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日前勞工團體的絕食行動、立法院的質詢,以及洪部長的相關回應,我們可以看到在今年11月22日深夜銜命上任的勞動部長洪申翰,是恪遵行政院長的「三大任務」—— 以「勞資雙贏」為包裝,把勞動部長的職位繼續做小,不然不會在面對各類勞工議題時,如此推託地連立場都不敢表達。
因此,在國際移工日的今天,我們被迫來到勞動部,先就最近被關注、討論的移工議題,提醒洪部長,勿打臉洪委員!
一、定期公佈同意就安基金各項支出之委員名單
關於就業安定基金違法爛帳部份,已有眾多批判評論,我們無需畫蛇添足;但,就算在合法項目上,我們也要提出質疑:這份因為政府引進廉價勞動力、拉低整體勞動力水平而累積成立的基金,到底用什麼方式在「促進國民就業」?用作哪些項目在「提升勞工福祉」?就算「處理外國人聘僱管理事務」,在鮮少能輕易得知的相關數據下,我們也要問:
根據2018年勞動部官員透露,在當年全台移工約70萬人時,當年的外勞查察員274人,怎麼處理移工的爭議案件?
根據2020年立法委員要到的數據,當時移工近72萬人,全台政府部門雙語人員(含湊數的英語人員38人)共170人,如何服務移工和雇主的溝通需求?
這些相關預算都是哪些委員?怎麼考量?如何編列?
2024年的今天,在台移工人數已達81萬多,就業安定基金創歷史新高的今天,處理移工勞資/仲爭議的查察人員多少人?應該提供人民雙語服務的政府人員又有多少呢?
長期對外不透明的鉅額基金,審查委員有哪些人?哪個項目係經過哪些委員同意?在媒體的揭露後,我們才得以知道,就業安定基金管理委員會根本形同虛設。所有預算、花費項目,全都包藏在複雜的會計帳務裡,連立法委員的監督權也被蒙蔽,直至媒體揭露爛帳後,才得以狗尾續貂地亡羊補牢。
所以我們主張,就業安定基金,既然係因為跨國勞動力被政策廉價出賣而來,對所有移工、對大部分家庭看護移工雇主,是血汗錢,那麼它的花費、用途、同意諸項支出之委員名單等資訊,勞動部皆有責任以友善查閱者的方式定期公佈,讓人民公評,以補管理委員會及立院監督的不足!
二、暫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立即召開與衛福部跨部會會議
我們非常理解,因為政府長照服務提供的不足與不便,所以很多家庭不得不勉力聘僱廉價的看護移工,經濟壓力不可謂不大。因此,對於「個別家庭聘僱看護移工」此單一項目之就業安定費,我們不反對減免。
然而,若僅止於減免個別家庭的就業安定費,而不再往前思考整體長照制度的整建,那麼最終只是鞏固了「長照責任丟家庭、照顧勞動無保障」的個別家庭聘僱制度。
個別家庭聘僱制是一對一、在宅聘僱,在財力和精力上,都非所有家庭能夠承擔;對於重症及照顧難度較高的服務需求者,無法解決其問題;對於提供照顧的家庭看護移工,在勞動條件上更是沒有保障。
政府應擔起照顧責任,讓服務提供者與需求者都能得到「照顧正義」——這不但是移工團體,也是婦女團體、家務移工工會等共同、長期的訴求;更是洪部長在洪委員時期可以理解,並在2024年6月18日與勞動部官員會議上提出「如果衛福部不參與,多元陪伴計畫不應執行」的主因之一。
因此,我們要求洪部長,在再度浪費就安基金之前,暫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立即召開與衛福部的跨部會會議,邀請移工工會或團體、服務使用者團體及婦女團體等代表,共同修正「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讓這個試辦計畫奠基在「鐘點移工/試辦1.0」的錯誤反省上重新修訂,真正成為面向長照及看護移工政策修繕的嘗試,別讓這個試辦計畫繼續流於政黨惡鬥下,花錢買票用的祭品。
我們認為,減免聘僱家庭看護移工雇主的就業安定費,不應成為勞動部拖延與衛福部規劃長照機構聘僱移工、提供需求者家庭充分服務的藉口。
三、自由轉換雇主、政府提供實質求職管道,才是解決逃逸的正本清原之道
「逃逸移工」在長期的社會汙名下,很輕易地就會被拿來作文章:除了警政署常會將治安問題怪在犯罪率比本地人低的移工身上外,有些歧視性團體,也恨不得「消滅」逃逸移工。還好的是,近年,越來越多人可以理解、同情或同理移工的「逃逸」,連監察院都做了調查報告指出移工逃逸的不得已。然而,我們認為應該再進一步追問的根本性問題是:為什麼只有藍領移工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為什麼只有藍領移工需要付高額費用才能買到工作機會?
