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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血汗長照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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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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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血汗長照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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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血汗勞工問總統：照顧正義在哪裡？</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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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24 Nov 2015 08: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血汗長照]]></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工鬥]]></category>
		<category><![CDATA[照顧正義]]></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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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何謂照顧正義?確保沒有人在照顧過程中受到傷害或被剝削。 台灣長照制度的現況，不論家庭照顧者或是外籍看護工，都處於道道地地的血汗狀態，而社會上個別家庭因不堪長期照顧負荷而衍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strong>何謂照顧正義?</strong><strong>確保沒有人在照顧過程中受到傷害或被剝削。</strong><strong></strong></p>



<p>台灣長照制度的現況，不論家庭照顧者或是外籍看護工，都處於道道地地的血汗狀態，而社會上個別家庭因不堪長期照顧負荷而衍生的長照悲劇更層出不窮，長照需求已是台灣社會迫切且嚴重的問題。2016總統大選，各政黨都提出長期照顧相關議題，而「2016工鬥」與台灣移工聯盟也整合長期照顧訴求，並於2015年11月6日舉辦長照論壇要求各政黨簽署，但是國民黨、民進黨、親民黨三黨並未出席該場論壇。<br>因此，台灣移工聯盟與「2016工鬥」特於今(11/24)日拜訪三位總統候選人，了解三黨總統候選人未來長照政策規劃，及如何解決現存血汗長照問題。</p>



<p>工鬥長照政策對2016參選政黨提問：</p>



<ol type="1"><li>台灣現況以聘僱外籍看護工作為解決長照需求的主要方式，貴黨是否同意未來長照制度繼續維持個別家庭聘僱移工的政策?是否應限期落日此項個別聘僱政策？原因為何?</li><li>長照的核心問題是「誰來照顧」，而目前台灣有23萬的外籍看護者，貴黨在規劃未來長照制度的照顧人力時，是否包括外籍看護工?若包括，外籍看護工與長照制度的關係為何?若無包括，如何因應本地長照人力不足的問題?</li><li>目前家務勞工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其勞動條件，貴黨認為應該如何保障這些家務勞工基本的勞動權益?台灣目前有超過十萬名的家務移工來台灣三年完全沒有休假，請問貴黨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li></ol>



<p><img loading="lazy" width="173" height="41" src=""><strong>工鬥長照政策訴求</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一、短期目標：取消僱用外籍看護工不得申請補助資源之限制</strong><strong></strong></p>



<p>取消「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第三條：老人聘僱外籍看護工或幫傭者，不得申請第一項第一款補助項目（即身體照顧、家務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及「失能身心障礙者補助使用居家照顧服務計畫」排除聘僱外籍看護工之雇主的申請使用規定，使雇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得以使用政府的長期照顧資源。</p>



<p><strong>二、中期目標：看護勞工應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行業。</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三、長期目標：停止個別僱用外籍看護工制度，政府承擔聘僱責任。</strong><strong></strong></p>



<p>四年內全面停止個人/個別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制度，並於四年內由政府以稅收方式成立長照基金，承擔全民長期照顧責任</p>



<p><strong>親民黨：回歸家庭照顧，繼續血汗!!?</strong></p>



<p><strong>對親民黨長照政策的提問：</strong></p>



<p>「<em>宋楚瑜的長照制度，是以家庭照護為主，機構照護為輔，鼓勵三代同堂、子女奉養。</em>」</p>



<p>問：台灣目前需要長期照護的人口達78萬人，這些需要照護的78萬人之中有60%，目前已經是由家庭成員自己照護，而超過30%以上，則是由個別家庭聘請外籍看護工照護，而國家長照資源負責的比不到10%。<br>請問宋主席，您的長照政策跟現況有何差別?</p>



<p>三代同堂、子女奉養，這是將長照責任丟回給個別家庭的承擔的意思，那請問宋主席，如何解決個別家庭無力承擔照顧責任而衍生的悲劇?若您當選，如何解決這樣的問題?</p>



<p>「<em>對於需要照顧的身心障礙老人，宋楚瑜鼓勵成立本土長照社會企業、增加社區照護、鼓勵公立醫療機構擴充長照床位？</em>」</p>



<p>問：請問要如何避免長照社會企業成為以盈利為主的市場化長照？如何明確規範長照社會企業和長照盈利企業？</p>



<p>根據衛服部今年十月一號統計，長照床數(含醫院)約8萬床，而未來長照需求估計要20萬床，請問以現今各大公立醫院幾乎滿床的狀況下，究竟要如何擴充到足夠的床位？目標時程為何？</p>



<p>「<em>修法實施「政府最終責任制」：面對勞保、公保、軍保、國民年金等退休年金危機，導入集體互保的概念，設立具主權性質的超級基金，作為老人照顧與相關年金支出救火隊</em>」</p>



