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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IWA評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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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簡稱TIWA），是全台第一個以國際移工為服務對象的民間組織。</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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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IWA評論 &#8211; TIWA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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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移工、文化與攝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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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Wed, 17 Jun 2009 07:28:2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工作坊]]></category>
		<category><![CDATA[攝影]]></category>
		<category><![CDATA[文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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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文／吳靜如，TIWA秘書長，寫於2008/09/10 2006年11月，南港越勞砍死受看護人、砍傷雇主家人，隨後跳樓導致半身不隨的阿梅案，2008年8月21日下午4點，士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文／吳靜如，TIWA秘書長，寫於2008/09/10</p>
<p>2006年11月，南港越勞砍死受看護人、砍傷雇主家人，隨後跳樓導致半身不隨的阿梅案，2008年8月21日下午4點，士林地方法院宣判：殺人罪10 年；殺人未遂6年，合併執行13年，刑後驅逐出境…「阿梅，瞭解嗎？」，28歲，雙腳漸行萎縮的瘦小阿梅坐在輪椅上點頭「瞭解」……除了當時她搖頭拒絕被 急救的那一次之外，這個當年被媒體稱為「外籍冷血女殺手」的阿梅，我從來沒再看過她搖頭。</p>
<p>檢察官在法官考量律師的責付要求時表示，「阿梅的精神狀況不穩定，若責付安置恐再造成社會問題…」法官詳細地、花了好幾分鐘解釋考量的原因並說明受責付單 位應該提供的資料，「雖然你的雙腳需要復健，但是因為……法院需要考慮更多。阿梅你瞭解嗎？」在沒有任何母語翻譯的狀況下，阿梅繼續點頭，「瞭解」。</p>
<p>我想，阿梅不只「瞭解」法院的處分，其實，這一路走來，她也應該瞭解了很多事情的無法被理解…</p>
<p><b>移工文化</b></p>
<p>阿梅說，當初以為不能展延第三年要回家了，但是，寄放在雇主那裡的二年薪水，都還沒拿到。她想，如果回國沒有錢，小孩怎麼辦？村子裡的人會怎麼說？因此擔心得四、五天都沒辦法睡覺，精神恍惚。等她醒過來，發現自己犯下大錯，無以為對，於是找了附近的小學便往下跳…</p>
<p>在我們的庇護中心裡，一個二十出頭等轉換新雇主的年輕人，因為找不到新老闆而徹夜未眠。他說，雖然爸爸跟他講，如果找不到老闆，就回家吧。但是，回去之 後，全部的人都會說爸爸的小孩出國沒有賺錢回來，會笑爸爸，他不能回去。幾年前，一個因為工作傷害而斷了手掌、聰明俐落的越南女孩說，她原本論及婚嫁的男 友很久沒有到越南家裡了，她擔心會有什麼事情發生。這個越南女孩回國後，稍來訊息說，男方家長要他們不要再聯絡了…</p>
<p>成功，才能回來。</p>
<p>不成功，便得準備好以在他鄉異國的形單影隻面對百年積累的家鄉文化壓力。</p>
<p>1997年左右，在台灣，有關移工的紀錄片還非常少見。我帶著一片難得的、非常令人感動的移工紀錄片，一股勁兒地就到全台有移工的場所播放，教會、聚集所 等等，希望這個片子得以喚起在台移工對於勞動權益的覺醒。每一場，來看片子的人都不少，對於相關法令的說明，大家也都很認真關心。片子確實很感動人，在場 眾人多淚不成聲。然而，再談起在台灣的工作、生活情狀、對於家鄉的想念等等話題時，大家卻多是沈默不語。</p>
<p>一直到在移工圈工作多年之後，我才逐漸瞭解，移工，除了背負著家人的期待、背負著龐大的債務、背負著「衣錦還鄉」的壓力外，進入到不熟悉的社會、進入到別 人的家、別人的生活，其實除了工作專業上的需求外，更需要心理上的專業&#8212;減少自己的感官知覺。最好不要想太多（不要想家裡的老公是否會有外遇、不要想 家裡年邁的父母健康是否可以穩定、也不要想家裡的小孩在缺乏母親的關注下會不會變壞）、最好不要瞭解太多（不要知道台灣人為什麼叫他們「外勞仔」；也不要 知道為什麼在台灣的白人可以換老闆，自己就算面對苛刻的僱主也不能換老闆）、所以更不要期待太多（不要期待老闆會對你多好；不要提出休假的要求，因為仲介 可能會將他遣返；就算食物不足、睡眠不足也不能說，因為老闆不會同意他休假）等等。唯有如此要求自己，才可以持續地工作。減少自己的感官知覺，不要把自己 當人。逐漸地，台灣社會也習慣藍領移工是一群在台灣的無聲勞工。</p>
<p><b>攝影工作坊&#8212;文化，必須從日常生活的理解開始</b></p>
<p>這樣的情形，在移工攝影工作坊開始之初，也同樣地發生。</p>
<p>我們試著降低語言/文字的阻礙，用移工們熟悉的方式和工具，讓他們在長期被環境形塑成習慣沈默的狀況下，逐漸的表達感受、說出感覺。</p>
<p>攝影工作坊的初階課程，從「被拍攝的移工照片」的討論開始。</p>
<p>幫小孩穿衣服的移工、扶著阿媽從輪椅上站起來的移工、面對整潔工作環境工作著的廠工、吃著喝著唱著跳著的移工…在看完一連串被拍攝者的移工圖片後，在經過引導和鼓勵之後，大家逐漸開始討論看到了什麼、想到了什麼。</p>
<p>有人說，「那個幫小孩穿衣服的移工，看起來好像很累，那兩個小孩看起來很皮…照顧小孩很不容易，隨時都得注意她們…」，有人說「扶著阿媽的移工跟阿媽好像 很親近…我的阿媽常常會罵我，我怎麼做都不對…」，有人說「那個在乾淨的廠房裡工作的廠工，其實是很累的，因為我做過工廠的工作，很無聊、很單調，而且， 一整天做下來，有時候連上廁所、喝水的時間都沒有。她的工作環境雖然看起來不錯，其實是很累的…」她們說著的，其實是照片背後的故事，是她們共同經驗的連 結。</p>
<p>「在台灣的移工，大部分的時候很辛苦，是嗎？」大家頻頻點頭。「可是，為什麼這些移工被拍的照片裡，很少看到生氣、難過、擔心、寂寞呢？」學員們進入專注的安靜。再拿起相機時，她們知道了在相機前後的差異。</p>
<p>經過了攝影工作坊將近兩年的互動和運作。學員們才開始習慣表達，也開始瞭解原來，他們也可以表達。</p>
<blockquote><p>…I never thought that pictures can talk, not until our instructors taught us how to make an ordinary scene into a more interesting one, which I’d say, is really worth the time and efforts to practice. Other than learning photography, I also got to meet people and made friends in the classroom. This workshop made us become more attentive and mindful to the places, the people and the culture of Taiwanese…</p>
<p>&#8211;Cyd Charisse B. Sannoy<sup>1</sup></p></blockquote>
<p>不只透過拍攝、面對自己的情緒需要勇氣；「拍攝」這個動作本身，對掌握鏡頭的移工來說，更需要面對被拍攝對象的勇氣。工作坊初期，學員們從遠遠地、帶著距 離的拍攝，到鼓起勇氣與被拍攝者說話，短短的時間內，非常大的躍進。學員Ellen說，「我怕警察，可是，我很想拍警車，因為台灣的警車都一樣。在菲律賓 警車什麼樣子都有。那天，我鼓起勇氣去拍…」；中文很溜的Vangie說，「我跟賣冰淇淋的阿伯說我要拍他，他就面對我笑，給我拍…」我們看到學員們拍攝 的手腳穩了，心也穩了。<br />
一支插在門上的鑰匙、一片習以為常的旗海、一個毫不起眼的客廳角落、一隻自拍的手掌、一張少了一副碗筷的餐桌、一棟現代化的帷幕大樓…我們看到了學員們開始拍感受，開始拍擔心、開始拍害怕，也開始拍開心、開始拍落寞，同時開始提問、開始幽默。</p>
<p>其實有勇氣與膽識漂洋過海的移駐勞工，並非愚昧無知或低賤遲鈍，他/她們一樣有敏銳的觀察力和感性的心靈；但是因為她/他們所處的社會位置以及壓制的社會 結構，使他/她們難以說出作為一個完整的人、作為有能力飄洋過海的勞工、有能力面對辛苦的工作條件和疏離的生活環境的人，對於這一切的感受和看法，並發展 出正視自己、移工主體的觀點。</p>
<p><b>承載著國際間經濟差異、文化差異和階級差異的在台移工</b></p>
<p>「資本主義的發展，使得貧富間的差異逐漸擴大。不僅在一國之內貧富差距加深，更在國與國之間造成了差距。財團的擴張、經濟發展的不平等，使得第三世界國家 的政府，為解決其嚴重的失業問題，必須以輸出廉價勞動力勉強解套。因此勞動者被迫跨國遷移的現象，進而產生。」&#8212;&#8212;這個邏輯，大概是我們都耳熟能 詳地對於目前移工現象的基本理解。</p>
<p>經過台灣16年來存在的移駐勞工經驗，大部分的人也都知道，目前台灣移工政策的幾個管理重點：一個蘿蔔一個坑，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在台期限最多9年、僅能 從事許可內的工作、家庭類的勞工不受勞基法保障等等；另一方面，也多聽過移工常見的問題：高額的仲介費用、過重的工作量、家庭類勞工的全年無休、及積欠薪 資等問題。</p>
<p>對於存在台灣的這幾十萬移駐勞工，我們的主要印象是：他們是一群來自經濟落後國家的勞動者，來經濟較發達的台灣賺錢。除了家中聘有移工的雇主，對移工的認 識來自日常的接觸及仲介的”耳提面命”外，大部分的台灣人，對於印尼人、菲律賓人、越南人及泰國人等的認識，可能多是「這些國家有很多便宜又美麗的旅遊景 點」、「他們的傳統服飾及舞蹈美麗、特別」或者「這些國家的食物好吃又不貴」等等一般食衣住行的訊息。再者，或基於對於國家政策的尊重，大部分的人不假思 索地認同目前台灣政府的移工政策，認為這群來自落後國家的勞工，應該受到「管理」。</p>
<p>因此，很少人在考慮”台灣要有多元文化發展”、”台灣要國際化”、”台灣是個現代的民主社會”時，會想到要問問他們的意見；而更少人願意承認，其實這些遠從他鄉，千辛萬苦，以極其有限的條件，想方設法要開創未來的勞工，其實帶著我們常自我期許的能耐和毅力。</p>
<p>然而，如果全世界小孩的”夢想”都是吃麥當勞、穿耐吉、到迪士尼，所謂的多元文化可以從何說起？藉著移工攝影工作坊，我們企圖透過勞動文化的角度，從移工的領域，帶出不僅僅是食衣住行異國情趣的多元，更是生活/勞動/文化的多元。</p>
<p>希望將來會有一天，任何一個「阿梅」都可以不用害怕地向僱主說出她的擔心，任何一個「阿梅的僱主」都可以理解來自他國移工的心聲。雖然當代社會離實質民主/人民作主尚遠，但，至少必須逐漸地平等。這是我們基本的信念。</p>
<hr />
<p><sup>1</sup>翻譯：…之前我從來沒想過照片會說話，直到攝影工作坊的講員引導我們如何把一張無聊的照片變得對觀眾有吸引力，我才領會為什麼這 個工作坊對我及其他學員，會這麼值得投入時間和心力。而且，我不僅學到經驗還交到朋友、認識好多不同的人。攝影工作坊也讓我們更加用心關注周遭空間、人、 以及台灣文化。…</p>
