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xmlns:georss="http://www.georss.org/georss"
	xmlns:geo="http://www.w3.org/2003/01/geo/wgs84_pos#"
	>

<channel>
	<title>年限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atom:link href="https://tiwa.org.tw/tag/%E5%B9%B4%E9%99%90/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s://tiwa.org.tw</link>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Sat, 12 Nov 2005 10:34:59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zh-TW</language>
	<sy:updatePeriod>
	hourly	</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
	1	</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s://wordpress.org/?v=6.0.11</generator>

<image>
	<url>https://i0.wp.com/tiwa.org.tw/wp-content/uploads/2016/03/cropped-TIWA-1.jpg?fit=32%2C32&#038;ssl=1</url>
	<title>年限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link>
	<width>32</width>
	<height>32</height>
</image> 
<site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107144648</site>	<item>
		<title>消取外勞居留年限，爭取移工基本人權！</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6%b6%88%e5%8f%96%e5%a4%96%e5%8b%9e%e5%b1%85%e7%95%99%e5%b9%b4%e9%99%90%ef%bc%8c%e7%88%ad%e5%8f%96%e7%a7%bb%e5%b7%a5%e5%9f%ba%e6%9c%ac%e4%ba%ba%e6%ac%8a%ef%bc%81/</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12 Nov 2005 10:34:5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報導]]></category>
		<category><![CDATA[年限]]></category>
		<category><![CDATA[評論]]></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tiwatiwa-foolfitz.rhcloud.com/?p=338</guid>

					<description><![CDATA[顧玉玲 台灣正式開放引進外籍勞工，已經15年了。 舉目望去，近年來紛紛開工或剪綵落成的重大公共建設、北二高、六年國建、快速道路、北高市捷運、高速鐵路……都有外籍勞工的身影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顧玉玲</p>
<p>台灣正式開放引進外籍勞工，已經15年了。</p>
<p>舉目望去，近年來紛紛開工或剪綵落成的重大公共建設、北二高、六年國建、快速道路、北高市捷運、高速鐵路……都有外籍勞工的身影及付出，而台灣地區十二萬戶老、弱、殘、幼的家庭所需的照護、幫傭工作，也落在遠渡重洋來台的外籍家務服務者身上。</p>
