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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後援會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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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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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後援會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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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成立聲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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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10 Sep 2005 10:14:07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後援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泰勞抗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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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5.8/31正式成立，拜訪法務部，9/9至高雄地檢署遞狀） 發生在八月廿一日的泰勞抗暴事件，顯示台灣的外勞政策根本是新世紀的奴工政策。遠渡重洋為台灣建設貢獻血汗的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05.8/31正式成立，拜訪法務部，9/9至高雄地檢署遞狀）</p>
<p>發生在八月廿一日的泰勞抗暴事件，顯示台灣的外勞政策根本是新世紀的奴工政策。遠渡重洋為台灣建設貢獻血汗的國際移工，卻在雇主、仲介與管理公司的冷血，加上腐敗政府的漠視及默許之下，受到種種非人的待遇。經過多日來媒體的披露，公眾可以看到，泰勞是怎樣經歷經濟上的剝削、自由的剝奪，甚至肉體的虐待！在這種壓迫下所做的反抗行動，是出於「斯可忍孰不可忍」的正當抗暴行動，而不能與單純的破壞秩序相提並論。同時，他們也冒險用自己的血淚告訴我們，原來台灣人的經濟果實，竟是以奴役與剝削換來的成果；原來我們津津樂道的自由民主國度，卻充斥著人類歷史最可怕的奴工制度！他們不是暴民，而是為自己爭權利，也同時教育我們台灣人的英雄！</p>
<p>然而，這群勇敢抗暴，揭露台灣外勞實務黑暗面的英雄，卻立即可能面臨公私部門的秋後算帳。政治人物一面說要檢討，要給他們人道待遇，但卻未見任何積極的保護措施，也沒有迅速對涉嫌侵害人權者做任何偵查追訴的行動。在此同時，執法單位卻已經在「法治國家」、「依法行政」的大旗之下，將「抗暴」事件定位為「非法」行動，磨刀霍霍地以追訴與遣返威脅「帶頭者」。若真如此，被壓迫的受害人，再一次被污名化為破壞社會秩序的罪犯。而原為維護正義而設的法律制度與執法者，也將再次成為腐敗政商關係以及人權加害者的幫兇！ 尤有甚者，抗暴泰勞與所有的國際移工一樣，欠缺法律、語言與經濟上的司法資源，極難與政府或資方進行公平的法律對抗。面對執法部門敵意性、選擇性、爭議性的執法態度，加上勇於爭取權異的外勞往往被雇主以不法手段偷偷遣返的經驗，我們根本無法期待他們運用所謂「合法」、「和平」的手段來捍衛自己的權利。<br />
有鑑於此，一群社運團體、民間組織，以及法律專業人士共同組成「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我們要以代理、辯護、告發或其他合法方式，協助這群身兼「受害人」兼「抗暴英雄」的泰國朋友，爭取以法律上最基本的權利。</p>
<p><b>一、 事件真相尚未完全釐清，相關訴訟尚未確定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遣返或驅逐出境。</b></p>
<ol>
<ol>
<li>1. 涉案泰勞是本案被害人，或至少是證人甚至被告。但我國境管機關在欠缺事前聽證的程序保障下，往往不顧當事人尚有勞資爭議，亦不顧比例原則，而輕易將「涉嫌」觸法的外人驅逐出境。</li>
</ol>
</ol>
<p>&nbsp;</p>
<ol>
