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一個外勞仔」?被外勞取代的台灣長照

(本圖文轉自「長照罩不罩」:http://0rz.tw/q2WEL)

台灣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人數已破20萬人,當我們家中出現照顧需求時,「請一個外勞仔」成了越來越直觀的反應,相反的卻很少人會研究長照到底可以提供甚麼服務(詳見長照2.0系列專題之二)。然而外籍家庭看護自1992年開始引進以來,算算也不過經過25個年頭,為何外籍家庭看護工會成為台灣解決照顧需求的主旋律呢?

無法停止的人數增長

圖片1

圖:1992-2016年外籍看護人數
(引自勞動部勞動統計調查,由本會整理繪製)

自1992年《就業服務法》開放引進外籍家庭看護以來,人數就以平均每年約9,000人的速度持續增長。政府曾把它視為問題,推出政策試圖抑制人數。2002年,經建會基於推動照顧產業化,施行「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第一期方案,將就業安定費[1]從500調高到2,000元,希望藉此平衡聘僱本勞與外勞的支出差距,並「宣示」加強查核違法使用外籍家庭看護的情形。2006年,接續的第二期方案,要求長照機構評估受照顧者的失能狀況,再由職訓局決定可否申請外勞,希望將這些申請者的需求轉由國內長照體系與照顧服務員提供。

然而政策結果並不理想,外籍家庭看護人數仍持續增加,而長照中心推介的本國照服員、國內居家照顧服務補貼,2008至2014年的本國及照服員媒合率平均約0.1%(詳見表一)。這樣的結果,某方面真實反應了外勞對台灣人來說有多麼好用。但這是為什麼呢?主因有三個:

  1. 外籍家庭看護不適用勞基法,因此聘僱成本即便加上就業安定費,仍遠低於本國照顧人力;
  2. 家庭聘僱制,人力被綁在家中,隨時都能提供照顧服務,甚至是額外的家事工作;
  3. 長照資源缺席,無法提供完整、負擔得起、符合需求的照顧資源。

除此之外,在聘僱外勞方面,又有利益導向的仲介群在其中。他們為了賺取高額仲介費用,往往主動積極地鼓勵且協助潛在雇主聘僱外勞,便利地解決照顧需求。結果就是政策效果有限,長照服務持續停滯,而外勞市場反而越趨蓬勃。

表一、2008-2014年本國籍照顧服務員媒合狀況

圖片2
(資料來源: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101年至104年中程計畫、長期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畫104年至107年)

外籍家庭看護如何好用?

外籍家庭看護自1992年引進以來皆不適用勞基法。勞委會2007年表示「家事勞動」特殊,考慮訂定專門的家事服務法來規範,並承諾將於2010年初提出草案。然而六年過去,草案始終卡關。而蔡英文選前時,再度承諾過要盡速通過喘息服務與家事服務法,但至今也仍未成形。

外籍家庭看護缺乏法律保障勞動條件,是外勞好用的基礎。他們的薪資是契約訂定的17,000元/月,遠低於本國照服員,更低於法定基本工資。而且日、月工時皆無上限規定,因此連勞動部自己的資料都指出,約有三成的移工來台從沒休過一天假[2]。而「家庭聘雇制」則讓個別家庭成為雇主,導致外勞必須住在雇主家中,通常也就是受照顧者的家裡。這兩個因素一拍即合,外勞成了在雇主/受照顧者家中24小時待命、工作的便宜照顧者。甚至人身被雇主掌控的狀況下,沒收手機、限制出入等也時有所聞。另一方面,外籍看護工有約1.4萬人是在長照機構工作。這些人雖適用勞基法,也不會被家庭綁住,但在長照量能不足、機構苦撐的現況下,勞動條件往往也不照法令地向下沉淪。

這些都導致了無休止的照顧悲劇。例如外籍家庭看護層出不窮的性騷擾、性侵案件,或是因雇主很兇、病人打人、沒有足夠的休息時間等沉重的照顧壓力,導致開始對牆講話、虛構人物、不斷訴說重複場景等精神耗弱、失常的狀況。然而如同無數的家庭照顧悲劇,長照資源如果可以長成、介入,這些問題還是可能獲得緩解。那麼,為何台灣的長照制度缺席了呢?

