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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職災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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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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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職災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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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HWC新聞稿｜無良僱主，逼死移工。職災墊償，才有保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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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22 Jul 2020 06:19:0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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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無良僱主，逼死移工。職災墊償，才有保障 新聞聯絡人：許惟棟 0911089400 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製造業移工的「職災失能千人率」幾乎是台灣籍勞工的2倍。依勞動部統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h2>無良僱主，逼死移工。職災墊償，才有保障</h2>



<p>新聞聯絡人：許惟棟 0911089400</p>



<p>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製造業移工的「職災失能千人率」幾乎是台灣籍勞工的2倍。依勞動部統計，外籍勞工請領勞保職災給付的人次，每年都超過1500人。這意味著「平均每2個小時就發生1起職業傷害」、「平均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職災而失能或死亡」。以108年為例，失能、死亡者合計270人，若加上沒有通報的案例，絕對超過300人──這不只是「一年有300個移工因為職災失能或死掉了」這樣抽象的形容，而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被機器切斷手、被機器絞斷頭這種血淋淋的事件，一年就發生了快300次。</p>



<p>這麼驚人的數字，顯然表示對於移工種種惡劣的就業環境，勞動部這麼多年來從未提出具體的有效改善措施。然而更糟的是，根據目前制度，當發生職災後，時常遇到雇主刻意拖欠薪資，積欠醫藥費。甚至有僱主為了規避法院判決的賠償金，惡意脫產，導致職災當事人的生活從此陷入困境。</p>



<p>以下，我們將藉由兩件不同年份的職災移工案例，來說明移工在職災發生後，經常遭遇到的問題。</p>



<p><strong>案例一：泰國移工拜倫</strong><strong></strong></p>



<p>泰國籍勞工：拜倫，任職於桃園「三永鐵工廠」。108/7/17當天下午四點多，被台籍員工指派操作「橋式起重機」，將剛送到「貨」(重好幾頓的鐵塊or鐵片)，用起重機吊到定位。操作過程中，由於鐵塊搖晃，不小心撞到拜倫，而拜倫身後有一台「天車」，導致拜倫無路可退，被夾在中間，承受了所有力道。碰撞當下雖然很痛，但身體看似沒有外傷，約莫八點多開始出現血便，隔天早上痛到完全無法動彈，由同事協助送到醫院。</p>



<p>醫生表示，由於身體受到非常強烈的外力撞擊，導致整個內臟嚴重受損，膽汁將腸子侵蝕的千瘡百孔，內臟嚴重出血，能活下來幾乎已經是奇蹟。腸子幾乎切除，只能在肚子切一個開口，將僅存的小腸連接過去，形成一個「人工造口」，外面再黏上「造口袋」，讓排泄物可以流到袋子裡。但也由於腸子幾乎切除，食物吃進去很快就直接「掉」出來，因此身體幾乎無法從食物吸收任何營養，只能靠點滴注射營養液，身體非常非常瘦，四肢沒有力，只能躺著無法下床。</p>



<p>職災發生後，雇主從來不曾探望，且一毛醫藥費、薪水都沒有付。拜倫的兒子知道爸爸無人照顧，立即放下工作，飛來台灣照顧爸爸。在醫院期間，每天睡在病房躺椅，為了省錢只吃爸爸吃剩的醫院餐，由於沒有任何收入，生活完全陷入困境。直到醫院社工看不下去，才輾轉聯繫上希望職工中心協助處理。</p>



<p>本中心協助聯繫勞動局召開協調會，並提起刑事、民事的訴訟。即便桃園市勞動局已針對三永鐵工廠「未依規定通報職災」、「未依法給付薪資」開出罰單，但是雇主為了規避責任，竟然說工廠不曾指派移工操作起重機，是拜倫「自己跑去操作」，甚至否認發生職災，先是指控拜倫自己喝酒跌倒，法庭上又改口稱拜倫是自己患有先天性腸中風，只願意支付部分薪資，醫療費、賠償都不願給付。</p>



<p>拜倫為這個僱主工作十二年，這是他在台灣工作的最後一年。妻子過世後，家裡只有兒子和女兒，生活所需就靠拜倫每個月寄錢把他們養大，沒有存下什麼多餘的錢。在台醫療期間，完全靠營養液點滴維生，在有健保的情況下每週都還要一千元，這還不包括每隔兩三天就要更換的人工肛門耗材，醫藥費每月至少五千到一萬。他們住在泰國非常鄉下的地方，到曼谷車程要六、七小時，這些醫療開銷不僅是一輩子，而且還有可能隨病情或年齡越來越高。而官司的部分同樣困難，光從雇主囂張的態度來看，難保就算打贏了，雇主也可能惡意脫產。</p>



<p>冗長的官司、雇主惡劣的態度、沈重的經濟負擔、身體的病痛、對於兒子女兒的疼惜，在職災受傷的一年後，拜倫在手機錄下遺言，從四樓窗戶跳下，於109/7/7結束了自己的生命。</p>



<p>拜倫選擇自殺，結束自己的生命，但是，到底是誰推了一把，事實再清楚不過。</p>



<p><strong>案例二：印尼籍勞工</strong><strong>AAN </strong><strong></strong></p>



<p>印尼籍勞工AAN於民國102年3月31日於旭鴻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中發生職災，造成右手掌嚴重殘損，經歷15次手術復健，仍被鑑定為職業傷病失能等級第八級。</p>



<p>因雇主拒絕賠償，勞工提出損害賠償訴訟，歷經五年纏訟，於107年8月28日判決確定，雇主應賠償勞工144萬1421元整。</p>



<p>然而，自判刑確定之後，雇主脫產玩法，AAN至今一毛錢都拿不到。以下是雇主脫產玩法的情形:</p>



<p>1.&nbsp;&nbsp; 因旭鴻染整拒不給付判決金額給勞工，因此AAN律師申請強制執行。</p>



<p>第一次強制執行日期108/6/17，抵達現場之後，與旭鴻染整設於同一地址的「華震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出面主張，旭鴻染整廠內的所有機器都是華震精密所有，旭鴻染整只是代工而已，並當場提出雙方的「勞務代工合約書」，而去執行的書記官表示，這樣必須釐清旭鴻染整廠房內機器的產權問題，先不查封，並要勞方律師下次申請查扣代工款。</p>



<p>2.&nbsp; 勞方律師申請查扣代工款，華震精密聲明異議，並陳報代工款為「0」。</p>



<p>3.&nbsp; 108/8/16第二次前往現場查封，在華震精密的抗議聲中，勞方律師查封了四台機器，之後法院鑑價結果，四台機器只有12萬的鑑定價格。(債權共144萬1421元)。</p>



<p>4.&nbsp; 108/12/25第三次前往現場查封，這一次華震精密則主張，位於旭鴻染整廠房的機器已經在108/9/5賣給「華榞工業有限公司」(地址一樣與旭鴻染整及華震精密設於同一個地方)。但是當天勞方律師在書記官的威脅下(說這樣會有問題!!)，仍堅持查封30幾台位於旭鴻染整廠房的所有機器設備。之後，華榞工業立刻於當天(108/12/25)提出第三人異議之訴，主張機器所有權屬於華榞工業，旭鴻染整的債權人不能查扣。</p>



<p>目前，AAN的強制執行官司，又衍生了與華震精密的「確認代工款債權存在之訴」，及與華榞工業的「第三人異議之訴」。</p>



<p>旭鴻染整、華震精密、華榞工業都設在同一個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39號)，法律上是三家公司，實則乃同一群人的組合。</p>



<p>AAN從受傷到現在已經八年多，就算訴訟贏了，雇主脫產玩弄法律的規避行為，仍然讓AAN拿不到任何的賠償金額。</p>



<p>以上兩個案例分別是108年，以及102年。事實上，不論是依照勞動部的數據，或是眾多NGO第一線工作者的經驗，類似的職災案件實在太多太多、層出不窮，完全凸顯這麼多年來，職災移工所面臨的惡劣情況從未改變。我們就這兩個案例整理出以下三大問題。</p>



<p>一、無良僱主，逼死移工</p>



<p>以拜倫案件來說，雇主在職災發生後，惡意積欠薪資及醫藥費，且藉由不承認職災的方式，惡意拖延官司，對於職災當事人及其家庭形成嚴重的經濟負擔。而勞政主管機關，對於這樣的雇主，並未予以嚴懲，仍然持續放任該工廠引進移工，導致雇主有恃無恐，變本加厲。</p>