<p>問：請問這個綜合勞保、公保、軍保、國民年金的超級基金，與現今四大基金個別操作的差異為何？基金操作必定有風險，請問一旦虧損，所謂的「政府最終責任」，究竟是否仍然是由人民的納稅錢來承擔？請問政府的責任究竟在哪裡？<br>政策規劃也不是只有名詞而已，請問這個超級基金預估規模多大?如何支應「老人照顧與相關年金支出」?</p>



<p><strong>國民黨：長照保險市場化?長照服務變商品!!</strong></p>



<p>2008年馬英九的總統選舉政見，2012年「長照保險法」上路。但是今年已是2015年底，「長照保險法」仍不知在何處？而「長照保險法」的先行法案「長照服務法」也必須等到2017年才能實施。馬英九的政見已明顯跳票！</p>



<p>而國民黨推動的長照雙法之一的《長照服務法》，其規範的是長照機構設立條件、長照人員規劃等，但目前不僅機構數量不足，面對七十八萬失能人口，只有兩萬多名長照人力支應，政府總服務量也僅佔失能人口約4%！以如此的服務量究竟如何開辦「長照保險」?而對於尚未通過的《長照保險法》，國民黨甚至往市場化的方向推行，開放金融保險財團進駐分贓長照保險大餅，徹底把長照服務變成商品！</p>



<p>另外現存23萬外籍血汗看護工的勞動權益，國民黨執政八年毫無改善。而談到外籍看護工的血汗長照現況，不能不算勞委會前主委、日前出線擔任國民黨總統候選人朱立倫副手的王如玄的帳！王如玄除了在勞委會主委任內，編列2056萬預算對關廠工人提出告訴之外，對於民間團體要求立法保障家務勞工的訴求，消極拖延，甚至在勞委會《家事勞工保護法》官方草案中，明訂只要「勞資雙方同意」，家務勞工就可以不用放假、不用休息，形同將家奴制度合法化！而今長照需求迫在眉睫，各政黨都提出「培養本地長照人力」的政策，但家務勞工連最低勞動條件保障都沒有，長照人力究竟從哪來？血汗長照又要如何終結?</p>



<p><strong>對國民黨長照政策的提問：</strong><strong></strong></p>



<ol type="1"><li>請問政府規劃中的長照制度將朝向營利化，並計畫開放金融保險業進入長照市場，長照保險若市場化，如何面對長照服務變成商品，長照服務內容階層化，經濟弱勢者的長照需求如何得到滿足？</li><li>面對78萬失能人口，國民黨的長照政策規劃，預計培養多少長照人力？長照人力的來源為何？培養長照人力的時間表為何？</li><li>國民黨規劃中的長照保險給付方式，包含現金給付，請問要如何避免民眾請領現金給付然後轉請外勞擔任長照人力?而長照服務沒人使用的情況？</li><li>在現金給付制度存在、長照服務不足的情況下，如何增加長照服務量？服務量推展的時間表為何？</li></ol>



<p><strong>民進黨：長照2.0，服務量提升多少 ?&nbsp; 8%→?%</strong><strong></strong></p>



<p>民進黨於此次大選提出「五大社會安心計劃」，長照計畫就是其中一個重要項目。9月初民進黨提出「長期照顧體系10年計畫」簡稱「長照2.0」，現階段希望利用稅收制取代保險制，用330億的指定稅收，加速建構社區照顧服務的質與量，以打造一個「付得起、用得上、溫馨而人性」的長照服務體系，並針對現行長照法的四項不足(預算編列不足、照顧人力不足、鄉村資源不足、社區服務不足)提出補足方法，更希望在當選後達到長照政策的六個目標(推動住宅化及社區化的長照服務、強化公共醫療體系、培育質優而且量足的人力、縮短長期照顧的城鄉差距、穩定長期照顧財源、設置跨部會的「長期照顧推動小組」)。</p>



<p>但在這些看似完善的政策規劃下，卻未解釋在330億預算下，究竟可以達到多少的服務量？設立多少的照顧機構？於政策內提及現在家庭對於便宜好用的外籍勞工的依賴，將導致長照建立無法完善，但卻未見到民進黨在外籍看護工部份提出對應方法。對於目前機構式照顧營利化所帶來的種種問題，卻只是提出政府財源優先適用於擴大非營利組織，而未從根本解決。請民進黨在提出長照政策的同時，不應躲避掉實際發生的問題。</p>