<p>雀芮絲．薩諾依（移工攝影工作坊成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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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客工制度安魂曲？(2) 第二章 台灣與德國客工制度的比較</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5%ae%a2%e5%b7%a5%e5%88%b6%e5%ba%a6%e5%ae%89%e9%ad%82%e6%9b%b2%ef%bc%9f2-%e7%ac%ac%e4%ba%8c%e7%ab%a0-%e5%8f%b0%e7%81%a3%e8%88%87%e5%be%b7%e5%9c%8b%e5%ae%a2%e5%b7%a5%e5%88%b6%e5%ba%a6%e7%9a%84/</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04 Dec 2006 05:43:2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客工制度安魂曲]]></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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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第二章 台灣與德國客工制度的比較 在不同的時代下，台灣與德國採行了客工政策。台灣自1989年起開始有客工方案，德國則於1973年中止了客工政策。德國引進了「客工」創造了經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第二章 台灣與德國客工制度的比較</b></p>
<p>在不同的時代下，台灣與德國採行了客工政策。台灣自1989年起開始有客工方案，德國則於1973年中止了客工政策。德國引進了「客工」創造了經濟成就，但是當客工成為移民，德國不得不接?這些客工的子孫。台灣引用德國的客工方案，同時一再強調要避免重蹈德國覆轍<a title="類似言論曾在筆者親身參加的研討會中出現。最近的一次的書面意見，是彭婉如基金會董事長劉毓秀在2005/10/07性別週報提出，她指出太依賴外籍勞工將使得台灣步上德國的後塵。"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1"><sup>1</sup></a><a name="197-1f"></a>。台灣官方認為，德國讓移工成為移民是一項政策的失敗。本章企圖藉由歷史的追溯與比較，還原對於德國移工由「工變成民」的脈絡。</p>
<p>台灣海峽與柏林圍牆，都曾是冷戰時期分隔共黨鐵幕與西方世界的象徵，美國資金也在戰後在台灣與德國扮演了首要挹助的角色；台灣與德國，同樣面臨「國土分裂」的事實；但是，不同歷史條件的發展將他們帶向了不同的解決方案。客工數目在台灣還是少數，台灣政策結構以及國際影響，也與德國大大不同，接下來就是關於台德一些異同之比較：</p>
<p><b>相同處:</b><br />
1, 非移民國家的強調<br />
台灣與德國都強調自己是非移民國家。客工只是為了國家經濟的產物，扮演廉價、彈性的角色，以迎合市場競爭的需要；客工，同是被視為是「他者」，沒有成為公民的機會。直到九○年代「德國不是一個移民國家」仍不斷被政客複誦；台灣政府則不斷強調「台灣是人口密度高的島國，無法負荷龐大的移民人口」<a title="請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01年9月「外勞權益報告書」。"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2"><sup>2</sup></a><a name="197-2f"></a>。</p>
<p>2, 沒有任何合法化國際黑工的政策<br />
台灣與德國都清楚要求入境者，必須先辦理入境簽證。德國有少數例外，允許遭遇內戰與流離失所的他國難民，取得短暫停留；即使，一個國際黑工因為婚姻或找到工作，都必須先離開當地，再重新申請工作或依親簽證入境。兩國都對於婚姻移民，採取嚴格國境控管的方式，婚姻面談機制都是兩國實施的模式。</p>
<p>3, 開放高科技術移民的輸入<br />
兩國對於低技術移工採取限制人數的方式，但是對於高技術移工則是張開雙臂歡迎。2000年，德國在關閉門戶之後，首度開放對於外籍資訊勞工 (Information Technology) 在德國工作。在2005年新移民法案，不但擴及學術研究以及高階經理等外籍人士，他們更可以直接取得長期居留權。台灣，則在2003年的國籍法放寬對於外籍技術人員的長期居留限制，他們同時可以享有家庭團聚，以及歸化的權利；外籍投資者，同樣也受到這兩個國家的歡迎。</p>
<p><b>相異處:</b></p>
<p>1, 歷史與政治脈絡<br />
a.不同民族國家的形成模式</p>
<blockquote><p>國族可以是進步的,是對抗強大外部勢力的一道防線,成為對共同體想像的一種方式,同時是把『雙面刃』,對內扮演著壓迫性的角色,否定了共同體的多重多元結構性.以國家認同,統一與安全為名,壓制內部的差異與反抗 (Hardt-Negri,帝國,2002:173)</p></blockquote>
<p>早在法國大革命的時候，德意志邦聯本土就有所謂羅曼蒂克運動，羅曼蒂克的思潮是當時小商人抵抗大資本與當時統治貴族的武器，強調德國民族主義精神，強調具有同一語言，風俗文化與傳統的大日耳曼人，要共組一個國家；於是所謂建立民族國家的運動開始風起雲湧，但是一直到1871年，德國才終於建立了民族國家。二次大戰後的德國分裂成東西德，這種分裂狀況一直到1989年東西德統一才結束。德國歷史的分分合合，或許可以解釋德國公民身分中的民族認同的強烈。1913德國的公民法，是重視血統的屬人主義；1949的西德公民法，承襲這個精神，並明確定義在1937年12月納粹德國的領土內出生及其配偶子嗣，均為德國人(納粹德國領土包括現在的德國、奧地利、捷克、波蘭西部）。這些德國後裔，即使他們不會說德語，但是依據公民法他們是德國人。德政府並且會支助所有抵達西德之旅費，住屋津貼，德並投注大筆經費協助他們融入德社會；這樣的對待與已經在德國待上20年的移工，卻永遠無法成為德國人的境遇形成強烈的對比並引發爭議，也促使在一九九○年代相關規定的改革。</p>
<p>德國稱這一群移工為，Gastarbeiter 客工，就是要強調他們的客人地位，傳遞清楚的政治意志：他們永遠是客人，不是德國人。</p>
<p>台灣長期以來受到漢、葡、西、荷、日本以及美國的影響；在1949年國共內戰後，國民黨退居台灣，並將台灣視為「反攻大陸」的基地；國民黨政府以漢文化作為中心思想，並實行戒嚴法控制台灣人民的政治權利並壓制島內其他族群。台灣連續受到日本殖民以及國民黨的戒嚴統治，一九八○年代的政治改革運動，開始強調族群平和，以翻轉多年來制度上對少數族群的歧視，政治思想從「漢中心文化」轉為「台灣意識」。1986年成立的反對勢力民主進步黨，在2000年取得政權，台灣認同與台灣人民的福祉遂成朝野兩黨的重心；民進黨視國民黨圍外來政權，認為中國造成台灣意識與國家安全的威脅( Wei, 1998)。反抗國民黨鎮壓統治的主體轉而為省籍意識，在當時統獨尖銳對立的政治脈絡中，引進低階外勞政策成為統獨勢力、台灣/中國國族主義的攻防戰場。中國移工被拒絕進入台灣勞動市場，即便他們有地理上與文化上的相近優勢；他們也被視為是對於台灣安全的「威脅」。而來自東南亞移工，因為他們不會像大陸移工一樣，造成台灣認同的威脅，更因為東南亞國家的母國的經濟弱勢增強了台灣的民族優越性，進而塑化外勞政策的控制性。曾嬿芬也論證外勞政策制訂者（包括行政與立法）在制訂相關政策的過程中，納進有關民族主義、國格、國籍、國家定位等國族政治重要議題，形成制訂外勞政策的規章 (曾嬿芬, 2004)。</p>
<p>省籍意識成為這幾年台灣價值的爭論中心，然而省籍意識其實是一種古老的家族意識，在政治與社會領域中進行我者與他者的區分，這樣的邏輯同樣被操作在客工制度中，台灣在使用「外籍勞工」這一個名辭，延續著這樣的脈絡，這一群人被台灣社會視為「他者」。</p>
<p>b.不同國際組織合作的背景</p>
<blockquote><p>超國際法律架構所支撐之生產與流通的全球化, 取代了民族國家法律結構的有效性;民族國家還是可以發揮他一型型態的壓迫性（Hardt-Negri,帝國,2002:429）</p></blockquote>
<p>德國是聯合國組織成員，也是歐盟重要成員，而台灣則處在一個脆弱的國際網絡氛圍之中。聯合國與歐洲聯盟均大大的影響了德國的移民政策。聯合國下的國際勞工組織 (ILO)，早在1949年即已呼籲對待移工要同工同酬(ILO,1949, no.97) ；1975年更將同工同酬之標準擴及至國際黑工，並建議國家採取大赦方式合法化這些國際黑工(1975, ILO no.143)。</p>
<p>1957年的羅馬條約建立了歐洲聯盟的雛型，開放物品、人、服務、資本的自由流動，歐盟會員國公民可以自由移動，當時大量的義大利「客工」，除了選舉權外開始享有與德公民同等的權利；1992年馬垂斯條約 (Maastricht Treaty) 喊出了「歐洲公民」(European citizenship) 以強化歐盟的整合，馬約呼籲歐盟各成員國同意讓歐盟會員國之公民居留超過三年可以享有地方選舉權；並提出移民問題是歐盟會員國應有的的一致關注 (Common concern)。1997年，歐洲國籍公約 (European Convention on Nationality) 呼籲各會員國授與婚姻移民與其第二代雙重國籍的身分。1999年阿姆斯特丹條約，繼續推動歐盟移民政策整合，並將移民政策列為歐盟內政最重要的第一支柱，象徵歐洲移民政策進一步在歐洲法庭與議會法制化。四十年歐洲移民政策的關注與發展，從會員國公民與家屬權益逐步擴及到所謂非歐盟之第三國家國民 (Third-country nationals) 及其家屬之權益<a title="Third-country nationals, 第三國家國民，指非歐盟成員國之公民，他們可能是西歐客工制度留下來但沒有公民權的移工，也可能是近幾年來待在歐洲國家的移工及其家屬2003年歐盟提出行政命令呼籲會員會對於歐盟長期居留的第三國家移工給予應有之地方政治權利 (2003/109,EU Counsil Directive) "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3"><sup>3</sup></a><a name="197-3f"></a>。</p>
<p>自1994年起，歐盟會員國公民在德國已經可以享有選舉與被選舉權。1999年，德國實施公民法，德國內政部長 Otto Schily 強調，這一項劃時代的改革法案，使得德國的公民法案得以躍升「歐盟標準」。擔心國際形象的破壞，使得身在國際氛圍內德國不得不在移民議題上減少被國際輿論韃伐的處境。</p>
<p>相較於台灣，自從退出聯合國之後，台灣在國際政治上擁有一個既矛盾又邊緣的角色。台灣唯一參加的帶有官方色彩的國際性組織：亞太經濟合作會議 (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簡稱APEC) 又是如此的鬆散。當國際政治成為台灣實現民族國家的重要障礙之際，外勞外交<a title="1998年8月21日自由時報首先使用外勞外交一詞來形容台灣政府的外籍勞工政策；之後這個陸續被外勞倡議者及學者使用。"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4"><sup>4</sup></a><a name="197-4f"></a>，反而被政策制訂者認定可以幫助台灣建立國際的地位，所以引進外勞的來源國以當時外交考量為主要參考依據。台灣多次使用「外勞外交」，以外籍勞工的配額作為國際外交談判的籌碼 (龔尤倩,2002；曾嬿芬, 2004)。1999年台菲航權的爭議，台灣政府以凍結菲勞作為與非政府談判的籌碼，同時開放了對於越南外籍勞工的引進。</p>
<p>在亞洲地區，在移民/移民的議題上，經濟與政治的利益交換大於人道考量；明顯的，欠缺社會性與移民議題的國際合作，使得台灣政策執行與制定者也罕有這方面人權考量的視野；就像是移工有自由流動的權益，社會福利以及家庭團聚權利，這些是德國移工的基本權益，但是在台灣相關政策上卻是缺席的。</p>
<p>Sassen 提出超國家組織 (Supranational Institution) 與去國家主義 (Denationalized) ，言國際組織將以人權政權之姿 (Human rights regime) 形塑一個新的政治身分界定，使得移工一步步取得政治權利成為可能 (Sassen, 2002)。Soysal 強調雖然隨著像是聯合國與歐盟等國際組織的倡議，客工將逐步取得權利甚至是政治權，但是民族國家仍是最後最終的決定者 (Soysal, 1998)。超國家組織的作用確實在德國客工政策上發生了一定的作用。顯然的，台灣與德國是在不同的超國家組織網絡中，被作用與影響。</p>
<p>2, 不同社會經濟背景<br />
台灣與德國在各自所屬世界區塊，各有其不同的產業發展脈絡。在一九八○年代之前，移工的現象還沒在亞洲國家間發生；但是在西歐，移工已經是戰後重建與經濟復?的重要生力軍。快速的經濟發展，使得德國與台灣需求廉價勞工以挽回出走的資本家；來自民間社會的作用、社會視聽以及來自工會的回應，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p>
<p>a.移工引進的經濟與社會因素<br />
匯率改革，馬歇爾計畫以及社會化的市場經濟，使得德國經濟快速的發展。 德國的勞動力因為優渥的退休金增加了退休人口、人口結構變化，教育年限延長而下降。在一九五○年代，德國採行固定交換匯率，使得本地資本與外資樂於在德國作為基地，投資生產以外銷其他世界市場。同時低失業率，起飛的經濟，資本家面臨招工不易紛紛大喊出走。加以東德曾經是西德最重要的勞動力來源，隨著1961年柏林圍牆建立，冷戰升起，移工來源自1955年轉由國對國的雙邊協定，以支應產業所需之勞動力。一開始，這些移工只被允許協助農耕，但是迅速地擴及至製車業、機械工具、鋼鐵、消費服務等其他行業 (Martin, 2003) 。</p>