<p>外勞一進入台灣，稅金、勞保費、健保費一項也不能少，但幾乎一受重傷就被直接遣返。他們在台工作期間，依法繳交全額保費，卻領不到失業給付、老年給付、傷病給付、生育給付……外勞不僅得不到社會權的保障，台灣的社會保險制度還倒過來佔外勞便宜！</p>
<p>就業服務法規定，藍領外勞來台累積居留期限不得超過六年，但白領外勞卻沒有這個限制。居留年限的設定不但對外籍勞動力總量控管毫無意義，反而還使企業人力培訓成本增加、不肖仲介更增各式名目超收費用、屆期外勞以逃跑取得非法續留台灣的機會、勞委會年年耗費行政人力財力捉逃跑外勞……不當政策導致一連串骨排效應，年年自食惡果。專對藍領外勞設計的居留年限，不但暴露行政機關的階級歧視，更讓勞、資、政三方都付出不必要的慘痛代價！</p>
<p>全球化的風潮下，資本、勞動、人力的流動早已大規模出現。台灣政府為了挽留企業出走、立法引進廉價外勞，同時又以「防止變相移民」為由，設定外勞居留期限不得超過六年，正暴露出執政者的短視與粗暴，一面要以廉價外勞討好資本家，一面又以「用完就丟」的心態逼外勞快速進出，卻罔顧移民勞工的基本人權。當朝野還在以「進入國際社會」進行攻防戰時，聯合國訂立的「1990年保護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員權利國際公約」，早已要求移工接收國應對引進外勞明訂各式保護條款。但在台灣，六年的居留年限卻成為外勞行使社會權及政治權的緊箍咒。</p>
<p>對這群來台貢獻心力的外籍勞動者，我們只使用他們有限的勞動力，不必關心勞動力的承載者的人身需求，社會權因此可望不可求（大概只有醫療權勉強得到保障，但問診時無法順利以母語表達症狀的困擾，又使多數外勞寧可私下交換母國藥草及偏方來治病。），參與公共政策制定及間接或直接參與政治的空間（所有的公民權、限制性投票權、參政權….等制度設計，都唯有在住民擁有長久居留權時，才會被認真討論與對待。即便是勞委會號稱好意為外勞設計的「錢流管理」，也明確拒絕民間要求與外勞直接對話。），更是想都不必想！</p>
<p>白領移工來台，也同樣有各式不合理的健檢、工資、及申請入籍等不合理的條件規範，但居留年限並不管制。也就是說，藍領外勞是台灣社會唯一一群「用完就丟」的人，既無入籍可能，也無轉換雇主的機會，遇到不肖雇主，唯有忍氣吞聲，外勞市場成為單方市場，外勞毫無勞動條件的議價能力，職場受虐、逃跑也就層出不窮。移民法已送入立法院，先來後到的移民社會早已成形，而台灣的移工政策在居留年限的設計上，明顯夾帶的種族、階級歧視，又怎能視而不見？</p>
<p>2004年1218國際移工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串連台灣由南至北數十個外勞服務團體，共同至行政院抗議不當的外勞政策，並正式提出「取消外勞聘僱年限」的單一訴求，要求政府儘速修改就業服務法，在外勞引進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取消外勞聘僱最高六年的期限，保障外勞在台的合理居留權，讓官資勞三方得利。而唯有外籍勞動者不受六年居留的限制，才能進一步打開移工在台灣的社會權及政治權的參與空間！</p>
<p>（原刊於聯合報2004/12/18）</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338</post-id>	</item>
		<item>
		<title>[新聞] 外勞6年期限擬取消</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6%96%b0%e8%81%9e-%e5%a4%96%e5%8b%9e6%e5%b9%b4%e6%9c%9f%e9%99%90%e6%93%ac%e5%8f%96%e6%b6%88/</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13 Jul 2005 19:01:17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報導]]></category>
		<category><![CDATA[年限]]></category>
		<category><![CDATA[新聞]]></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tiwatiwa-foolfitz.rhcloud.com/?p=255</guid>