<p><strong>對民進黨長照政策的提問：</strong><strong></strong></p>



<ol type="1"><li>以稅收制社會福利方式解決長期照顧問題固然很理想，但重點是能滿足多少長照需求?330億預算，如何達到目前78萬失能人口在地老化的想像？能提供多少%服務？能設立多少照顧中心？<br>民進黨應提出服務量的預定目標。</li><li>對於現在22萬名個別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因為便宜好用而受雇主依賴，但卻未將外籍看護工納入長照人力，請問如何解決本地長照人力短缺問題？又如何解決外籍看護工過勞情況？</li><li>不論是保險制或是稅收制，將長期照顧服務市場化/營利化後，都將引誘市場哄抬價格，無法提升品質，民進黨提出保險制會造成上述影響，但不論在何種財源收入下，只要照顧服務營利化/市場化後，都將造成上述情況，民進黨將如何提出有效管理？</li></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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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寧靜殺戮17年 家務移工沒人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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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15 Dec 2014 07:05: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血汗長照]]></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家務移工]]></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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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聞聯絡人：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專   員 張裕焯 0933-769-486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研究員  吳靜如 0928-557-481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新聞聯絡人：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專   員 張裕焯 0933-769-486<br>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研究員  吳靜如 0928-557-481</p>



<p>自1992年起，來自東南亞的外籍看護工為台灣社會承擔家庭照護工作，至今已近22個年頭，人數也將突破22萬人，然而她們的權益卻被極度漠視。根據研考會2013年的研究統計，家務移工每日工時為17.72小時，半數家務移工來台三年沒有休假，薪資更是17年來從未調整，一直停在1997年的基本工資水準15840。</p>



<p><strong>寧靜的殺戮沉默的暴力 剝削外籍看護維持殘破社福</strong></p>



<p>人不是機器，需要有適當的休息，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也是作為人的基本人權，不能因某些原因被犧牲或排除。台灣因為社福資源不足，轉以開放外籍看護工作為替代方案，22年來，整體社福資源還是不足，政府不思建構一個長治久安的社福體系，卻是藉著挑撥雇主與移工間的矛盾，及社會整體的種族歧視，維持移工弱勢處境。台灣享受著移工便宜勞動力，忽略多達十萬的移工來台三年無休，工時長薪資低，在封閉加護工作常見虐待、性侵等惡劣處境。</p>



<p>根據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的統計，全台將近70萬失能人口，當中45.5萬人還是由家人照顧（65%），次之則是外籍看護工，約有20萬人（28%），剩下4%在照護機構，使用長照提供的居家服務僅占3%。數據明確指出移工是維持台灣社福的重要人力，但卻被排除於所有法令保障之外。當政府花買廣告，宣稱本勞外勞同一家，善待外勞就是台灣的國際外交時，實際上卻用政策剝削移工，無視移工因為工作壓力發瘋，自殺，甚至傷害雇主，若有事情發生就歸咎為個案。台灣社會只要矇住眼睛，就沒有任何剝削，就能維持這個荒謬的制度繼續運行。語言不通沒有社會支援的移工，連說出被國家政策暴力對待的過程都無人聞問。</p>



<p><strong>人權法案：移工排除中</strong></p>



<p>台灣政府已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通稱兩公約），並通過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CEDAW）。政府簽署國際人權公約，宣稱台灣人權已達國際標準，以此建立台國際地位。沒錯，公約是簽了，但因從未正視移工人權，反過來每年被「國際人權評比」打臉！現實狀況是，以女性為絕大多數的外籍家庭看護工，月薪卻是低於基本工資的15840。去年國際獨立專家對兩公約提出的結論性意見，明白點出台灣政府應「立法保障家務工」；今年年初美國的人權報告，也清楚將「外籍家庭看護與幫傭無法享有最低薪資」，列為關注的台灣人權問題。主要負責推動《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的行政院性別平等處，連家務移工不被勞動法令的事實都不知道，只知道在媒體上宣傳「我國婦女權益日益受到保障」。移工團體2003提出的「家事服務法」，也早在立法院躺了十年以上，所有人權法案都將移工排除。</p>



<p>輸出最多家務移工來台的印尼政府，已公開宣示，因台灣勞動條件太差、法令保障不足、薪資太低，預計2017年起，全面禁止印尼工人來台工作，政策一出引發依賴外籍看護工的台灣雇主擔憂。台灣政府對此的反應是，積極開發其他移工引進國。就像血汗工廠一樣，不斷蒐尋便宜人力，剝削完一個國家，發現沒有利用價值後，立刻轉往人力資源更落後、更便宜的國家去，以此惡質嘴臉夸夸其辭大談國際人權。</p>