<p>台灣以勞動力密集產業，在一九七○與一九八○年代創造了經濟奇蹟；隨之台幣貶值，土地與勞動力價格提高，缺工現象出現，加以全球化的市場競爭，中國與東南亞廉價勞力市場的興起，資本家不斷向台灣政府提出引進外籍勞工的要求 (Tsay, 1995)。營造業是基礎建設的根源，1989年的十四年國建計畫，眼見勞動力輸送出了問題，台灣政府遂以專案引進營造外勞，隨後1992年正式擴至製造業與家事服務部門。</p>
<p>在台灣，引進外勞成為挽留外移產業的手段來鞏固國民經濟。如同曾嬿芬所言，引進外勞屬於台灣重商國族主義經濟政策的一種產物。1992年底開放六十八行業引進外籍勞工，當時政策主要考慮因素就是穩固重要外銷行業，1994年則開放以出口為主的經濟部加工出口區與科學園區引進外勞，引進外勞之製造產業的選定是延續其重視出口產業的的考量。(曾嬿芬,2004; 鄭明忠 1995)。</p>
<p>台灣與德國都以引進外籍勞工以解決國內缺工問題，或是鞏固國民經濟的重要手段。但是相較於德國而言，台灣仍就屬於國際勞動分工中的高級代工，以高附加價值取代勞動力密集產業的產業升級政策遲遲無法貫徹，看起來，台灣的產業結構顯然比德國脆弱的多。</p>
<p>b.民主與福利制度發展<br />
十七、八世紀日漸興起的民主思潮，促成了推翻政治專制貴族教士特權的法國大革命，法國大革命重要的精神「人們生來而且始終是自由平等的」，在歷經長期鬥爭下，發?了西歐國家的民主制度。十九世紀，投票權的解放，民族國家與人民的角色彼此論證較勁，形塑了對公民身分的意識與福利國家的興起 (Marshall, 1963)。在這樣長期的民主發展背景之下，在德國，被排除於公民身分並不等同於移工會被剝削其他應有之權利。</p>
<p>在亞洲，自二次大戰後，去殖民地運動伴隨著冷戰，以及快速的工業化過程，創造了新興民族國家；民主與台灣意識同時並行發展，台灣人民福祉直到近代才成為內政的焦點，然而，台灣並沒有福利國家的傳統，直到1989年李登輝上任，他企圖以全民健保，國民年金制等福利制度的設立以便利其獨立建國的方向；但是由於財政困難等因素，李的提案終究就沒能在立法院過關（Wuo, 2004）。台灣這樣年輕的民主國家以及不健全的福利制度，使得本地勞工都必須要在各式領域中鬥爭，更何況這些短期居留，在政策上就不被鼓勵融入台灣社會的移工。</p>
<p>c. 工會的影響<br />
在西歐，工會運動是社會解放的重要力量，是由民族國家朝向福利國家一個重要的作用力。歐洲工會長期以來在政治社會議題上，一直是具有重大的影響，與資方集團與國家機器共構一個社經決定的協調過程 (Social-economic decision-making process)，Gotz Briefs就說德國的工會擁有一個「擬公共部門」的位置 (Quasi-public corporation) (Kuhne,2000)。在這樣的歷史脈絡，德客工政策，工會佔著重要發言地位。德國工會反對外籍勞工的進口，但是在國內幾乎是全面就業的情況下，德國工會要求有條件的引進，工會強調引進外籍勞工必須同工同酬，工作條件一致，並要求將其?入社會安全系統之中，享有社會福利，以保障德國工人協商權益不會因為客工政策而受損。德國政府接受了工會的意見，似乎德國工會避免了移工遭到剝削並保障了本勞權益；因此，在幾乎全面就業率的前提下，引進外勞並未引起多大的反對聲浪 (Seifert, 1997)。</p>
<p>在一九八○、一九九○年代，台灣工會一樣試圖阻擋引進外勞的政策，工會團體擔心外勞替代問題。但是台灣工運發展的年輕歷史，使得運動力量不足以抵擋這樣的引進政策並且取得談判的籌碼。台灣政府以基本工資政策，以及以本地勞工就業優先的媒合設計，回應台灣工會界的質疑。基本上，台灣反對移工的聲浪強烈，夾雜在統獨與階級的不同層次上，當時台灣工運界並未在與外勞同工同酬議題上取得共識，進而達成共同的作戰目標。1992年，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率先提出同工同酬，並積極組織外籍勞工參與全國勞工秋鬥遊行；另一個工運團體，勞工陣線，繼續其反外勞主張，在1997年提出反對外勞聘僱年限由二年延長為三年。</p>
<p>3, 客工制度的設計<br />
a. 勞動力的引進<br />
德國是透過國對國的雙邊協議來進行客工的招募工作，由國家直接介入勞動市場的議定與媒介，以保障客工的權益。台灣，則是由私人的仲介市場來主導。德國透過聯邦就業服務局 (Bundesanstalt fuer Arbeit，簡稱BfA) 在輸入國所設立之招募辦事處，經過選擇、測試、體檢及犯罪紀錄調查後，以團體引進之方式輸入該國，並由雇主負擔食宿安排 (Martin, 1995)。台灣政府則讓招募程序私有化，選工、體檢、犯罪紀錄調查等由國家規定，複雜的招募程序，使得雇主必須透過仲介公司來招募；加以在雇主配額限制轉換、客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規定之下，造成雇主與仲介在招募引進過程中，產生回扣搶單等現象，當然這些費用全部都轉嫁到客工的仲介費中，造成嚴重的剝削現象。高額仲介費以及嚴格的控制管理，使得台灣客工面臨人權剝削的處境。</p>
<p>b. 簽證、工作許可與福利<br />
客工必須取得工作簽證始得進入德國。經過聘僱一年後，在有固定收入與房舍的前提下，可以申請客工的家屬前來團聚 (Martin, 2005)；經過五年的工作居留，客工可以取得永久居留；再經過八年居留後，客工可以申請歸化?德國人。除了藉由歸化程序取得中央選舉權之外，外籍人士可以參加工會，自組團體社團，就學，開立私人企業以及參與地方選舉等。1981年，德國解除了對於外國人結社的限制，政府鼓勵外國人結社，在許多州成立外國人諮詢議會，給予外國人地方政治參與 (Vermeulen, 1997)。</p>
<p>台灣，只有取得工作簽證之客工可以入境，客工不被允許轉換雇主，除非有重大受難事實。直到2002年一月，客工可以允許居留六年，但是三年屆滿必須出境一次，以避免符合移民法中關於歸化為臺灣人的資格。客工只有有限的社會福利，有勞工保險與健康保險，但是沒有退休與失業給付。他們可以加入工會，但是沒有權利被選舉為幹部。台灣的客工沒有歸化的機會，更誑論全國性或地方性的政治參與。</p>
<p>c. 家庭團聚<br />
二次大戰以絳，國際勞動移動之現象日增，客工制度成為西歐國家主流；因為光是資本流動不夠，勞動力流動將可以增加利潤的積累。伴隨之的非法移民，歧視及排外問題廣受重視，國際勞工組織亦不得不面對此一新形勢，而為外籍勞工制定新的國際勞動基準。</p>
<p>家庭團聚，是國際公約中載明的基本人權。</p>
<p>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六條，「家庭是社會的基本單位應該受到國家與社會的保障。」1951年，歐洲人權宣言第八條，「每個人的私人生活，家庭生活，都必須受到尊重。」第十九條，「移工與其家屬的權利需要被保護與支持。」</p>
<p>1952年，教宗碧岳十二世 (Pius XII, 1939-1958)也在重要的教廷文獻上「被流放的家庭」 (Exsul Familia) 中呼籲以移民本身位格為中心，移工擁有家庭團聚的權益。</p>
<p>1961年，歐洲社會憲章第十九條，「儘可能的促進合法居留外國移工的家庭團聚在移民輸入國的領土上。」1975年，國際勞工組織第一百四十三條公約第十三條，「呼籲所有成員國促成移工家庭團聚，包括他們的配偶、被撫養的子女與親生父母。」聯合國國際移工權益宣言第四十四條，「家庭是社會的自然與基本構成，必須受到社會與國家的保護，應該要盡力執行保障移工的家庭團聚權。」(Cholewinski, 1997)</p>
<p>1981年，國際勞工組織所通過之「第一五一號移民勞工建議書」(Migrant Workers Recommendation, No. 151〕更直接擴大保護移工權益領域，將移民勞工家屬之保障亦列入。</p>
<p>1989年，在開羅舉辦的聯合國的兒童憲章 (UN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載明要會員國尊重並推動家庭團聚的原則，開羅會議所強調的一件重要的事是使得國際移民已不足以靠雙邊或多國協議來達成，國際移民是個重要的國際議題，移民是人而非商品，需要基本的家庭生活權利。</p>
<p>國際組織從「每個人有家庭生活的權利」(Right to family life) 到「每個人有家庭團聚的權利」(Right to family reunion)。家庭團聚原則，歷經數年，經過天主教廷與國際組織的倡議，成了歐陸移工成為長期居留移民的重要關鍵。</p>
<p>觀察1960年代的德國，不只是國際視聽的壓力，不同利益團體也積極爭取客工的家庭團聚權。雇主認為要有穩定的勞動力，必須讓客工與其家庭在一起；雇主算計著，客工的配偶也會成為未來額外的勞動力；天主教團體則倡議分散的家庭將會嚴重破壞義大利的家庭觀念，並且導致犯罪製造社會不安。德國當局，則擔心抵擋了國際家庭團聚的潮流，將使得德國面對違反人權的污名。如同聯邦就業與失業保險局 Neue Rhein Zeitung在1964年不得不承認：「這是必須要體認的事實，外籍勞工的聘僱不只是經濟效益的考量而已，家庭的分離是不能夠接受的。」(Oswald-Schonwaldet-Sonneneberger, 2001)</p>
<p>於是，在德國，家庭團聚成為一個重要的由「工」成為「民」的關鍵。</p>
<p>近幾年來，台灣民間團體倡議取消客工的居留年限，但是尚未提及家庭團聚的主張。筆者認為，在台灣現實條件，家庭團聚議題的提出必須要有一些基礎。取消客工居留限制並且允許客工可以自由轉換雇主，將是促使台灣客工現象從短期居留到長期居留的轉戾點。也唯有在這一個條件下，客工活得比較像是一個社會中的份子，成為所謂移工，得以開始掙脫被限錮於僱傭關係的社會網絡，當客工重新取回自己經濟與私空間的談判籌碼時，進而客工的家庭團聚權之討論才有更具體的推進。相對的，台灣政策制定者與社會，也有必要認識到國際移工權益的潮流，重新思考移工及其家屬的社會位置。</p>
<p>d. 國際黑工議題<a title="我暫時以「國際黑工」來稱呼這一些逾期居留、違反國家所規定的行政拘留法規的外籍勞動者，類似的名稱有「法外工人」Undocumented workers 以及「規外工人」Irregular workers。"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5"><sup>5</sup></a><a name="197-5f"></a><br />
綿長的邊界，興盛的旅遊業，密集與歐洲各國的貿易往來，加上自1973年以來持續對移工門戶關閉的政策，使得九○年代德國遭遇了大量國際黑工的問題。許多逾期居留或是違反居留目的的工人繼續滯德工作。這些人深得部分雇主的喜好，因為雇主可以逃避繳納稅負，而這些國際黑工也樂意避免負擔各式福利捐，進而增加自己的收入。而高額的失業補助金，使得德國本地失業者不急著進入就業市場，造就了這些「國際黑工」的工作機會，這些被查獲非法入境德國者，自1990的7200人增至1994年的31100人，同期，據信德國僱佣黑工的案例也自28800人增自71600人 (Seifert,1997)。</p>
<p>相較於德國，台灣不需要面對綿長的邊界問題，嚴格的國境控管使得來自東南亞諸國的旅客難以取得簽證入境。國際黑工問題肇因於限制工作期限的居留，剝削的仲介制度以及低劣的勞動條件。而在台灣，大部分的國際黑工是逾期居留。仲介制度使得台灣客工在面臨高額仲介費剝削後，選擇接受低劣勞動條件剝削以換取勞動的延續，或者是選擇逃跑，以自力救濟的方式繼續工作。這些國際黑工在台灣，自1992年至2006年，大約有97,396人，其中有76,044已遭遣返，截至2006年七月有21,153的黑工仍在台灣，約6.5%的移工總數 (內政部警政署, 2006)。</p>
<p>?了避免國際黑工的現象，台灣與德國都採行了查察員以及施以行政罰責。在德國1996年有3,440位查察員，而在台灣2000年則有110位。德國同時在機場與火車站設置了30,000個檢查哨；同時，德國也提供經費給捷克與波蘭設立偵查哨，以防止非法入境，但是似乎成效不彰 (Martin,1997/2005 )。</p>
<p>4. 公民身分<br />
Rogers Brubaker 企圖指出一個國家的移民政策深受政治菁英對於民族國家形成的意識型態所影響 (Rogers Brubaker,1992)。Zolberg 也強調移民政策牽涉到一個國家對內的國族意識形態 (Zolberg,1991)。Castles 和 Davidson 則指出，全球化下民族國家模式本身已失去意義，以國族為基礎的公民認定也有所不足。因為其忽視了其他集體認同和當今人民對不同社會多層次的歸屬感 (Castles-Davidson, 2000)。追溯德國與台灣的公民身分認定，都有濃厚國族意識形態的痕跡，而德國在九○年代的公民身分開放，多少也反映了在全球化影響下，對於血統國族概念的鬆綁。</p>
<p>1949 年，西德在美英法國的支持下正式建立。同年的公民法承襲了1913年的法案原則：凡過去出生於德意志帝國領土內，或於大戰期間被驅逐的德國人與其配偶後裔，均視為德國人。德國的公民身分是血統的屬人主義，與台灣一樣；德國，隨著歐洲聯盟的整合政策與國際組織公約，不只是歐盟成員國公民可以居留，客工的家屬以及難民，也成為沒有公民身分的長期居留者。大量的移民數目以及國內外因素的交錯影響，使得德國於1999年改變了其屬人主義的公民身分認定，新的公民身分有條件朝向屬地主義開放。</p>
