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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阮國非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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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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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阮國非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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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聞稿｜警械查緝頻致傷亡 失聯移工客死異鄉</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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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03 Sep 2018 04:15: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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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研究員陳秀蓮 0939503121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阮文雄神父 0922641743 去年的8月31日，年僅27歲的阮國非赤裸上身出現在新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新聞聯絡人：<br>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研究員陳秀蓮 0939503121<br>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 阮文雄神父 0922641743</p>



<p>去年的8月31日，年僅27歲的阮國非赤裸上身出現在新竹縣鳳山溪邊，他是逃跑外勞，民防、警察前來欲逮捕他，過程中發生肢體衝突，警察陳崇文連開了9槍，阮國非送醫後失血過多不治死亡。阮國非的死是台灣社會對逃跑外勞汙名化結果，警方重裝上陣、設立績效、便衣埋伏、提供檢舉獎金，以優勢的警械查緝追補、壓制在地、過肩摔、回旋踢去抓這些逃跑外勞，警方連開九槍是最極端的後果。</p>



<p><strong>阮國非案一年 逃跑污名未解</strong></p>



<p>一年過去，阮國非的爸爸阮國同在今年８月２２日第四次從越南來台出庭。阮國非案新竹地檢署今年一月以業務過失致死起訴開槍員警，起訴理由為逾越警械使用比例原則，用槍過當。阮國同此次來台，民事部分，在法庭上與警方達成和解，但他希望以兒子的身亡作為台灣社會的借鏡，期盼類似案件不要再發生。</p>



<p>社會對於外勞的歧視，視逃跑外勞為社會毒瘤，支持警方以警械追捕逃跑外勞，即便造成傷亡，社會也拍手叫好，認為逃跑外勞活該。然而是誰造成外勞逃跑?是制度使人為奴，龐大的仲介費用，讓外勞頭一年半的薪水都在還債給仲介；不能自由轉換雇主，被綁在骯髒、危險、辛苦的3D產業，即便工作上發生問題也不得轉換，就算取得轉換雇主的資格，過程中再被仲介剝一次4-8萬的買工費。逃跑變成移工的活路。</p>



<p>事實上，台灣社會若不存在廉價勞工的需求，外勞逃跑後根本無處可去。目前外勞逃跑後主要進入農業、長照及營造業，這些都是長期缺工，或是不開放使用移工的產業。台灣先是忽略我們需要廉價移工來支撐3D產業，用政策將移工限制在不利處境，當移工不堪勞動條件選擇逃跑時，再將逃跑問題化，批評外勞來到台灣就是為了逃跑，使用警力查緝追捕。在這個污名及政策的壓迫下，移工只能逃，逃了進入更辛苦血汗的產業，在錢沒賺到的情況下，遭遇查緝被迫用命來拼。「逃跑」在《就業服務法》裡稱作「行方不明」，換句話說就是「與雇主失去聯繫」，違反了移民法的「逾期居留」，犯的是行政法卻得到一個刑事罰的下場。</p>



<p>阮國非案之後，逃跑外勞在官方用詞上「正名」成「失聯移工」但是社會的歧視與警方的態度並沒有改變，下一個警方追捕導致死亡的案件也又再度發生。</p>



<p><strong>雙手上銬、頭部腐爛&nbsp; 陳屍阿里山的越南移工黃文團</strong></p>



<p>越南籍移工黃文團2016年6月來台於新北市野柳漁港當漁工，因為工作辛苦又時常遭船主打罵挨餓，2016年10月逃跑。之後在南投、嘉義山區從事農業黑工，2018年4月18日，黃文團的妹妹阿合接到自稱黃文團的友人來電告知，在四天前（4月14日），黃文團與一群逃跑外勞在山上非法打工時遇警追捕，雙手被上銬，他的頭部遭防爆網槍射出的「牽引頭」擊中流血，負傷逃逸行蹤不明。19日黃文團的哥哥阿力上山尋找，在阿里山一處斜坡的竹叢發現雙手上銬臉部腐爛的黃文團遺體。20日妹妹阿合接到警方通知認屍，到現場警方粗暴的要求阿合簽下她不清楚內容之文件，阿合拒絕。近日驗屍報告出爐，黃文團死因為頭部遭鈍器撞擊致死。這當中的幾個疑點希望檢警釐清:</p>



