已突破24萬。機構看護工雖適用勞基法，卻時常負荷超額的病人數量，而家務移工則不受《勞基法》的保障，許多人每天24小時、365天全年無休在雇主家工作，沒有最低工資與最高工時上限等任何勞動條件保障。</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22/phpZ3cIZp.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圖為南門護理之家火警釀成四死悲劇。（自由時報記者蔡宗憲攝）</span></span></p>
<p>去年1月，蔡英文曾親口承諾會開放聘僱移工的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讓失能者有替代的照顧人力，增加家務移工得以休假的機會；當時蔡英文也承諾，會優先考慮訂定《家事服務法》保障家務移工的勞動權益，然而一年過去，政府依舊漠視家務移工的血汗照顧處境！</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政府退位 長照不罩 　</strong></span></p>
<p>從長照1.0到長照2.0，從仰賴家屬承擔照顧責任到個別家庭聘僱看護工，從長照選前到選後預算的大幅縮水，從不穩定的機會稅到這會期欲包在前瞻計畫裡闖關的特別預算，蔡政府在長照的主要打算就是「政府退位」！若政府不願扛起人民老年失能需求的照顧責任、持續鼓勵長照市場運作、讓個別庭承擔照顧責任、讓家務移工繼續血汗，那麼《長照服務法》所宣稱的「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都將淪為空談！</p>
<p>最後我們要問：長照悲劇、移工血汗，政府看到了嗎？到底還要發生多少長照悲劇新聞，蔡政府才願意正視台灣長照的根本問題？若政府持續退位，則長照將終日不罩！</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10885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850</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從《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談「愛台灣」</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5%be%9e%e3%80%8a%e5%a4%96%e5%9c%8b%e5%b0%88%e6%a5%ad%e4%ba%ba%e6%89%8d%e5%bb%b6%e6%94%ac%e5%8f%8a%e5%83%b1%e7%94%a8%e6%b3%95%e8%8d%89%e6%a1%88/</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08 Jun 2017 07:41:5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848</guid>

					<description><![CDATA[2017/06/08 在「年金」、「前瞻」大案之外，目前立院其實也在修一個較「冷門」的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說「冷門」，其實不太對，因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6/08</p>
<p>在「年金」、「前瞻」大案之外，目前立院其實也在修一個較「冷門」的法－《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以下簡稱〈草案〉）。說「冷門」，其實不太對，因為涉及「外國」兩字的相關政策，每每刺激著「台灣人」的「愛台灣」神經，或許不時就會「熱門」起來&#8230;. 〈草案〉開頭，就把主管機關抓到以「（資本）發展」為考量的「國發會」。在目前各部會分工而不合作的狀況下，這樣的作為是統合或架空，或許一下難判斷，得再仔細觀察勞動部和移民署等部會在過程中如何因應。</p>
<p>〈草案〉內容規範了兩種人，一種被稱為「外國專業人才」（以下簡稱「老外」）；一種是「外國實習生」。</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外國專業人才／老外</strong></span></p>
<p>在「老外」部分，為了保障「老外」的相關權利，〈草案〉除了讓簽證可以更長更方便、健保可以馬上加保，不用等6個月、年金如同本地人可以選擇一次支領或月退，跳脫原本勞動部及移民署的相關規定、破格處理外，更完善地顧及了「老外」找工作的權利，〈草案〉保障他們在還沒有工作以前可以提早一年來台灣找工作；也顧及了這些飄洋過海的「老外」的家庭團聚權，讓「老外」的父母、配偶及子女都可以來台探視、居留及工作。在台灣正式引進外國勞動力25年以來、第一次看見對待「外國人」可以有這麼完善的保障。我們非常認同！更希望長期為台灣的基礎建設奉獻生命、為台灣代盡孝道的另一批64萬的外國人／「外勞」，可以被比照辦理。好讓政府可以不再帶頭階級歧視、台灣可以早早脫離國際上「當代奴役」的惡名。</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6/08/phpkxBNV5.jpe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為了保障「老外」的相關權利，〈草案〉除了讓簽證可以更長更方便、健保可以馬上加保，不用等6個月、年金如同本地人可以選擇一次支領或月退，跳脫原本勞動部及移民署的相關規定、破格處理外，更完善地顧及了「老外」找工作的權利。（資料照，記者翁聿煌攝）</span></span></p>