<p>台灣，舊中國漢沙文主義，父權階級傳統，伴隨青嫩的民主發展，長期一直是以血統為主的公民身分認定。移工被視為是經濟單位以服務於台灣的經濟，同時被一個帶有階級偏見的、以種族同質性為基礎的國族建立原則，排除在長期居留的成員之外(曾嬿芬, 2004)。九○年代，大量的婚姻移民促使台灣政府修訂了移民法，移民歸化的程序與時程成為一個議題，但是關於客工的公民權的議題，在台灣仍欠缺廣泛的討論。</p>
<p>德國擁抱著大日耳曼民族的傳統，台灣則還在掙扎於民主過程中尋找台灣的民族認同。台灣與德國的客工政策，視移工為客工，扮演彈性勞動力以應經濟需要，他們是他者，被排除公民身分。雖然1973年德國的門戶關閉政策阻擋了新客工潮，但是家庭團聚政策與人道考量成了德國移民人口增加的重要因素，資本家與宗教的力量也發生作用，德國的客工成為了長期居留者；而緊接著移民議題挑戰了傳統德國的公民身分認定與社會融合政策，德國不可避免的必須對於外國人有更多元開放的態度。</p>
<hr />
<p><a name="197-1"></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1f">1.</a> 類似言論曾在筆者親身參加的研討會中出現。最近的一次的書面意見，是彭婉如基金會董事長劉毓秀在2005/10/07性別週報提出，她指出太依賴外籍勞工將使得台灣步上德國的後塵。</p>
<p><a name="197-2"></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2f">2.</a> 請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2001年9月「外勞權益報告書」。</p>
<p><a name="197-3"></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3f">3.</a> Third-country nationals, 第三國家國民，指非歐盟成員國之公民，他們可能是西歐客工制度留下來但沒有公民權的移工，也可能是近幾年來待在歐洲國家的移工及其家屬2003年歐盟提出行政命令呼籲會員會對於歐盟長期居留的第三國家移工給予應有之地方政治權利 (2003/109,EU Counsil Directive)</p>
<p><a name="197-4"></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4f">4.</a> 1998年8月21日自由時報首先使用外勞外交一詞來形容台灣政府的外籍勞工政策；之後這個陸續被外勞倡議者及學者使用。</p>
<p><a name="197-5"></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7#197-5f">5.</a> 我暫時以「國際黑工」來稱呼這一些逾期居留、違反國家所規定的行政拘留法規的外籍勞動者，類似的名稱有「法外工人」Undocumented workers 以及「規外工人」Irregular worker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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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客工制度安魂曲？由台灣與德國客工政策的比較談起* (1)</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5%ae%a2%e5%b7%a5%e5%88%b6%e5%ba%a6%e5%ae%89%e9%ad%82%e6%9b%b2%ef%bc%9f%e7%94%b1%e5%8f%b0%e7%81%a3%e8%88%87%e5%be%b7%e5%9c%8b%e5%ae%a2%e5%b7%a5%e6%94%bf%e7%ad%96%e7%9a%84%e6%af%94%e8%bc%83%e8%ab%87/</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Mon, 04 Dec 2006 05:33:5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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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he Demise of Guest-Worker Program? &#8211;The comparison of Taiwan and German Guest-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The Demise of Guest-Worker Program?<br />
&#8211;The comparison of Taiwan and German Guest-Worker policy</p>
<p>作者：龔尤倩**</p>
<p><b>摘要</b></p>
<p>歐洲封建時代與歐洲殖民擴張時期，封建地主與殖民者尋覓新的勞動形式，隨著英奴隸制度在1838年正式被廢除，曾與奴隸制度並行的苦役契約工 ( Indentured servants /servitude) 也在1917年被英國廢除。二次大戰後的客工，成為資本社會進程中一種新型的奴隸形態。它允許廉價工資制度化，使工人充分滿足資本市場的需求，這群人在社會上既無權利也無種族平等的可能，族群分化，同時也削弱這些得以保護勞工的社會運動及工會組織。</p>
<p>在不同的歷史時空，台灣和德國對於外籍勞動者採行了客工制度，而非長期居留式的移工政策。台灣政策制定者擷取1955-1973年德國的客工制度，然而，因為家庭團聚政策與國際組織的倡議，還有資本家與宗教的作用，使得德國的客工成為了長期居留者；客工成了移工，在德國成了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在台灣成為政策制定者極力要避免的現象。然而，經過十五年的台灣客工政策，實務中反映出台灣客工制度的問題結構造成外勞處於奴役的狀態；2002年，台灣政府允許外勞的工作居留延長至六年，跡象顯示奴工式的客工將可能成為長期居留狀態。而德國的例子說明了，國家認同可以隨著社會現實而轉化為承認包容多元族群。藉由歷史的追溯與比較，筆者試圖還原對於德國移工由「工變成民」的脈絡，並闡述家庭團聚、國際組織等政策所扮演的關鍵。當然，台灣與德國的比較，夾雜在太多不同脈絡下，很多切點值得再深入的研究。</p>
<p>Abstract</p>
<p>In different periods, Taiwan and Germany adopted a guest-workers program, but not a policy of permanent immigration. Taiwan started its temporary labor migration program in 1990s, while Germany ended it own program in 1973. In designing its migration policy, Taiwan had in mind the “guest-workers” model of Germany. However, aware that migrants in Germany eventually remained as permanent residents, Taiwan decided to avoid such outcome and adopted a rigid control policy towards migrants. Nevertheless, after 15 years of such policy, there are signs that it is not working as intended. Various adjustments had to be made for a progressively longer residency for migrant workers.</p>
<p>This paper contends that a strict temporary migration program in the end is not sustainable in Taiwan as it was not in Germany, we do not see any changes occurring soon. Obviously, the comparison between Taiwan and Germany is an imperfect one, under many aspects, there are still valid points that can illustrate the issues.</p>
<p>關鍵字: 客工(Guest Worker)、家庭團聚(Family Reunion)、長期居留 (Permanent Status)、移工( Migrant Workers )、超國家組織 (Supra National Institution)</p>
<p><b>第一章 1955-1973德國的客工制度</p>
<p>政策背景</b></p>
<p>第二次大戰後，德國慘敗，全國由美、法、英、蘇四個國家分治。二次大戰後開始的冷戰，展開以美國為首的西方集團（即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成員國）和以蘇聯為首的東歐集團（華沙公約組織的成員國）之間在政治和外交上的對抗。美國希望推動歐洲統一與自由貿易以阻擋蘇維埃政權，同時希望歐洲經濟夠穩定以進口美國商品。</p>
<p>戰後的歐洲百廢待舉，於是美國提出馬歇爾計劃 (歐洲重建計劃)，1947-1951 四年內美國提供了130億美元 (相當於2006年的1300億元美金)，歐洲送科技人員至美國取經，同時也有許多美技術人員至歐洲。馬歇爾計劃重建了一個良好的歐洲經濟體系，從而減少了極左勢力在西歐的擴張。對歐洲來說，經濟援助結束了資金短缺，刺激了對戰後重建的投資。對美國來說，該計劃解決了生產過剩的問題，增加了美國對外出口。</p>
<p>在這樣的背景之下, 西歐英荷法等重要國家為經濟重建及彌補戰時損失之人力，開始積極引進外籍勞工，實行客工制度<a title="德國、法國、荷蘭、瑞典、比利時以及英國當時都實行客工制度."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1"><sup>1</sup></a><a name="195-1f"></a>。西德則是這幾個國家中較晚引進外籍勞工者，因為來自東德及其他蘇俄附屬國家之難民尚堪以提供內部之勞動力，直到 1950年，德國的就業率幾乎達到百分之百。德國資本家開始提出外籍勞工的要求，並威脅出走；馬汀歸納當時的德國，還有固定匯率制度吸引外資繼續投資德國以及人口結構改變導致勞動力不足之因。當時，德工會強烈反對外籍勞工的引進，在多次談判，以及德官方保障由國家介入招募外勞程序，還有本外勞同工同酬的保證下；1955年，德國首先與義大利政府簽訂雙邊移工協定；1960年，與西班牙政府、希臘政府；繼之，1961年，土耳其；1964年，葡萄牙；1968年，匈牙利。在 1956年，這類外籍勞工人數不到十萬人，但到 1966年即激增十三倍，而到 1973年中期，更增加兩倍至二百六十萬人之多，這種一年增加近五十萬外籍勞工之速度，堪稱是戰後歐洲最具規模之勞力移動 (Martin, 1995) 。</p>
<p><b>1955—1973 德國客工政策</b></p>
<p>第二次大戰期間納粹德國的奴工政策，堪稱是德國客工制度的前身。在1939-1945第二次大戰期間，德納粹使用大量戰敗國的奴工以及佔領區的俘虜，共計有770萬人以扶植其重工業發展。</p>
<p>在1948-1961(柏林圍牆建立)間，有380萬來自東德的難民進入西德，他們成了西德工業重建的生力軍，提供了勞動力，對於西德而言，他們不旦提供了勞動力同時也象徵了對於東德共產制度的唾棄，這一群近百萬德裔人(Ethnic German)因1949年的公民法而享有公民權。1961年，柏林圍牆的建立，冷戰開始，中斷了這些作為勞動力後備軍的德裔人來源。</p>
<p>德國客工政策，主要就是要透過限制移工的居留時間以避免移工成為移民。一開始移工只被允許一年的時間。政策制定者以為經過一、二年，大部分的移工將離開德國，但是始料未及的是，客工政策並不符合資本家的利益，資本家不希望過度流動的勞動力以節省引進成本與訓練，移工本身也想多賺錢以匯款給家鄉。</p>
<p>在一九六○年代末期，幾個現象已經大致底定，德國的外國人口戲劇化增加，德國經濟寄託於這批移工成為事實，移工已經成為德社會上長期居留者。</p>
<p>國際公約與規範，使得德國的政策上必須要延長移工的居留並且支持家庭團聚政策；結果，1968年有100萬的移工，1900萬外國人口居留在德國；1957年的羅馬條約建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也促進1968年共同體成員國可以在歐體任一國自由工作，於是義大利、西班牙等客工終究不再是「客工」，他們可以順理成章的留在德國 (Martin,1995) 。</p>