最近,產業界大老們看上了逃逸移工——「產業界反應約8萬名逃逸移工,能否協助他們不再躲藏,正常回到工作崗位」這看似關愛的提問或方案,其實無實益。試問,從台灣政府制度性設計的「脆弱處境」逃出的藍領移工,怎麼會願意再回到奴役制度裡?轉換要雇主同意、找工作要數以萬計的買工費、遇到勞資爭議時,收你服務費的仲介站的是老闆那邊、公部門沒有足夠的雙語人員、處理爭議的公務人員未能合法合理地解決爭議……等等,這些相關問題,產業界大老可以裝不知,但洪委員肯定知道。我們要問的是:洪部長知道嗎?
行政院長對產業大老表示,「現有逃逸移工如何讓他們回歸正常工作,勞動部將在春節後提出配套措施。」春節後,勞動部會擬出什麼樣的配套措施呢?是像立院站在雇主立場增加逃逸移工罰鍰,導致逃逸移工更難自首?還是像移民署一樣多次以「擴大自行到案專案」表示將減罰、免收容、免除管制來台等欺騙外行人的「好處」,成效卻寥寥無幾?
另外,2023年6月勞動部自己就製造業部份曾提出過的配套是這樣的,「為鼓勵雇主優先承接已在臺移工,避免移工無人承接衍生失聯問題,同時儘快協助雇主用人需求,規劃製造業雇主承接國內製造業移工將可額外增加5%名額。」且「此新增的額外5%名額之移工就業安定費為每人每月2,000元,不須接受定期查核,期滿後亦不限制雇主國外引進或在臺承接。製造業雇主只需憑經濟部工業局核發之資格認定函、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給之國內求才證明,即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以第二順位、增額5%來承接其他製造業雇主釋出之在臺移工」——這施行過的配套措施,有「避免移工無人承接衍生失聯問題」的效果嗎?在部份產業雇主甚至願意給付一個月1萬1千元的就業安定費以增加聘僱移工名額的同時、在沒有任何公部門提供實質的工作機會、移工仍需面對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而付錢買工作機會時,佔失聯移工人數最多的製造業,2023年6月失聯移工人數為46,216人,而2024年10月人數增為51,279人……這樣的配套,成效如何?為什麼呢?洪委員知道,洪部長會不知道?
我們要提醒洪部長,直面問題才能解決問題!「不得自由轉換雇主」是讓「轉換」成為「逃逸」的禍首;而直聘中心、就業服務站,無法提供實質的就業機會則是「逃逸」的助力。所謂的「配套」,若不能往「自由轉換」、「公部門提供實質就業機會」推進,「逃逸」實是勞動部製造出來的常態。
四、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
同一場業界大老與行政院長的座談裡,大老們還提出「同時,對於在台已10年以上的外籍移工,也期盼延長在台工作時間,避免台灣成為他國勞工培訓基地。」且部長隨即友善地回應大老,「已指示勞動部研議。」
透過業界要求「久用」的機會,我們正好得以審視一下勞動部在2022年中,為與東亞各移工輸入國搶人才而提出的「留才」方案,也就是一般所稱的「中階移工」制度。
根據勞動部的統計,截至2024年11月底,中階移工總核可人數共38,556人;其中,產業類核可15,342人、社福類核可23,214人。因為這個制度的各項限制(詳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網站),我們將目前為止被以「人才」留下的中階移工所面臨的問題,表列如下:
(一)中階家務移工勞動條件仍無保障
佔中階移工人數6成的中階家務移工,仍然沒有勞動條件的保障、基本薪資為24,000。也就是說,政策上你被認定為「人才」,但同時,台灣政府還是不願意保障你工時上限、不依勞基法計算加班時數、加班費,且薪資仍低於基本工資(2025年基本工資為28,590元)。
(二)中階移工轉換更困難
中階移工仍不得自由轉換雇主。跟藍領移工一樣,要轉換,除非雇主違法或同意。然而,願意以中階薪資聘僱中階移工者,以目前統計數字來看,僅佔聘僱移工雇主的4.5%
(=38,556/(811,457+38,456));另方面,就算獲得轉換機會的中階移工,也完全沒有資訊得以找到願意聘僱中階移工的雇主。
再者,在台工作年限超過11年6個月的中階移工,會因為無法再轉回藍領移工身份,以致轉換不成而需離台的風險更大。
也就是說,已被政策認定為人才的移工,會面對比藍領移工更多轉換的限制,整個轉換的環境,比藍領移工更加困難。因此造成許多中階移工在面對雇主違法時不敢申訴。
(三)欺騙性質的「長期居留」可能
依據勞動部「留才」的宣傳聽起來,以中階移工身份,工作滿5年,便可申請長期居留。
然而,申請長期居留的條件,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定是「每月總薪資逾2倍基本工資或取得乙級專業技能證明」。以2024年基本工資27,470為基準,其月收入需為54,940元,遠高於2024年6月底主計處公佈的製造業平均工資44,272元(含本勞與移工)。這樣的條件,連一般本勞都難以達到,遑論中階移工。長期居留身份,對移工而言擺明是一個騙局。
透過這個已施行2年半左右的「留才久用」方案,我們可以知道,台灣政府是如何對待「人才」,也可以預期,這樣的政策,根本不可能留下人才。
所以,業界大老們,乾脆直白要求讓廉價的藍領移工工作期限再延長。