<p>1.警方使用的防暴網槍，正常使用應向上射出，讓網子掉下罩住人。但為何黃文團頭部會被擊中，致使頭部骨折死亡?</p>



<p>2.黃文團雙手上銬、頭部大量流血驚慌逃走，導致後來受傷死亡。警方在知情的狀況下，有無進行搜尋？</p>



<p><strong>逃跑外勞不是罪犯 警方不應以警力查緝</strong></p>



<p>阮國非案與黃文團案的發生，同時顯示了基層員警人力不足的現狀，阮案是警方搭配民防執行警方公權力，因警棍及辣椒水品質不佳，員警訓練不足缺乏後援，驚慌下警械成為攻擊的主力，開槍員警在12秒內開了九槍導致阮國非死亡。黃文團因在阿里山盜獵林木，森林警察亦因人力不足，時常只有兩至三人上山查緝盜採林木，追不到盜採的源頭，只能抓付出勞力的外勞，當雙方發生衝突，遇到緊急案件根本無法反應。兩案都顯示警消人力長期根本不足，變相置警方與移工於危險之下。</p>



<p>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號稱「以「人」為核心，深化雙邊青年學者、學生、產業人力的交流與培育，促進與夥伴國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共享。」；「針對來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籍移工，研議建立評點制度，符合條件者可延長居留年限，並鼓勵參與技職培訓與報考證照」等。但在大張旗鼓的新南向政策宣言背後，實際上在台灣與我們共同勞動、共同生活的70萬東南亞移工，卻依然在奴隸制度般的移工政策底下，連最基本的權益：自由轉換雇主、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不受仲介剝削的權力都沒有。</p>



<p>因此我們除了要求針對調查黃文團死亡案的真相之外，同時也訴求：</p>



<p>一、開放移工自由轉換雇主，嚴禁仲介收取買工費，減少移工逃跑因素。 <br>二、逃跑外勞不是罪犯，取消取締績效及獎金制度，查緝業務回歸移民署。</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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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聞稿｜真相未明九槍案 家屬跨海討公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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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17 Jan 2018 09:39: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category>
		<category><![CDATA[阮國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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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0911089400&#160; 陳秀蓮0939503121 2017年8月31日，新竹發生了一起警方處理民眾通報涉嫌竊盜的案件，對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新聞聯絡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0911089400&nbsp; 陳秀蓮0939503121</p>



<p>2017年8月31日，新竹發生了一起警方處理民眾通報涉嫌竊盜的案件，對一名越南籍逃跑外勞阮國非，近距離開了9槍，導致失血過多身亡。這九槍揭露了台灣社會對逃跑外勞的恐懼及汙名，輿論一面倒的支持警察開槍，但一條27歲的生命何以變成逃跑外勞?何以客死異鄉?全部都在逃跑的汙名下，難以被社會理解及討論。</p>



<p>【真相未明卻四處放話要求家屬和解】</p>



<p>阮國非案發生後，移工團體及人權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阮國非的父親也在團體陪同下前往警政署、行政院、監察院、總統府陳情。當時來台16天，始終未能從台灣官方得到他兒子為何而死的答案，亦無管道一窺案發現場影像，甚至連兒子在救護車上最後的遺言，都被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p>



<p>在無計可施下，家屬將全案委託在台友人、律師及移工團體處理，回到越南辦理後事，2017/10/26先是有人自稱台灣警方代表人，撥打家屬手機，跳過在台灣委託的代理人，直接跑去找越南阮國非家屬，希望私下談和解，全程沒有出示身份證明及警方委託書，家屬不堪其擾，明白表示全權委託律師處理，之後和解不了了之。2017/11/6又有仲介私下連絡家屬，說警察要求家屬必須親自來台才能取得阮國非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家屬再次表達以委任代理人處理，同一時間，家屬委託的在台友人，收到竹北分局分局長告知，判決結果可能對阮國非不利，希望家屬不要堅持，盡快和解。</p>