<p>但，為這些每年〈草案〉估計可能賺上200多萬新台幣的「老外」新增的減稅規定，則是我們無法認同的！</p>
<p>如同《促產條例》、《創產條例》等為資方開優惠及減稅大門的特別立法一般，數十年來，我們沒看到台灣產業因此升級，也沒看到勞工的薪資因為GDP提升而提高，只看到各黨政府不論在論及勞保年金或長照服務等民生基礎必需時，都以「財政負擔大、預算不足」為理由而無任何落實保障人民基礎生活的作為！</p>
<p>既然政府沒錢，為什麼還繼續以「前瞻計畫」圖利資方、以〈草案〉減稅圖利高收入者、而以提高煙稅煙捐這種其實多是剝自底層勞動者且不足、不穩定的機會稅來對近年來不斷發生的長照悲劇虛應故事？！這種劫貧濟富的作為，我們強烈反對！</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外國實習生</strong></span></p>
<p>〈草案〉涉及的另一款勞動者是「外國實習生」。講到「外籍」和「學生」，就不能不想到去年底政府便已動腦筋的另外一批，叫做「留台僑外生」，指的是在台灣唸書的外籍學生。而這回〈草案〉動腦筋的則是「在國外唸書的外籍學生或畢業不超過2年的外國籍畢業生」。也就是說，現在，不論是在台灣唸書或是在國外唸書、不論畢業或沒畢業，都是政府想要為企業延攬和僱用的外籍年輕人，而與上述「老外」的差異重點是「實習」！</p>
<p>以「實習」為名，為企業招攬外籍學生，其實是目前資本主義國際「彈性化勞動力」的潮流。我們的鄰居韓國政府、日本政府都在做，當然也都流入「假實習真廉價」的問題。這些問題，長期以來國內外學術界都知，你、我也知，就服務資本的各國政府不知。</p>
<p>實習生跟建教生有何不同？他們是不是勞工？勞動條件如何？被以「實習」而壓低的薪資、拉高的工時，造成該產業整體勞動條件的長期不能提昇，寵壞了老闆！這不是眾所皆知的嗎？而，蔡政府對資方的溺愛，除了不顧一切的砍了勞工七天假、不顧一切地要「前瞻」外，現在更不顧整體勞動條件會被拉低的狀況，腦筋動到外籍學生身上。可謂無恥！</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愛台灣</strong></span></p>
<p>遇到「外籍、中國」兩個關鍵名詞，大家一定先「愛台灣」。但，透過政府親資的種種作為，不難看出，「台灣」有兩款，「資方的台灣」和「非資方的台灣」，重點是你愛的台灣，是哪一款？而面對趨利資本的國際流動，這些來台灣工作、為台灣奉獻的「外籍」勞動者們，也會在你愛的那款裡嗎？</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93897">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848</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勞動部「了不起，負責」！</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5%8b%9e%e5%8b%95%e9%83%a8%e3%80%8c%e4%ba%86%e4%b8%8d%e8%b5%b7%ef%bc%8c%e8%b2%a0%e8%b2%ac%e3%80%8d%ef%bc%81/</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ue, 30 May 2017 07:40:2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846</guid>

					<description><![CDATA[2017/05/03 4月30日，移盟舉辦了「移工五一遊行」，移工們懷著興奮的心情再次走上街頭。 回顧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5/03</p>
<p>4月30日，移盟舉辦了「移工五一遊行」，移工們懷著興奮的心情再次走上街頭。</p>
<p>回顧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漠視、或是敷衍。一如重大社會案件發生時，媒體上曇花一現，短暫受到社會矚目，但事後逐漸被人們遺忘，參加遊行的移工問我，遊行後有什麼改變？我回答：「沒有改變」。</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Sawlwv.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台灣自引進移工開始這25年來，移工的訴求、遭遇到的問題往往被政府或是漠視、或是敷衍。（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2016年1月4日，蔡英文在選前與工鬥團體見面時曾表示，休假是人權，一定要給家務工適當的休息，新政府將會落實喘息服務，並立法保障家務工。只是到現在執政近一年，完全看不出政府的任何作為。</p>