<p><b>八○年代 長期居留與獎勵離境</b></p>
<p>1973年，石油危機，德國政府率先實施門戶緊閉政策，不再輸入移工；同時藉以平息國內日趨升高的種族衝突。西歐其他國家也紛紛跟進。一九八○年代，城市郊區的貧窮問題還有社會的失業問題，使得移民族群成為眾矢之的。八○年代，鼓勵客工離境與融合境內客工成為德國內政兩個最重要的課題。</p>
<p>1983年，德國政府採用法國模式開始鼓勵移民回歸母國，德國政府提供返國獎金、提前支領勞工退休金、家庭補貼金等優惠措施；結果外籍人口數目自1982年的470萬降至1985年的440萬，但於1986年又回升至450萬 （Castles, 1985; Martin,1995）；升高的外籍人口成為社會問題的代罪羔羊，排外情結使得社會衝突不斷，德國政府不得不開始針對外國人展開一連串融合 (Integration)的政策。綠黨開始倡議將稱呼外勞的Gastarbeiter (Guest Worker) 改為 Auslandische Mitburger (Foreign fellow citizen)；德國政府於1981年承認外籍人士有組織權，政府並主動協助外籍人士建立屬於他們自己的組織；當時移工參與工會組織達34%，甚至高於本地勞工 (Vermeulen,1997)。</p>
<p><b>統一後的東西德</b></p>
<p>柏林圍牆倒塌後，1989、1990年分別將近有390,000東德人遷移至西德；社會普遍對於無法控制的移民潮心生恐懼。其實，豎立二十多年的柏林圍牆並未阻?由東方移至西方的移民潮，在1961-1988年間，就有616,000德裔人 (Aussiedler)遷移至西德。這些人被視為是德國後裔，德國政府給予大批資源，諸如房屋補助、遷移交通補助，還有社會保險以協助他們融入德國社會；因為1973年的門戶關閉，難民成為變相經濟移民的另一個管道。而這樣的優惠補助，直到1989年新的政治情勢而改變，德國社會開始討論這些一進入德國即享有各式權利的德裔人的公平性問題；同期在1988-1992年間，共有110萬尋求庇護的難民申請。於是，德國於九○年代開始展開一連串對於德裔人的配額限制，同時建立審查制度，並且提供大量經濟輔助方案給德裔人所處的波蘭、俄國等國家<a title="這樣的政策包括: 1.自1992年起每年220,000名德國後裔歸化配額上限；2.申請者於母國必需先填寫50頁的申請問卷，並需經審查；3.提供經費合約挹注?裔人眾多的波蘭與俄國之照顧德裔人方案。"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2"><sup>2</sup></a><a name="195-2f"></a>。</p>
<p><b>九○年代 改變的移民法案</b></p>
<p>移民數量的增加與排外的風潮，成為九○年代德國社會的風暴；社會上開始出現排外的暴力事件，根據聯邦警察單位犯罪統計 (Federal Criminal Police Office, BKA)，在1994年就有7,952件排外攻擊，1997年增加?11,719件 （EFMS, 1994-1997）<a title="請參考網站資料1994-1997歐洲移民研究論壇報告，德國波柏大學。Migration Report of European Forum for Migration Studies(EFMS) on 1994-1997, Academic Institute at the University of Bamberg, http://www.uni-bamberg.de/~ba6ef3/ins_e.htm, accessed on 1 September 2005。"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3"><sup>3</sup></a><a name="195-3f"></a>。九○年代起，德國移民政策不斷由左右政黨主導，其中爭議的焦點有：如何融合外國人政策、是否放寬對於歸化為德國人的認定、是否承認雙重國籍等；基督教民主聯盟 (CDU) 與基督教社會聯盟 (CSU) 堅持，「德國不是一個移民國家」；但是社會民主黨 (SDP) 與綠黨 (Green Party)以及不同國籍的移民組織，則要求移民法改革，支持雙重國籍以及移民融合政策。</p>
<p>1991年，外籍法 (<i>AuslG</i>)實施，簡化了外國人歸化程序，讓已經在德國居留15年或年為16-23歲並在德國待上八年以上者，可以歸化為德國人<a title="AuslG訂定自16到23歲的外國人申請者，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歸化：1.放棄原國籍；2.在德國居留八年以上；3.在德國受國中程度教育以上並至少在德國受過國民教育六年以上；4.沒有犯罪紀錄。AuslG訂定外國人已在德國居留15年者，申請歸化須符合下列條件：1.放棄原國籍；2.無犯罪紀錄；3.沒有接受失業補助活其他社會扶助，有能力可以照顧自己以及家人者。"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4"><sup>4</sup></a><a name="195-4f"></a>。這個政策在德國移民史上算是最重大的一次鬆綁，讓外國人終於有機會成為德國人。</p>
<p>1998年，一項具爭議的眾議院調查報告出爐，這份名為「變更的人口結構與移民」<a title="該報告於1998年由德國眾議院調查委員會出版，名為&quot;Demographic Change and Immigration&quot;。"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5"><sup>5</sup></a><a name="195-5f"></a>的官方調查報告，第一次清楚承認德國是個移民國家，委員會的政客與學者呼籲德國必須要慎重考慮開放外國人歸化的程序；這項報告完成於當年大選前，由於事涉敏感，?了避免影響選舉，選舉後兩天委員會才發布這一項報告（EFMS, 1998）。</p>
<p>1998年九月，社會民主黨 (SDP)與綠黨 (Green)聯盟贏得選舉。隔年，推出了公民法重大變革，又稱「孩童的公民資格」 (Children’s citizenship)。歸化?德國人的年限從15年降為8年；父母均為外國人但出生於德國之小孩，在其16-23歲以前可以有雙重國籍，但是23歲以後必須選擇其中之一的國籍。歸化者被要求要有德語能力。這一項法案，也是另一個重大里程碑，一向強調血統的屬人主義的德國，首次放寬其對公民身分的認定，轉為有條件的屬地主義。</p>
<p>德國的客工政策未依循其政策設計之原意，三十年間德國始終是一個不情願 (Reluctant) 承認自己是個移民國度；然而，國際組織的影響、歐洲整合的腳步、移民組織的倡議活動以及對於社會團結之考量，促使德國必須重新思考它的移民政策。</p>
<p><img loading="lazy" title="" src="https://i0.wp.com/tiwa.wokercn.com/blog/media/1/demiseTable1.gif?resize=407%2C579" alt="" width="407" height="579" data-recalc-dims="1" /></p>
<hr />
<p>* 本論文擷取自筆者碩士論文之部分＜Labor Migration to Taiwan: From Temporary Workers to Long-Term Setters?＞, Thesis for Master in Social Philosophy of Human Mobility, 2006 February, Pontificia Universitas Urbaniana, Scalabrini International Migration Institute。關於台灣外籍勞工政策演變之相關論文甚多,本文不重述,相關政策歷史詳見筆者發表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第48期 &lt;外勞政策的利益結構與翻轉的行政實驗初探——以台北市的外勞行政、文化實踐為例〉,台灣社會研究季刊,No.48, pp.235-286. 本文曾發表於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第三屆跨界流離國際學術研討會.<br />
** 現職嘉祿國際移民中心台灣分會籌備會執行長,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Email:lorna0201@hotmail.com, 聯絡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51號202室<br />
<a name="195-1"></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1f">1.</a> 德國、法國、荷蘭、瑞典、比利時以及英國當時都實行客工制度.</p>
<p><a name="195-2"></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2f">2.</a> 這樣的政策包括: 1.自1992年起每年220,000名德國後裔歸化配額上限；2.申請者於母國必需先填寫50頁的申請問卷，並需經審查；3.提供經費合約挹注?裔人眾多的波蘭與俄國之照顧德裔人方案。</p>
<p><a name="195-3"></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3f">3.</a> 請參考網站資料1994-1997歐洲移民研究論壇報告，德國波柏大學。<i>Migration Report of European Forum for Migration Studies</i>(EFMS) on 1994-1997, Academic Institute at the University of Bamberg, http://www.uni-bamberg.de/~ba6ef3/ins_e.htm, accessed on 1 September 2005。</p>
<p><a name="195-4"></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4f">4.</a> <i>AuslG</i>訂定自16到23歲的外國人申請者，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歸化：1.放棄原國籍；2.在德國居留八年以上；3.在德國受國中程度教育以上並至少在德國受過國民教育六年以上；4.沒有犯罪紀錄。AuslG訂定外國人已在德國居留15年者，申請歸化須符合下列條件：1.放棄原國籍；2.無犯罪紀錄；3.沒有接受失業補助活其他社會扶助，有能力可以照顧自己以及家人者。</p>
<p><a name="195-5"></a><a href="http://tiwa.wokercn.com/blog/index.php?itemid=195#195-5f">5.</a> 該報告於1998年由德國眾議院調查委員會出版，名為&#8221;Demographic Change and Immigration&#822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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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共同長出的力量</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5%85%b1%e5%90%8c%e9%95%b7%e5%87%ba%e7%9a%84%e5%8a%9b%e9%87%8f/</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Fri, 01 Dec 2006 05:32:5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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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IWA與菲籍社群在中山區的具體實踐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顧玉玲 自主／自立／自在的週日之家 週日一早，還不到八點，我匆匆趕到辦公室，門前早已群聚著剛作完彌撒的菲律賓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TIWA與菲籍社群在中山區的具體實踐</b></p>
<div style="text-align: right;">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顧玉玲</div>
<p><b>自主／自立／自在的週日之家</b><br />