<p>事實上，從頭到尾阮國非家屬的要求很簡單：勘驗警方秘錄器，藉此了解案發現場的真相為何。但是台灣政府和警方一方面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並且對外聲明「本案處理沒有任何疏失」，另一方面卻透過各種管道私下接觸家屬，軟硬兼施的要求家屬和解。</p>



<p>姑且不論這樣的做法是否有不當滋擾被害人家屬之嫌，阮國非案進入偵查階段四個月以來，家屬及律師都在等待「相驗屍體證明書」，甚至多次具狀要求盡快提供，卻始終無法取得該文件。然而奇妙的是，不論是前往越南的警方代表、越南仲介、或是竹北分局分局長似乎都相當了解該文件的內容，不斷地以此私下要求家屬和解。所謂的偵查不公開，難道是只對阮國非的家屬及其委託的告訴代理人不公開？</p>



<p>【移工枉死照見新南向的空洞虛偽】</p>



<p>阮國非案至今已近五個月，但是案件真相卻始終尚未公佈。1月18日，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將召開偵查庭。阮國非的父親阮為了兒子死亡真相，再次來到台灣，要求台灣政府公布案發現場影像，釐清及追究責任。</p>



<p>阮國非之死，這條逃跑移工的命，揭露了台灣長期對移工的歧視，及南向政策的虛偽。阮國非案新聞一出，湧入移工及人權團體網站的攻擊留言，如「偷竊還講人權」、「逃跑就是犯法」、「外勞不想來可以不要來」、「逃跑、偷車還攻擊警察，死了活該」這些對移工艱困處境缺乏理解，毫無就事論事空間的言論，凸顯了蔡英文政府「新南向政策」虛有其表，在大張旗鼓的政策宣言背後，實際上在台灣與我們共同勞動、共同生活的65萬東南亞移工，卻依然在奴隸制度般的移工政策底下，連最基本的權益：自由轉換雇主、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不受仲介剝削的權力都沒有。</p>



<p>此外，針對此案引發的員警用槍是否違反警械條例，開槍的比例原則問題，基層員警人力不足、民防執法正當性，及台灣將近65萬的東南亞移工面臨的政策困境，台灣的政府及社會應該誠實面對這些問題。除了協助家屬找到真相及公道外，更應透過此案，解決長期的結構性問題。</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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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MENT新聞稿｜大張旗鼓新南向 移工枉死沒真相</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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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Thu, 21 Sep 2017 09:11: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category>
		<category><![CDATA[阮國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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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聞聯絡人：台灣移工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0911089400  陳秀蓮0939503121 8月31日，新竹發生了一起警方處理民眾通報涉嫌竊盜的案件，對一名越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新聞聯絡人：<br>台灣移工聯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0911089400  陳秀蓮0939503121</p>



<p>8月31日，新竹發生了一起警方處理民眾通報涉嫌竊盜的案件，對一名越南籍逃跑外勞阮國非，近距離開了9槍，導致失血過多身亡。這九槍揭露了台灣社會對逃跑外勞的恐懼及汙名，輿論一面倒的支持警察開槍，但一條27歲的生命何以變成逃跑外勞?何以客死異鄉?全部都在逃跑的汙名下，難以被社會理解及討論。阮國非的家屬自案發後一直未能取得當天現場的畫面及訊息，監察院記者會後，較完整的救護車行車紀錄器影像曝光，阮國非父親阮國同於9月16日晚間，看到救護車畫面後，情緒激動暈倒送醫。家屬質疑阮國非的死是不是延誤送醫造成?又是誰在現場指揮造成這個結果。</p>



