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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沒選票沒人權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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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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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沒選票 沒人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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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02 Jun 2015 07:00:3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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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近期立法院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取消外勞須出國1日及延長工作年限到15年的規定。這兩項修正都是近年在移工法令上，勞雇雙贏的小幅修正。「不須出國一日」跟「取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近期立法院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2條修正案:取消外勞須出國1日及延長工作年限到15年的規定。這兩項修正都是近年在移工法令上，勞雇雙贏的小幅修正。「不須出國一日」跟「取消聘僱年限」是移工團體自2009年就開始推動的修法。但在台灣所謂的民主選舉制度下，沒選票的移工註定人微言輕，攸關移工權益修法種是困難重重，但若是與雇主利益相關，都會以極快的速度通過。</p>
<p>這些年來，仲介公司跟台灣政府都極力地反對這兩項修法。仲介公司的說法是：「勞工在台工作已經三年，沒有時間休假返鄉探視家人，不應剝削了勞工休假的權利。」台灣政府說，外勞在台灣若取消出國一日或延長年限將對社會治安造成重大影響。至於什麼是重大影響，幾次會議官員都說不清楚。</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6/02/phpb2aByK.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不須出國一日」跟「取消聘僱年限」是移工團體自2009年就開始推動的修法。但在台灣所謂的民主選舉制度下，沒選票的移工註定人微言輕。（記者黃邦平攝）</span></span></p>
<p>試問，勞工的休假難道僅可以三年一次，且在離台時才有嗎？若是仲介真的這麼在乎勞工的休假權，就應大力支持勞工休假立法保障，讓外籍勞工在台工作的三年內能有休假、返鄉探親的權利。而不是持續在外勞回台的時候再度收取仲介費，利用外勞出入境，從外勞身上趴了一層又一層皮，卻口口聲聲的說是要「捍衛勞工休假的權利」。</p>
<p>這次修法固然是一個正確的方向，但就實務面來說，法是一回事，執行卻又是一回事。這就好像《就業服務法》明明規定外籍勞工不得與聘僱許可不符的工作，但實際上，在台灣看護工形同傭人般的打掃煮飯洗衣幾乎已經成為了常態。取消出國一日的修法過後，確實讓仲介少了一次透過仲介費剝削的機會。但我們也擔憂部份惡質的仲介公司，極有可能在移工申請過程中巧立名目，或是一次性的提高仲介費，以別的收費名目剝削外籍勞工。台灣政府向來將國內外仲介交相賊的仲介費剝削視為國外事務，若不重視並杜絕仲介公司使用手段向勞工超收費用，取消出國一日，無法根本杜絕仲介費剝削情事。</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6/02/phpgqDiIi.jpe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勞工不得與聘僱許可不符的工作，但實際上，在台灣看護工形同傭人般的打掃煮飯洗衣幾乎已經成為了常態。（圖為外籍看護工被雇主要求鋟蚵，記者蔡宗勳攝）</span></span></p>
<p>每次外勞在台年限延長時，反對者的意見是，這樣會讓台灣有越來越多的外勞。實際上，將外籍勞工的工作年限從12年延長到15年，很清楚地是一個雇主取向的修法。台灣引進外勞時，政府擔心外勞符合移民法的五年連續居留183天，得申請歸化台灣的資格，因此設定了聘僱年限及三年須出國一日的規定。實際上，在移民法修改後，只要是以藍領工作簽證來台的勞工，無論你居留多少年，都不計入五年歸化的累計，一個將青春及豐沛勞動力奉獻給台灣15年的外勞，一輩子不可能成為台灣人。</p>
<p>再回頭看到客工制度裡的配額許可制，一個外勞能進來台灣，前提是台灣有勞動力的需求，一個蘿蔔一個坑，有雇主才有外勞。在這個制度下，若說外勞人數持續增加是個問題，應該檢討的是配額，因為雇主聘僱的外勞可以一直換，但外勞若沒有工作機會，根本不可能長時間滯留台灣。對移工團體來說，9年、12年、或15年的年限限制早就該取消了。</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6/02/phpObwQTL.jpe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移民法修改後，只要是以藍領工作簽證來台的勞工，無論你居留多少年，都不計入五年歸化的累計，一個將青春及豐沛勞動力奉獻給台灣15年的外勞，一輩子不可能成為台灣人。 （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span></span></p>
<p>這兩個移工團體推動多年卻從未受到重視及支持的修法，在國民黨立委楊玉欣，一個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並時常替雇主團體發言的立委提出後，隨即快速通過。讓我們再回頭看看修法的歷史，2013年楊委員對於外籍勞工失聯通報機制，提出從原訂的三天通報，修改為立即通報，此法案無聲無息的在立院委員會裡快速通過。這個修法的現實效果是，勞工只是離開雇主的視線，就可能被通報逃逸。變相成為不肖雇主、仲介箝制勞工手段。</p>
<p>台灣真正重視移工人權嗎？在政府宣傳著不分國籍都是一家人、重視移工人權等表向下，我們應該看到台灣社會依然存在著對移工的歧視、對移工貼上逃跑、落後等標籤、家庭看護工23年來沒有法令保障、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高額仲介費，這些自1992年引進移工以來，沒有選票就沒有基本人權的移工，從未改變的現實生活。</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336164">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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