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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六漁工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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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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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六漁工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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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看見》跨渡而來，再見不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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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18 Jul 2016 04:10:48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PNN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六漁工]]></category>
		<category><![CDATA[看見]]></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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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16.07.18　文／莊舒晴 移工為何離開故土到異鄉工作？錢、經驗、愛情、夢想、新生活⋯⋯還有許許多多不為外人所道，也不曾被問及的原因。來自中爪哇的 Y 是為了與獄中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date">
<p>2016.07.18　文／莊舒晴</p>
</div>
<p class="commnity">移工為何離開故土到異鄉工作？錢、經驗、愛情、夢想、新生活⋯⋯還有許許多多不為外人所道，也不曾被問及的原因。來自中爪哇的 Y 是為了與獄中的丈夫再相見，來到台灣當看護工。</p>
<p>這兩年 TIWA 接觸到幾個重大移工刑事案件，從了解案件狀況、提供法律協助，一直到判決定讞後到監獄探視，逐漸接觸到越來越多移工受刑人，其中不乏要在監獄待一、二十年 的移工。刑期何其漫長，而他們離家何其遙遠，有的人是境外聘僱漁工，從沒踏上過台灣的土地，因為案發在台灣的漁船上，所以受台灣法律制裁並入監服刑。他們 在台灣沒有任何人際網絡，唯一有關的母國在台辦事處也對這群受刑人採取消極的態度，受刑移工想要與母國家人取得聯繫更是得依靠運氣。面對這樣的情況，身陷 囹圄的人束手無策，只能靜靜等待有一天母國捎來消息。<span id="more-102113"></span></p>
<p>受刑人也許曾經鑄下大錯，必須以自由來償還，但度過冰封的歲月之後，並非是要他們再也無法回歸社會，而是希望他們重振生活，勿再重蹈覆轍。在這段自 省的過程裡，家人朋友的支持和關心會是重要的助力，若缺少監獄外頭的等候，受刑人的心靈無從依歸，即便出獄也可能不知邁向何方。外頭的世界有怎樣的變化？ 家鄉的空氣如何？家人是否還會張開雙臂迎接長年在海外「不事生產」的更生人？</p>
<p><img loading="lazy"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2395" src="https://i0.wp.com/tiwa.wokercn.com/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1.png?resize=712%2C468" alt="6541" width="712" height="468" srcset="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1.png?w=712&amp;ssl=1 712w, 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1.png?resize=300%2C197&amp;ssl=1 300w" sizes="(max-width: 712px) 100vw, 712px" data-recalc-dims="1" /><br />
<span style="color: #999999;">在台灣服刑的印尼移工 R 的家庭。（莊舒晴攝）</span></p>
<p>一次機會下，TIWA 到印尼拜訪了幾位受刑移工的家庭，其中一位受刑人 R 的家人在水泥地上鋪草蓆，斑駁的四面牆壁圍繞著我們，R 的女兒一邊聽大人們說話一邊靜靜流淚，眾人中獨缺 R 的妻子 Y。家人說 Y 去了雅加達，賣掉農地，準備申請到台灣當看護工，期盼再見丈夫一面。</p>