<p>二、勞動事件法無效？</p>



<p>以拜倫案而言，除了透過法扶律師協助提出刑事、民事訴訟外，為減輕拜倫經濟壓力，律師在3月初便依據〈勞動事件法〉向法院提出請求雇主每月給付一定金額的「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然而，不知是〈勞動事件法〉無效，還是其他問題。民事案件上，3月初起訴，法院竟然一直到6月初才發文通知7月中的調解期日；另外在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方面，法院又希望可以提出更積極的職災證據。</p>



<p>〈勞動事件法〉之立法意旨在為勞工提供司法程序上迅速、妥適、專業、有效、平等等較實質的保障，但顯然拜倫並沒有因此受惠。以這案子而言，拜倫不但為了舉證責任承受更大的壓力，無法先拿到部分補償也讓他的經濟負擔無法減輕。甚至，在拜倫身亡沒幾天後，法院便急著要我們撤回這個保全程序的聲請…</p>



<p>如果當初這個暫時狀態處分，能讓拜倫持續拿到每個月的工資，是否拜倫有可能不會走上這條路？被雇主作賤的基本勞權，在司法面前，透過〈勞動事件法〉真能獲得較公平的程序而較可能被保全嗎？顯然，拜倫這案，給了一個令人痛心的反證。</p>



<p>三、惡意脫產，求償無門</p>



<p>以AAN案而言，明明已經透過訴訟打贏了官司，但是雇主卻玩弄法律，規避賠償責任。不管公司名稱怎麼換，地址卻都在同一個地方，如此明顯的脫產手法，弱勢的勞工卻毫無任何辦法，以至於AAN從受傷到現在已經八年多，就算訴訟贏了，至今卻仍拿不到一毛賠償金額。而勞政主管機關對於這樣的雇主，也沒有進一步的懲處，放任工廠繼續聘雇、引進移工。職災移工求償無門，勞政主管機關也並未盡到應盡的責任。</p>



<p>以上，是根據這兩個案件，所整理出的幾個問題。當然，職災涉及的問題遠比上述更多。但是，這三方面，卻是職災勞工最常遇到的問題且是最基本的需求。同時，職災的問題亦不分本勞、外勞，我們相信上述問題本勞同樣也會碰到。因此，藉由這個記者會，我們將提出以下三個訴求：</p>



<p>一、勞政主管機關應嚴懲無良僱主，還給職災移工公道，並且廢止工廠聘僱移工之名額，以避免其他移工深受其害。</p>



<p>二、檢討〈勞動事件法〉之執行狀況，使勞動事件法得以真正落實其保障勞工權利之精神。</p>



<p>三、弱勢職災勞工，絕大多數難以靠自己的力量向雇主追討欠款。政府應設立「職災墊償制度」。一但確定為職災，應比照「關廠歇業墊償制度」，由政府先行墊付，並代位求償，才能保障職災勞工之權益。</p>



<p>發起團體：希望職工中心、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越南移民移工辦公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海星國際服務中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CARITAS TAIWAN、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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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採訪通知｜無良僱主 逼死移工 職災墊償 才有保障</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6%8e%a1%e8%a8%aa%e9%80%9a%e7%9f%a5%ef%bd%9c%e7%84%a1%e8%89%af%e5%83%b1%e4%b8%bb-%e9%80%bc%e6%ad%bb%e7%a7%bb%e5%b7%a5-%e8%81%b7%e7%81%bd%e5%a2%8a%e5%84%9f-%e6%89%8d%e6%9c%89%e4%bf%9d%e9%9a%9c/</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20 Jul 2020 06:11: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活動資訊]]></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三永鐵工廠]]></category>
		<category><![CDATA[拜倫]]></category>
		<category><![CDATA[採訪通知]]></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要墊償]]></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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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採訪通知｜無良僱主&#160;逼死移工　職災墊償&#160;才有保障 新聞聯絡人：希望職工中心&#160;許惟棟&#160;0911089400時間：2020/7/22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採訪通知｜無良僱主&nbsp;逼死移工　職災墊償&nbsp;才有保障</p>



<p>新聞聯絡人：希望職工中心&nbsp;許惟棟&nbsp;0911089400<br>時間：2020/7/22 10:00<br>地點：勞動部前</p>



<p>桃園一家「三永鐵工廠」的一名泰國移工，於2019/7/17在工廠操作起重機時，被重達數噸的鐵塊撞擊，導致嚴重內臟出血，幾乎切除了大部分的腸子。職災後，就被僱主丟在醫院。不但職災醫療期間薪水未給付，且雇主一毛醫藥費都沒有付。一年後，移工仍然病重在床，但官司上雇主始終沒有誠意，甚至謊稱是移工自己「跌倒、身體不好胃出血」。這名移工因為雇主拖延官司，以至於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不勘長期病重，不願拖累兒女，最終於2020/7/7選擇跳樓自殺。</p>



<p>事實上，類似的案件層出不窮。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依勞動部統計，2018年移工領取勞保職災給付計1568人次，平均每2個小時就發生1起職業傷害、平均每2天就有1.6名移工因職災而失能。但是根據目前制度，當發生職災後，時常遇到雇主刻意拖欠薪資，積欠醫藥費。甚至有僱主為了規避法院判決的賠償金，惡意脫產，導致職災當事人的生活從此陷入困境，這樣不公不義的遭遇，本勞亦然。</p>



<p>因此，我們將於7/22上午十點，於勞動部舉辦記者會。控訴無良僱主，逼死移工，並且向政府提出應設立「職災墊償制度」，以保障職災勞工權益。</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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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職災是人禍  家屬要公道</title>
		<link>https://tiwa.org.tw/ment%e6%96%b0%e8%81%9e%e7%a8%bf%ef%bd%9c%e8%81%b7%e7%81%bd%e6%98%af%e4%ba%ba%e7%a6%8d-%e5%ae%b6%e5%b1%ac%e8%a6%81%e5%85%ac%e9%81%93/</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16 Sep 2019 06:47: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化骨水]]></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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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希望職工中心許惟棟0911089400、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0939503121 鼎元光電科技公司，9/28發生一起工安事故。菲律賓籍移工Deserie Castro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希望職工中心許惟棟0911089400、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陳秀蓮0939503121</p>



<p>鼎元光電科技公司，9/28發生一起工安事故。菲律賓籍移工Deserie Castro Tagubasi ，在清洗電路板時，遭有化骨水之稱的「氫氟酸」溶液噴濺在後方腿上，造成大面積腐蝕，送醫不治。</p>



<p><strong>安全防護不足  公司重獲利輕人命</strong></p>



<p>氫氟酸是光電、半導體業蝕刻及清洗製程常用溶液，具有很強的腐蝕性及劇毒，廠方為了節省成本竟只提供「半套防護衣」已是嚴重過失。根據媒體導，事發當下工廠聲稱已塗抹葡萄酸鈣乳膏。然而，若噴濺範圍僅有手指大小，葡萄酸鈣乳膏或許有作用，但面對大面積潑灑，使用「六氟靈」且必須「大量沖洗」才是第一要務。雖然六氟靈500ml左右，要價新台幣3至4千元，不算便宜，但鼎元光電身為台灣第二大LED元件廠商，去年營收超過新台幣30億，有沒有在廠區配置最需要、最有效清洗劑？準備的數量是否充足？不論是防護衣或清洗劑，難道公司對於人命安全的重視程度，遠遠低於對於利潤的追求？</p>



<p><strong>保命資訊要多語&nbsp; 勞動部視而不見</strong></p>



<p>根據死者移工同事表示，事發當下現場一片慌亂，沒人知道該如何處理，藥品不知放在哪裡，一堆瓶罐完全沒有移工能理解的母語，甚至有移工表示完全不知道自己每日清洗主機板的藥劑竟然這麼危險，嚇的打算契約到期就要換工作。這樣的情況，完全顯示了工廠對於讓員工了解所接觸毒物有什麼風險、造成什麼危害、如何防護、解毒劑是什麼、放哪裡、安全庫存量與效期等，這些基本的資訊揭露完全沒有做到。事實上這樣的狀況也不只發生在鼎元，在更早之前發生敬鵬、矽卡因為存放危險化學物品導致的火災造成14死11傷，當時移工與聯合其他團體開了五場記者會、一場大遊行，一再呼籲勞動部必須負起責任，要求所有工廠「保命資訊要多語」，至今一年多，換來的只是勞檢單位在一條性命犧牲之後，才要求工廠「更換全套防護衣」，那請問在災害發生之前，勞動部及勞檢單位到底在做什麼？</p>