<p><strong>【若第一時間送醫，阮國非也許還見的到家人】</strong></p>



<p>根據中央社及BBC所公布的救護車行車記錄器影像，案發現場先後來了兩台救護車，根據影像，現場包括員警和民防及救護員至少有六人以上，面對一個身中九槍的人，應可輕易地將傷者壓制進行急救及送醫。但第一台救護車抵達，救護員下車時，從畫面中看到員警以手勢阻止救護員前往查看阮國非傷勢，此時阮國非坐臥在警車旁，仍有生命跡象，隨後救護車載了自行跑上救護車的民防離開。第二台救護車前來，只見身中九槍的阮國非躺在地上，身旁圍繞著多名警消人員，當時生命跡象如何不得而知。</p>



<p>由於救護車行車紀錄器的時間並未矯正，我們無從得知兩輛救護車抵達的時間差，我們同意救護員須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下進行急救。但對整個救護過程，我們仍要提出兩項質疑:</p>



<p><strong>1</strong><strong>、消防員獲報時究竟掌握多少訊息</strong><strong>?</strong><strong>是否得知現場有槍傷病患</strong><strong>?</strong></p>



<p>根據新竹縣消防局長孫福佑接受媒體採訪的說法，消防員當天僅被告知現場為員警及民防人員遭受攻擊受傷，因此按慣例配出一台救護車，救護員到現場發現有兩名傷患，立刻請求支援。這是否表示員警通報時，並未將現場實際情況告知，導致救護員無法準備足夠的人力及救護設備。</p>



<p><strong>2</strong><strong>、現場由誰指揮</strong><strong>?</strong><strong>為何第一時間未對阮國非進行急救並送醫</strong><strong>?</strong></p>



<p>根據第一台救護車影像，阮國非當時坐臥於警車旁，後緩慢痛苦躺到地上翻身，並試圖鑽進車底躲避，之後再試圖打開車門被員警以警棍撥離警車。孫局長表示當時阮國非「情緒亢奮」、「與警方呈現對峙狀態」，消防員手無寸鐵「當然是先救另外一個能救的」。問題是，當時阮國非已身中九槍，從畫面中可以看出阮國非只能靠坐車門旁，連起身的力量都沒有。現場的對峙是由誰判斷及指揮?導致消防人員第一時間未對阮國非進行積極的處置，從畫面中可以看到，一群人眼睜睜看著身中九槍的阮國非倒臥現場流血掙扎，鼻樑受傷的民防先行由救護車載送離開。</p>



<p>阮國非案發生後，與論一面倒的支持警方開槍，批評移工團體罔顧警察安危，我們現在提出這些質疑，可能引發另一波罔顧消防救護人員安危的攻擊。但我們仍要將這些疑問指出，因為如果現場做的判斷不同，將指向另一個完全不同的結果：若及時送醫，也許阮國非根本不會死。也唯有指出這些問題，釐清責任歸屬，才能真正的保障第一線警消執勤時的安全，確保如阮國非死亡的憾事不再發生。</p>



<p>【移工枉死照見新南向的空洞虛偽】</p>



<p>阮國非案發生後，移工團體及人權團體多次召開記者會，家屬也在團體陪同下前往監察院陳情。針對此案引發的員警用槍是否違反警械條例，開槍的比例原則問題，基層員警人力不足、民防執法正當性，及台灣將近65萬的東南亞移工面臨的政策困境已多次提出，除了協助家屬找到真相及公道外，更期待透過此案，解決長期的結構性問題。</p>



<p>蔡英文政府上台後，大力推動「新南向政策」，號稱將「促進區域交流發展與合作，重新定位台灣在亞洲的角色」；「以「人」為核心，深化雙邊青年學者、學生、產業人力的交流與培育，促進與夥伴國人才資源的互補與共享。」；「針對來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的外籍移工，研議建立評點制度，符合條件者可延長居留年限，並鼓勵參與技職培訓與報考證照；強化雙向專業人力交流，確保赴外工作人員回臺社福保障之銜接，並簡化來臺申辦程序，強化人才供需媒合，協助國內企業尋才。」等。但在大張旗鼓的新南向政策宣言背後，實際上在台灣與我們共同勞動、共同生活的65萬東南亞移工，卻依然在奴隸制度般的移工政策底下，連最基本的權益：自由轉換雇主、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不受仲介剝削的權力都沒有。</p>