<p>我透過臉書和 Y 取得聯繫，希望能夠協助她日後到監獄探視的手續。Y 來台前夕才與我通過訊息，說將到苗栗工作，殊不知隔天完全斷了音訊，臉書沒回、手機沒接，驟然蒸發。其他印尼友人安慰，應是剛到台灣還沒申辦網路，再等等 吧。一個多月後，Y 發臉書訊息給我，說被帶到高雄的民宿打掃，不知道地址、被沒收證件、雇主禁止使用手機，她夜半偷偷用雇主的手機傳訊息來，短語幾句，又再度斷了音訊。儘管 我回傳再多訊息過去，Y 也未讀未回。</p>
<p>Y 本來是申請到苗栗當看護工，卻被帶到高雄做打掃工作，雇主明顯違反法律上「禁止許可外工作」的規定。這並非什麼鮮見的個案，而是許多外籍看護工常常遇到的 狀況，雖然當初簽訂的契約是照顧老人、病人，但實際來台後卻發現受照顧者可自理，雇主其實是以看護的名義申請一個廉價勞動力來台從事其他工作。我們不知道 Y 身處何處，沒有護照號碼、沒有居留證號，就算要請政府單位幫忙找人也無從找起，唯一可以做的就是等著 Y 下一次捎來的訊息。</p>
<p>又等了一個月，終於來了新消息，Ｙ 工作地點附近的印尼同鄉傳訊表示，Y 沒有休假、不能用手機，所以沒辦法即時與我們聯絡。我們拜託這位印尼同鄉提供Y工作的位置，但卻在短暫的聯絡後也斷了音訊。我們又試著打電話到印尼給 Y 初中的女兒，問媽媽的護照號碼，她不知道，我們也不敢告訴她，Y 下落不明。</p>
<p>Y 越過汪洋一片，在全然陌生的異鄉中尋找與丈夫再見的緣份，而今卻是我們在茫茫人海中找尋未曾謀面的看護工  Y。她不是一個千里尋夫的奇異個案，還有許多在現行制度下被「濫用」的外籍看護工，去清掃的、去叫賣的、去務農的⋯⋯無論當初是懷抱什麼想望而成為移 工，離他們期盼的緣份，還遙遙無期。</p>
<p>&nbsp;</p>
<p><img loading="lazy" class="alignnone size-full wp-image-2397" src="https://i0.wp.com/tiwa.wokercn.com/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0.jpg?resize=712%2C401" alt="6540" width="712" height="401" srcset="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0.jpg?w=712&amp;ssl=1 712w, 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7/6540.jpg?resize=300%2C169&amp;ssl=1 300w" sizes="(max-width: 712px) 100vw, 712px" data-recalc-dims="1" /><br />
<span style="color: #999999;">印尼爪哇，移工 Y、R 家鄉附近的景象。　</span></p>
<p>&nbsp;</p>
<p><a href="https://pnn.pts.org.tw/project/inpage/736/62/62">此文章同步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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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漁工血汗 在你我的餐桌上</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6%bc%81%e5%b7%a5%e8%a1%80%e6%b1%97-%e5%9c%a8%e4%bd%a0%e6%88%91%e7%9a%84%e9%a4%90%e6%a1%8c%e4%b8%8a/</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25 Aug 2015 06:41:1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六漁工]]></category>
		<category><![CDATA[漁工]]></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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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翻開《勞動基準法》，第三條寫著「農、林、漁、牧業屬於勞基法適用範圍，來自東南亞漁業移工，是該法保障的勞工」。然而，在海外如孤島一般的漁船上，漁工常有職業傷害，工傷風險高、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翻開《勞動基準法》，第三條寫著「<strong>農、林、漁、牧業屬於勞基法適用範圍，來自東南亞漁業移工，是該法保障的勞工</strong>」。然而，在海外如孤島一般的漁船上，漁工常有職業傷害，工傷風險高、勞動環境惡劣、勞動強度極強。但長工時的狀況卻被雇主、仲介及政府單位以上下時間難確認，不是一直在工作等理由，不曾依法有過加班費，使得他們空有勞基法保障，卻一直是當代的海上奴工。</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25/phpEeH9EY.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外籍漁工在海外如孤島一般的漁船上，常有職業傷害，工傷風險高、勞動環境惡劣、勞動強度極強。不曾依法有過加班費，使得他們空有勞基法保障，卻一直是當代的海上奴工。（TIWA提供）</span></span></p>