週日一早，還不到八點，我匆匆趕到辦公室，門前早已群聚著剛作完彌撒的菲律賓勞工等在門口：「哈囉！我們等了半個小時啦。」</p>
<p>她們手上提著大包小包剛採買的菜色、果醬、鞋子、海運行李後換來的玩具小贈品、甚至是出了雇主家門才能換上的緊身性感衣飾，興致高昂地邊用菲律賓語繼續彼此間的話題，邊轉換英語及國語讚美我綁了髮辮像小女生，還不忘牽手、擁抱、順勢接過我永遠塞滿資料的揹包，好讓我空出手來掏籲匙開門。</p>
<p>門一開，有人先開了電視、風扇，有人立即鑽進洗手間換衣服，有人開電腦收信，有人到廚房洗菜作飯，還有人拿了本英文小說來還並流覽著要再借二片菲語CD回去．．．．亂哄哄中，瑪莉沙探身進來：「我上個禮拜跟你提起那個不發加班費的工廠，來了五個工人，你要先和他們談嗎？」</p>
<p>我請他們搬了椅子坐進來，三位個菲律賓籍，二位越南籍，工人與工人之間甚至沒有共同的語言可以溝通，但我在本子上畫上阿拉伯數字確認加班時數時，他們都完全了解問題所在，比手劃腳說著：「好累，沒睡覺。」、「不加班，老板會生氣。」三種語言同時進行，像打仗。同時間，還不斷有人來敲門：</p>
<p>「素香來了嗎？她要我影印的合約書、薪資單、還有護照，我都帶來了。」</p>
<p>「下個月的聖瑪紐節的遊行，我們要表演，下午要在客廳練舞，會很吵哦。」</p>
<p>「下週我們想幫喬琪辦個惜別會，三點開始好不好？菜啊蛋糕啊飲料啊我們都會準備。」</p>
<p>「這是給靜如的報名表，我的朋友想參考攝影工作坊，但她每個月只休一天假不知行不行？」</p>
<p>．．．．．．．．．．．．．．．．．．．．．．．．</p>
<p>總是同時有很多人進出、說話、移動，總是高分貝的興奮聲調自在說著母語，總有人斜躺沙潑上在吵雜聲中睡著了也不以為意，總有一群來諮詢的女工只要一人紅了眼眶就接連引發大家了哭成一團．．．．．．這是週日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英文名稱是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各種國籍的外勞都簡稱我們為TIWA。踢哇！像球場上穿越重重障礙的奮力一搏，憑藉著集體團隊的力量，對進球得分的渴望。他們不時在不同的外勞社群中幫我們打廣告：「這個，你去找TIWA幫忙。」、「我給你電話，去TIWA談談看。」、「我帶你去參加TIWA的遊行，爭取家務工納入法令保障。」．．．．受理各式各樣的勞資爭議個案，同時也因個案而集結成對外勞政策的暴露與挑戰，於是成為我們最主要、也最耗費心力的工作。</p>
<p>一到了周日，我們的外勞總是早早出了門，離開那個門禁嚴的工廠宿舍，或是病了也不好意思躺著休息的幫傭家庭，來到一個可以自在行動、自主討論、自立組織的友善場所。TIWA的辦公室不到三十坪，但人來人往發揮了極大的邊際效應，外勞的假日之家：休息的、放鬆的、閒聊的、求援的、諮詢的、討論的、教育的、籌備遊行與活動、相互安慰、共同狂歡，都在同一個屋簷下進行。</p>
<p><b>來「中山拜拜」的菲律賓社群</b><br />
「Zhong-Shan拜拜！」、「Zhong-Shan拜拜！」……週日一大早，就有人手持英文或菲文的標牌，在台北火車站北門的公車站牌大聲召喚，吸引一整列排隊候車的菲律賓人。「拜拜」就是上教堂望彌撒，信奉天主教的菲律賓人都這樣向台灣人解釋他們的宗教行為，簡單易懂；Zhong-Shan則特指「中山北路三段」，從晴光市場到聖多福教堂一帶的區域。</p>
<p>自1992年外籍勞工正式立法引進台灣以來，台北市中山區晴光市場至聖多福教堂一帶，已逐漸發展成為台灣的「菲律賓區」。每到週日，以中山北路為主軸，從農安街到德惠街一帶，舉目望去，全是菲律賓面孔，她與他都穿著最體面的衣服，不同於平常在工廠或雇主家中的隨便低調，這是一週一次、甚至一月一次的外出時光，女孩子多半都上了點妝，有的塗了亮粉、打了眼影、穿了無袖緊身亮色上衣的，約莫就是約了朋友、午飯後要轉去跳舞、唱歌的了。</p>
<p>一開始，是由於聖多福提供了菲律賓語的彌撒，吸引了大量菲籍勞工與配偶向此地集中，於是中山區的這個地段，每逢假日，所有的商品都改頭換面，成排的地攤上是衣服皮包手錶鞋子，馬路旁是常設的菲律賓進口百貨商店、匯兌金融、國際貨運、手機專賣店，巷子裡是菲律賓簡餐店、自助餐飲、美容院、卡拉ok，流動的則有修指甲、租書、與電話卡小攤…..，熱鬧非凡。遇到聖十字節、五月花節、耶誕節等，還有彩妝遊行，鼓隊、舞者、花車、與小花童，熱鬧非凡。同時間，假日聚集的人潮導致各種商機應運而生，也更鞏固了這一帶成為最具菲律賓風味與消費的地區。每週一次固定聚集，某種程度也改變了中山北路三段一帶的消費、商業、及文化氛圍。</p>
<p>中山區約莫是台北最早開始發展異國情調的地段吧？從日據時帶的幾條通幾條通、到六０年代美國大兵的渡假酒吧、乃至於過往晴光市場所象徵的西洋舶來品、常有外國人出沒的雙城街酒吧……。中山區會因此成為台灣最能接受異邦文化的地區嗎？社區的異文化歷史，會如實反應在社區居民的記憶與社區想像中嗎？之前的「老外」與現在的「外勞」，都只是異文化嗎？</p>
<p>我們都知道，「老外」指的是西方的、白領的、很可能也有中產指涉的外國人。而週日大量出現的，東南亞籍的、藍領的，是「外勞」。同樣是外國人，同樣在修辭上不小心就會被共同包入「多元文化」裡，「老外」和「外勞」的社會意義就是不同，甚且更明確的，背後的政策與被規範的制度都不一樣。「老外」是可以輕易透過美語教學在台灣無限停留的，是象徵「國際化」的偉大城市的要件，是城市居民結結巴巴與他們說了話還對自己的英文程度覺得害羞而抱歉；而「外勞」是限業限量限國別地一批批引進，不得自由轉換雇主，一次最高只能居留三年，是路經工業區、或公共工程的鐵圍牆、或城市裡倒垃圾時分才會被集體看見，是城市居民即便看見了也沒想過他們除了勞動之外的生活與性與休閒如何解決。</p>
<p>位於中山區的TIWA，以外籍勞工及配偶為主要組織對象，因此成為週日菲律賓移工群聚煮飯、開會、可容身、可休息、可聯誼的處所。而打從TIWA一搬入中山北路三段，同橦大樓已有住戶多次表達要我們搬家的意見。<br />
「平常，他們在門外到處都是，我沒意見，但現在，居然進了我家的大門，我們覺得很沒有安全感！」大樓內有的住戶這樣說。在台灣，移工所受到的疑慮與偏見，一如人們面對垃圾場、特殊疾病患者，只想要遠遠隔離。</p>
<p>作為被歧視的邊緣社群，面對私人產權，我們沒有抗爭要權益的籌碼，唯有花更多的力氣組織、行動，向主流的優勢社群表達「敦親睦鄰」。TIWA組織菲籍移工，自製異國點心向大樓住戶表達善意、辦社區二手衣物交換活動、邀請居民來參加有外勞文化表演的耶誕晚會、提供免費的語言交換學習、主動參加本地的傳統龍舟賽及多元嘉年華表演……我們居住在同一個社區的二個世界，邊緣的只能努力求得主流的應允，存活下來。</p>
<p>「社區營造」在台灣已喊了十年，我們看見，同一個社區內，不同社群的發展，在優先序上不免會出現主流、附屬、非主流、邊緣、甚且因沒有集結條件而可以被視而不見的。如何梳理出不同社群的差異，面對資源的不對等與社會偏見，並形成對話與討論，恐怕才是我們最需要面對的。在縱的台灣歷史上，先來後到的移民潮如何在此落地生根？在橫向的亞洲國家經驗對照上，不同的文化、風土、政經背景如何有真正對話的開始？我們期待的多元文化，不該是強凌弱、大欺小、我同化你、你歸化我的歷程，而是真正看見差異、互助成長，面對結構上的優弱勢、調整資源所有與分配的權力，共同走過衝突、對抗、接納、吸收、學習、欣賞、影響、改變與被改變的歷程。</p>
<p><b>鬥陣無國界，踢哇！</b><br />
我的手機二十四小時都不關機。因為你不知道在什麼時候，可能會有一名外勞在半夜被強押至機場，就要被遣返了，而被苛扣的薪資、未退的稅金、非法的仲介費、以及未領到的職災給付……都會成為無從追究的懸案，返鄉負債，死路一條。</p>
<p>「怎麼辦？我才來三個月，薪水都還沒領到，欠仲介的十五萬也沒還，我不能回去！」</p>
<p>「我的手還沒好，紗布都還沒拆，老板就要趕我走。少了三根手指，回去一定找不到工作的。怎麼辦？」</p>
<p>．．．這麼多的怎麼辦，都只能搶在登機前有機會把人攔下來，進入庇護中心安置，有稍多的時間處理勞資爭議。這些錢的金額泰半不大，但可能要耗費她們二年的不休假工作，才得以累積下來的一點存款，承擔著千里外的孩子的學費、蓋了三分之一的鄉下房子、父親的住院費用、還有全家的生計。</p>
<p>在台灣島內，移動的故事，我們一點也不陌生：從南部農村移動到北部都會討生活的少女，從原住民部落移動到捷運工地的青年，當資本向最大利潤處流動，勞動力也只能卑微地遷移。貧窮的故事，我們也同樣不陌生。專職投入勞工運動十六年，我看見從鷹架上掉落而半身癱瘓的營造工人，沒有勞保也打不起求償官司；我看見中年失業且退休金全盤泡湯的廠工，幾度走在全家燒炭自殺的邊緣；我看見罹患職業性癌症的女工，化療的痛苦也比不上不被國家認定職災的憤怒；我看見來自礦工家庭的女人，從公娼作到私娼，飽受警察追趕與社會歧視之苦．．．．這些，都是台灣的勞動階層的共同經驗。而飄洋過海到台灣作工、找出路的男與女，雖然膚色、種族不同，卻有著類似的身世與際遇。</p>
<p>TIWA在台灣工人運動的基礎上，組織外籍勞工，建立本地工人與外籍勞工跨越國界、種族的階級鬥陣。過去幾年來，我們先後協助成立了外勞自主團體：KaSaPi（菲律賓勞工團結組織）、TIMWA（在台印尼移工協會），以文化的、抗爭的、教育的多重面貌，共同摸索移工集體發聲的可能，又要集結抗爭以挑戰體制，又要小心接觸以避免遭強制遣返，更要在有限的條件裡，創造共同討論與學習的機會。</p>
<p>而這個組織的過程，面臨了外勞最高六年的居留限制、不得自由轉換雇主、高額的仲介債務約束、以及不得自組工會….等大開人權倒車的外勞政策，經常使我們在結構性的政策困境中舉步為艱，且戰且走。但足球場上，進球得分的機率從來就不高，勞動階層只能想辦法在一次次的行動實踐中，共同長出力量，踢哇！（本文部份刊登於200605誠品好讀）</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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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廉價外勞 失業本勞</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5%a4%96%e5%8b%9e%e8%88%87%e5%9f%ba%e6%9c%ac%e5%b7%a5%e8%b3%87%e8%84%ab%e5%8b%be%ef%bc%9f%ef%bc%8d%ef%bc%8d%ef%bc%8d%e5%bb%89%e5%83%b9%e5%a4%96%e5%8b%9e-%e5%a4%b1%e6%a5%ad%e6%9c%ac%e5%8b%9e/</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18 Oct 2003 09:11:5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廉價外勞]]></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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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Wage-cut policy is damaged the two sides ! &#8212;cheaper migrants; jobless locals! 台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Wage-cut policy is damaged the two sides ! &#8212;cheaper migrants; jobless locals!</b><br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龔尤倩</p>
<p>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最近又再度成為立法院的重要議題，不分黨派四十四名立委共同提案，企業界為了降低其人事成本的考慮，多年來不斷透過各種形式爭取。因 此每隔一段時間，立法委員們就會藉此向利益團體輸誠表態，卻犧牲了勞工政策的公正與公平性。 外勞是否應與基本工資脫勾？涉及到台灣政府對於勞動者勞動條件的一統性的堅持與否，勞委會多年來不敢鬆口，2001年經發會也有「基本工資不宜排除外勞適 用」的共識。因為外勞一體適用基本工資規定，源自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工最低勞動條件的保障。這一項勞動條件的「最低標準」，在台灣，卻已成為台灣外勞普遍的 勞動條件，甚是「最高的勞動條件」。這樣的現實在台灣都已產生廉價的外勞成為替代掉本勞工作機會的主因了，一旦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經由勞雇雙方議定 的結果，在勞雇關係中處於超級弱勢的外籍勞工，根本無法與資方協調，台灣外勞的薪資肯定將大幅下降。廉價外勞所造成的結果，當然會使本勞市場碰到更大的競 爭衝擊，造成失業本勞的現象。</p>