2003年我們就提出,廢除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但,理由當然不是業界大老擔心的培訓基地云云。我們認為,移工不應被階級區隔地對待,白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無限期,憑什麼為台灣社會勞心勞力的藍領移工的工作期限要被特別限制!所以,當勞動部研議時,我們建議,與其階段性放寬,不如直接廢除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如此,不僅滿足大老們的需求,更消解了「留才久用」政策的困局,或許因此而真能留才搶人。
綜上所述,關於近期移工議題,我們的幾點建議如下:
一、定期公佈同意就安基金各項支出之委員名單
二、暫停「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立即召開與衛福部跨部會會議
三、開放藍領移工自由轉換雇主、政府提供實質求職管道,才是解決逃逸的正本清源之道
四、廢除藍領移工工作年限
因為我們不確定,「以往我們在時間內對預告修訂政策提出的意見到底被如何處理?」、「還有哪些人也提出了什麼樣的意見?」、「政府機關最後如何處理這些不同意見?」等等的常態性黑箱作業,在新勞動部長上任後,會不會有所改變。所以,在勞動部進行上述各項「研議」時,我們特此提出我們的看法和具體的建議。
我們當然知道,處理這些議題,得面對雇主、面對資方、面對仲介,甚至得面對其他親資的政府各部會壓力。然而,來自社運、因為理解勞動問題而被貴黨推出的洪委員,在上任長期被各黨部長自我作賤的勞動部長位置後,可以不再作賤勞工權益、站穩勞方立場嗎?
洪部長,勿打臉洪委員!
主辦單位: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新聞聯絡人– 吳靜如 0928-557-481
聲援團體: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DCU)
台灣明愛會(CARITAS TAIWAN)
婦女新知基金會
社團法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及移工服務中心(HMISC)
附件:發言稿
發言人: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代表Jasmin
Hi, everyone. I am Jasmin, from Domestic Caretakers Union Taoyuan. On this day dedicated to international migrant workers, we regret to inform everyone that migrant workers in this country are not being treated well.
大家好,我是桃園市家庭請看護工工會代表Jasmin。在這個屬於國際移工的日子裡,我們很遺憾的告訴大叫,移工在這個國家並沒有被善待。
Domestic workers’ wages are less than 70% of the minimum wage, and we have no days off. We stay in our employers’ homes 24 hours a day, either working or on standby, which severely affects our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家事移工的薪資只有基本工資的7成不到,也沒有例假日,每天24小時在雇主家,不是在工作就是在待命,嚴重影響了我們的身心健康。
For years, migrant workers have advocated for legislative protection of labor rights, and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convention review committees have repeatedly recommended that Taiwan should domesticate ILO Convention 189. However,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has taken no action to date. Public discussions around domestic migrant workers often focus on how to reduce the burden on employers or how to expand hiring eligibility.
多年來,移工倡議立法保障勞動權益,國際人權公約審查委員也一再建議台灣將C第189號公約國內法化,台灣政府至今沒有任何動靜。輿論討論關於家事移工的議題,也圍繞在如何減輕雇主的負擔、如何讓更多人取得聘僱資格。
We want to point out that, for a long time, Taiwan has made in-home care affordable for everyone by exploiting us. But we are no longer willing to be exploited. Taiwan needs a new approach. Therefore, we have repeatedly called for domestic migrant workers to be integrated into the long-term care system and employed by institutions.
