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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階級歧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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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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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階級歧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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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聲明稿] 外交部無能搞外交 儘拿弱國小民開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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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01 Jan 2012 04:04:2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侵犯人權]]></category>
		<category><![CDATA[外交無能]]></category>
		<category><![CDATA[按捺指紋]]></category>
		<category><![CDATA[階級歧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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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嚴正抗議！ 外交部無能搞外交  儘拿弱國小民開刀！ &#8212;&#8212;「入境前按捺指紋」與「入境後制作指紋卡」是       階級歧視、侵犯人權、藐視憲政的辱國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嚴正抗議！</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外交部無能搞外交  儘拿弱國小民開刀！</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8212;&#8212;「入境前按捺指紋」與「入境後制作指紋卡」是</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      階級歧視、侵犯人權、藐視憲政的辱國行為！</strong></p>
<p>台灣國際勞工協會2011/12/30</p>
<p>29日上午外交部宣布，來自印、菲、越、泰的「外配、外勞、學生」申請長期居留簽證時，要在外館處按捺指紋，理由是該四國持偽造文書者多；到了當晚，朝令夕改地，改成僅該四國的「外勞」需要入境前按捺指紋。今天（30日）外交部長楊進添再表示，這政策排除外配的決定是考量「國家安全」與「急迫性」云云。</p>
<p>我們要問，外交部憑什麼將來自該四國的移工全都列為「偽造文書的嫌疑犯」？！<br />
也要問，藍領移工做了什麼樣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且有如此的「急迫性」，以致外交部有權以公權力身分侵害國際人權／移工隱私權？！</p>
<p>眾所皆知，2005年內政部欲施行「按指紋換身份證」時所引發的隱私權侵犯之違憲爭議。經憲法法庭辯論、大法官釋憲，明確說明換身份證需按捺指紋是「手段過當」的違憲行為。因而內政部停止該作為。大法官更明文指出「國家基於特定重大公益之目的而有大規模蒐集、錄存人民指紋、並有建立資料庫儲存之必要者，則應以法律明定其蒐集之目的，其蒐集應與重大公益目的之達成，具有密切之必要性與關聯性，並應明文禁止法定目的外之使用。」</p>
<p>所以我們要再問：外交部要求該四國藍領移工「按捺指紋換簽證」的這種行徑，是因為「國籍不同」而採取的差異對待嗎？所以侵害「非台灣籍人民」的隱私，不是「手段過當」？所以「大規模蒐集、錄存移工指紋」，不用解釋要達到什麼樣的「特定重大公益」？手段與目的，不用「具有密切之必要性與關聯性」？也不用「法律」明定？不用正視大法官的解釋、可以逕行違背憲政原則？！</p>
<p>除了外交部的違憲行為，也應該同時被提到的是&#8212;-移民署早已存在的相同行徑：來台的藍領移工，在入境後15天內辦理居留證時，需按捺指紋（白領移工不用）！</p>
<p>移民署「外僑居留證申請須知」中之「表格」，規定了兩種不同的表格&#8212;-「外國人居留停留案件申請表」及「外籍勞工專用居留案件申請表」。移民署逕以該二表格之區別規定對藍領移工處以歧視待遇（僅「外籍勞工專用」表內規定有藍領移工需「按捺指紋」）。所以，目前在台人數40多萬的藍領移工，其「資訊隱私權」，透過移民署的一張表，亦無「法律」明定，早已被移民署階級歧視地「違憲」踐踏！所以當外交部與移民署討論，要對該四國藍領移工進行「入境前按捺指紋」時，當然兩者可以交相賊地「有配套」！</p>
<p>再從另一方面言，21世紀的今天、科技發達的當代社會，對於偽造文件的預防，外交部不思與輸出國政府討論如何採取證件防偽的技術性改進辦法，以達直接、有效地「預防偽造」目的，卻選擇逕行對四國移工全面當成嫌疑犯地「按捺指紋」，這不是柿子挑軟的吃、欺負弱國小民的無恥行徑，難道還真可以為台灣贏得「外交聲譽」？！</p>