<p>有一種說法是，當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成為更廉價的勞動力時，就減少外勞來台誘因，進而減少台灣外勞的人數。這樣的說法解釋不了為甚麼仍有數萬名來自 印尼、菲律賓勞工，他們領著將近新台幣五、六千元的薪資，在沙烏地阿拉伯打工。全球化的現象，擠壓著經濟邊緣國家藉勞動力輸出維持母國的社會穩定，滿足輸 入國勞力短缺或產業空洞的危機。減少外勞人數得從政策根本下手，絕非削減外勞薪資可以竟功的。</p>
<p>另一種說法是，台灣基本工資偏高，造成在台外勞來到台灣賺走大筆鈔票，因此應該要讓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這是一種台灣本位主義的思考，若不希望「外 人」賺走我們的新台幣，就更該面對台灣產業經濟的困境，思考如何投入資源，由教育、經濟改革下手解決台灣產業空洞危機，才能真正讓台灣勞工賺到錢。再者， 就政策的一致邏輯而言，立委們就不應該支持教育部開放晉用外籍教師，讓更多本地勞動力市場的就業機會流失。因此，這一種儼然保護台灣本土的意識型態，其實 是運用種族主義論調，背後真正的目的是要保護急於降低人事成本的企業界。<br />
聯合國對於勞動者主張不分一致平等對待，這是普世道德，立委此一主張對於台灣國際勞動人權當然有負面印象。外勞沒有選票壓力也就罷了，立委們又如何對廣大 的台灣勞工交代？多年來，社會對於這一個公共政策所累積的分析與認識，卻敵不過立委們對於企業界的輸誠表態，這才是真正的悲哀。</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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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外勞政治學</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5%a4%96%e5%8b%9e%e6%94%bf%e6%b2%bb%e5%ad%b8/</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at, 06 Sep 2003 09:10:4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治]]></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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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離總統大選不到二年了，阿扁總統的年底外交出訪刻正緊鑼密鼓的安排，搭配扁政府的南向主張，如何能在成功登陸東南亞諸國，締造經濟、外交雙贏的風光局面，為2004年總統選舉熱身。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離總統大選不到二年了，阿扁總統的年底外交出訪刻正緊鑼密鼓的安排，搭配扁政府的南向主張，如何能在成功登陸東南亞諸國，締造經濟、外交雙贏的風光局面，為2004年總統選舉熱身。執政當局馬不停蹄，目標瞄準的是與我方民間、企業有密切關係的外勞輸出國。</p>
<p>2002年7月31日，勞委會閃電般的宣佈了凍結印尼外勞的政策，理由是印勞逃跑率太高，不願配合仲介費調降云云；隨即呂副總統至印尼訪問，傳出了與印方 暗盤交易的新聞，輿論紛紛擾擾；勞委會對於凍結印勞的真正原因，始終三緘其口；然而事實上，根據外電指出，阿扁政府初探印尼行程受挫，方是7月31日勞委 會無預警的凍結印勞的主因，呂副總統銜命挾威而至，一手凍結印勞、另一手天然氣買賣，成功的營造外交雪恥。擁有一億七千萬人口，全世界有五百萬勞動力輸出 的印尼政府，真擔心台灣凍結印勞的效應嗎？恐怕不是，印尼政府關心一約數年、上億元的天然氣生意尤勝於10萬的台灣印勞人力市場。台灣政府關心的是外交破 冰入境上壘，印尼政府關心的是經濟市場的買賣，雙方政府各打各的算盤。外籍勞工，只不過是來往角力的煙霧彈罷了。</p>
<p>2002年8月29日，勞委會主委陳菊出訪泰國受阻，中泰勞工會議無法適時召開，「中泰直接聘僱協定」無法簽署，勞委會反映強烈威脅泰方要自付後果。「中 泰直接聘僱協定」難道一定要簽嗎？勞委會推動了幾年的直接聘僱，成功件數有限，複雜的聘僱外籍勞工程序是無法直接聘僱的殺手，真正可以執行者往往是大資本 企業。</p>
<p>但是，這一回所謂的「直接聘僱協定」，泰國可是真的在意。</p>
<p>根據外電報導分析，甫於去年上任的泰國總理塔信，親眼目睹其對手前總理申普潘在泰國東北部選舉慘敗的經驗，正誓言整頓泰勞高額的仲介費市場。泰國東北部， 正是泰國勞工輸台的大本營，仲介費的剝削成為泰國輿論批評舊政府的焦點，新總理塔信吸納了不滿民眾的選票，贏得大選。泰國勞力輸出不過七十餘萬人，其中有 十二萬六千人在台灣；面對泰國最大的勞動力輸出市場，台灣；泰國新政府急於透過簽署「中泰直接聘僱協定」藉機整頓泰國紊亂的仲介市場。無奈正巧碰到中共總 理李鵬即將訪泰，在中共強大的壓力之下泰國不得不拒發陳菊簽證，還急著於九月五日派高層官員來台致歉。延續著凍結印尼事件的政治效應，勞委會採高姿態立即 修改若干外勞申請表格並於9月2日使用，增列「申請國別與人數」，預料將展開技術拖延，為反制泰國作準備。</p>
<p>印尼、泰國、越南以及菲律賓，目前佔據了台灣三十一萬外勞市場的外勞輸出國，短短一個月之間，印尼、泰國相繼面臨台灣政府的制裁；猶記2000年菲律賓外 籍勞工也被凍結了七個月，期間勞委會雖一致宣稱是因為菲勞逃跑率過高，但是眾所週知是台灣與菲航航權爭議談判未果才是主因；日前，勞委會主委陳菊下達全面 檢討外勞政策的指示，職訓局局長郭芳煜並指出，哪個國家配合我政策哪個國家不配合，未來都將會有不同的做法，口氣強硬，但是說的坦白：「配合不配合」才是 重點。媒體聚焦在外籍勞工議題上，看到的不是外籍勞工的現實處境，不是真正面對外勞逃跑的結構分析，反而是國際上受盡委屈的台灣政府如何粗暴的拿外勞輸入 國反制。</p>
<p>台灣高層外交出訪的左支右絀，一再證明國民黨政府時代所開發的四國外勞市場，無法配合台灣當局的「政治算盤」，不滿意的扁政府早已積極開發、尋找可「配 合」的新的人力市場；9月1日，台灣與外蒙古互設代表處，基於外蒙古與中共的淵源、在政治上、在國際宣傳的戰略考量，勞委會官員不諱言，引進蒙勞正緊鑼密 鼓的評估中。雖然台灣市場對蒙勞接受度遲疑，但是有了國民黨政府在1998年與尼加拉瓜簽署的勞工引進條款卻造成門可羅雀的前車之鑑，扁政府對於蒙勞引進 當會戮力為之。以避免失掉這塊民進黨在外勞外交上的佈局。</p>
<p>接連的外勞政治動作，從凍結反制、出訪配合、尋覓新外交「貨源」，扁政府的外勞政治學，真是使用的爐火純青。外籍勞工在台灣的勞動環境下墊底，在外交角力下一樣淪為被使用的工具。</p>
<p>台灣引進外勞十二年了，外籍勞工已存在在台灣街道、公園、醫院，看謢著每一個最需要保護的家人；外勞政策與民生政策、社福政策、勞工政策，息息相關，外勞 政策涉及到社會如何認識與接納這一群的異鄉人，台灣的勞動環境如何對待這一群墊底的勞動者。當地方政府積極的創造民眾與外勞的文化交流與認識，翻轉刻板 的、污名化的外勞印象，進行實質的「外勞外交」的同時；中央政府的凍結外勞政策，讓各地多年累積的對於外勞文化資產的了解與社會信任度、適應度，面臨衝 擊。</p>
<p>中央政府以外交政治為優先考慮的外勞政策，社會大眾將面對對於新的外勞族群的文化了解與認識、社會教育的挑戰。這樣的處境，挑戰台灣社會與無數個雇主，也 挑戰新進外籍勞工對於外勞困境的認識與改善；這樣的「外勞政治」顯現台灣仍沉浸在經濟奇蹟迷思中的優勢民族主義姿態，並且在勞動關係中、在外交政治角力中 繼續發酵。</p>
<p>佔營造業、製造業多數的十二萬六千餘名泰國勞工，或許有來自企業界反彈的壓力，繼續與勞委會反制泰國的行動角力；佔家庭監護工、幫傭多數的印尼勞工，因雇主多為小市民，反而因為沒有集結的力量，只得被迫隨政策而逐流。</p>
<p>這一場的外勞政治，政府玩得火熱，勞動者的工作權益，變成外交的籌碼，只不過這一次連小市民也被迫參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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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正視三位外勞死於SARS的警訊</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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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18 May 2003 09:04:15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SAR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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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Pay attention to the 3 migrant workers dead due to SARS 台灣通報SARS死亡病例中，已經有三名印尼籍的外籍監護工，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Pay attention to the 3 migrant workers dead due to SARS</b></p>
<p>台灣通報SARS死亡病例中，已經有三名印尼籍的外籍監護工，這實在視一個令人驚悚的數字，外勞的死亡率幾乎佔了全台SARS死亡率的三成！這樣的數字赤 裸裸的告訴台灣社會，外籍監護工已成為這一波台灣SARS防疫戰役中，犧牲最多的勞動者。全台灣十一萬的監護工與外籍幫傭，她們填補了台灣許多家庭的看護 需要，除了沒有護理人員專業執照之外，她們就像是台灣的「私人護士」，為無數家庭提供看護需要與社會孝道，她們往往必須陪伴病患至醫院看病，甚至代替家屬 在醫院照顧病患，這是為甚麼在這一波感染中有這麼多的外籍勞工。在台灣醫院生態中，即便四處可見外籍勞工，但是當社會在為無數的「抗疫英雄」致意之際，對 於這一群離鄉背井在台灣討生活的外籍勞動者，社會總是缺乏應有的關注。</p>
<p>SARS的侵襲根本是不分國籍，在香港SARS疫情擴大之初，也有外勞因感染SARS致死，因為工作屬性的緣故，這些外籍監護工感染SARS的機率其實是 相對的高，但是台灣一下子就死了三位外籍勞工，所佔比率卻是世界之冠！就連疫區香港目前不幸往生的約170名SARS病例中，外籍勞工佔了6位，比例也遠 低於台灣。為甚麼台灣會有這種現象呢？</p>
<p>台灣的外籍監護工其實面對著許多結構困境，這些困境會陷她們於整個防疫火線上的弱勢地位。自防疫措施啟動之始，我們就不斷疾呼透過不同管道應有相關雙語資 訊，提供給外籍勞工；因為語言文字的弱勢，使得這些外地人十分困難直接取得相關的防疫資訊，只得透過語言不通的雇主或是以訛傳訛，來捕捉相關資訊；甚至有 外勞告訴我，雇主說只要有發燒就是得到SARS！還有許多外勞因為SARS難以入眠，而想要提前解約離開台灣。這都顯示資訊不足所造成的恐慌，這些狀況使 得她們難以有正確的防疫資訊與建立正確的自我保護機制。</p>
<p>其次，外籍勞工往往在來台灣之前就已負債累累，不論是仲介費或者是化名的安家費，都使得他們擔心因身體病痛而產生的請假問題，因為一旦請假，就必須要面臨 扣薪會直接影響到她們的薪水收入。而且，一旦有病痛就醫，又必須面臨就醫資訊不足與語言溝通的問題。因此，醫療資源弱勢的外勞往往就會選擇自我壓抑，許多 外勞靠著購買母國成藥來解決自己的病痛，也藉低了她們對自己身體狀況的病視感。</p>
<p>再者，許多外籍監護工身兼數職，不但要照顧家中老病人口，還要照顧孩童與家中的清潔工作，因為不受勞動法規的保障，超時工時、沒有休假、低劣的勞動條件， 是她們共同的特色；有些外勞甚至是長時間陪伴著病患居住在醫院裡，一年半載的，醫院成為他們在台灣的家，只能依賴每天中午與晚間外出買便當的時間喘口氣； 種族歧視更加深她們在勞雇關係中的弱勢，許多外勞對於雇主的指示更是噤不出聲。在這樣的勞動強度高的勞動處境之下，更會削弱他們對抗病毒的抵抗力，降低他 們的免疫系統。這些結構問題，都是導致外籍監護工成為台灣防疫火線上的弱勢。</p>
