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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王宏仁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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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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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外勞政策研討會論文 》台灣─越南間的外勞仲介機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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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06 Nov 2005 10:33: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王宏仁]]></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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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王宏仁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 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還是以「替代性」的客工政策為主，搭配上「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使得任何外籍工人在台灣若是碰到不合理的待遇，也不敢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yam.com/hongzen63">王宏仁</a><br />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研究所</p>
<p>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還是以「替代性」的客工政策為主，搭配上「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使得任何外籍工人在台灣若是碰到不合理的待遇，也不敢吭聲，只能默默忍受，否則就可能遭受遣返、不聘用的命運。這是明顯的勞─資不對等的權力關係，在制度設計上使得外籍勞工遭受不合理待遇的可能性大為提高。這樣的制度，若是碰到以營利為目的的私人仲介制度，那麼遣送「不聽話」的工人回國，不僅可以立即排除外籍勞工的勞動三權，也為仲介業者再創造另外一個新的利潤來源。</p>
<p>在當今的亞洲地區的跨國移民過程中，仲介幾乎是扮演了最關鍵性角色。從工人居住地區開始的資訊提供、招募、訓練、找尋聘用雇主、代辦出國相關手續、借錢給移工、送機，到移工接受國的接機、送到雇主處、體檢接送、勞資爭議調解、生活適應的諮詢、工資的發放、、、等，都有仲介的身影存在。這樣仲介制度能夠存在的最大支持因素，是國家採取的「客工計畫」以及伴隨的「禁止轉換雇主」的政策，因此移工變成是「不自由的勞動力」，無法在勞動市場上自由找尋其勞動力的買主。這樣的國家政策創造了一個可觀的利潤空間，但這個利潤空間，都是由移工辛苦所創造出來的，但結果卻常是他們只在為人作嫁而已。<br />
這裡，我先拋開國家政策不談，而來談論實際的仲介過程如何，以及移工所創造出來的利潤，在各個仲介環節中，如何被鯨吞蠶食。我將以越南─台灣之間的仲介過程來論證我的看法。</p>
<p>圖一是台灣國家與越南國家所共同設計出來的兩國理想仲介過程。台灣政府的主管單位勞委會希望透過所謂的「國對國」談判，與越南的榮軍勞動部合作，討論兩國規約移工的過程。在台灣，仲介公司必須取得政府的許可執照，才能協助雇主聘僱外國勞動者；而有需要聘僱外籍勞工的雇主們，可以透過合法的仲介公司去聘僱外勞，或者直接聘僱。但直接聘僱通常只有大規模的公司例如高捷、台塑六輕，會向政府申請專案直接聘僱外勞。</p>
<p>在越南的部份，由海外勞動管理局來管理整個國家的勞動輸出，而能夠進行勞務輸出的公司，主要是國家的國營仲介公司，工人們去國營仲介公司登記，然後出國工作。</p>
<p>這是個非常理想的勞務輸出/輸入的設計，但完全沒有考慮到在實際的社會過程會有何種可能的結果。表一是越南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但是這樣的收費標準，卻從來沒有任何公司遵守過。圖二是實際發生在越南的仲介過程，在原來假想的「工人─國營仲介公司」之間，又多了三類的人進來：牛頭、地方政府、借牌公司。這三類的人/組織都沒有合法的勞務輸出執照，但因為資訊的不足、產業組織結構未建立、人際網絡的信任關係，以及特有的越南社會主義輸出體制，因此才會出現這些新的參與者。這些參與者之間不一定是相互平行取代的，例如借牌公司可能跟地方政府合作，也可能聘請牛頭去鄉下地區找工人；地方政府可能跟國營公司合作，有他們自己的牛頭去介紹工人來登記；牛頭也可能是個體戶，負責拉線。這樣複雜的關係，使得越南的工人搞不清楚哪些方式才是合法的，也因此在此資訊不公開的過程中，支付了龐大的仲介費用。</p>
<p>但台灣的仲介或大公司，在這樣的勞工輸出過程中，在越南與台灣兩地操作，以獲取最大利益。在圖二中可以看到所謂的「借牌公司」，也有台灣公司在經營，他們在越南設立訓練所，與國營仲介公司、地方政府合作，也有透過牛頭，或其本身的工作人員，到鄉下地區招募工人。他們只要支付定額的人頭費用給國營仲介公司，剩下的利潤就可以自己賺。假如該公司在台灣有自己的合法公司，那麼該公司就是兩頭賺，若是與台灣的仲介公司合作，那麼他就是賺在越南地區的費用。</p>
<p>在台灣地區的仲介公司，則透過立法院的遊說、政商關係的使用，來獲取最大利益，一是執照的核准，另一則是在實際的外勞管理過程中，以雇主的利益為主而少照顧到移工的實際需求。雖然台灣政府規定收取一定的服務費，但實際上的費用收取卻遠高於官方規定。移工「逃跑」通常都是許多不利的勞動條件才會造成，但是仲介在此過程中，考慮的完全公司的利益，而非勞動條件的改善。例如目前的實務作法是，只要有一個移工「逃跑」，與其合作的越南仲介公司必須賠償台灣仲介公司三萬元。</p>
<p>台灣的雇主，若是大型企業可以申請配額，那麼在整個過程中，它大概可以獲得50％左右的利潤；若是中小雇主，在目前的實務是拿「回扣」，回扣多少則視聘僱數量多寡而定，若是一家工廠聘僱十幾名外勞，那麼他可能拿到高達四分之一的回扣。</p>
<p>而一名到工廠工作的越南勞工，在出國之前與來台之後的第一年，他必須支付高達6,300美金的費用（包含政府歸定的費用），但在沒有加班的情形下，他只能拿到5,700美金的最低工資。換言之，他整年賺的錢，還不夠支付他第一年的費用。幸運的話，他可以工作到第二年，算是淨賺得。但根據某個仲介的說法，平均一名越南勞工在台灣的工作時間只有一年四個月，換言之，他在台時間所賺得的錢，全部都被吸走了！</p>
<p>這種依賴外籍勞工而建立起來的剝削體系，是在台灣政府的「客工計畫」與「禁止轉換雇主」，加上越南的社會主義體制，這三個支柱，才能夠支撐起來。不平等的國際經濟體系下，最後的犧牲者，就是原本在這個體系的最弱勢者，這個制度必須徹底改弦易轍，否則台灣的勞動人權，在國際上會越來越惡名昭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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