<p>阮國非之死，這條逃跑移工的命，揭露了台灣長期對移工的歧視，及南向政策的虛偽。阮國非案新聞一出，湧入移工及人權團體網站的攻擊留言，如「偷竊還講人權」、「逃跑就是犯法」、「外勞不想來可以不要來」、「逃跑、偷車還攻擊警察，死了活該」、「人權團體才應該被槍殺」，這些對移工艱困處境缺乏理解，毫無就事論事空間的言論，凸顯了蔡英文政府「新南向政策」虛有其表，對真實被南向政策影響的人只有空洞虛幻的政策謊言。撇開阮國非越南的國族身分，台灣社會必須面對一個殘酷的問題，就算阮國非如警方所言，是一個偷車拒捕的人，他的罪該送命嗎?</p>



<p>阮國非父親來台至今16天，他未能從台灣官方得到他兒子為何而死的答案，亦無管道一窺現場影像，甚至要面對醫院追討阮國非急救的18106元醫藥費，才能申請相關死亡文件。這筆醫藥費最後由毫無親屬關係的台灣網友，未事先告知的情況下去醫院協助繳清，政府/國家機器製造的問題卻是底層人民在面對及協助。阮國非案已不是單純警察用槍的問題，而是蔡英文政府新南向政策下的人權問題，網路謾罵及政府對此案的默不作聲，才是台灣移工所面對的真實風景及困境。</p>



<p>對於阮國非案件，台灣移工聯盟有以下幾點訴求：</p>



<p>一、 公開追捕該阮國非過程之完整影像記錄，警政署及消防署應對本案重新調查有無執法    過當，並提出調查報告。<br>二、 查緝逃逸外勞應屬移民署業務，不應歸於警察辦理。徹底檢討警政系統對查緝移工身份的做法。<br>三、 加強警政人員的種族/族群平等教育，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對遭警槍擊死亡的阮國非，警政署應負法律與人道責任。<br>四、 蔡英文政府應兌現選前承諾，廢除就業服務法53條，使移工得自由轉換雇主。<br>五、據了解阮國非在救護車內有用越南語說話，家屬離台在即，希望能讓家屬在離台聽到     阮國非最後的遺言。</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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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賴神逃跑當院長 移工逃跑開九槍</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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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11 Sep 2017 09:09: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category>
		<category><![CDATA[阮國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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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新聞聯絡人：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160; 劉曉櫻 0978-362-906 8月31日，越南逃跑外勞阮國非在警方追捕過程中，遭警察進距離連開九槍，導致失血過多身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
<p>新聞聯絡人：新竹教區移民及外勞服務中心&nbsp; 劉曉櫻 0978-362-906</p>



<p>8月31日，越南逃跑外勞阮國非在警方追捕過程中，遭警察進距離連開九槍，導致失血過多身亡。這九槍揭露了台灣社會對逃跑外勞恐懼及汙名，一條27歲的生命何以變成逃跑外勞?何以客死異鄉?全部都在逃跑的汙名下，難以被社會理解及討論。</p>



<p><strong>他們為何要「逃跑」？</strong><strong></strong></p>



<p>一個移工來台，必須15萬背負台幣上下的仲介費，越南移工的仲介費是目前四個國家中最高的，約是美金5000-6500，移工負債來台，前一年到一年半都在還債。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3條的規定，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導致負債來台的移工遇到勞資爭議只能不斷忍讓，真的忍不下去了就只好逃跑。在這個制度下，移工在工作上最簡單的權益：自由轉換雇主、基本的勞動法令保障、不受仲介剝削的權力一直難以實現。想要「脫離惡劣的勞動條件」又不能「自由」的離職，只能成為「逃跑外勞」，面對國家制度的壓力與社會輿論的歧視。</p>



