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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劉姍姍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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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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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劉姍姍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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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章] 保障移工人權 台灣仍須努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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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29 Feb 2012 03:55:3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劉姍姍]]></category>
		<category><![CDATA[移工人權]]></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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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 陳容柔 日前電子媒體報導，越勞撥打1955申訴，地方政府在未顧及移工意願下，卻仍將移工送回仲介處，而導致移工遭到毆打受害。這是從事第一線的移工服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 陳容柔</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日前電子媒體報導，越勞撥打1955申訴，地方政府在未顧及移工意願下，卻仍將移工送回仲介處，而導致移工遭到毆打受害。這是從事第一線的移工服務團體，經常遇到的狀況。</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移工在台灣沒有家，等待轉換雇主期間，住在哪裡攸關他能不能順利找到新雇主，運氣不好的，就像新聞中的越勞，受到虐待、強迫遣返。因為遣返移工對雇主及仲介是最有利的。一方面，雇主不會被限制名額且可立即再聘僱新移工；另一方面，仲介也可另賺一筆仲介費。</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勞委會設立1955外勞求助專線，為的是在台移工遇到問題得以及時申訴，期待它成為保障弱勢移工的一道防線。但在實務上，TIWA處理移工申訴案件曾發現，移工向申訴1955得到令人百思不解的答案，例如「雇主性騷擾忍一忍就過了」、「許可外工作，有錢賺就好了」等。試問，移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撥打電話求助，1955作為首要跟移工接觸的政府單位，如果態度如此，該叫移工如何自處？如何相信台灣政府會保護移工？</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反觀地方勞政機關，在接獲申訴個案後，要求移工回雇主處或仲介處，時常是優先考量，完全未考慮強迫移工返回後的立場及後果。在勞雇雙方關係破裂，雇主已知勞工申訴後，雇主還會以笑臉對待移工？仲介又會如何對待不聽話的移工？後續出現的情況不就是新聞中的越勞，因為仲介不當對待只能逃跑、跳樓。勞工局連最低限度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只見便宜行事的心態。在處理個案過程中，曾經有地方政府向我表示，「雇主/仲介答應會好好對待勞工」、「我已經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做」來搪塞。勞工局是不知人間疾苦？還是只求結案便宜行事。</span></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      台灣政府簽了這麼多的國際公約，馬總統也曾說過：台灣人權標準已與國際接軌。但對保障弱勢移工，只見嘴砲毫無實際作為。外交官劉姍姍虐勞事件鬧成國際醜聞，歷年來層出不窮的移工剝削問題，以及近日的越勞受虐事件，顯示台灣移工人權仍是奴工標準。移工團體多年來不斷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自由轉換雇主」及「立法保障家務勞工」等訴求，多年不見政府有具體回應及作為近日移工受虐及剝削問題一一浮上社會版面，台灣如何自詡為人權國家呢？</span></p>
<p>&nbsp;</p>
<p><span style="font-size: small;">(原文刊登於<a href="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112012022900370.html">中國時報</a>)</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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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文章] 外交官劉珊珊的沈淪是台灣政府的沈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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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18 Feb 2012 03:58:07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劉姍姍]]></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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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吳靜如 當近日Makiyo與日籍友人重傷司機事件被沸沸揚揚地討論之際，因「藝人的道德沈淪」連帶被論及的是「演藝圈的沈淪」。先不論「道德」所指為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吳靜如</p>
<p>當近日Makiyo與日籍友人重傷司機事件被沸沸揚揚地討論之際，因「藝人的道德沈淪」連帶被論及的是「演藝圈的沈淪」。先不論「道德」所指為何，也先不論「演藝圈有無沈淪」問題，然，「個人行為係受客觀環境影響」的事實在這個意外事件上，卻呈現為輿論上難得的「深入」討論。</p>
<p>「個人行為係受客觀環境影響」在這個事件如此，在外交官劉珊珊虐勞事件，更是如此。劉珊珊本人已受到美國的人口販運法的懲處，相信日後台灣政府也應該會依法進行追究。但是，同樣需要深入討論的是，造成一個代表台灣政府的外交官，養成「習以為常地虐勞」，是什麼樣的「客觀環境」？</p>
<p>工時長達16-18小時、限制出入、全年無休、超扣薪資、監視器監看、沒收護照、威脅遣返等，對於在台灣的家庭類移工是常見的「勞動現場」。我們也先不論雇主們在台灣社會福利制度不健全以致家務勞動（包括照顧老人、病人，甚至照顧小孩、煮飯、洗衣等）全賴移工代盡孝道導致的「殘酷結果」。我們要問的是，台灣政府，如何自處於面對社會大眾對於家務移工勞動條件剝削的「習以為常」？如何面對一個代表台灣政府的外交官也將如此不尊重勞動者的虐待行為「習以為常」？</p>
<p>台灣自1992年立法引進家務移工至今已近20年，尚無任何法令保障家庭類勞工的勞動條件。勞委會公布的調查結果，發現全年無休、完全不能外出之家庭類移工佔42.41％，例假日可放假的移工僅佔5.57％；學者們的調查更呈現家務移工平均每日工時近17-18小時。這麼久以來，勞委會清楚明白這樣的狀況，且在移工團體努力推動家事服務法的狀況下，卻到現在沒有任何積極的作為！</p>
<p>2009年，台灣官方也進口並通過了以美方意識型態主導的〈人口販運防制法〉。通過這法也近3年，然而，到目前為止，哪一位移民署警察會認為「沒收護照」有販運的嫌疑？「全年無休」有販運的嫌疑？哪一為承辦的檢察官會認為移工簽訂的「自願書」係因其所處的「脆弱處境」而涉嫌販運之違法？哪一位承辦的檢察官會認為「威脅遣返」是販運的可能？從應負責勞工勞動權益保障的勞委會、應負責「預防販運、預防販運」的移民署及負責「起訴販運」的檢察體系，哪一個主管機關認真面對台灣「習以為常」的日常犯罪行為？！這就是「外交官犯法、貽笑國際」的台灣政府狀態。</p>
<p>沈淪的政府，不僅放任其外交官虐勞，更因此令台灣人民蒙羞。若台灣人民不積極督促政府對國際人權的重視，則將會是台灣人民民主意識的沈淪。</p>
<p>（原文刊登於<a href="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feb/17/today-o7.htm">自由時報</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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