<p>繼今年2月「高調凍結菲勞以保護十四名台籍詐欺嫌犯」、10月「踐踏移工人權保護人口販運嫌犯劉珊珊」之後，現在外交部又要以「國家主權」為藉口，擅自修改「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對人權已備受台灣公權力剝削的移工進行全面性地再度侵害！無能為台灣進行有建設性的外交作為也就罷了、違背憲政原則也仍罷了（其實，外交部還自打嘴巴地違背言猶在耳、具有國內法效力的國際公約&#8212;「兩公約」，這，也算了），但是，這百般踐踏國際人權、自辱國格的外交部，如何讓台灣人民得以在國際社會上抬頭挺胸地有尊嚴？！外交部選擇性地拿來自經濟弱勢國家、在台無投票權的藍領移工開刀，實是一個再度另台灣蒙羞的辱國行為！</p>
<p>外交部的「入境前按捺指紋」與移民署的「入境後制作指紋卡」，二者對國際人權所造成的侵害，我們特此提出嚴正的抗議！</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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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行動] 逃跑外勞不是罪犯！警察階級歧視應公開道歉！</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8%a1%8c%e5%8b%95-%e9%80%83%e8%b7%91%e5%a4%96%e5%8b%9e%e4%b8%8d%e6%98%af%e7%bd%aa%e7%8a%af%ef%bc%81%e8%ad%a6%e5%af%9f%e9%9a%8e%e7%b4%9a%e6%ad%a7%e8%a6%96%e6%87%89%e5%85%ac%e9%96%8b%e9%81%93/</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15 Sep 2010 04:55:4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行動與抗爭]]></category>
		<category><![CDATA[逃跑外勞不是罪犯]]></category>
		<category><![CDATA[階級歧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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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逃跑外勞不是罪犯！ 中正一分局執法過當、階級歧視，應公開道歉 行動時間：9月13日上午 9:30 地點：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 九月九日的台北火車站，上演了一場相當荒謬的警匪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align="center">
<h3>逃跑外勞不是罪犯！ 中正一分局執法過當、階級歧視，應公開道歉</h3>
</div>
<ul>
<li>行動時間：9月13日上午 9:30</li>
<li>地點：台北市中正一分局前</li>
</ul>
<p>九月九日的台北火車站，上演了一場相當荒謬的警匪追逐戰。中正一分局／忠孝西路派出所的員警，欲盤查一名印尼籍女性外勞，強行將這名女工摔倒、並跨騎壓制在她身上長達十分鐘！警方的暴力行徑，連路人都看不下去、當場用手機錄下發生經過；而當此事件被媒體曝光後，警方高層為該名員警辯護，表示該名員警是業績優異的「逃跑外勞終結者」，今年已經抓到了36名逃跑外勞，維護治安有功，只是「姿勢不雅」。</p>
<p>警政體系面對逾期居留的外籍人士，白領「老外」鮮少被騷擾盤查，即便逾期居留也多是罰款了事、不會受到強制收容，但藍領「外勞」，卻遭到一再全面追緝，被污名化為「治安黑洞」，但事實上，外勞的犯罪率遠不及本地人的十分之一。中正一分局在週日外勞聚集區的台北火車站，一再以粗暴行動強加盤查「可疑」外勞，從民眾側錄的現場畫面來看，根本是警方先從身後將其撲倒、再強行騎坐其身上，被壓制的外勞及其表姐才作出拉扯的動作，但如今中正一分局卻倒因為果，宣稱是「外勞有反抗」以正當化暴力相待。這樣的舉動，中正一分局膽敢針對美、日人士嗎？警政體系在執法過程中，飽含階級歧視的差別對待，為社會作了最壞的示範！</p>
<p><a title="逃跑外勞不是罪犯！ by TIWA1999, on Flickr" href="http://www.flickr.com/photos/tiwa1999/4992859464/"><img loading="lazy" class="photo aligncenter" src="https://i0.wp.com/farm5.static.flickr.com/4125/4992859464_0bf5282b5d.jpg?resize=500%2C333" alt="逃跑外勞不是罪犯！" width="500" height="333" border="0" data-recalc-dims="1" /></a></p>
<p>「逃跑外勞」不過是「逾期居留」、觸犯行政法，像紅燈右轉或漏稅一樣，有必要行政罰金及遣返程序，「得」將其收容、而不能把他們丟進監獄，可見逃跑外勞完全不應被視為罪犯；但社會向來把逃跑外勞當成兇惡逃犯，卻未曾探究他們之所以逃跑的原因：首先，外勞來台之前，必須支付高額的仲介費，通常來台工作第一年的薪水都會被仲介抽走；此外，所有在家庭內工作的看護、幫傭都不受勞動法律保障，即使每天工作24小時、全年無休，這種完全可稱為「人口販運」的勞動條件，也依然無法可保，而在工廠工作的外籍勞工也常受到不同的剝削；再加上台灣法律不准外勞自行轉換雇主，使其在勞資關係中毫無協商之可能，當勞工再也無法忍受惡劣的勞動條件時，若不想負債回國，那麼唯一的方法，就只有「逃走」。</p>