<p>部分移工因為提出勞資爭議，或離開工作現場對外尋求幫助，被雇主以《就業服務法》第56條通報逃逸，通報逃逸只需要雇主一紙書面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完全不需要進行實質審查。一紙毋需查證的逃跑通報，變成雇主用來對付不聽話的、提起勞資爭議移工的工具，剝奪移工人身自由、工作權、居留權以及跨國移動權的權利。反之，被通報逃逸的移工必須要去證明他們沒有逃逸，撤銷的困難及曠日廢時，導致部分移工只好弄假成真，變成「逃跑外勞」。</p>



<p><strong>行政罰的「逃跑」何以變成刑事罰的「罪犯」？</strong></p>



<p>所謂「逃跑」，在《就業服務法》裡稱作「行方不明」，換句話說，就是與雇主「失去聯繫」，違反了與雇主的民事契約（沒有按時上工履行雇傭契約），在工作綁居留的狀況下，原本的工作簽證失效，牴觸「入出國及移民法」與「就業服務法」中的行政規定（未經許可居留，未經許可工作），違反行政法令而非刑事犯罪。所謂的行政法令如違法交通法令(闖紅燈)，或是廢棄物處理法(亂丟垃圾)，就是被開罰單，但警察不會拿著槍四處捉拿闖紅燈或亂丟垃圾的人，卻會荷槍實彈的追緝逃跑外勞。事實上，查緝「逃跑外勞」應該是移民署的業務，不屬於警察業務，但在整個社會輿論對東南亞族群的刻板印象，將「逃跑外勞」污名化、罪犯化，讓警察查緝「逃跑外勞」有了正當性，移工制度裡的使人為奴的法規及結構，更難以討論及撼動。</p>



<p><strong>「賴神下凡」？是否會有「神的傳說」？</strong></p>



<p>27歲的阮國非客死異鄉，62歲的父親來台辦理後事，面對的是整體台灣社會對其兒子的撻伐，各個官員、政府局處只告訴他一切「依法行政」，但他希望台灣社會透過他兒子的命，能更理解，移工不會無緣無故的逃，阮國非不是第一個因為逃跑而客死異鄉的移工。台灣藍領移工政策，已經是當代的奴工政策。《就業服務法》53條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逼迫這些只是想換工作的移工，成為了警政單位口中如同罪犯般的「逃跑外勞」。而《就業服務法》56條通報逃跑規定的恣意性，更強化了雇主奴役勞工的權力！新上任的行政院院長賴清德，素有「賴神」稱號，對於積冗已久、積弊已深的外勞政策，台灣移工聯盟期待他能展現出「神的傳說」，從根本改善以下移工制度之問題：</p>



<ol type="1"><li>修改就服法53條，移工能自由轉換雇主。</li><li>修改就服法56條，通報移工逃逸須經查證，並負舉證責任。</li><li>對於疑點重重的九槍命案，公佈警方追捕該名外勞過程的完整影像紀錄，還原真相，還給被害人及<em>家屬公道。</em></li></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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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MENT新聞稿｜政策殺人 警察幫兇?</title>
		<link>https://tiwa.org.tw/ment%e6%96%b0%e8%81%9e%e7%a8%bf%ef%bd%9c%e6%94%bf%e7%ad%96%e6%ae%ba%e4%ba%ba-%e8%ad%a6%e5%af%9f%e5%b9%ab%e5%85%87/</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04 Sep 2017 05:45:0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新聞稿]]></category>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MENT]]></category>
		<category><![CDATA[記者ˋ會]]></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category>
		<category><![CDATA[阮國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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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台灣移工聯盟 MENT&#160;&#160; 新聞聯絡人: 許惟棟 0911 089 400&#160; 賴毓棻 0980 570 933 據媒體報導，8月31日，新竹 &#8230;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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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台灣移工聯盟 MENT&nbsp;&nbsp; 新聞聯絡人: 許惟棟 0911 089 400&nbsp; 賴毓棻 0980 570 933</p>