<p>移工五一遊行當天，勞動部發布新聞稿，內容提到「我國對待外籍勞工之權益保障，不因國籍而有不同，…一律適用我國勞動法令。至於家事類勞工不分本外籍勞工，目前均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並無差別待遇。…」政府回應跳針，這不是首次見到。</p>
<p>「一律適用勞動法」與「家務工未適用勞基法」，這不是自相矛盾嗎？</p>
<p>勞動部避談蔡英文曾經承諾的「立法保障」，反倒以本外勞無差異來作為搪塞理由，這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勞動部利用國族情緒來掩蓋不願立法保障的策略，再明顯不過；又說本籍與外籍沒有差別待遇，所以呢？難道不台籍與外籍家務工都不需要勞動條件的保障嗎？可見在政府的眼中，根本沒有立法保障家務工這個選項，蔡總統當初的承諾完全跳票。</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ZYE9Bz.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政府的眼中，根本沒有立法保障家務工這個選項，蔡總統當初的承諾完全跳票。（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而在要求廢除私人仲介，以及國對國聘僱的議題上，勞動部回應「私人仲介為市場供需而形成，不應以廢除仲介制度來解決外籍勞工權益受損問題。」試問，勞動部又要如何解決目前外籍勞工權益受損問題？仲介費超收問題，政府是否曾積極解決？一味將責任推給「市場供需」就可以卸責嗎？</p>
<p>追根究柢，仲介市場的形成，難道不正是因為政府在制定移工政策時，制度或未臻完善、或方向錯誤所造成的嗎？勞動部以「直聘中心」作為資訊不對等的解套，實際上對於仲介市場的壟斷又造成多少鬆動？仲介公司的評鑑查察機制中，以逃跑外勞數量做為評量要件之一，不正代表仲介對移工控制力的強弱，以這樣的評鑑機制評量出來的仲介，難道就沒有問題嗎？</p>
<p>政府長久以來以方便管控為原則來制定移工相關法規，對移工人權造成嚴重侵害。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政策，是最明顯的一例。移工轉換雇主的條件必須是在雇主違法情況、不當對待，或雇主不願聘僱移工的情況下，才得以轉換，但就算條件符合，如果雇主不同意呢？移工無法轉移雇主，但試問哪一個台灣勞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勞動部所謂的「無差別待遇」只是自打嘴巴。每一名飄洋過海來台的移工都是想好好工作，為家鄉的親人帶來更好的生活，若工作環境友善，哪個移工又會願意承擔找不到雇主的壓力及風險？</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5/03/phpp5xgHY.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政府長久以來以方便管控為原則來制定移工相關法規，對移工人權造成嚴重侵害。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政策，是最明顯的一例。（圖：張榮隆）<br />
</span></span></p>
<p>此外，勞動部口口聲聲表示移工是基於「補充性原則」引進，但卻用較低的勞動成本讓資方聘僱，再加之許多不合理扣款讓移工變相廉價，在雇主為求最高利潤的情況下，這樣的「補充性」最終將淪為替代性，這難道不是政府造成的自相矛盾情況嗎？</p>
<p>家庭看護工沒有勞動法令保障、聘請移工家庭無法使用喘息服務、移工制度不得自由轉換的設計及制度造成的私人仲介壟斷、剝削移工，這些制度造成移工、聘僱家庭權利受損的情況，政府至今不但仍不願改變，卻還振振有詞地不針對問題回應。</p>
<p>勞動部真的是「了不起，負責」!</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5581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846</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南向」看不見的Z君困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3%80%8c%e5%8d%97%e5%90%91%e3%80%8d%e7%9c%8b%e4%b8%8d%e8%a6%8b%e7%9a%84z%e5%90%9b%e5%9b%b0%e5%a2%83/</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hu, 20 Apr 2017 07:38: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844</guid>