<p>長久以來，警察體系一直有「外勞配額」的陋習。一面規定各層級的警察機關必須捉足配額、否則考績扣分；一面大方發放獎金，每抓一個逃跑外勞就賞兩千，考績還給予額外加分，軟硬兼施、大拼治安業績。直至今年，抓到逃跑外勞的警察，仍可分到一千元的獎金（另一半被移民署分走了），而像這位「逃跑外勞終結者」，一年內捉到36名外勞，就已掙得三萬六千元的賞金，接近基層員警的月薪；我們很難不懷疑：人民的保母們會不會因為這筆優厚的獎金，就扭曲了執法的動機，甚至排擠到其他勤務、造成治安的缺口？</p>
<p>民國90年所公布的大法官釋字第535號，針對警察臨檢的原則做出了清楚的規範，除非具有相當理由足以認定對方「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才能向其進行臨檢，更應「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且必須在執行前出示證件、表明臨檢目的，亦不得隨便將人帶回警局。然而，該名員警光憑「一個眼神」就進行臨檢，又粗暴地壓制印尼女工，根本將整段大法官釋憲都違反光光：違反「行政法」的逃跑外勞豈能稱為罪犯？女工有事前被告知臨檢目的嗎？而員警無憑無據、依經驗法則就要進行臨檢，豈能稱為「合理懷疑」？面對這名瘦小、未攜帶任何傷害性武器的三十多歲女性，竟將其摔倒在堅硬的地板上、跨騎壓制了十分鐘，這究竟符合了什麼比例原則？</p>
<p>當該名員警的上司、中正一分局副分局長稱讚其經驗豐富，「光憑一個眼神就可以判斷是否為逃跑外勞」時，我們也不禁質疑他「終結者」的封號是怎麼來的：既然員警有那麼大的職權，可以「光憑一個眼神」、看到東南亞的面孔就盤查，就算查錯人也不用留下紀錄，那麼究竟有什麼的監督機制，可以確保員警不是騷擾了其他360個無辜的外勞，才抓到那36個？又有什麼檢驗機制，可以確保員警在對待這些語言不通、申訴無門的底層外國人時，是「遵守比例原則」、而非暴力濫權的？可見大法官釋憲的十年後，警政系統依然對人權保障一點概念都沒有！員警在人來人往的捷運站，眾目睽睽之下對該名女工跨騎壓制了十分鐘，這對警方來說可能只是「不雅」，但對該名女工絕對是天大的汙辱與侵犯！</p>
<p>退萬步言，即使盤查外勞有其必要，中正一分局高姓員警此次的行為，也暴露了以下的問題：</p>
<ol>
<li>遇較複雜狀況，員警理應先跟監、待請求之支援到達後再盤查。該名員警擅自行動，在公共場所與外勞追逐、扭打，並引發群眾圍觀指責，造成秩序混亂，更飛身撲倒被盤查者，極易引發被盤查者受傷，顯然對盤查將引發的後果沒有判斷能力，或根本沒有跟監能力。可見其根據「眼神」分辨外勞是否合法之能力被過度誇大。</li>
<li>以結果來看，巡邏顯然應有兩人以上同行，才能保障員警本身安全，此事件所遇狀況，完全可用優勢警力來避免員警本身和被盤查查者風險、避免公共場所的混亂，但是該名員警當時為何獨自行動？是為了獨佔獎金而使自身暴露於風險？亦或派出所長期以來便宜行事，未指派兩人以上同時巡邏（只不過是外勞嘛），而罔顧員警和被臨檢人的安全？</li>
</ol>
<p>此次「坐騎外勞」事件，暴露的是台灣警方長期以來視「逃跑外勞」為罪犯的心態，看見東南亞臉孔，便自動列入嫌疑犯式的盤查、臨檢，無視外勞人權與尊嚴。我們要求，中正一分局應為此次執法過當、階級種族歧視的行為，公開道歉！</p>
<hr />
<p>主辦單位：台灣移工聯盟（Migrants Empowerment Network in Taiwan, MENT） 天主教關懷移工小組、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越南外勞配偶辦公室、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工及新移民服務中心、天主教瑪莉諾會亞洲外籍牧靈中心、天主教台灣中區外勞關懷中心、海星國際服務中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p>
<hr />
<h3>相關報導：</h3>
<ul>
<ul>
<li><a href="http://www.taipeitimes.com/News/taiwan/archives/2010/09/14/2003482804" target="_blank">Taipei Times &#8211; Labor group protests against police discrimination</a></li>
<li><a href="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5/5847434.shtml" target="_blank">聯合報 &#8211; 男警跨騎女外勞 移工聯盟抗議</a></li>
<li><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K7or9hO31K0" target="_blank">公視 &#8211; 警方強力執法 外勞抗議漠視人權</a></li>
</ul>
</ul>
<div class="jetpack-video-wrapper"><iframe loading="lazy" title="2010-09-13公視中晝新聞(警方強力執法 外勞抗議漠視人權)" width="780" height="585" src="https://www.youtube.com/embed/K7or9hO31K0?feature=oembed" frameborder="0" allow="accelerometer; autoplay; clipboard-write; encrypted-media; gyroscope; picture-in-picture" allowfullscreen></iframe></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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