雙軌制、量能不足的長照政策

政府的長照服務可粗分為居家、社區與機構服務,其中民眾需求最大宗即是居家照顧服務。政府委託民間單位訓練的「居家照顧服務員」,從98年至104年共訓練98,462人,但104年實際投入長照服務的人數僅8,368人[3],約當年外籍看護工數量的百分之四,人力顯然撐不起照顧需求。

同時,根據衛福部的資料[4],長照於103年底共服務46萬「老年」失能人口中的33.2%。即便這可能是一份不太確實的統計資料[5],卻都還有66.8%(約31萬人)未被長照承接[6]。而這樣的涵蓋,在服務提供的時數上也是嚴重不足的。以長照的居家服務為例,即便是重度失能者,一個月最多也只能獲得90小時的補助。

這些人力、涵蓋範圍等面向的困境,讓照顧責任落到了家庭、外勞身上,致使外籍家庭看護人數不斷增長。然而導致外勞負荷過重的,不只在於政府的長照資源不足,更是因為台灣建構了一套照顧服務的雙軌制。

照顧服務的雙軌制限制了有照顧需求的家庭,只能在長照服務與聘僱外勞兩者間擇一。亦即,如果我家請了外勞照顧阿公,阿公就不能再使用長照的服務。當兩者攤開比較時,自然只有少數人選擇了相對不好用的長照。同時也導致,外籍家庭看護因為長照的不能介入,而無法找到臨時人力支援照顧服務,難以獲得喘息。

整合統一聘僱

長照資源的破碎,使弱勢家庭繼續摸摸鼻子、自己照顧。而請得起外勞的,雖然制度設計成便宜好用的人力,但也因為勞動條件的惡劣,造成服務品質低落。最終照顧者、被照顧者,乃至整個家庭,都陷入了弱弱相殘的泥淖。

要打破這樣的照顧不正義,政府必須廢除長照雙軌制,將在台已破20萬的外籍家庭看護整合進長照體系,如此一來還能順勢解決照顧人力不足的問題。與此同時,取消家庭聘僱制,並以法令保障外籍家庭看護的勞動權益,才能防止血汗的照顧、提升服務品質。考量至此,以機構統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再與本國居服員結合、輪替至各個不同家庭中提供一定時數的照顧服務,讓工時、工資有保障,並從個別家庭中脫離;如此照顧品質、人力問題皆能獲得解套,這才會是長照2.0可行的出路。

政府卸責、長照空殼

回頭看這幾天因應印尼的開齋節,台灣政府推出許多慶祝的活動,如台北市長在北車發紅包;勞動部呼籲台灣雇主允許移工請假過開齋節等。在不推動機構聘雇、廢除雙軌制、整合長照制度的情況下,這些慶祝與呼籲看來格外諷刺。

政府不願面對20萬外籍家庭看護,表面上的說法是「將工作機會保留給本地居服員」,實際上是不願扛起責任,讓家庭、移工、本地照顧員持續處於廉價血汗。同時,政府還想在9月的立法院會期處理《長期照顧服務法人法》,將責任推給市場,為機構的合法營利鋪路。如此規劃的長照,真能符合所有人的照顧需求,並負擔得起嗎?還是最終只是一個「空殼長照」,最後只有財團賺飽飽,而多數人還是得仰賴外勞、家庭,導致不止歇的長照悲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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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2.0 系列專題之二》
漲菸稅、拼前瞻,長照悲劇可不再嗎?
http://0rz.tw/B20FK


長照2.0 系列專題之一》吸菸救長照?
http://0rz.tw/csr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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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聘請外籍勞工皆須繳交給政府的一筆費用。

[2] 勞動部,「105年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統計結果」http://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30635。

[3] 行政院性別平等委員會,重要性別統計資料庫「照顧服務員教育訓練人數」、「照顧服務員人數」。

[4] 衛生福利部,長照顧服務量能提升計(104-107)(核定本) P16。

[5] 將所有服務細項如送餐、交通協助、申請輔具等都列入計算。

[6] 長照2.0將擴大服務對象,納入49歲以下失能身心障礙者、50歲以上輕微失智者、以及55歲以上失能平地原住民與65歲以上衰弱老人。屆時「全部」的失能人口總計是74萬人,又有多少人能被涵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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