					<description><![CDATA[2017/04/20 Z君來到安置中心已經將近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以來，台灣的法律都不允許他找新工作。等待的日子不只沉悶，更充滿焦慮，他的仲介貸款依然要付，而在印尼的老婆、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4/20</p>
<p>Z君來到安置中心已經將近三個月了，這三個月以來，台灣的法律都不允許他找新工作。等待的日子不只沉悶，更充滿焦慮，他的仲介貸款依然要付，而在印尼的老婆、孩子等家人也需要日常開銷。來台不到一年的他，工作的薪水早就因為各種規費、仲介貸款，被扣得所剩無幾。這三個月的日子，過的煎熬。</p>
<p>但Z君的案子一點都不複雜。</p>
<p>最初，Z君只是覺得週六加班費的給付很奇怪，所以找仲介翻譯詢問，然而仲介翻譯不只沒有好好解釋，反而惡言相向，威脅地問工人：「現在是誰不想工作了？」而後，Z君便遭到仲介、雇主的刁難。包含不讓他打卡上班（同時警告若不上班要扣兩倍薪水、遣返）、鎖住代步用腳踏車、沒收宿舍烹飪器具等，用盡各種手段來逼退Z君。</p>
<p>忍受不了如此對待，Z君只好向我們求助。然而在台灣現行的制度下，除非雇主同意或有違法行為，否則移工是不能換工作的，因此這些莫名其妙的行為與衝突並不能讓Z君轉換雇主。「還好」我們發現Z君的工廠一個月加班將近90小時，違反了《勞基法》每月46小時的上限，才據此要求轉出。然而，即便違法事實明確，雇主始終不同意Z君轉換，Z君只能請勞動部認定違法，強制廢止他與雇主的聘雇關係。</p>
<p>行政流程一跑就快三個月了，Z君能作的只有等待，等待勞動部同意他轉換雇主的好消息。</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8Y1yc7.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自由轉換雇主的訴求已經提了十幾年，至今仍未實現。）</span></span></p>
<p>今天如果是一個台灣人，工作出了狀況無法繼續，只要預先告知，就可以離職。如果雇主有違法事實，還可以不經預告，直接包袱款款走人。然而在移工制度下，雇主如果不同意轉換雇主，移工就只能努力蒐集證據，舉證雇主確有違法，否則根本不能換工作。這樣的控管，導致移工無法「用腳投票」，使惡質雇主有改變的壓力，稍稍提升整體勞動條件。反而是創造了雇主、仲介能不斷在法律邊緣欺壓他們的條件，逼迫許多沒出路的移工選擇逃跑，走進無法回頭的死胡同。</p>
<blockquote><p>「如果你不夠慘，那就乖乖繼續做下去！」</p></blockquote>
<p>是這個制度不斷告訴移工的，他們深刻體會到自己只是來被榨乾的「勞動力」，而不是一個有主體性、可以自由選擇工作的「人」。這就是明明白白的制度性歧視。</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18WnaL.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2011年移工大遊行，象徵在惡劣勞動條件中掙扎的移工們。）</span></span></p>
<p>Z君等待的三個月背負了龐大壓力。除了來自家庭開銷，還有必須償還的高額仲介費與貸款，都提高了移工要轉換雇主、爭取勞動權益的成本，強化整個制度的控制。當仲介的收入需要仰賴雇主聘僱移工的配額時，他們自然在勞資爭議過程中向資方傾斜。對於移工來講就像是我原本有一個雇主，然後制度要我再付一大筆錢請另一個雇主。一旦我對工作有任何的疑問或不滿，兩個便聯合起來對付我，而且我還不能「大不了換個工作」。</p>
<p>整個市場幾乎都掌握在仲介手上，沒有仲介介紹，移工不太可能找到工作。因此，許多仲介刻意不承接勞資爭議過的移工，移工因為找不到新工作，只能被迫回國。這樣的狀況也頻繁地發生在三年契約期滿的移工身上，造成「廢除三年出國一日」的實質效果大幅削減。</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4/20/php2B0mYH.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就業服務中心等著仲介挑選的工人們。）</span></span></p>
<p>Z君的案子並不是特例，是一個根本性的制度問題，只有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與讓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才能改善。在去年通過廢除三年出國一日時，蔡英文總統沾沾自喜地在FB說：「這只是改革的一小步，但對辛苦的移工朋友來說，是強化勞動權益的一大步。」</p>
