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05 文/王俐婷、何欣娜


圖:TIWA和學生們相約在公園碰面。

 

在陽光明媚的午後,我們和幾個大學生相約在公園中。推著輪椅,帶阿嬤出來曬太陽的看護工迎面而來,用印尼文親切地向他們打招呼。

「你們在哪裡工作呀?」
「我們在這邊念書。」
「念書呀,你們真是好孩子。」

我們好奇地問他們,如果想要賺錢,為什麼不選擇當移工?

他們說原本想當移工,但牛頭與仲介公司告訴他們,辦理學生簽證比工作簽證快很多,還可以一邊讀書一邊工作。第一年工作薪資每月兩萬六、第二年開始每月三萬,四年過後可以拿到畢業證書。他們聽完很興奮,可以讀書又可以賺錢養家,拿到台灣的學歷,將來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改變家庭生活。抱著對更好的未來的期待,他們選擇相信牛頭與仲介公司。

學生付給牛頭25-45條印尼盾(約台幣五萬五到十萬元),出發前一天,被要求簽下貸款單,如果不簽隔天不能上飛機。繳25條印尼盾的人要借台幣167,796元的貸款,沒有繳的是台幣282,144元。已經繳了那麼多的錢給仲介跟牛頭,只好簽下貸款來台。

 


圖:沒有繳交25條印尼盾的人,要背負282,144元的貸款。

 

每天下午一點,工廠的車會統一來學校接人,晚上九點再送回學校,每周六加班 ,薪資由仲介發放。每個月除了貸款,還扣了「儲蓄學費」一萬元以及各種雜支。扣完之後的金額是負的,仲介借給他們三千到五千元的現金,一學期後已高達兩萬到四萬元。有學生向勞工局申訴後,他們才知道境外生一周只能工作二十小時,仲介、工廠跟學校讓他們違法超時工作。

每天下班回到宿舍將近十點,沒有時間讀書、拜拜。來申訴的學生都想回國,他們一方面不想違法超時工作,二方面又擔心之前加班時數這麼多,卻越加班越負債,會不會大學四年念完反而欠了一屁股債?他們只剩下最卑微的訴求:回家。

 


圖:仲介公司給學生的薪資表,第一年每月兩萬六千元、第二年起每月三萬元。


圖:去年10月來台至今年3月,一位學生已欠仲介47,005元。

 

學生申訴後,勞工局針對證件扣留莫可奈何,只能協助學生到警局報案。就在他們到警局做筆錄的前一天,仲介把所有學生的護照、居留證都歸還。

作筆錄那天,學生們把吃剩的便當收到角落,一問才知道他們擔心沒錢,想留著下一餐吃。筆錄從早上做到深夜,勞力剝削與不當債務的事實明確,學生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得以被安置。

學生希望安置在TIWA由我們繼續協助案子,最後卻因移民署的安置中心未滿,不同意他們到TIWA安置。幾經爭取無效後,他們被送到移民署位於收容所裡的安置中心。最後的訊息是,他們手機要被沒收一個月,只能在禮拜天使用十分鐘。同時,安置中心以保護為由,限制他們的通訊及人身自由,只有司法的承辦才能夠接見。在移民署的不知道是保護還是管束的規定下,我們跟這群被認定是被害人的學生失聯了。

事件爆發後,教育部以「惡行重大」、「嚴重失格」來形容他們的學校。但是一路以來從育達科大、康寧大學到建國科大,教育部放任相同事件一再發生,除了發新聞稿說嚴懲學校、設立申訴專線外,沒有更具體的政策從根本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此外,勞動部不面對移工的血汗勞動條件,反而大開後門,放任工廠用比移工標準更沒有保障的方式聘僱境外生。移民署安置販運被害人,違反他們的意願,限制通訊及人身自由,三個部門交相賊讓學生二度受害。

離家還有多遠?逃離仲介的威脅,卻進到一個被限制自由的安置中心。回家,面對繳給仲介的費用要不回來的損失,還必須償還當初簽下像山一樣高的貸款。出國留學,這個原本有可能改變他們人生的選擇,反而讓他們掉進一個無法走出的黑洞。

 

此文章同步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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