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3 文/莊舒晴

與漢莎認識是一年多以前,那時我看著一群穿著黑衣黑褲的印尼勞工在河堤邊練習印尼拳法,二三十個人一字排開,只有漢莎一個女生,包著黑色頭巾直挺挺站在那。

河堤邊的冷風一直吹,他們像在瀑布下修行的人一樣,在冷風中繼續練拳。當時漢莎問我哪裡可以借到室內場地,這樣就不用在河邊吹風了,何況不時會有民眾檢舉他們「像ISIS」、「穿一身黑不知道在幹嘛」,警察沒事就來盤查,讓他們本來單純運動聚會的假日時光不勝其擾。

漢莎在台灣工作很多年了,中文十分流利,警察來盤查時她可以用中文清楚解釋:「這是印尼的跆拳道,我們是在台灣工作的移工,假日出來運動。」漢莎不在時,其他人就將印有「我們只是在運動」中文字的紙帶在身上,警察來時就出示這張紙。

台灣目前有六十六萬名移工,上百個不同地區的同鄉會。然而要有一個可以開心聚會、活動的地方何其困難。「拜託可以幫我找一個辦活動的地方嗎?我們一年就這麼一次而已。」漢莎來找我問哪裡可以借場地辦活動,他們每個星期天在河堤吹風練拳已經習慣了,但是想找個地方讓大家可以聚在一起吃飯、聊天、欣賞拳法表演,河堤顯然不是一個合適的地方。她去問外面的餐廳、宴客廳,光是場地就要萬元起跳,對於低薪的移工來說實在是不小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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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堤練拳的印尼移工們。

 

上網查找各個地區的活動中心和里民中心,場地非常多、地方大、租金也合理,但是申請借用的流程對於移工來說是十分困難的。首先這些網路上的資訊和申請表單全部都是中文,我代為用中文填寫「申請單位:印尼西拉拳藝社團」、「活動內容:印尼西拉拳藝表演與聚會」傳真到區公所後,承辦人員打來問「這個社團是什麼、組成是誰、有立案嗎?」我說:「沒有立案,這是移工假日運動的社團。」「這樣不行喔」對方說。

其實我並不知道立不立案跟借用場地的關聯在哪裡,平常區民活動中心有不同的本地社團在活動或開才藝班,這些團體也不見得每個都有立案吧?

我說:「沒關係,那我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的名義申請,我們是內政部登記的立案團體。」新的表格才傳真過去,對方又問「你們這個活動來的都是印尼人嗎?會不會用麥克風?要表演放音樂嗎?不行喔!我們旁邊都是住宅,你們要放音樂的話不行喔!」然而我在網路上看到該場地舉辦各種才藝比賽、肚皮舞課、婚宴等等熱鬧非凡的活動,「這些活動都沒有用麥克風或放音樂嗎?」我問。「他們都有控制音量啦!」承辦人員說。「我們也會控制音量啊。」我回。

「都是印尼人會不會很危險啊?這樣我們會被鄰居說話啦!」
「他們辦的那個活動內容是什麼?我們要考量安全性的問題。」
「你們現場有維護秩序的人嗎?」
「他們會不會很吵啊?垃圾他們會自己收嗎?」
「你一個台灣人來不行,至少要有五個台灣志工,不然危險!」

每個公務人員有不同的理由要把這些危險的移工趕走。「我可以給他看我的居留證跟護照啊,放在那邊保管等活動結束沒事了再拿回來也沒關係!」借場地四處碰壁,漢莎沮喪地說。

打遍各個地區的活動中心之後,終於有一個區公所的承辦人員願意把場地借給我們——前提是:「要有台灣人維護現場秩序、垃圾全部都要帶走。」這就是在台灣六十六萬移工想在假日找個地方辦活動要面臨的困難。因著各種對移工「危險」、「很吵」、「不衛生」的偏見,公務機關也不願意輕易將場地租借給移工,儘管一切都是照規定「依法行政」來申請,仍然遭受各種刁難。

政府想引進的是勞動力,但來的卻是人,人要有空間才得以生活。當有人再說「為什麼外勞要霸佔火車站和公園?」我們或許該從空間的階級性和排除性談起。當有人在批評北京清理低端人口時,也別忘記同樣的清理與掃蕩也在台灣發生——只是用一種看似較文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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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移工們總算借到場地辦活動。

 

此文章同步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P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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