<p>據媒體報導，8月31日，新竹縣發生了一起警方處理民眾通報涉嫌竊盜案件。一名越南籍勞工被民眾發現時，全身赤裸，看似要偷竊路邊車輛。一名警員及兩名民防人員到現場處理。但因制止無效且勞工出手攻擊，警員因此對其開了9槍，導致失血過多身亡。</p>



<p>對於這名越南籍勞工之死，我們有許多疑點，請警政署回應及說明</p>



<p><strong>【面對全身赤裸的移工，</strong><strong>有無進行適切的盤查及勸說</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p>



<p>一般受過專業教育訓練的員警，面對一名全身赤裸、疑似竊盜的現行犯，首先應該對於其審慎觀察。因為一般行為、精神狀態正常的人，不會無故全身赤裸。這名移工為什麼會全身赤裸，是否精神狀況出了問題，或經歷了甚麼過程被迫赤裸，更或許可能是需要協助的販運被害人，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有沒有試圖了解，為何出現全力逮捕，警方受傷，移工遭警方槍擊失血過多死亡的結果？</p>



<p><strong>【語言根本不通</strong><strong>&nbsp; </strong><strong>如何口頭勸說】</strong><strong></strong></p>



<p>據媒體報導，警方處理案件過程，已發現該名「現行犯」是越南籍勞工，由於口頭勸說無效，只好強力追捕，開槍前也已「口頭警告」。一般警方必然無法以越南語與該名移工溝通，當現場對峙雙方情緒皆極為緊繃時，儘管該名移工已來台三年，在語言隔閡情況下，能否清楚理解警方口頭警告之意義，其警告效果頗有疑義。台灣面對60萬東南亞的移工及50萬新移民，為保障其權利，發展通譯系統多年，為何警方面對名越南移工不向警局請求協助，或調派越南語翻譯？在面對現場強大壓力下，用對方無法理解的語言無法達到勸說效果，開槍前的「口頭勸說」變成徒具形式而已。</p>



<p><strong>【「連續」「近距離」開九槍，是否符合比例原則】</strong><strong></strong></p>



<p>因警方遲遲未公布現場影像，根據媒體報導該名移工攻擊警察，在使用辣椒水及警棍接無法制服的情況下，警察只好開槍自衛。媒體報導提到，「打到警棍歪了」、「辣椒水都噴完了」，這說明了移工攻擊警察之前，亦遭到警方的攻擊，是否因此才爬進警車想要開車逃跑，目前不得而知。但報導指出，警方擔心外勞搶警車，因此朝外勞開槍。然而，該名員警在開槍前有沒有對空鳴槍、讓該名移工知道警方要使用槍械？如果為了阻止警車被開走，警方瞄準輪胎即可，是什麼情況必須「連續」「近距離」開了九槍？事實上，只要攻擊移工要害一槍就足以讓警方上前制伏該名移工，這樣的用槍時機及方法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警政署應立即調查及對外說明。</p>



<p><strong>【</strong><strong>基層員警人力不足 警察搭配</strong><strong>民防是否具執法合理性</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p>



<p>根據民防口述，為制服該名移工，使用了辣椒水噴劑、伸縮金屬警棍。民防只是協助勤務，辣椒水噴劑及警棍都屬明顯具攻擊性之武器，警政署應說明究竟是什麼法源依據允許民防使用。再者，這個案件凸顯了基層員警人力不足的現狀，才會出現警方搭配民防執行警方公權力的狀況。從這次案件來看，原本只是協助勤務的民防，在案發現場卻成為用警械攻擊的主力，警方根本沒有後援，這個執法混淆，遇到緊急案件根本無法反應的情況，除了合法性和正當性問題外，顯示警消人力長期根本不足，變相置警方於危險之下，等出問題在推基層員警出來扛。呼籲警政署面對人力不足的問題，勿使該名開槍員警成為焦點，規避核心警察人力不足問題。</p>



<p><strong>【</strong><strong>只聽見支持警察槍殺外勞，誰在意這名外勞為什麼要拼死逃跑?</strong><strong>】</strong><strong></strong></p>