<p><strong>環保累犯鼎元光電至今沒有提出和解方案</strong><strong></strong></p>



<p>本案事發後，家屬立即被仲介警告「絕對不可以找台灣NGO」，然而仲介公司提供給死者父母簽名的委託書，委託項目除了處理遺體，勞保，包含所有相關事宜，甚至包括跟雇主和解，弔詭的是，被委託人除了死者的姊姊，竟然還包括了雇主鼎元、仲介、菲律賓辦事處。而當家屬於9/10抵台後，NGO陪同前往菲律賓辦事處拿回委託書，竟被仲介及辦事處告知，認證未完成無法歸還正本，並告知家屬，NGO一再搗亂，會阻礙死者遺體運回國。家屬在台期間，仲介得知NGO要帶著家屬去殯儀館看遺體時，竟跟家屬說：「不准跟NGO去，如果沒有仲介公司陪同，你們會被告」。</p>



<p>目前，菲律賓的家屬被仲介及菲辦告知，遺體將於9/18日凌晨回國，公司願意在9/17跟家屬談，條件是絕對不可以有NGO陪同，家屬如果有委託的律師可以陪同，但不能帶自己的通譯。在台灣的家屬也不斷被仲介及菲辦告知，公司已經認錯，和解就都沒事了，9/18遺體就要回國了，最好順利解決問題，讓遺體順利回國，不要讓NGO搗亂。事發至今已經超過二十天，家屬來台也已經一週，公司始終對媒體表示會跟家屬妥善處理，但是從頭到尾沒有提出任何和解方案，還選在遺體回國前一天，附帶一堆條件才能談判。究竟「誠意」在哪裡？鼎元雖然沒有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的紀錄，但卻是環境污染黑名單。2010年至今，幾乎每年都因為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而被開罰。也就是說，從有紀錄開始算起將近十年的時間，鼎元光電公司知道廢水處理系統有問題，寧願被罰錢，無視其排放廢水中含有鎘、砷、硼、氟化物等有毒物質對環境、生態及人體造成的影響。一個移工之死，更凸顯鼎元營利優先，無視其聘僱之勞工及周遭居民的人身安全。</p>



<p><strong>29</strong><strong>歲的年輕生命，揭露了台灣長期以來被忽視的兩大問題：</strong></p>



<p>一、所謂3K產業，意即骯髒（kitanai）、辛苦（kitsui）、危險（kiken），普遍存在於中小型夕陽產業，及部分高科技、化工等產業。由於職業風險高，普遍台灣人不願從事，然而政府不願花心力改善這樣高風險的就業環境，但又必須滿足資方人力需求，便透過政策開放引進大量廉價移工。最終，所有意外發生的成本及風險，全部由這些最底層、沒有聲音、不會抵抗的外籍移工承擔。</p>



<p>二、引進移工本為政府該負起的責任，然而三十年來，政府卸責，放任私人仲介制度壟斷移工就業市場，透過資訊差、高額仲介費、高額貸款，長期控制七十萬在台移工，儼然形成牢不可破的結構性壓迫。尤其在各式各樣的職災以及死亡案件，更加清楚的看到，明明是職災當事人，或是死者家屬，面對仲介和公司的壓力，卻只能步步退讓。</p>



<p>上述這些問題並非難以察覺，而是被進一步被美化成「台灣讓移工賺錢、學技術，回家鄉過好日子」，這些「意外」都只是「個案」。這樣的假象，麻痺了大眾的視角，滿足了社會道德的底線，形成牢不可破的壓迫性結構，緊緊地控制了七十萬外籍移工的勞動力，每年一批一批回國，再換過一批一批新的進來，然而活的能不斷進來就好，出去的是死是病是傷，都是個案，沒有人在乎，這就是整起事件真實的樣貌。</p>



<p>死者家屬有以下三項訴求：</p>



<p>一、請勞動部徹底調查，公司第一時間如何處理？公司有清楚告知勞工資訊嗎？公司事前有訓練嗎？當勞工在從事工作前，有讓他們知道工作的危險性、遇突發情況，該如何處理嗎？</p>



<p>二、任何金錢都無法負擔我妹妹的生命，但是我們要求公司必須對於這件事要付最大的責任，請公司拿出誠意來面對。</p>



<p>三、台灣政府和公司應該對勞工的安全防護負起責任。這件事不只為了我妹妹，我們希望其他勞工不要再發生同樣的事情。我真的不希望我妹妹這樣的情況再次發生。</p>



<p>針對本案以及家屬訴求，台灣移工聯盟認為，仲介收取服務費，卻未協助移工要求雇主依法保障其工作環境，且出事之後反而管控勞工對外聯繫，勞動部應嚴格查辦，依法懲處。此外，台中菲律賓辦事處不但未協助勞工與雇主求償，反而積極配合資方遊說家屬和解，勞動部應以MOU平等簽約兩方之立場，要求菲律賓辦事處善盡照顧勞工之義務。</p>