我們想要指出,長期以來,台灣就是透過剝削我們,讓大家都負擔得起家庭照顧,但我們不願意再被剝削,台灣應該要有新的思維。因此,我們也多次呼籲,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系統,由機構聘僱。
The Ministry of Labor’s pilot program for diversified companionship is a plan where institutions hire migrant domestic workers and provide hourly in-home care services. We believe that institutional employment, with workers covered by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is an attempt to improve the current situation. However, this program requires long-term care families to pay the full cost, with no government subsidies for those using the services.
勞動部推出的多元陪伴試辦計畫,是一個以機構聘僱家事移工,並提供到宅鐘點服務的計畫。我們相信,由機構聘僱,進而適用勞動基準法,是一個改進現狀的嘗試。然而,這個計畫要求長照家庭全額自費,政府不會給使用服務的人任何補助。
We are concerned that if affordability is prioritized, will it once again come at the cost of exploiting workers? Indeed, before announcing the program, the Ministry of Labor also applied Article 84-1 of the Labor Standards Act, commonly known as the “overwork clause,” to workers under this plan.
我們擔心如果要大家負擔得起,是不是又要透過剝削勞工來達成?果然,勞動部也在公告計畫前,通過多元陪伴移工適用勞基法84之1,俗稱過勞條款。
The rights of caregivers and care recipients should not be pitted against each other. We refuse to let the vulnerable fight among ourselves! Once again, we call on the Taiwanese government to promptly legislate protections for domestic workers and integrate us into the long-term care system.Thank you all!
照顧勞動者的權利,跟照顧接收者的權利,不應該被對立起來。我們拒絕繼續弱弱相殘!我們再次呼籲,台灣政府盡速立法保障家事移工的權利,並將家事移工納入長照系統。謝謝大家!
發言人:印尼移工代表Ignas
早安,祝大家世界移民日快樂!
我是Ignas,一名來自印尼的移工,已在台灣工作將近11年。
目前台灣的工作年限限制仍為12年,若想要延長在台工作年限,必須參加「中階技術移工」計劃,該計劃設有多項要求,而「雇主的同意」則是關鍵因素!
因此,如果雇主不同意,即便已滿足其他條件,仍無法繼續留在台灣工作。
而在台灣,多數雇主依賴仲介,這也是為何許多雇主拒絕延長合約,因為仲介會推薦新勞工,而這對仲介來說更具經濟利益。因此,許多朋友為了留在台灣,不得不選擇「逃跑」。
因此,我們呼籲台灣的勞動部(MOL)取消台灣的工作年限限制,且不設任何條件!
同時,廢除仲介制度,讓直接聘僱服務中心(DHSC)能更充分發揮作用。
這兩項訴求的目標是:
1. 減少非法(逃跑)風險,提升對雇主和移工雙方的權益保障
2. 廢除工作年限。促進工作延續性,減少雇主和勞工的成本支出,並提升時間效率。為雇主提供更高素質的勞工,因為勞工已能良好適應工作環境
發言人:婦女新知基金會 覃玉蓉
現在在台灣從事照顧的移工有99%以上是女性,台灣的人口結構變遷很快,歐美國家七十幾年跑完的人口老化進度,我們在24年內會跑完,所以在多數照顧壓力仍放在女性身上的情況下,未來面對沈重的長照壓力,還要維持自己的職涯前景,是台灣女性非常艱困的挑戰。這也是為什麼今天來出席的團體,包括作為婦女團體的我們,對勞動部的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劃有很高的期待。
但可惜的是,勞動部雖然是試辦計劃的主管機關,但照顧服務不是勞動部的專業,而是衛福部的專業,沒有衛福部進來共同負責這個試辦計劃,這個試辦計劃頂多只是移工的多元聘僱模式試辦計劃,而不是多元照顧陪伴服務,試辦計劃只是為了取得移工聘僱資格的長照雇主方便做事而設計,為了讓仲介學習怎麼在長照領域立足而設計,而不是為了改善長照服務而設計,不是為了回應民眾照顧需求而設計,不是保障移工權益設計,也不是為了支持長照家庭成員不受長照壓力衝擊而能繼續就業而設計。
