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聲明稿 2025/11/02
行政院日前發布的「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共有4大原則,但就其性質來說,也就兩款,「增加跨國勞動力」以及「強化政府的直聘效能」。
在「強化政府的直聘效能」方面
對於名為「強化政府效能」的政府直接聘僱服務,是我們(TIWA以及台灣移工聯盟)長期以來的訴求,我們當然樂見政府擔起責任,希望真能逐漸讓跨界的勞動者免於高額仲介費剝削、讓聘僱關係免於私人仲介的壟斷。然而,由於目前僅見口號多於實質的「政策宣告」且政策制定的過程不透明,在部份透露出的細節中,便可見令人擔心的問題。
比如,搭配開放自國外引進技術人力,分別要求其需有「語言能力」和「技術資格」,再透過跨國勞動力延攬中心布局海外的據點,進行「測驗」。然,根據韓國經驗可知,國外的仲介公司,透過各式「補習」變相收費,讓原本立意良善的「公平招募」無法抵擋現存高額仲介費的變形。以目前台灣政府對國內仲介公司規範的無效狀況言,遑論對國外仲介公司的控管。
因此,我們認為,應以日本機構看護工模式為參照,在引進後以「在職訓練」的方式,讓移工入台後,透過台灣政府可規範的語言和技術機構進行訓練,再進行測驗。如此,不但較能確保移工學習質量上符合台灣的標準,也較能避免私人仲介「下有政策」地破壞了政策意旨。
另一方面,這些政府想延攬或留用的「技術人力」,是不是跟目前的中階一樣,也得雇主同意?也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在有機會轉換時,是不是每次都還是得被迫繳交一個月新資?這些還沒被清楚說明的部份,勞動部會在招募前以各語公開說清楚、講明白嗎?如果是,那,這些被中階移工批評為「詐騙」的勞動條件,吸引得到人才嗎?
在「增加跨國勞動力」方面
對於政府再度開放引進移工的政策,我們還是要重申我們的立場:
在全球資本主義造成國際間的不平等發展之下,勞動者有跨境餬口謀生的需要,而勞動者也應跨界團結,基於這個基本立場,我們不反對任何國籍的勞工到台灣工作。
正是因為上述立場,我們對於勞動條件的保障、同工同酬以避免下拉整體勞動條件的情形,更會堅持與監督—而這個「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在這方面,起到什麼作用呢?
「為一位本勞加薪2,000便能有一個聘僱移工的名額」是勞動部引以為傲,認為這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勞動條件」的方法。然而,這套方案實際上的效果是徹底對立本勞與移工:本勞的工資提升被赤裸裸地呈現為對移工更多的剝削,而對本勞加薪的交易實際上也是變相封堵了對移工的加薪可能。
在現場,移工幾乎不會像本勞一樣按年資調薪,他們的工資常年凍結在最低工資線上,即使有的移工技術、責任、工時都遠超過本勞,也難以突破這個天花板。勞動部所謂提高勞動條件的獎勵,其實只是把本勞的微薄加薪建立在移工永遠不得升遷的犧牲上。
而且,勞動部把結構性低薪問題,包裝成個別雇主的善意行為,讓資方不僅免於檢討壓低工資的責任,還能藉由加薪抵稅、名正言順地壓榨兩群工人。以前,政府給予公司更多移工名額的前提是雇主願意繳就業安定費。雖然最近就業安定基金也爆出許多醜聞,但其至少還是一項名義上的公共資源。而現在的新政策裡,政府免去了安定就業、提升勞工工資的責任,提升勞動條件變成了雇主的一項籌碼。
把公共問題個人化、個別企業化,把移工與本勞之間共同面對的勞動條件問題變成本勞與移工之間的對立。不得不說,現任勞動部確實想出了高明的賤招。此政策一旦實施,本勞被餵以微薄的通膨補償,更加依附雇主,移工則被固定在不可晉升、不可談判的低薪區,勞動結構更再難被鬆動。
精進分化勞工的方案
回看巨大案,確實就被當「個案」,台灣政府正認真幫資方解套,叫做「發展經濟」;而勞動部不拿它認真思考這個典型的移工制度剝削性個案,如何反應了移工政策的制度性問題,以進行制度性改進。還是選擇設計出站資方立場、分化勞工的「精進方案」,以達削弱勞工團結的基礎,其心可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