<p>因此，台灣移工聯盟有以下訴求：</p>



<ul><li>本案家屬已委託律師，請仲介及菲律賓辦事處不要再騷擾在台灣工作的妹妹</li><li>公司告知9/17將與家屬面談，家屬會帶著律師及通譯出席，請公司確實拿出誠意面對。</li><li>勞動部應落實勞檢，嚴格處罰違法雇主</li><li>勞動部應嚴格懲處未善盡受託責任之仲介</li><li>勞動部應以MOU平等簽約兩方之立場，要求菲律賓辦事處善盡照顧勞工義務，以表達勞動部對於勞工權益的重視！</li></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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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看見》二十歲的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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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23 May 2016 16:49:0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PNN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PNN]]></category>
		<category><![CDATA[二十歲的手]]></category>
		<category><![CDATA[看見]]></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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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一次看見雅蒂是透過LINE。照片裡年輕的印尼女孩虛弱地躺在病床上，右手的手掌消失，剩下烏青帶血的斷肢。 那天晚上，工廠老闆娘說必須趕訂單，要求已經工作一整天的雅蒂留下來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第一次看見雅蒂是透過LINE。照片裡年輕的印尼女孩虛弱地躺在病床上，右手的手掌消失，剩下烏青帶血的斷肢。</p>
<p>那天晚上，工廠老闆娘說必須趕訂單，要求已經工作一整天的雅蒂留下來加班。儘管疲憊，但她不能拒絕，事情就這麼發生了。</p>
<p>二十歲的她當初是如何滿懷期待地離開家鄉，以為邁入人生另一個光明的階段。對一個高中剛畢業的少女而言，家裡沒有辦法繼續負擔升學的費用，比起留在印尼，到國外工作是一個非常有吸引力的選項，不僅可以出國，還能賺錢，雅蒂幾乎是想也沒想就決定來台灣了。<span id="more-100607"></span></p>
<p>跟 家裡湊了十幾萬的仲介費，申請到台灣的工廠工作，然而雇主卻要求以廠工身分來台的她從事許可外工作，離開生產線在家裡看顧嬰兒，這與當初簽訂的契 約完全不一樣。何況在台灣廠工才有勞基法保障，工時、工資和休假都有規定，但家務工不僅薪資低於基本工資，也沒有工時的限制，雅蒂可是付了比較高的仲介費 才申請到工廠的工作，說什麼也不能就這樣待在雇主家帶小孩、做家務。她向勞工局申訴，好不容易得到轉換到新工廠的機會，想著再怎麼樣這次也要好好工作，開 始賺錢寄回家裡，老闆娘要她加班就加班，儘管沒有操作過危險的衝床機器，她也硬著頭皮做了。</p>
<div id="attachment_100613" class="wp-caption alignright">
<p><img loading="lazy" class="wp-image-100613" src="https://i0.wp.com/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TIWA-%E9%9B%85%E8%92%82%E7%9A%84%E6%89%8B-300x225.jpg?resize=360%2C270" sizes="(max-width: 360px) 100vw, 360px" srcset="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TIWA-雅蒂的手-300x225.jpg 300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TIWA-雅蒂的手-768x576.jpg 768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TIWA-雅蒂的手-600x450.jpg 600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TIWA-雅蒂的手.jpg 1294w" alt="TIWA 雅蒂的手" width="360" height="270" data-recalc-dims="1" /></p>
<p class="wp-caption-text">雅蒂被送進醫院，醒來時雇主和仲介拿著和解書要她簽名。</p>
</div>
<p>直到那天，她拖著疲憊的身軀站在機台前，右掌被衝床機器整個壓碎。在驚叫及一片血肉模糊中，雅蒂不知道是如何到達醫院，醒來的時候只見仲介跟老闆娘要求她在和解書上簽名。</p>
<p>雅蒂立即意識到對方要將她遣返的意圖，拜託朋友向TIWA申訴。看著她用LINE傳來的和解書，白紙黑字寫著一隻二十歲右掌的價格──十萬元。比起她的右手，這張紙上的內容更加血淋淋地顯示一個外籍勞工在不對等的僱傭關係下是如何被踐踏在腳下。資方永遠想要一個年輕用好用的勞動力來生產利潤，只要這副身軀有所缺損，資方有各式各樣的方法遣返工人，再換另一個更好用的身體來。像雅蒂一樣能受到安置庇護的外勞是幸運的，更多職災外勞是在沒有充分資訊，也無抵抗能力的情況下，帶著殘缺的身體回到母國。</p>
<p>受傷後半年多以來，雅蒂經歷過三次大手術，每次都是挨著身體疼痛， 一面進行斷肢的治療，一面學習與新的身體共處。她還沒有勇氣告訴家鄉的父母失去右 掌的實情，與家人視訊通話時只用開心的臉看向鏡頭。她也還在摸索新的身體模樣會如何影響和男友的關係，兩人約定一起在台灣打拼的未來，現在畫上了問號。同 時她還要面對與雇主的訴訟官司，儘管勞工局去工廠檢查認定雇主並未安裝機器的安全設備導致意外發生，但她還是要不斷出庭去面對雇主不願意承認錯誤的猙獰臉 孔。這些都是失去右掌後變得折騰的每一分每一秒，她試圖積極面對，學著用左手寫字、打理日常所需、維持親密關係，這樣開朗的態度讓周遭的人都十分佩服。然而，在自畫像裡，她還是畫下了沒有笑容的自己。</p>
<p>她的經驗也許是個芭樂劇，這些職災劇情不斷在外勞身上重複上演──沒有安全設備、沒有職前訓練、沒有充分資訊、沒有和雇主對抗的資源、沒有人可以求助⋯⋯雅蒂在二十歲時失去了右掌，血肉模糊，暈頭轉向，沒有人能告訴她未來該如何掌握。</p>
<div id="attachment_100609" class="wp-caption aligncenter">
<p><img loading="lazy" class="wp-image-100609 size-large" src="https://i0.wp.com/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20160522-002-%E7%9C%8B%E8%A6%8B%E9%9B%85%E8%92%82%E4%BA%8C%E5%8D%81%E6%AD%B2%E7%9A%84%E6%89%8B-338x600.png?resize=338%2C600" sizes="(max-width: 338px) 100vw, 338px" srcset="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20160522-002-看見雅蒂二十歲的手-338x600.png 338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20160522-002-看見雅蒂二十歲的手-169x300.png 169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20160522-002-看見雅蒂二十歲的手-300x533.png 300w, http://pnn.pts.org.tw/main/wp-content/uploads/2016/05/20160522-002-看見雅蒂二十歲的手.png 540w" alt="20160522-002-看見雅蒂二十歲的手" width="338" height="600" data-recalc-dims="1" /></p>
<p class="wp-caption-text">她試圖積極面對，學著用左手寫字、打理日常所需、維持親密關係，這樣開朗的態度讓周遭的人都十分佩服。然而，在自畫像裡，她還是畫下了沒有笑容的自己。</p>
</div>
<p class="wp-caption-text">（原文刊載於PNN專欄<a href="http://pnn.pts.org.tw/main/2016/05/22/%E3%80%90%E7%9C%8B%E8%A6%8B%E3%80%91%E4%BA%8C%E5%8D%81%E6%AD%B2%E7%9A%84%E6%89%8B/">《看見》</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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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蘇嘉與可瑪麗亞的相遇</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a3%84%e9%9b%b6%e8%88%87%e4%ba%ba%e6%ac%8a%e3%80%8b%e8%98%87%e5%98%89%e8%88%87%e5%8f%af%e7%91%aa%e9%ba%97%e4%ba%9e%e7%9a%84%e7%9b%b8%e9%81%87/</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03 Nov 2015 06:25:1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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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蘇嘉（右）與可瑪麗亞（左）同為異鄉淪落人，交換彼此的困境，並在過程中墜入愛河。（TIWA提供） 蘇嘉2012年12月入境台灣，在台中一家農產企業工廠工作，他這趟台灣之旅真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11/03/phpCtFhLT.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蘇嘉（右）與可瑪麗亞（左）同為異鄉淪落人，交換彼此的困境，並在過程中墜入愛河。（TIWA提供）</span></span></p>