移工越廉價,越沒有協商權力,本勞就越悲慘。未來是一個大搶工的時代,不但國內搶,移工也要跟國際搶,而長照會是最難搶人的產業,所以不管是加強移工的勞動權益,還是加強本國勞工的勞動權益保障,都已經不能等,試辦計劃不該迴避這個長期趨勢。我們最不缺的就是向產業雇主、向移工仲介利益傾斜的政策,如果試辦計劃還是優先考慮產業雇主跟仲介的方便,而不思考如何跟現有長照制度整合,那這個試辦計劃沒辦法回應台灣社會未來無法迴避的長照人力短缺困境。
長照沒做好,許多台灣家庭才不得不聘移工,家庭聘僱移工制度很難改革,也才有那麼多長照家庭跟移工弱弱相殘的悲劇,在這個脈絡下才有這個試辦計劃,因為大家想知道移工讓長照雇主聘僱,能不能更好地回應台灣長照家庭的需求,同時保障移工的勞動權益。換句話說,我們很清楚,勞動部從頭到尾在幫衛福部擦屁股,這些問題洪部長還是洪委員的時候,應該就非常清楚,請洪部長跟勞動部不要再無止盡地幫衛福部收拾善後,今天這裡的民間團體都支持勞動部抓著衛福部把這個試辦計劃做好,請洪部長在新的位置上,繼續堅持洪委員對勞工權益,對追求永續長照,對強化社會韌性的堅持。
發言人: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莊棋銘
大家好!我們是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莊棋銘代表發言。
在台灣,由於人力支持服務制度不足,缺乏全人支持思維,又因為無法二十四小時支持重度障礙者,以至於我們身心障礙者,有大量人力需求者,必須由個人或家庭自費僱請移工。造成彼此權利互相擠壓,近日討論沸沸揚揚的「就安基金」爭議,是否真的可以促進國民就業?提供勞資雙贏?是我們擔心的,因此我們認為就安基金應該在資金應用與委員會運作上公開透明,符合民主精神。
此外,對於「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在與民間單位、利害關係人充分討論前,不宜貿然執行,避免前述我們擔心基金應用淪為公帑浪費。
期待當初積極支持勞權的洪部長莫忘初衷。真正營造勞資雙贏、全民皆有保障的社會制度。
發言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今天要先講兩件事情,一件叫失聯移工,一件叫缺工。
失聯移工的問題,簡單說,在於台灣藍領移工制度存在種種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導致移工被迫或自願失聯。
缺工的問題,我們講了30年,簡單說台灣的缺工不是真正的缺工,而是缺廉價勞工。
這兩件事情,一直以來我們都是當成兩個不同的議題在談,但今天我們被迫要同時談,為什麼?
12/10 行政院長卓榮泰領著一眾部會首長,和全國商業總會舉辦了座談。
會後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向記者表示,勞動部已允諾開放服務業有條件申請移工,而且聊到最後還附帶建議要讓逃逸移工回歸正常程序。
結果緊接著隔天12/11,好棒好快好有效率,勞發署馬上召開諮詢會議,會議內容討論的,就是失聯移工要如何透過特赦如何透過就地合法的方式,讓他們進入商總許舒博口中很缺工很缺工的服務業去工作。說明一下,這裡講的服務業其實就是之前一直在吵著要開放移工的旅宿業。
我們認為這整件事情真的是荒謬到極點。過去這些年來,企業大佬一直喊缺工,政府就乖乖引進廉價移工,移工無法忍受藍領移工制度剝削的環境而逃跑失聯,然後企業繼續喊缺工,政府就繼續引進,一直引進一直逃,一直引進一直逃,直到失聯移工人數屢創新高,立委民間社會開始要求勞動部必須要控制要解決。但另一邊,對於企業資方來說,廉價勞動力永遠沒有足夠的那一天,工人越廉價,企業賺越多,所以不斷的喊缺工要勞動部開放更多移工。
這就是為什麼,缺工和失聯移工這兩件原本不同的議題,被高度的連結起來,因爲勞動部一面想辦法開放更多移工討好企業大佬,一面又要避免社會對失聯移工人數不斷上升的輿論攻擊。
過去這一兩年來,政府就是在這兩個脈絡下,提出各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政策,包括去年1/12修正《入出國及移民法》提高失聯移工的罰鍰、
包括去年05/23 勞動部修法大幅度開放、鬆綁移工的聘僱與引進產業別,一口氣含括了營造業、製造業、農業及社福移工,四個產業別。
每一次政府要推這些錯誤的政策,無論民間團體透過聲明透過連署透過投書透過記者會,多麽努力透過各種方式提出反對的意見,政府理都不理,什麼預告期什麼搜集意見完全都是假的,完全就是一意孤行。時至今日我們回過頭來檢視,這些政策有用嗎?失聯人數有降低嗎?顯然完全沒有作用。
而最令人憤怒的是什麼?今天,當工商大老突發奇想,「旅宿業缺工那就用失聯移工啊,反正失聯移工有八萬麻」。但失聯移工沒有合法身份怎麼辦?「那就特赦啊」。
然後呢?然後一場座談,一次餐敘,工商大老一句毫無道理的建議,勞動部馬上夾著屁股立馬立刻著手研擬?這算什麼?作為勞動部官員難道不覺得窩囊嗎?這到底算那一門子的勞動部?