<p><strong>TIWA自2008年開始，處理大量的漁工申訴案件。漁工申訴的問題有幾大項：</strong></p>
<p><strong>1. 薪資未全額直接給付，且與契約載明的薪資不同：</strong></p>
<p>雇主不直接給付漁工薪水，都是轉由仲介經手，任由仲介扣除國外非法貸款及膳宿費後，且將剩餘的薪水發給工人，發薪的時間也不固定。為規避台灣法令，漁工都有兩份薪資單，一份是雇主應付勞工主管機關查察的合法薪資，另一份是扣除膳宿費、仲介貸款等扣款的真實薪資單。契約上寫的是基本薪資，加班費按勞基法計算，實際上沒有加班費，東扣西扣只領到七八千塊。</p>
<p>以菲律賓漁工為例，菲律賓政府規定，仲介不得向海事工作人員（含漁業勞工）收取仲介費用。然而，在台菲籍漁業移工卻一直都有被以「貸款」、「簽署本票」等方式違法扣款的狀況。仲介都說這是一筆安家費，但現實是，漁工從未從銀行領走一分錢給家裡安家。這種以「非法貸款」剝削勞工的情形，勞動部推託是輸出國政府的責任撒手不管。這樣非法行為得以成立並一直運作下去，是藉著「台灣雇主不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薪資」，使仲介可以把手伸進漁工薪資代理，拿走他要拿的錢。作為具體落實的手段。長期以來，勞動部從未進行調查、也未進行處分。</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25/phpnmslA6.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雇主都是轉由仲介經手，任由仲介扣除國外非法貸款及膳宿費後，且將剩餘的薪水發給漁工。為規避台灣法令，漁工都有兩份薪資單。（資料照，記者楊宜敏攝）</span></span></p>
<p><strong>2. 膳宿問題：</strong></p>
<p>2001年，在當時的勞委會主委陳菊提出「雇主得以實物給付薪資」，同時同意雇主得自勞工的薪資中扣除最高4,000元的膳宿費，2007年盧天麟將其上限調漲至5,000元，漁業移工，同其他受勞基法保障的移工，實質薪資已下降至勞基法的基本保障以下。但漁工根本沒有膳宿可言，好一點的，住在漁船上像棺材的小隔間，普遍就是在船上裡一個閒置的地方，可能是機房地板、甲板、漁網上。普遍漁工都被扣了最高額度5,000的膳宿費用，住在不適宜休息的環境，三餐也多是泡麵稀飯麵包。</p>
<p>我們最近接到的申訴個案，漁工A的房間靠近馬達，既熱又吵，被迫到甲板，以紙箱鋪在漁網上，才勉強得以休息；漁工B的房間因為破舊、漏水，也被迫和同事縮睡在甲板漁網上。申訴的漁工們，很多在漁船進港後，雇主便不提供食物，無處洗衣洗澡，只好到附近溪流洗衣、洗澡、抓魚，並到附近的山上採果實裹腹，如此不堪的膳宿條件，雇主仍每月以最高額5,000元扣其膳宿費用。</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25/php76hWxD.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漁業移工實質薪資已下降至勞基法的基本保障以下。但漁工根本沒有膳宿可言，普遍漁工都被扣了最高額度5,000的膳宿費用，住在不適宜休息的環境，三餐也多是泡麵稀飯麵包。（TIWA提供）</span></span></p>
<p>勞動部要求雇主供給移工的住宿需符合「外國人生活管理計畫書」，裡面規範了住宿環境需考量隱私、雙語標註、按人數需有幾坪空間、乾淨的飲水等等。核對這些漁工的住宿，沒有一項符合計畫書，但雇主從未受到檢查及糾正。</p>
<p>談到移工膳宿費合理與否，讓我們回想以兩週前，勞動部針對家務工薪資調漲，提出：要調薪可以（依然未符合基本工資），但要跟受勞基法保障的廠工、漁工一樣扣除膳宿費。受《勞基法》保障的漁工，膳宿已經如此惡劣，遑論因雇主需求居住在雇主家中，沒有法令保障的家務工。扣除膳宿費，核心問題從來不是因為雇主提供了什麼？可以扣多少錢？而是政府為了討好雇主，進一步將已經很廉價的移工薪資，用一個看似合理的名目再往下壓低，又可以調漲膳宿費來控制、懲罰不聽話的移工。</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25/phpnXu25A.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勞動部要求雇主供給移工的住宿規範了住宿環境需考量隱私、雙語標註、按人數需有幾坪空間、乾淨的飲水等等。核對這些漁工的住宿，沒有一項符合，但雇主從未受到檢查及糾正。（圖為外籍漁工居住環境，TIWA提供）</span></span></p>
<p>這些漁工長時間在海上工作，魚群來的時候，時常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累癱了只能睡在機房甲板漁網上，吃的是泡麵稀飯，時常被船長用台語三字經怒罵，每個月領不到台幣一萬塊。他們工作的血汗造就的是我們吃的魚蚌蝦蟹。</p>
<p><strong>這些事情一直與我們相關，漁工血汗在生活裡，在你我的餐桌上。</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23296">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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