<p>蘇嘉2012年12月入境台灣，在台中一家農產企業工廠工作，他這趟台灣之旅真是悲欣交集，五味雜陳的經歷，比雲霄飛車還要刺激。</p>
<p>2014年初，我們第一次接到蘇嘉的申訴電話，他詢問職災勞工雇主是否會賠償？原來他在2013年10月發生職災，右手中指、無名指遭農產品加工機器壓傷截肢，經過四個多月醫療後，他繼續上班，但雇主似乎甚麼都沒說，好像沒有發生過意外。</p>
<p>但是他明明少了兩支手指頭，雇主怎麼可以當沒這回事呢？所以他打電話來詢問，他可以有甚麼賠償嗎?當然可以的，根據《勞基法》第59條規定，職災醫療期間他可以請領原領工資，截肢也可以請領勞保失能給付，若是職災發生的原因是由於雇主的業務過失，還可以要求雇主賠償；但是這些法律規定沒幾個勞工搞得懂，更何況蘇嘉是一名藍領外籍勞工！</p>
<p>從那次電話申訴之後，蘇嘉成為我們服務的職災勞工個案，幫他申請法律扶助律師、陪他出庭、調解、整理案情等等，經常台北台中來來回回。蘇嘉跟過去協助的職災工人有些不同，他沒有要求要立即庇護，相反的他繼續在原來的工廠工作，開庭時他與雇主對簿公堂，不卑不亢，但出了法院他必須靠牆站一會兒，才能再走動。</p>
<p>要上法院告老闆業務過失傷害罪，他也想了很久，一是這個老闆平日對他並不壞，工廠上上下下的人也相處的不錯，告了老闆可能破壞這所有的關係；二是他不想讓老闆覺得他要求過分，所以怎麼提訴求，才能不傷彼此的情份?這是我第一次看到一個工人這麼細緻的考慮與老闆之間的情份和關係。</p>
<p>這種職災勞工的官司，打起來曠日廢時，有時一兩年毫無進展。蘇嘉的官司也是，從2014年4月提告之後，除開兩次偵查庭、兩次調解庭之外，就停頓下來無消無息。</p>
<p>在官司進行的期間，蘇嘉與雇主的三年合約到期了，所以他被安置到庇護中心來，等待不知何時的開庭。職災勞工合約期滿無法回國，窩在庇護中心等待漫長的官司訴訟，蘇嘉整天沉默寡言，偶而詢問官司有無消息，得到的總是未知。</p>
<p>這樣過了幾個月，蘇嘉跟TIWA的印尼語通譯，一位已經退休的母親級志工傾訴，他的妻子要跟他離婚，妻子把孩子丟給夫家，人已經走了。</p>
<blockquote><p>「為什麼呢？」志工媽媽問。</p>
<p>「分開太久了吧，我手又受傷，現在也回不去！」</p></blockquote>
<p>蘇嘉很沮喪，他想放棄官司，趕快回國。就在蘇嘉猶豫的過程中，可瑪麗亞來了。</p>
<p>可瑪麗亞2014年1月入境台灣，在淡水一家琉璃工廠當女工，2015年6月仲介告訴她工廠要歇業，所以她被轉換雇主了。她被帶離工廠，仲介問她能不能自己找地方住，她說她的姐姐嫁來台灣，就先到姊姊家暫住，過了一兩個月仲介又問她能不能自己找工作？她這才心慌了。</p>
<p>於是她也來申訴，要搞清楚仲介有沒有幫她辦理轉換雇主，進行到哪裡了？但所有的文件都在仲介手上，唯一的辦法就是入住庇護中心，再請求勞工局召開爭議協調會。從可瑪麗亞住進庇護中心短短十天左右，之後就回到姐姐家暫住。這十天卻改變了蘇家愁雲慘霧的心情。</p>
<p>可瑪麗亞的轉換公文早就下來了，按台灣規定，她只有60天以找工作，若沒找到只能回國，當我們搞清楚狀況時，她只剩下15天的轉換時間。兩個異鄉淪落人，交換彼此的困境，互相尋找可能的解決方案，而在這奮戰的過程中，他們戀愛了，像是惡地裡開出了歡欣的花朵。</p>
<p>2015年10月初的一個禮拜天，他們在清真寺登記結婚。10月中旬決定結束在台灣不確定的等待，蘇嘉以遠低於自己期望的金額與雇主達成和解，一起返回印尼。</p>
<p>這是堪稱完滿的結局，也許他們會有幸福的未來。只是長期協處移工申訴案的我們，卻為他們選擇放棄權利感到痛心。職災勞工和被丟在半空中的轉換工人，也許一則愛情故事，安慰了彼此破碎的軀體和悽惶心情，但是對於制度吃人傷人的真實，愛情故事又豈能美化掩飾呢？</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9571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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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無以名狀的痛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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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20 Oct 2015 06:30:1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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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歲的雅蒂來到TIWA假日的印尼辦公室申訴，她是一個廠工，工廠是只有幾十名本勞的小型工廠，主管是老闆娘，全工廠只有她一個外勞。雅蒂包著頭巾露出青澀臉，滑著手機找出一段錄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20歲的雅蒂來到TIWA假日的印尼辦公室申訴，她是一個廠工，工廠是只有幾十名本勞的小型工廠，主管是老闆娘，全工廠只有她一個外勞。雅蒂包著頭巾露出青澀臉，滑著手機找出一段錄音檔，按下播放鍵傳來她用不輪轉的中文，拜託雇主不要打她。一個台語口音的臺灣女性回她：用手指這樣弄妳也叫打喔？用手指這樣弄妳也叫打喔？你是金子作的嗎？</p>
<p>關掉錄音檔，我請雅蒂示範老闆娘怎麼打她？雅蒂伸出食指，用力的推著自己的太陽穴，邊講著你連這個也不會？你又弄錯了？你真的很笨。每次她向雇主反映，腳踏車輪胎就被割破。她看著，問我，我能換老闆嗎？</p>
<p>第二個申訴人是馬力，來到TIWA的時候右手藏在外套裡，支支吾吾的在朋友的鼓勵下，把右手伸出外套，露出一隻包著紗布五指不全的手掌。他在沖床壓模工廠上班，來台第十天，他20歲生日當天，被沖床機壓斷了食指，大拇指只剩皮連著手掌，緊急送到醫院清創縫合，食指失去兩個指節，拇指在顯微手術縫合後，還不知道功能能否恢復。我心裡想著，他一定有很多問題要申訴吧！誰知道馬力只問我，仲介要我自己付醫藥費，我該怎麼辦？</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10/20/phpjXmgTt.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不能自由轉換雇主、高額仲介費、家務工沒有法令保障、走在路上可以隨便被查身份、遇到國族問題馬上成為代罪羔羊，外籍移工在台灣重複過著這種無以名狀的痛苦生活。（TIWA提供）</span></span></p>
<p><strong>雅蒂能換老闆嗎？答案是不行。</strong></p>
<p>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藍領外勞不得轉換雇主，除非雇主關廠歇業，不按契約給付工資；看護人往生移民；漁船遭扣押修繕無法繼續作業，或其他不得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在自行舉證透過勞資爭議處理，才有轉換雇主的可能。其中『不得歸責於勞工的事由』，通常是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件使用的轉換理由。老闆娘用手指推雅蒂的頭不能叫打，只能說是看不起人，用一種不傷害工人身體的卻羞辱的方式讓工人難受。我問了雅蒂，薪水有問題嗎？雇主有其他違法的事情嗎？她只是不斷重複著推頭的動作，秀出輪胎割破的照片，但在現行制度對她的處境毫無協助可能的情況下，只能低著頭離開。</p>
<p>來台10天就受傷的馬力，住院兩週出院回到工作崗位，工作第一天傷口就滲血，他拖著不敢申訴，覺得自己機器操作不當，又怕缺了手指被雇主遣返，對於雇主應對他負起的職災責任一概不知道，截肢後的義肢購買，拇指的復健狀況毫無想法，只擔心著幾千塊的醫療費用。我再三跟確認沒有其他問題嗎？他只低著頭苦澀的笑著，看著他的手指。</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10/20/phphL21cQ.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圖為一位剛滿20歲，右手手掌截肢的職災女工，身著這件衣服，有種說不出的諷刺。（TIWA提供）</span></span></p>
<p>鎮日被老闆娘戳頭罵笨的雅蒂，沒辦法大聲疾呼她被虐待，對仲介說出處境也只會被勸說：忍耐一下就好，200塊給你補輪胎。一個失去手指的工人，除了盡量保住現在的工作，不要得罪雇主仲介，還有什麼選擇呢？秋日傍晚的天空，烏雲黑壓壓的，飄著毛毛細雨。就像帶著希望煩惱而來的工人，只能無奈的回到工作位置，持續的在這個結構下：不能自由轉換雇主、高額仲介費、家務工沒有法令保障、走在路上可以隨便被查身份、遇到國族問題馬上成為代罪羔羊，重複過著這種無以名狀的痛苦生活。</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10/20/php5XPVTF.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臺灣幾乎每年都有的選舉動員、政治人物的競選支票，在台將近60萬人卻沒有選票的移工，一直都是一個無聲的存在。（TIWA提供）</span></span></p>
<p>走出台北車站附近的假日辦公室，隔著馬路的不遠處，傳來蔡英文競選總部成立的群眾歡呼及激昂音樂。臺灣幾乎每年都有的選舉動員、政治人物的競選支票，在台將近60萬人卻沒有選票的移工，一直都是一個無聲的存在。</p>