					<description><![CDATA[獲僱主續聘可無限期居留 但不能入籍 蘋果日報2005/07/14 【陳鳳蘭╱台北報導】 外勞在台居留期限未來將放寬。勞委會昨表示，為減少外勞被仲介剝削、脫逃等問題，該會將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獲僱主續聘可無限期居留 但不能入籍</b><br />
蘋果日報2005/07/14 【陳鳳蘭╱台北報導】</p>
<p>外勞在台居留期限未來將放寬。勞委會昨表示，為減少外勞被仲介剝削、脫逃等問題，該會將提《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取消現行外勞只能在台居留六年的規定， 換句話說，同一名外勞未來只要有合法僱主願意聘僱，將可在台無限期工作，外勞投保年資夠久，也能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但依《國籍法》規定，外勞工作期限不列 入居留期計算，外勞工作再久也不能成為中華民國國民。</p>
<p><b>就業改革</b><br />
多個民間團體昨上午舉行記者會批評政府對外勞保護不夠，勞委會昨傍晚即發布新聞稿強調保護外勞立場，並指該會將修正《就業服務法》，只要立法院審議通過修正條文，未來外勞將可無限期在台受僱。</p>
<p><b>將影響13萬名僱主</b><br />
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國內約十三萬名僱主合計共聘用二十九萬名外勞。未來修法通過後，十三萬名僱主只要未失去聘僱資格，將可持續僱用同一人。</p>
<p>勞委會表示，過去外勞最多只能在台居留六年，主要是因為擔心外勞變相移民，由於《國籍法》已修正，明定外勞工作期限不列入居留期限規定，勞委會因此決定修 法取消外勞居留上限規定，減少外勞被仲介剝削，這項政策仍會在總量管制政策下進行，外勞人數不會因此增加。因產業外勞都有繳納勞工保險費用，未來外勞持續 在台受僱，投保年資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也可領取勞保老年給付。</p>
<p>仲介業者東南亞集團董事長林中一說，目前外勞最多只能在台居留六年的規定，造成許多家庭不便，「特別是有些病人已與外勞有依賴關係。」</p>
<p>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常務理事張耿榕則說，有些外勞僱主不喜歡太有經驗的外勞，原因是很難管理，但實務上確實有些外勞改名字或跟國人假結婚以規避只能居留六年的規定。</p>
<p><b>廠商樂見勞團贊成</b><br />
中華民國工業區廠商聯合會榮譽理事長黃宗源受訪時則表示，「這項政策本來就是錯誤的，未來如果真的放寬居留期限，將可提高業界產能，對外勞的工作安全也更有保障。」</p>
<p>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陳素香說，現時外勞仲介費偏高衍生許多社會問題，取消居留期限規定，僱主可直接聘僱熟悉的外勞，不須經過仲介業者的剝削，站在勞工團體立場，非常贊成這項政策。</p>
<p><b>外勞居留規定修改方向 </b><br />
外勞人數：約29.9萬人<br />
僱主人數：家庭僱主12萬人、產業僱主約1萬人<br />
現行規定：外勞來台次數不限，但最長不可超過6年<br />
修改方向：取消外勞只能在台6年的限制</p>
<p>影響：<br />
◎只要有僱主願聘僱，外勞可無限期在台工作<br />
◎外勞在台工作年資15 年、年滿55歲也可領勞保退休金<br />
◎僱主直接聘僱舊外勞可省下1~2萬元仲介費用<br />
◎外勞不必負擔巨額仲介費，降低逃跑率</p>
<p>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委會</p>
<hr />
<p><b>外勞在台期限 可望解禁</b><br />
2005/07/14 聯合報 記者徐國淦／台北報導</p>
<p>外勞在台工作期限可望解禁。勞委會昨天表示，已積極著手修訂就業服務法，將取消外勞在台累計工作最長不得超過六年限制，未來只要雇主擁有聘雇許可，同一個外勞要雇用多久都可以。</p>
<p>勞委會強調，這項改變一旦完成修法，將有助於減少仲介費剝削及外勞逃跑等社會問題；再者外勞在台工作只要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也可依規定領取勞保老年給付。</p>
<p>勞委會指出，過去國籍法和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在台居留超過五年，可申請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為避免外籍勞工在台工作過長，產生入籍爭議，現行就業服務法規 定，外籍勞工在台工作許可期限以三年為限，期滿有繼續聘雇需要時，雇主可以申請展延一次，但勞工必須先行出國重新辦入境手續。</p>
<p>官員表示，目前外勞在台工作最長只能延長到六年，即不得再度來台工作，許多來台從事營造、製造業等勞工，雖表現良好，卻因法令限制，六年期滿必須離境，雇 主須重新挑選人選、訓練等，造成外勞及雇主雙重不便，尤其許多外勞因工作期限將到，為繼續留在台灣工作，往往藉機逃跑，造成社會問題。</p>
<p>官員說，在台外勞中，幫傭或監護工人數高達十四萬人，這些人長年與雇主數年相處，感情融洽，卻受限法令，規定必須離境，造成雇主的不便，加上仲介費用過高，頻頻要求勞委會修法放寬。</p>
<p>職訓局說，過去擔心外勞在台時間過久，有變相移民可能，目前國籍法和入出國及移民法等相關法規對外國人歸化、長期居留部分已有配套措施，免除外勞在台過久可能成為移民疑慮，因此勞委會也已規劃修正就業服務法，取消外勞累計工作六年的限制。</p>
<p>勞委會表示，取消外勞在台工作年限，雇主將會留用表現好的外勞，勞雇雙方減少適應期，勞資糾紛降低，且也可省去部分仲介費用，對於降低逃跑率與雇主管理都有幫助。</p>
]]></content:encoded>
					
		
		
		<post-id xmlns="com-wordpress:feed-additions:1">255</post-id>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