無論如何,在這個議題上,我們對新上任的洪部長有三點呼籲:
第一,在疫情期間,我們的確曾經提過失聯移工特赦及就地合法的建議。
在某些人道角度的考量下,我們並不反對特赦或就地合法來暫時解決失聯移工因為失去合法身份面臨的困境,例如醫療、例如懷孕。
但我們始終一再強調的是,我們不贊成把特赦或就地合法當成解決失聯結構性問題的主要解方。
特別是,這次商總他的目的是為了什麼?為了更多的廉價勞動力,把特赦和就地合法當成工具般的隨意使用,我們完全徹底反對。
我真的建議所有提過要特赦和就地合法的團體,好好看一下特赦和就地合法是如何的廉價的踐踏的毫無尊嚴的被這些產業大老拿出來用,包括監察院包括歷次的國際公約參與的組織,都應該要出來嚴厲譴責。
第二,「特赦之後,失聯移工就會願意乖乖回來當合法奴工」,這真的不知道活在什麼粉紅泡泡裡面的幻想,我要提醒洪部長,這個問題勞動部聽商總的建議絕對是真正是請鬼拿藥單。
我們去年用政府官方的數據做了折線圖提供了分析,根據歷年來的失聯移工所佔比例,分析的結果是:
當政府放寬針對藍領移工政策不合理的管制,逃跑率就會下降,反之,當政府針對藍領移工政策上更嚴格的管控緊縮,反而使逃跑率上升,這個調查我們幾乎每場記者會都拿出來講。
其他失聯移工的相關調查監察院也做過詳細的報告,甚至立法院法制局做過的研究調查滿地都是,每一個建議都是:「政府應改善藍領移工不合理的制度規定,應該提高藍領移工勞動條件」。
如果這些藍領移工不合理的制度結構不改變,無論是特赦或就地合法,都只是讓失聯移工重新回到這個有問題的結構,遇到同樣的問題,還是只能逃,這樣的惡性輪迴根本不會解決任何問題。
第三,我們嚴厲的呼籲洪部長,千萬不要用特赦或就地合法來當作政府有做事,形塑政府有人權的假象,這絕對是太廉價太噁心。
我們的建議就是請洪部長好好面對問題,不要避重就輕,不要便宜行事,好好的改掉藍領移工各種制度上的不平等,人家就會留下來好好工作。
「移工安心工作,逃跑人數自然下降」,這個道理過去的洪申翰委員懂,我相信現在的洪申翰部長不可能不懂。
當然,藍領移工制度結構問題重重這個我們理解,我們也不會要求一次解決一步登天,但能不能至少從你當立委時重視過的那幾個議題開始做?
喊了一整年的跨國引進要G TO G,承諾要做的跨國選工系統,請問現在在哪裡?上一個會期多少個立委質詢時都提到國內公立就服機構應提供移工實質的求職服務,包括執政黨包括在野黨都認爲「強化政府直聘,讓雇主和移工能真正不用透過私人仲介找工作」幾乎成為跨黨派的共識,甚至甚至還簽了附帶決議,請問目前這些規劃進度到了哪裡?
自由轉換雇主我們喊了三十年,怎麼樣是才是自由轉換雇主?把這些落實才有可能,真正朝向實質意義上的「自由轉換雇主」的方向靠近一點。
過去每一任勞動部長甚致勞發署長面對這個訴求,永遠只有官僚制式回答:「就業服務法59條例外可以轉換」,永遠都是這個狗屁答案。
我們等著看。我們認真的希望洪部長,不會繼續沿用過去的這個爛回答,我們希望看看洪部長會不會有一個不一樣的答案,不一樣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