<p>當臺灣社會期待著2016的新局，人民期待極可能來臨的再次政黨輪替，我們又該如何面對這種無以名狀的痛苦及存在，2016移工的新生活會來嗎？</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8151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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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飄零與人權》劫／截後餘生：蘇迪勒前後未曾停止的外勞災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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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11 Aug 2015 06:44:33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專欄]]></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自由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蘇迪勒颱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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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八月八日肆虐的蘇迪勒颱風喚起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創傷，樹倒了、屋塌了、人亡了，有些應能避免的苦難，在重重結構制度壓迫下，始終未能避免。 有兩個名字可能永遠不會被人們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八月八日肆虐的蘇迪勒颱風喚起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的創傷，樹倒了、屋塌了、人亡了，有些應能避免的苦難，在重重結構制度壓迫下，始終未能避免。</p>
<p>有兩個名字可能永遠不會被人們記得，一個是颱風天出外覓食遭鐵器砸死的外籍漁工，一個是颱風天在汽車零件廠加班遭火吻50%灼傷的外籍廠工。</p>
<p>有人可能會說前者是「自己無危機意識，颱風天早應備好存糧」，這麼說，就完全漠視了外籍漁工在台灣的處境。出海捕魚是勞動強度極高的工作，每次出海從三周到六個月不等，吃、喝、拉、撒、睡全在搖搖晃晃的汪洋之上，每月被迫付了4000-5000元的膳宿費，回港之後，宿舍就是那艘工作的漁船，勞動付出與所得不成正比。</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11/phpiVTniC.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出海捕魚是勞動強度極高的工作，每次出海從三周到六個月不等，吃、喝、拉、撒、睡全在搖搖晃晃的汪洋之上，回港之後，宿舍就是那艘工作的漁船，勞動付出與所得不成正比。（TIWA提供）</span></span></p>
<p><strong>漁業越來越倚重廉價外勞，每個月只要一萬多元，就可以獲得一具年輕健康的南洋身體。</strong></p>
<p>這些年來TIWA接到的漁工申訴案之多，反映出海上勞動條件惡劣，吃不飽、沒休息、被打、被罵都是外籍漁工的日常，而每次短暫喘息的靠岸，也只足夠他們添購一些日用品，又要匆匆返回船上。惡劣的颱風天是少數漁工得以休息的日子，倘若一切皆足，何需冒風冒雨外出求溫飽？</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11/phpW73Lpz.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海上勞動條件惡劣，吃不飽、沒休息、被打、被罵都是外籍漁工的日常，而每次短暫喘息的靠岸，也只足夠他們添購一些日用品，又要匆匆返回船上。（TIWA提供）</span></span></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11/phpcOGsff.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惡劣的颱風天是少數漁工得以休息的日子，倘若一切皆足，何需冒風冒雨外出求溫飽？（TIWA提供）</span></span></p>
<p>後者，半個身體灼傷的外勞，在勞動局表示「颱風天非國定假日，但勞工可選擇不要上班」的情況下，為何他仍「選擇」上班？這個問題就像問照顧病人老人的外籍看護為何身兼灑掃、煮飯、洗衣一樣，<strong>「選擇」從非自主，而是沒有拒絕的權利</strong>。有人會說「外勞愛加班」，確實如此，因為倘若不加班，每個月扣掉膳宿費、仲介費，實領薪資僅有一萬出頭，何以在台灣日益高漲的物價中生存？更現實的是，在勞資雙方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外勞沒有能力與雇主協商勞動條件，也無法拒絕加班，即便是颱風天，住在工廠宿舍的外勞走也走不了。</p>
<p><span class="ph_b ph_d1"><span class="ph_i"><img src="https://i0.wp.com/img.ltn.com.tw/Upload/talk/page/800/2015/08/11/phpjL4IF4.jpg?w=780" data-recalc-dims="1" /></span><span class="ph_d">有人會說「外勞愛加班」，確實如此，因為倘若不加班，每個月扣掉膳宿費、仲介費，實領薪資僅有一萬出頭，何以在台灣日益高漲的物價中生存？（TIWA提供）</span></span></p>
<p>颱風天的外勞悲歌持續著，颱風過境前後亦是，多少外勞填補骯髒、危險、困難的3D產業，其中又有多少被當成廉價商品犧牲殆盡？</p>
<p>蘇迪勒前夕，TIWA收容了印尼女工SITI，她的右手掌被沖床機壓得血肉模糊，截肢才得以保全生命，雇主在她出院沒幾天就要求她和解返國，迅速地要將這具沒有生產力的身體送回印尼，SITI不從，連夜跑來求助。</p>
<p>再四個月就要滿二十歲了， SITI的人生才要開始，怎料發生職災，誰都難以體會望著自身焦黑而怵目驚心的上肢末端是什麼感覺。沒來得及思考未來，雇主又想以十萬台幣買斷她的右掌和青春。</p>
<p>TIWA處理過許多職災案件，勞資關係破裂只是第一步，接下來可能遇到的狀況是雇主不願支付職災醫療期間的薪資與醫療費、合約到期後雇主強行退掉勞健保、仲介威脅勸誘工人回國、透過海外家人施予壓力⋯⋯。政府給予職災工人的資源也是不足的，尤其當合約期滿，工人必須向外交部變更居留目的、向移民署展延居留等繁複手續，才能繼續留台醫療。然而，許多外勞都是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被買斷身體、狼狽返鄉、一生抱殘守缺。</p>
<p>外籍勞工高度集中的3D產業勞安問題嚴重， 政府勞檢從不確實，外勞職災頻傳，唯有重大災害發生、人傷人亡，才喚起一點點對外勞權益的關注。像颱風過境，回歸風平浪靜後，誰又會記得有人難逃死劫；有人歷經劫數，好不容易遍體鱗傷地活了下來；而有人的「截」後餘生，才正要開始。</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href="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408620">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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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聞稿] 斷手斷腳血肉糢糊，移工職災誰人聞問?</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6%96%b0%e8%81%9e%e7%a8%bf-%e6%96%b7%e6%89%8b%e6%96%b7%e8%85%b3%e8%a1%80%e8%82%89%e7%b3%a2%e7%b3%8a%ef%bc%8c%e7%a7%bb%e5%b7%a5%e8%81%b7%e7%81%bd%e8%aa%b0%e4%ba%ba%e8%81%9e%e5%95%8f/</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hu, 07 Aug 2014 11:25:4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3D]]></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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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外籍移工集中在職災高風險的工作場所 截至今年六月底統計，產業外籍移工人數為302,555人； 這些移工大部分集中在傳統的3D製造業，少數則在營造業或是重大工程建設，都是職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外籍移工集中在職災高風險的工作場所</strong></p>
<p>截至今年六月底統計，產業外籍移工人數為302,555人； 這些移工大部分集中在傳統的3D製造業，少數則在營造業或是重大工程建設，都是職業災害高風險的工作場所。而根據實際提供第一線移工維權工作的台灣移工聯 盟所屬民間團體近來的服務個案發現，移工發生職災的情況與案例，有越來越多且越嚴重的趨勢，而移工因其外籍身分、且勞動契約為定期契約，因而經常出現仍在 職災醫療期間，但勞動契約已滿三年，雇主逕自將勞健保退保，影響後續醫療權益與勞保傷病給付、失能給付的申請，甚至在勞動契約期滿之後，能否取得居留權， 留在台灣持續職災的醫療及復健，都困難重重，嚴重影響職災移工關於職災醫療復健、職災補償、職災賠償的重大權益。</p>