<li>實務上，仲介與雇主甚至跳過法律程序，動輒私自將不懂法律也無法運用法律的外勞予以遣返。這不但使他們無法尋求法律上的救濟，更會使得本案無法真相難以澄清。因此，讓本案的泰勞「留下來」，是保障權利的最基本要求。而法律上的手段可能包括：(1)向行政法院聲請禁止境管機關做成或執行驅逐出國處分；與(2)適用或類推適用證人保護法，聲請保護涉案泰勞不受雇主之非法遣返。</li>
</ol>
<p><b>二、 受迫害而為抗爭的泰勞，不受刑事處罰。</b></p>
<ol>
<ol>
<li>在實體法方面，既然是面對持續的不法侵害，泰勞的抗暴行動可能構成「正當防衛」而阻卻違法；而既然任何人處於相同狀態下都可能進行同樣的抗爭，亦可能構成「無期待可能性」的無責行為。兩者都是刑法上不罰的行為。</li>
</ol>
</ol>
<p>&nbsp;</p>
<ol>
<li>因此，對這樣正當的抗暴行動，若遭到刑事偵查追訴，我們將在各種程序中協助提出下列主張：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若進入審判程序，則法院應為無罪判決；而總統亦應善用其事前大赦與事後特赦之權限，使他們免於刑事威脅。</li>
</ol>
<p><b>三、 對所有相關加害人進行刑事追訴。</b></p>
<ol>
<ol>
<li>管理公司與雇主對待泰勞之措施，已顯有觸犯刑法妨害自由罪章中諸多罪名之可能。包括第二九六條使人為奴隸罪、第二九六條之一買賣人口罪、第三零二條私行拘禁罪、第三零四條強制罪與第三零五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非告訴乃論」等罪名。但至今尚鮮聽聞檢調單位積極進行蒐證與其他調查工作。</li>
</ol>
</ol>
<p>&nbsp;</p>
<ol>
<li>針對上述罪嫌，我們將逕行向檢察機關提出告發，或協助被害人提出告訴，藉此促使檢警人員正式對此種侵害人權的行動進行追究。</li>
</ol>
<p><b>四、 對所有相關加害人請求民事上的損害賠償。</b></p>
<ol>
<ol>
<li>相關人員對待泰勞之行為，已侵害了其身體、健康與自由，構成侵權行為，依法得請求財產上與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li>
</ol>
</ol>
<p>&nbsp;</p>
<ol>
<li>此外，勞工主管機關對於高雄捷運公司與華磐公司諸多違法事由視而不見，有怠於執行職務而構成國家賠償責任之虞。</li>
</ol>
<p>有人說，台灣是法治國家，誠然。但法治國家的法律，不應選擇性適用，更不應被濫用為侵害正義與人權的鎮壓工具。泰勞在法律上理應是受保護的「抗暴者」與「被害者」，卻極可能因為法律資源不足，在充斥排外主義又普遍欠缺人權意識的行政與司法制度下被扭曲成「破壞者」或「罪犯」。這種「譴責被害人」的現象，不但本身不公不義，更可能形成「寒蟬效應」，使外勞日後更不敢抗爭，也使壓迫者氣焰更加高漲！我們相信，唯有實質的武器平等，才能對抗執法人員不自覺的偏見與歧視，進而實現法律上的公平正義。因此，「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的每一個成員，將運用我們的法律知識、能力與各種資源，投入這一場人權戰役！</p>
<p>泰勞抗暴法律後援會召集人 廖元豪<br />
副召集人 高榮志</p>
<p>連署團體／個人：<br />
政大法律系廖元豪、高榮志律師、鄭文龍律師、周漢威律師、邱羽凡律師、政大經濟系王卓修、文化大學楊祖珺、台大社會系藍佩嘉、中研院民族所丘延亮、司法迫害受害人王耀梓、海星外勞服務中心、高雄市婦女新知、屏東區外籍及大陸配偶服務中心、高雄市社區大學促進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法改革基金會、法律扶助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希望職工中心、天主教越勞中心、工傷協會、天主教高隆會正義和平辦公室、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日日春關懷協會、天主教外勞小組MWCD、台灣國際勞協TIWA、亞太移工中心APMM、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家服法推動聯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中國時報產業工會、東菱員工自救會、台灣區倉儲運輸業聯合會、天主教新事勞工中心、敬仁勞工中心、台北市環保局工會、中華電信工會台北分會、華僑銀行工會、華視工會、士林紙業工會、性別人權協會、批判與改造雜誌、台灣社會研究季刊、全國總工會、民主行動聯盟、勞權會、女性勞動者權促會、看守台灣協會、黑手那卡西、綠色公民行動聯盟……（陸續連署中）</p>
<p>連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秘書長 顧玉玲TEL:02-25956858 FAX:02-25956755<br />
<a href="mailto:tiwa@tiwa.org.tw">tiwa@tiwa.org.tw</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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