<p>我們得說，移工的勞動權益還有許多大步得跨越。諷刺的是，蔡英文力推新南向政策，開放部份東南亞國家條件式免簽，無非為了吸引有錢人的投資。然而這群在台灣的移工，政府卻連一扇自由勞力市場的門都不願意為他們敲開。</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42428">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844</post-id>	</item>
		<item>
		<title>聲明稿｜被看見的暴力，反映未被看見的暴力結構！</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8%81%b2%e6%98%8e%e7%a8%bf%ef%bd%9c%e8%a2%ab%e7%9c%8b%e8%a6%8b%e7%9a%84%e6%9a%b4%e5%8a%9b%ef%bc%8c%e5%8f%8d%e6%98%a0%e6%9c%aa%e8%a2%ab%e7%9c%8b%e8%a6%8b%e7%9a%84%e6%9a%b4%e5%8a%9b%e7%b5%90%e6%a7%8b/</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29 Mar 2017 05:05: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人身暴力]]></category>
		<category><![CDATA[暴力結構]]></category>
		<category><![CDATA[聲明稿]]></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s://www.tiwa.org.tw/?p=3149</guid>

					<description><![CDAT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對於2017-3-28仲介人員於勞工局毆打本會工作人員之聲明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本會於晚間十一點多接獲五股地區一家派出所警察來電話，說有一名印尼勞工被仲介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對於2017-3-28仲介人員於勞工局毆打本會工作人員之聲明 ：今年三月二十一日本會於晚間十一點多接獲五股地區一家派出所警察來電話，說有一名印尼勞工被仲介丟包在路邊，需要緊急安置。這名勞工是E。 E到協會庇護中心之後，工作人員詢問案情才知道仲介的惡行徑：E因雇主不滿意她的照顧情形，因此通知仲介來帶她走，仲介將E帶到觀音山上亂葬崗旁，命她在墓地罰站兩小時，並欲將她留在觀音山上一處工寮內過夜，E害怕，狂追仲介開走的車，扳住車門，仲介才將她帶往自家，但到仲介家之後，仲介又將她關在門外兩小時，之後將她拖入屋內毆打，期間仲介友人來訪，E被關進後面房間內，待友人離去之後，仲介又進去毆打她。 E因仲介暴力對待，不敢與她共住，請求仲介將她帶去位於桃園E的前一個仲介的公司，結果仲介將她丟包在五股某各公車站，最後經民眾報警協助，才由警察送來協會安置。 E安置之後，台北市勞動局安排於3月28日上午十點在勞動力重建處開協調會，本會工作人員及通譯人員陪同前往。由於E被仲介毆打之事，並無任何證據，因此本會工作人員決定在協調會上詢問毆打之事，並錄音存證，作為勞工若要提告時之佐證；而在協調會尾聲之時，仲介發現協會人員私下錄音，以錄音要經過會議同意才可以，要求刪除不果，即動手搶手機、筆記本、背包，最後更在勞動局的協調室動手毆打本會工作人員。</p>



<figure class="wp-block-embed-youtube wp-block-embed is-type-video is-provider-youtube wp-embed-aspect-16-9 wp-has-aspect-ratio"><div class="wp-block-embed__wrapper">
<div class="jetpack-video-wrapper"><iframe loading="lazy" title="被看見的暴力，反映未被看見的暴力結構!" width="780" height="439"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qptvITKatH0?feature=oembed" frameborder="0" allow="accelerometer; autoplay; clipboard-write; encrypted-media; gyroscope; picture-in-picture" allowfullscreen></iframe></div>
</div></figure>



<p>這位毆打印尼勞工復又毆打本會工作人員的仲介，名叫黃佳慧，已從事仲介業26年。她在毆打本會工作人員之後，不僅將自己於會議中偷錄的影像上傳臉書，更在仲介從業人員的臉書社團，得意的宣揚她如何出手教訓了本會的工作人員，「大概1-3分鐘有，至少十拳打在她的賤臉上，讓她閉嘴」。</p>