<p><strong>反對血汗長照 家務移工納入法令保障及長照規劃</strong></p>



<p>近日勞動部表示將放寬家務移工申請標準，引發本地婦女團體抗議，認為移工將拖垮長照建立擠壓本勞就業。移工與長照建立的問題癥結在於，移工薪資遠低於基本工資，廉價程度有如當代奴工的家務移工，政府推動長照雙法的時，又不將移工人力規劃入長照體系，讓個別家戶聘僱廉價奴工的現狀繼續存在。試問，當移工便宜又好用時，個別家庭會選擇繼續廉價好用的家務移工，還是使用長照服務或本地照顧者?而明顯缺乏人力的長照體系，又要去哪裡找出人力來提供服務?所謂的排擠效應來自移工廉價與無法令保障，僅有正視移工已是台灣長照不可缺少的人力來源，將移工與本勞的勞動條件維持一致，納入法令保障及長照規劃，才能建立符合失能家庭所需的長照，勿將政策缺失的責任歸咎於弱勢移工。</p>



<p>移工團體早在2007年就提出，當外勞休假時，以就業安定基金補助弱勢失能家庭，聘僱本勞(多為本地中年婦女)作為照顧人力，達到「外籍勞工有休假、本國勞工有工作、照顧品質有保障」的三贏方案，但因移工權益是個沒有選票的邊緣議題，隨時可被犧牲及交換，三贏方案至今無法達成。台灣需要的是完善的社福體系，犧牲移工權益，剝削移工血汗成就一個補破網的社福體系，不僅是弱弱相殘，還是飲鴆止渴，將使台灣長照建立遙遙無期。</p>



<p><strong>台灣移工聯盟訴求：</strong></p>



<ol type="1"><li><strong>家務移工應受基本工資保障</strong><strong></strong></li><li><strong>立法保障家務工勞動權益</strong></li><li><strong>移工納入長照人力規劃</strong></li></ol>



<p>台灣移工聯盟成員Migrant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 (MENT)：<br>台灣天主教明愛會（CARITAS-Taiwan）、天主教關懷外勞小組(MWCD)、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calabrini-Taiwa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VMWBO)、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WC)、天主教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HMISC)、天主教台灣中區外勞關懷中心(CMC-CT)、海星國際服務中心(Stella)、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LCC)、台灣國際移民培力協會(TIM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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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有選票勤放利  沒選票懶得理 血汗家務工何時納入勞基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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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ue, 18 Nov 2014 07:00: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血汗長照]]></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家務移工]]></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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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許多雇主以在外工作工時「難以認定」為由，規避加班費，造成責任制濫用、勞工無酬勞動的狀況。這個問題已存在多年，勞動部近日才開始主動推動在外工時認定的指導原則，要求雇主如實記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許多雇主以在外工作工時「難以認定」為由，規避加班費，造成責任制濫用、勞工無酬勞動的狀況。這個問題已存在多年，勞動部近日才開始主動推動在外工時認定的指導原則，要求雇主如實記錄勞工工時，包含在固定工作場所、在外出勤、加班如超過正常工時，都應給予加班費，勞工也可以「以任何形式記錄工時」佐證，要求雇主支付加班費，雇主若違法則可開罰二到三十萬元。這項政策對於勞工來說無疑是一項重要的保障，讓以往責任制度下被犧牲的休息時間得以獲得合理的報酬。</p>



<p>然而，對於在台灣二十萬家務移工來說，這個保障是看得到吃不到，因為家務工至今仍未納入《勞基法》保障 。隨著台灣對照顧人力需求增加、政府長照制度又尚未建立的情況下，引進越來越多家務移工，但其勞動條件卻未受到基本保障，薪資停滯在十七年前的15840元，無正常工時也無加班費。根據勞動部2013年的調查，家務工每日平均工作時間為14-18小時，遠超過勞基法所規定的8小時，且多數人來台三年沒放過一天假。</p>



<p>每年家務工都在爭取納入勞基法，但勞動部都以<strong>「工時難以認定」</strong>為由拒絕，而今卻提出「勞工可以以任何形式記錄工時」，來認定工作時間與加班費，是為自相矛盾。比起「在外工作」的勞工，在家庭裡工作的家務工處於相對穩定的環境，更好記錄工時，認定上比在外工作更簡單，若在外工時可以納入保障，勞動部何以拒絕家務工納入勞基法？</p>



<p>勞動部部長陳雄文在選前放出給勞工的各種利多，卻對家務移工最基本的保障視而不見，即將取消的「移工來台三年回國一日」政策，乍看是對移工權益的爭取，實則因雇主利益而催生；以「工時難以認定」阻擋家務工納入勞基法是勞動部推脫的藉口，實則因不符合雇主的利益。</p>



<p>對於在外工時的保障政策我們樂見其成，但希望勞動部不要只在選前給有投票權的人政策牛肉，沒有選票的家務移工也是台灣家庭重要的勞動力，盼勞動部儘速將家務工納入勞基法，給予移工最基本的勞動條件保障！</p>



<p>新聞聯絡人：<br>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陳容柔0982-342-825<br>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林    沁0928-293-471</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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