<p><strong>■職災醫療期間契約到期、居留證到期，雇主強行退保，權益怎麼保?</strong></p>
<p>以印尼籍職災勞工蘇天萬為例， 他於2011年4月27日入境，2013年3月31日發生職災，至今已進行六次手術，仍須持續醫療及復健。該名勞工因受傷之後二個月雇主即要求其恢復工 作，因而向勞工局申訴，請求安置庇護，而自2013年6月起安置於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的移工庇護中心。但是其雇主於2013年11月起，以勞工拒絕回去工作 為由，停止支付職災醫療期間的工資。2014年4月27日蘇天萬三年勞動契約期滿，雇主立即將其退保勞健保，且拒絕提供職災門診單與職災住院單，更未支付 職災醫療費用。而此例職災勞工與雇主的爭議，雖經桃園縣勞工局協調多次，雇主仍然拒絕支付原領工資，及堅持勞動契約已滿，無須幫勞工加保。</p>
<p><strong>■留台醫療，關卡重重</strong></p>
<p>而蘇天萬在勞動契約到期時，居留期限也跟著到期，它必須經過繁複的手續及備 齊文件，向外交部申請變更居留目的，再向移民署申請展延居留期限。過程中稍有疏漏，就有可能無法繼續在台治療，連帶也影響後續的勞保失能鑑定與失能給付的請領。<br />
換言之，雖然勞基法第59條對於職業災害勞工有相關權益的規定，但是外籍移工卻因其外籍的特殊身分與定期勞動契約，使得權益無法獲得確保，甚至被迫中斷醫療，帶著殘破的身軀，未獲得任何補償賠償的情況下，就離台返國。<br />
<strong>■正視移工職災問題嚴重性，謀求改善方法</strong></p>
<p>台 灣移工聯盟因處理眾多移工職災案例，深覺3D產業的勞安問題嚴重，集中3D工作場所的移工勞安深受威脅，且現行制度及行政作為，對於遭受職災的移工又無法 提供完整確實的保護，因此召開記者會突顯此問題的嚴重性，並希望勞動部、各地勞工行政機關、勞保局、外交部、移民署，共同面對問題的環節，謀求改善的方 法。</p>
<p><strong>台灣移工聯盟提出以下的訴求：</strong><br />
◎ 整體性訴求：<br />
一、擴編勞檢人員，全面進行3D工廠勞安檢查<br />
二、定期公布移工職災統計，降低移工職災發生率<br />
三、政府編列預算補助3D工廠增設安全設備或汰換危險機具</p>
<p>◎ 移工職災個案的權益保障訴求：<br />
一、職災醫療期間應包含復健期間，醫療給付應包含看護費用<br />
二、勞基法第59條規定原領工資補償，不應外籍移工定期契約期滿而停止給付。<br />
三、職災移工雖因勞動契約屆滿，雇主仍應持續為其加保勞健保，直至勞工完整請領傷病、醫療、失能給付為止。<br />
四、職災勞工因醫療或訴訟需求而變更在台居留事由者，外交部應減免其簽證費用(現在簽證費用3000元)<br />
五、職災移工因申請勞保失能鑑定及失能給付而須重新入境者，外交部應協助辦理入境程序，給予職災特殊簽證。</p>
<p>&nbsp;</p>
<p>台灣移工聯盟 新聞聯絡人：<br />
社團法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陳素香0937-990044<br />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張裕焯0933769486</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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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連署] 呼籲以人道角度斟酌量刑職災工人劉漢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9%80%a3%e7%bd%b2-%e5%91%bc%e7%b1%b2%e4%bb%a5%e4%ba%ba%e9%81%93%e8%a7%92%e5%ba%a6%e6%96%9f%e9%85%8c%e9%87%8f%e5%88%91%e8%81%b7%e7%81%bd%e5%b7%a5%e4%ba%ba%e5%8a%89%e6%bc%a2%e9%bb%83-2/</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04 Jul 2009 07:23: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活動資訊]]></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劉漢黃]]></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category><![CDATA[連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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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悲憫其情，以及省思制度的壓迫 呼籲以人道角度斟酌量刑職災工人劉漢黃連署書 發生於2009年6月15日的東莞職災工人劉漢黃砍殺台商造成二死一傷事件，對雙方都是難以承擔的悲劇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h2 style="text-align: center;">悲憫其情，以及省思制度的壓迫<br />
呼籲以人道角度斟酌量刑職災工人劉漢黃連署書</h2>
</div>
<p>發生於2009年6月15日的東莞職災工人劉漢黃砍殺台商造成二死一傷事件，對雙方都是難以承擔的悲劇；尤其對台商家屬而言，更是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p>
<p>惟基於以下理由，我們希望中國法院在審判劉漢黃砍殺台商事件時，能多與斟酌量刑：</p>
<p>劉漢黃係來自貴州的農民工，跟千千萬萬的打工族一樣，原期望離開農村進城打工能改善家庭經濟生活，卻不幸遭逢職災斷掌巨變，不僅期望落空更留下殘破的身 軀。而在職災發生後長達近一年的協商賠償過程，劉漢黃所遭遇的巨大壓力實難承受，這包括個別工人面對雇主時明顯弱勢的處境、缺乏社會資源的農民工面對國家 體制時的茫然和無力感，以及職災工人遭逢巨變後的身心創傷與面對社會各種關係的難以調適。</p>
<p>劉漢黃在發生砍殺事件之前，欲跳樓自殺，足見其承受的壓力和痛苦。殺人固然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行為，但若將劉漢黃置放在「出外打工&#8212;發生職災&#8212;漫長協商過程&#8212;勞雇關係中的弱勢處境&#8212;-職災後的身心創傷」的一連串脈絡中，對其行為應該有同情的理解。</p>
<p>因此我們希望中國法院在進行審判時，能體恤其情，從輕量刑。<br />
而對中國政府，我們亦有以下呼籲：</p>
<ol>
<li>正視改革開放後，資本主義化的勞動體制對工人階級剝削的事實；劉漢黃事件特別突顯了職災工人的不人道處境，中國政府應該重視和改善。</li>
<li>劉漢黃事件雖然涉及投資與兩岸關係的敏感性，但希望中國政府勿以投資利益及政治利益著眼，刻意形塑和諧良好的投資環境，而能審慎考量該名工人的整體處境，以能受社會公評的人道角度斟酌量刑。</li>
</ol>
<p>發起團體：中華民國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勞動觀察(台灣)</p>
<div>
<h3>為什麼要救援砍死台商的職災工人劉漢黃？－－－<br />
關於「呼籲以人道角度斟酌量刑職災工人劉漢黃連署書」的說明</h3>
</div>
<p>在討論是否要救援2009年6月15日砍死台商的東莞職災工人劉漢黃時，TIWA的工作同仁顧玉玲提醒說，一九八五年救援原住民青年湯英伸時（註 1），湯父曾說「不能不考慮苦主的悲哀」。這確實是我們很大的顧慮，對台商家屬而言，這是永遠無法彌補的傷害，行兇者接受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何來救援的 道理呢？</p>
<p>但是，映照我們長期處理移工個案的經驗（註2），巨大且難以撼動的體制壓迫，漫長的協商過程，以及截肢斷掌之後，難以調適的身心殘破，懸殊的社會資源和支 援，都讓人無法預料悲劇會在那個時間點上發生。因此對於職災工人劉漢黃的社會處境，因在類似的台灣移工個案中有過深刻的體會，而難以無動於衷。</p>
<p>救援劉漢黃並不是認為台商雇主該死，而是認為如果有一個較為尊重勞動者權益的社會體制，這種毀滅性的悲劇或許可以避免吧，以後應該要避免吧。</p>
<p>特別是回到台灣的現實，劉漢黃殺人事件背後的絕望困境，對照台灣奴化的移工政策和現狀，又如何呢？</p>
<p>救援劉漢黃，除了是對該名工人的悲憫其情，就TIWA而言，同時也是另一種對台灣奴工化移工政策的質問和反省。我們救援的不只是一名中國的工人而已，我們 更希望避免在台灣的移工(當然也包含本地工人)和雇主發生類似的悲劇，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應該正視勞動剝削的事實，而這樣的呼籲訴求，同樣適用制定、施行奴 化移工政策的台灣政府。</p>
<p>因此，雖然顧慮台商家屬的苦情，以及兩岸關係中的諸多敏感性，我們仍然決定展開救援劉漢黃的行動。6月30日TIWA與工傷者協會、自主工聯、勞動觀察(台灣)初步會議，先進行救援連署行動，之後再逐步規劃其他活動。</p>
<p>請大家幫忙連署，盡量廣發轉寄。</p>
<p>連署網站：<br />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09063008432400</p>
<p>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陳素香敬啟</p>
<p>連署發起團體連絡人：</p>
<p>工傷者協會 黃小陵 25282938 0932-187765<br />
TIWA 陳素香 25956858 0937-990044<br />
自主工聯 朱維立 0981-238732<br />
勞動觀察 吳宜臻 0966-941917</p>
<p>註1：1986年1月25日剛離開阿里山上部落到台北才九天的18歲曹族青年湯英伸，砍死雇主一家三口。因該事件突顯了原住民族結構性困境與社會歧視問題，震撼當時社會，因而引發救援湯英伸的社會行動。</p>