<div class="wp-block-image"><figure class="alignright"><img src="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1.0-9/17554308_1331958720191305_7303677143065392731_n.jpg?_nc_cat=111&amp;_nc_sid=32a93c&amp;_nc_ohc=rlYuD8Q-flkAX--UgTM&amp;_nc_ht=scontent-tpe1-1.xx&amp;oh=010865be7c5d2d3d5690cba71bd67ee2&amp;oe=5F23133B" alt=""/></figure></div>



<p>這起仲介毆打陪同勞工出席協調會的庇護中心工作人員事件，所反映的是，與外籍移工關係最密切、外籍移工最需倚賴的協助者—仲介從業人員，竟可以無法無天，囂張到這等地步？而台灣的移工政策竟然容許這樣惡質的仲介存在，荼毒移工26年!! 關於這起仲介人員毆打本會工作人員事件，本會必然依法追究到底，也將協助E追究仲介毆打及丟包的法律責任。然而，個別被看見的暴力事件，我們能透過法律行動去追究施暴者，但是對於政府所容許、縱容的私人仲介制度與結構性暴力問題，我們也要嚴厲譴責施行25年的現行移工制度是造成仲介暴力橫行的根本原因，台灣社會應該正視這個充滿歧視、侵犯人權的移工制度帶給整體社會的負面影響。 本會必須重申我們多年來的訴求：給予勞工安全且能夠自我保護的制度。 1.廢除私人仲介制度，避免非法剝削與隱藏其中的暴力橫行。 2.修改藍領移工不能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讓移工在感知勞動場所危險或是雇傭關係不和睦時，有權主動終止僱傭關係，並尋找新的雇主。 3.勞動部應嚴辦不肖仲介的違法、暴力行為，不應忽視仲介業中隱藏的、未被看見的侵害移工人權的事實。</p>



<div class="wp-block-image"><figure class="alignleft is-resized"><img loading="lazy" src="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31.0-8/p720x720/17635480_1331972760189901_6428078207951269816_o.jpg?_nc_cat=105&amp;_nc_sid=32a93c&amp;_nc_ohc=XXW-YcGVd64AX_Q_7_b&amp;_nc_ht=scontent-tpe1-1.xx&amp;_nc_tp=6&amp;oh=740c9038f36332b07315edc2146d546c&amp;oe=5F201296" alt="" width="236" height="419"/></figure></div>



<div class="wp-block-image"><figure class="alignright is-resized"><img loading="lazy" src="https://scontent-tpe1-1.xx.fbcdn.net/v/t31.0-8/17635250_1331972663523244_2896841196116231251_o.jpg?_nc_cat=102&amp;_nc_sid=32a93c&amp;_nc_ohc=6tvDN4TGcKwAX8A89C5&amp;_nc_ht=scontent-tpe1-1.xx&amp;oh=41a6e70cd397ffdb9fdaaacaee4d2fa1&amp;oe=5F21A64F" alt="" width="226" height="729"/></figure></div>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3149</post-id>	</item>
		<item>
		<title>飄零與人權》照顧正義在哪裡？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7%85%a7%e9%a1%a7%e6%ad%a3%e7%be%a9%e5%9c%a8%e5%93%aa%e8%a3%a1%ef%bc%9f%e7%a7%bb%e5%b7%a5%e7%85%a7%e9%a1%a7%e7%9a%84%e8%a1%80%e6%b1%97%e5%9b%9a/</link>
		
		<dc:creator><![CDATA[Bettychen]]></dc:creator>
		<pubDate>Tue, 21 Mar 2017 07:35:3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tiwa.org.tw/?p=1841</guid>

					<description><![CDATA[2017/03/21 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 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在去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17/03/21</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strong></span></p>