<p>這整個案件目前只聽到員警單方面的說法，該名外勞當時的狀態、追捕的過程、執法的方式，極可能隨著九顆子彈及外勞的身亡而石沈大海。更令人遺憾的是，整個社會輿論都在「現行犯」、「攻擊警察」、「搶警車」的譴責聲中，一面倒的支持警察開槍打死這名越南外勞。即便先不論警方執法的問題，我們要進一步提問，到底是什麼樣的政策逼得這名外勞必須選擇逃跑？什麼樣的制度逼迫這名移工成為「非法外勞」躲躲藏藏三年，面對警方強力追捕必須拼了命的反抗以致失去性命。</p>



<p>2006年8月，台中兩名逃逸外勞被員警追捕，從大街上一路竄逃到巷內後雙方發生衝突，員警連開七槍，其中一名外勞身中兩槍；2016年3月，逃逸外勞為躲警方追捕，清晨在台北辛亥隧道狂奔，員警從背後連開五槍打中外勞臀部；今年7月，桃園一名逃跑外勞為了躲避追捕，從3樓跳窗而下，當場慘死。事實上，類似這樣的案例層出不窮，逃逸外勞在台灣如同罪犯般的被強力追捕，逼使他們只能不斷地逃。這些外勞為了求生存來台灣，又為了求生存而逃。但，到底是什麼樣吃人制度，逼迫這些外勞拼死也非逃不可？</p>



<p>在現今《就業服務法》53條的不公平規定下，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導致許多移工在職場上碰到問題，無法被妥善處理時，也不能選擇換工作。仲介會建議移工「忍」，移工若忍不住了只好選擇「逃跑」。而所謂「逃跑」在《就業服務法》裡其實稱作「行蹤不明」，頂多只是違反行政法規、或與雇主的民事契約。所謂行蹤不明，這個類似「違規停車」程度的違法，根本無任何「即刻危險」，完全無法滿足《警察職權行使法》臨檢盤查要件。但是在整個移工制度以及社會普遍對東南亞族群的歧視跟刻板印象下，將「逃跑外勞」污名化，最終成為需要警方重裝上陣追捕的罪犯，還提供獎金及績效、讓逃跑移工成為社會全體追緝的「社會治安亂源」。</p>



<p>一名越南移工之死，讓我們看見逃跑外勞在台灣面臨的艱難處境。移工在政策上被壓迫不得自由轉換雇主，而整個社會輿論對東南亞族群的歧視跟刻板印象，進一步的將「逃跑外勞」的污名化、罪犯話。這個污名化、罪犯化，成就了警方追緝外勞的光環形象；給予了社會大眾撻伐外勞的理由；合理化了政府使人為奴的政策。整個移工制度及社會氛圍，才是導致這名外勞之死的深層原因。</p>



<p>蔡英文政府左手大推新南向政策，右手放任移工政策壓迫移工，而警察更在制度底下成為殺人幫兇。這個案件在整個社會結構底下，從頭到尾聽不見移工的聲音，整個社會沈浸在世大運帶來「看見台灣」的氛圍，卻看不見政府的移工制度使人為奴、看不見移工為何要逃跑、看不見歧視、看不見政策如何殺人、看不見警察如何成為幫兇。這些看不見的，才是移工在台灣真正面臨的處境，才是台灣無法也根本不願面對的真實樣貌。</p>



<p>對於這次的案件，台灣移工聯盟有以下幾點訴求：<br>一、公開追捕該名越南移工過程之完整影像記錄，警政署應對本案重新調查有無執法過 當，並提出調查報告。<br>二、查緝逃逸外勞應屬移民署業務，不應歸於警察辦理。徹底檢討警政系統對查緝移工身份的做法。<br>三、加強警政人員的種族/族群平等教育，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對遭警槍擊死亡移工，警政署應負法律與人道責任。<br>四、蔡英文政府應兌現選前承諾，維護移工權益，廢除就業服務法53條，使移工得自 由轉換雇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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