<p>外勞不應該成為這一波SARS防疫中的孤鳥，更不應該將SARS定位為個人化的不幸遭遇。SARS所造成的社會恐懼，使得人人力求自保，既有社會資源條件 的好壞鞏固了原有的權力機制，社會弱勢族群更容易被漠視，甚至是邊緣化、問題化。三位外勞的不幸死亡，是一個重要的警訊，反應著外籍監護工的結構困境，社 會對這一群不幸殉職的外勞似乎沒有太多的同情！彷彿因為外勞來自經濟發展較台灣落後的國度，就失去了其在台灣社會作為的人的主體，這是台灣社會的傲慢，諷 刺的是，台灣人因為這一次SARS風波登上世界新聞，台灣人會不會成為下一波世界村中被歧視的「有色人種」？如果我們不能從與外籍勞工、外籍新娘的對待關 係中表現出包容與尊重，重複操弄經濟強權邏輯將自毀台灣的世界形象。</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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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防疫保護不分國際 和平醫院防疫莫忘外勞</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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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18 May 2003 09:03:18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SAR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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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Free from SARS without the nationality difference; do not forget the migrants working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Free from SARS without the nationality difference; do not forget the migrants working in the Ho-Ping Hospital.</b><br />
龔尤倩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p>
<p>和平醫院進入封院第六天了，不但是醫護人員、洗衣工、看護工這些勞動者正在院內與SARS進行貼身搏鬥；政府驟然封院，在沒有配套的措施之下，將所有人員 強制隔離，造成被隔離者的極度恐慌，終於爆發醫護人員、探病家屬的強烈反彈。在危機發生之際，決策人員倉促決策，有所瑕疵雖情有可原，但是在封院第五天的 今日，當我們二度至和平醫院（27日、28日），只見各種消息被隔離，和平醫院員工被要求封口，誰能聽見院方人員的心聲呢？更何況，還有一批陪伴著病患住 院、操著不同語言的外籍監護工，第六天了，我們四處打電話卻仍舊掌握不到有多少外籍監護工被隔離在和平醫院中。<br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與外勞代表，在27日已先行致送菲律賓與印尼食品入院，並且以這些外勞的母語寫了一封慰問信，希望安撫這些外國人的情緒，因為我們早就預 測到這一批第一線的外籍勞動者，恐怕會成為政府防疫照護政策的死角。雖然我們一再電詢和平醫院，卻沒有人知道這些物資是否已轉達到她們的手中，而我們卻已 經得知有二位印尼監護工因為疑似感染SARS，在28日下午三點左右轉院隔離，醫護人員也告訴我們在和平醫院B棟7樓中，還有超過5名以上的外籍監護工待 在院內看護病患；但是全院到底有多少位外籍監護工卻始終都得不到答案。在語言不通，院內照護家屬、醫護人員又已心力交瘁之下，這些外籍監護工在台灣沒有家 屬的關照，她們的處境與心理狀態，不禁令人為她們擔心。</p>
<p>在台灣社福制度匱乏情況之下，許多重病家庭往往聘請外籍監護工照顧家中的老病人口，因此我們相信在和平醫院絕對有一批陪伴病患的外籍勞工，她們在第一線擔 負起照護的工作，但是這些基層的外籍勞動者，因為語言文字的不同，不論在台灣社會或是在和平醫院防疫措施中，往往成為被忽略的邊緣群眾。政府在對目前防疫 漏洞進行亡羊補牢的同時，勞政單位千萬不要忽略了這一群基層的外籍勞動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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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越勞隔離是歧視性的防疫</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8%b6%8a%e5%8b%9e%e9%9a%94%e9%9b%a2%e6%98%af%e6%ad%a7%e8%a6%96%e6%80%a7%e7%9a%84%e9%98%b2%e7%96%ab/</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18 May 2003 09:02:2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SAR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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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he quarantine of Vietnamese workers due to SARS is discrimination 龔尤倩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台灣社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The quarantine of Vietnamese workers due to SARS is discrimination</b><br />
龔尤倩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p>
<p>台灣社會對於SARS的恐慌轉換為防衛與歧視，讓SARS病患、家屬，除了對抗SARS病例的陰影之外，還要對付來自社會莫名的污名歧視，也挑戰台灣社會 對於防疫人權的思考。無獨有偶的，台灣也受到國際社會SARS風暴波及，國際社會認定「疫區」的尺度與對待，操作不當就成為對當地人民的歧視。泰國政府、 日本政府先後將台灣列為SARS感染區，台灣政府大表不滿，交通部長林陵三更表示要立即去函日本運輸部表達關切。台灣政府在呼籲國際社會重視台灣防疫功效 的同時，理應深刻感受SARS歧視所造成的影響，但是在台灣政府大力澄清台灣不是疫區的同時，更不應該以強凌弱之姿對待其他發展中國家。</p>
<p>四月九日，越南政府規定其勞工出國前，需經仲介公司及地方衛生單位「隔離十至十五日」，確定無疑似病例症狀並持有衛生單位核發無SARS病原證明者，始得 來台工作。這項措施其實是三月三十一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邀集越南駐台代表處、行政院衛生署及外交部等單位開會研商後所主導的政策。所謂「隔離十至十五 日」，主政者擔心的不外乎是外勞帶SARS感染源入境。甚麼樣的隔離才有效呢？專家指出必須要追蹤當事人的接觸世界，如果在外勞沒有任何接觸過SARS可 能感染者的前提之下，這樣的隔離措施就沒有作用，反而有侵權之嫌。</p>
<p>再者，既然政府認為隔離是有效的政策，為甚麼不能對越南台商一視同仁，比照辦理？越南台商為甚麼不能和越南外籍勞工一樣在越南隔離十日再返台呢？這樣的標 準要求不也應出現在，有SARS病例感染地區的香港、新加坡甚至大陸人士？但是，政府卻說若無接觸可能感染源，對這些地區人民並沒有所謂隔離措施；甚者， 這些人士來台，仍會接觸台灣社會與家庭，在台灣的社會活動不下外籍勞工，台灣政府卻為甚麼獨獨針對越南外籍勞工提出隔離政策呢？</p>
<p>在衛生防疫安全的道德大傘之下，我們彷彿看到了台灣政府以傲慢心態主導了一個草率的遊戲規則，藉勞務輸入國之優勢，假越南政府之手，進行「歧視性防疫」。 這樣的防疫政策背後的意識形態，是因不同人種、不同階級所進行的歧視防疫。台灣目前也已有二十七例SARS確定病例，今日若凡台灣人進入加拿大者一律必須 先行隔離十日，台灣輿論豈不嘩然？</p>
<p>防疫安全當然重要，政策的操作更不應草率，台灣社會需要對疾病感染者或可能染病者更多的瞭解，而非過多的隱喻與污名。台灣政府主導的越勞來台前自行隔離政策，透露出粗糙為之、自我優越意識的防疫政策，根本是對外籍勞動者的種族與階級歧視的發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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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一名外籍監護工的死&#8230;</title>
		<link>https://tiwa.org.tw/%e4%b8%80%e5%90%8d%e5%a4%96%e7%b1%8d%e7%9b%a3%e8%ad%b7%e5%b7%a5%e7%9a%84%e6%ad%bb/</link>
		
		<dc:creator><![CDATA[chunhuai]]></dc:creator>
		<pubDate>Sun, 18 May 2003 09:01:17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TIWA評論]]></category>
		<category><![CDATA[SAR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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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The death of a migrant caretaker&#8230;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龔尤倩 和平醫院進入封院第七天，週一甫自和平醫院轉院的一名印尼籍外籍 &#8230;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b>The death of a migrant caretaker&#8230;</b><br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龔尤倩</p>
<p>和平醫院進入封院第七天，週一甫自和平醫院轉院的一名印尼籍外籍監護工不幸於昨天（4月30日）在基隆長庚醫院辭世，成為台灣SARS感染病例中第一位死 亡的外國人。消息傳來，許多外勞朋友都十分震驚與難過，更難以面對同胞在異鄉台灣死亡的事實！早在和平醫院封院以來，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就致送物資以及菲語 印語慰問信入院，並奔走呼籲社會關心和平醫院另一群來自他鄉、操著不同語言、因為照顧病患而必須入院陪伴的「私人護士」－－外籍監護工。因為我們憂慮語言 文字的不同，這些外籍監護工的防疫資訊與自我保護將更顯薄弱，加以院內照護家屬、醫護人員又已心力交瘁的情況之下，這些外籍監護工在台灣沒有家屬的關照， 她們的處境與心理狀態，令人為她們擔心。</p>
<p>連續兩起本地與外籍看護工因SARS往生，似乎提醒著我們在和平醫院內除了醫護人員，還有許多基層勞動者，也正在和SARS進行貼身搏鬥。他們的不幸往 生，是不折不扣的職業災害致死的個案。尤其是，外籍勞工長期以來是台灣勞動條件墊底的勞動者，在台灣社會福利體系匱乏情況之下，許多重病家庭往往聘請外籍 監護工照顧家中的老病人口，以補足政府照護體系的缺口，這些外勞在第一線擔負起照護的工作，他們卻在台灣家務勞動者法制不足的情況下，在種族、階級歧視對 待下、在長工時的工作壓力之下飽受煎熬，成為台灣社會一群被邊緣化的群眾。一名印傭死於SARS，不只宣示台灣面對SARS防疫的苦戰，也同樣在提醒著社 會，他們的工作場域也有危險，他們的工作安全更是一個重要的課題。</p>
<p>在台灣約十一萬名外籍監護工與幫傭，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也無法強制加入勞工保險，他們形同為法外孤兒；因此，這位印勞的家屬將無法取得勞保的死亡給 付；但是依據職災保護法第六條規定：「未加入勞保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予以補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申請職災死亡給 付。」雖然家傭之雇主，本來就沒有所謂「依不依」勞動基準法的問題，因為外籍監護工與幫傭本來就不適用勞基法。但是法律文字出現的曖昧，而政府單位是否能 本於職災保護法制定保障弱勢勞工之初衷，不要對本件申請個案太過刁難，而讓這位印勞家屬至少可以依據職災保護法取得部份補償，考驗著執政者。但是長遠來 看，如何保障這些家務勞動者的工作安全，如何讓他們取得法律保障，不致成為工資與人權價差的犧牲者，仍是勞政機關必須加把勁的工作。</p>
<p>4月28日國際工殤日甫過，在當日追悼的三年來在台死亡的140名外籍工殤者，不幸於短短一週內又添了一位，這些外籍勞工在台灣因工作而犧牲了他們的生命，他們是為台灣社會奉獻的無名英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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