<p>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在去年4月王姓兄弟聘僱看護工莉莉來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卻因不滿莉莉的照顧，多次毆打她，甚至對她做出猥褻、性騷擾的行為；此外，王姓雇主也未給付看護足額的薪資。去年6月，看護因忍受不了雇主的虐待，從王家4樓住處的陽台逃離，墜落至1樓遮陽棚，向路人求救、報警，才曝光這則新聞。事發之後，雇主向媒體喊冤，稱檢察官僅聽信看護工的說詞，卻不相信她們，並拿出相關文件試圖證明自己的清白。目前雇主一家三口，已遭士林地檢署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傷害、強制猥褻、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21/phpc9Edvn.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就在今年三八婦女節的隔日，3月9日爆出受雇於台北市王家兄弟的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遭受雇主虐待，工作一個月後爆瘦十二公斤的新聞。</span></span></p>
<p>像印尼籍看護工莉莉這樣受到虐待、騷擾、被雇主積欠薪資的事件，並不是少數個案，而是許多家庭看護工的共同經驗。在2015年衛生福利部的統計中，當年有122名移工通報遭受性侵，其中便有90人是家庭看護工。而遭受虐待、被積欠薪資的看護工，雖無官方統計數據，但根據本會長期服務移工的經驗，眾多前來求助的家庭看護工，或是遭受到雇主欠薪，或是受到肢體、心理上的辱罵與虐待，在迫不得已、忍無可忍的情況下前來向本會求助。</p>
<p><span style="color: #993300;"><strong>缺乏照顧正義的台灣長照政策</strong></span></p>
<p>台灣自1992年通過《就業服務法》開放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以來，家庭看護工的人數便不斷攀升。隨著社會人口結構改變、高齡化、長照需求的增加，截至2016年12月，家庭看護工人數已達近23萬人。早在2007年時，政府便開辦長期照顧十年計畫，號稱要建置長期照顧服務網絡，讓長者在年老後能得到照顧服務；並於2015年5月時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2016年蔡英文總統宣布要實行長期照顧十年計劃2.0，讓長照服務更加完善。</p>
<p>但在這十多年以來的長照政策當中，卻一直採行政府長照服務與「家庭個別聘僱」雙軌制的運作，政府始終將個別聘僱的家庭、外籍看護工支撐台灣長照需求的身影，視為無物。我們要嚴厲地指出，由於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不足，在長照政府責任中大幅退位，迫使無法得到公共長照服務的雇主家庭，轉向至市場尋求解決辦法，將沉重的照顧責任退回家庭、外包給外籍看護工承擔。</p>
<p>此外，政府規範除了在聘僱外籍看護工的「空窗期」能使長照服務之外，已聘僱外籍看護工的家庭「並無法使用政府提供的長照」。如此「排除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家庭」的長照計畫不僅強化長照市場化，迫使高照顧需求的家庭自行負擔照顧費用，更加強鞏固家庭看護工的血汗囚牢。這無疑是將這些家庭推向市場化的競爭，陷入剝削外籍看護工的弱弱相殘的血汗照顧不正義深淵……</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7/03/21/php0Y5LAm.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在2015年衛生福利部的統計中，當年有122名移工通報遭受性侵，其中便有90人是家庭看護工。（自由時報記者王藝菘攝）</span></span></p>
<p>在2016年中時，政務委員林萬億曾向媒體表示，體認到23萬外籍看護工扛起台灣長的照重擔，卻連《勞動基準法》、周休一日的基本保障都沒有，這樣的血汗長照應該改變，將來要推動喘息服務進入個別聘僱看護工的家庭之中，讓家庭看護工能適時休息，至少一周能有一日休假，喘息服務則作為補充家庭看護工休假時的照顧缺口。然而9個多月過去，喘息服務仍然「只限於」聘僱家庭看護工的「空窗期」能使用，等到家庭看護工進入家庭以後，雇主家庭便不能再使用喘息服務。自1992年以來，25年過去，至此，移工照顧的血汗囚牢，沒有得到任何鬆動。我們不禁要問，台灣的照顧正義，究竟在哪裡？</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011144">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841</post-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