<p>註2：請參閱〈<a href="http://tiwa.wokercn.com/index.php?itemid=299">HADI的檔案－－不該死的台灣人的備忘錄</a>〉</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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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HADI的檔案──不該死的台灣人的備忘錄</title>
		<link>https://tiwa.org.tw/hadi%e7%9a%84%e6%aa%94%e6%a1%88%e2%94%80%e2%94%80%e4%b8%8d%e8%a9%b2%e6%ad%bb%e7%9a%84%e5%8f%b0%e7%81%a3%e4%ba%ba%e7%9a%84%e5%82%99%e5%bf%98%e9%8c%84/</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22 Jun 2009 07:26:1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HADI]]></category>
		<category><![CDATA[劉漢黃]]></category>
		<category><![CDATA[東莞]]></category>
		<category><![CDATA[職災]]></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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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陳素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工作人員 這幾天看東莞職災工人殺台商的新聞，頗有感觸。 因為對照著自己手邊正在處理的一件移工職災個案，心想著那名失控的中國職災工人究竟經驗了什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文／陳素香，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工作人員</p>
<p>這幾天看東莞職災工人殺台商的新聞，頗有感觸。</p>
<p>因為對照著自己手邊正在處理的一件移工職災個案，心想著那名失控的中國職災工人究竟經驗了什麼過程而走到這樣毀滅性的地步？我正在處理的這個移工會不會也終將抓狂失控？</p>
<p>這個移工叫HADI，印尼籍，29歲，男性；2008年一月六日入境台灣，在林口一家塑膠裁切工廠上班，一月十八日因機器操作錯誤，幾乎完全切斷右手臂 （僅剩少許的皮肉相連），緊急送醫後，做了截肢結合手術，二月二日出院，過農曆年，然後二月十二日春節過後開始上班，完全沒有醫療期間的休養期。因為右手 無法工作，雇主要他使用左手。長庚醫院的復健安排均在白天，雇主也不願意給他工傷假，於是安排他上夜班工作，白天用自己的時間去做復健。</p>
<p>由於使用不習慣的左手工作，裁切工作也非單手可以完成，HADI經常要用受傷的右手臂去協助左手的工作，因不當使力，他的右手截肢接合手術復原不佳。2008年八月三十一日主治醫生再次幫他做重植手術，九月四日出院，九月十四日又開始上夜班。</p>
<p>這一次手術，醫生還從HDAI的腳上取了一小段神經去接在右手臂，因此影響的不只是手部的工作，還包括站立的問題。然而HADI還是沒有機會休息，白天去復健，晚上上夜班。</p>
<p>這個情況持續到2008年十一月十一日，HADI因身心無法負荷，向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申訴，然後輾轉被轉到TIWA的庇護中心成為我處理的個案。 HADI來了之後，我發現他不僅沒有獲得休息，連他住院手術期間，雇主也完全沒有支付工資，但是仲介照樣扣仲介費（而且還非法超扣）。從協助個案著手，我 們先向桃園縣勞工局提出三項訴求：<b>1.給付住院期間工資</b>；<b>2.遵照醫生建議，給勞工休養三個月</b>；<b>3.准許收容安置</b>。</p>
<p>十一月二十八日，桃園縣勞工局召開勞資爭議協調會，經過八個小時的協商，對於我們提出的第一項訴求，雇主勉強同意先代墊住院期間工資24192元，將來申請勞保傷病給付時還要再扣回去。</p>
<p>但對於第二項訴求，雇主仍堅持HADI用左手也可以工作，而且長庚醫院診斷證明寫的是「宜休養三個月」，並不是「不能工作」，仲介也在一旁幫腔：「美工刀 一隻手拿不動嗎？一支螺絲起子有那麼重嗎？」──為了能不能給HADI休假養傷，協調會僵持了七八個小時，我們幾次與雇主、仲介拍桌互罵，TIWA的工作 人員屢屢被質疑：「你是不是台灣人啊？台灣人要幫台灣人才對啦！」；勞工局的承辦官員亦毫無擔當，回過頭來壓迫HADI，「醫師證明沒說不能工作，你可以 做輕鬆一點的工作啊！」還好我們長期跟官僚／仲介／雇主纏鬥，勉強達成「雇主同意讓勞工休息兩個月」的協調紀錄。</p>
<p>在第三項訴求上，雇主堅持HADI要住在工廠裡，不可以住在庇護中心；勞工局也以雇主同意照顧為由，不同意收容安置。於是，HADI又被迫回到工廠居住。</p>
<p>工廠位於林口偏僻的山區，荒郊野地杳無人跡，而雇主並不提供伙食，HADI需自己打理三餐，若非自己煮食，則須走半個小時的山路去山下商店買食物，而 HADI為了隱瞞家人職災的事實，仍將大部分的錢寄回家去，假裝工作正常，以至於後來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對於身心受創的職災移工HADI來說，所謂接回 工廠照顧，實則是惡意的折磨。好幾次HADI打電話給TIWA的雙語志工，透露心情極為沮喪，想回家又怕家人看到他的斷臂，留在台灣又深受折磨，而有輕生 之念。</p>
<p>我很怕HADI真的自殺，因此藉著追討仲介超額扣款的協調會，強烈要求勞工局應該准許HADI的收容安置請求，並指出雇主並未照顧職災勞工的生活需求，無 視HADI自理生活的困難，且未給付工資，也讓HADI生活陷入困境。極力爭取，勞工局才同意HADI的收容安置請求。他一直住到今年五月五日才回工廠去 上班。</p>
<p>說起來TIWA也算有經驗且兇悍的團體吧，但是到目前為止，除了收容安置外，我們幫HADI爭取到的職災補償幾乎是零。</p>
<p>從2008年一月十八日發生職災至2009年二月十日，中間經歷兩次住院手術，數次勞資協調，一再要求雇主應主動幫勞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是雇主始終沒 有做。不得已HADI只好以自己名義提出申請，之後勞保局查證雇主職災事實，雇主表示HADI早就復原可以上班；勞保局遂向長庚醫院調查病歷資料，並依據 病例書面記載，請勞保局的「專科醫生」按醫理研判，也判定HADI於2009年一月二日之後應可恢復工作能力，職災傷病給付只能給付到一月二日止（兩次手 術住院醫療期間及2008年11月12日HADI申訴後至2009年1月2日期間，共88日，金額35482元；而雇主還在想要扣回之前代墊的24192 元）。</p>
<p>勞保局所謂「專科醫生按醫理研判」這回事，真是讓人無言的設計。職災工人的狀況難道不是他的主治醫生最清楚的嗎？但是主治醫生開的證明無效，反而是從沒見 過病人的專科醫生按醫理研判的才是勞保局採信的依據。真是荒謬至極。但是我們也別無他法，只能繼續跟勞保局提出異議，結果也不知會如何。</p>
<p>TIWA無意自我標榜，但HADI至少還算有點運氣，找到我們幫他。但是能爭取到的也不過爾爾。</p>
<p>那麼那些找不到資源協助的職災移工呢？（本地工人其實也一樣）</p>
<p>如果HADI沒有找到希望職工中心、沒有找到TIWA，他受傷住院期間的工資可能一毛錢都要不到，而仲介按月照常超額扣款，他可能得不到任何休息機會，最 後身心受不了選擇回去印尼。或是，面對鉅額仲介債務，且又難以殘破身軀面對父母家人，退無可退之時，他會做什麼呢？輕生或抓狂失控？</p>
<p>若是HADI抓狂失控，殺了台灣老闆，台灣媒體又會怎麼報呢？</p>
<p>因為HADI的職災個案頗為棘手，我們特別請工傷協會的工作人員念雲和小卍協助，也因為這個個案歸納出兩個結構面的問題：</p>
<p>一、移工的勞安訓練和教育，幾乎是零。HADI第一次來台，完全不懂中文，上工操作危險的機械，只有台灣工人比手畫腳講解，機器也沒有任何印尼語的標識； 雇主認為職災發生是因為HADI自己操作錯誤，責任並不在雇主。但是關於這一點，勞工局是完全不處理、不追究雇主責任的。而HADI追究刑事責任的六個月 期限早已過了。</p>
<p>台灣的職災發生率高已非新聞，但是近年來因為外勞取代了危險行業的工作，移工發生職災的情況日益嚴重，而政府／雇主只管引進移工，卻完全無相關職災預防措施及移工勞安訓練等等。</p>
<p>二、奴工化的移工政策，使受職災的移工難以無顧忌的力爭權益。以HADI為例，當職災發生後，雇主未給予休養時間要求HADI恢復上班，HADI不敢拒 絕，因為仲介威脅，不上班就送你回去。直至HADI身心俱疲，終於申訴；但是在過程中仍處處受制於資方，而不敢與資方完全撕破臉，因為孤立無援在工廠的 HADI，好像資方的人質，使我們在擬定爭取策略時，不能不顧忌HADI的生存處境，謹慎盤算採取行動的時機。這種制度性的把移工變成雇主人質，恐怕也是 使人抓狂失控的結構面因素吧。</p>
<p>東莞職災工人殺死台商的事件，我相信背後定有一個使他抓狂失控的結構面因素和退無可退的過程，如果沒有人要面對這個結構面因素，那麼何止被台商拖累的「台灣人」該死，中國人也一樣該死。</p>
<p>回到台灣的狀況，如果台灣社會繼續無視於奴工化的移工政策，無視於移工職災的嚴重性，無視於職災對工人身心摧殘的難以彌補，無視於職災預防／勞安訓練嚴重 缺乏的事實，如果我們放任這個現狀繼續存在……那麼有一天若是有一個移工抓狂失控，也砍人了（事實上已經發生過好幾起了），也說「台灣人都該死」，我們有 什麼話好說呢？像自由時報一樣，把它說成國族仇恨或種族仇恨嗎？</p>
<p>處理HADI個案已經七、八個月了，目前仍未結案。看到職災工人殺台商的事件，特別覺得有難以消解的悲哀，自由時報故意導向國族仇恨的報導，讓人不齒；但是對於自認為不該死的台灣人，我們要做的事情真的還很多。</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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