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death of a migrant caretaker…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龔尤倩

和平醫院進入封院第七天,週一甫自和平醫院轉院的一名印尼籍外籍監護工不幸於昨天(4月30日)在基隆長庚醫院辭世,成為台灣SARS感染病例中第一位死 亡的外國人。消息傳來,許多外勞朋友都十分震驚與難過,更難以面對同胞在異鄉台灣死亡的事實!早在和平醫院封院以來,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就致送物資以及菲語 印語慰問信入院,並奔走呼籲社會關心和平醫院另一群來自他鄉、操著不同語言、因為照顧病患而必須入院陪伴的「私人護士」--外籍監護工。因為我們憂慮語言 文字的不同,這些外籍監護工的防疫資訊與自我保護將更顯薄弱,加以院內照護家屬、醫護人員又已心力交瘁的情況之下,這些外籍監護工在台灣沒有家屬的關照, 她們的處境與心理狀態,令人為她們擔心。

連續兩起本地與外籍看護工因SARS往生,似乎提醒著我們在和平醫院內除了醫護人員,還有許多基層勞動者,也正在和SARS進行貼身搏鬥。他們的不幸往 生,是不折不扣的職業災害致死的個案。尤其是,外籍勞工長期以來是台灣勞動條件墊底的勞動者,在台灣社會福利體系匱乏情況之下,許多重病家庭往往聘請外籍 監護工照顧家中的老病人口,以補足政府照護體系的缺口,這些外勞在第一線擔負起照護的工作,他們卻在台灣家務勞動者法制不足的情況下,在種族、階級歧視對 待下、在長工時的工作壓力之下飽受煎熬,成為台灣社會一群被邊緣化的群眾。一名印傭死於SARS,不只宣示台灣面對SARS防疫的苦戰,也同樣在提醒著社 會,他們的工作場域也有危險,他們的工作安全更是一個重要的課題。

在台灣約十一萬名外籍監護工與幫傭,並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保障也無法強制加入勞工保險,他們形同為法外孤兒;因此,這位印勞的家屬將無法取得勞保的死亡給 付;但是依據職災保護法第六條規定:「未加入勞保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雇主未依勞動基準法予以補償時,得比照勞工保險條例之標準…….申請職災死亡給 付。」雖然家傭之雇主,本來就沒有所謂「依不依」勞動基準法的問題,因為外籍監護工與幫傭本來就不適用勞基法。但是法律文字出現的曖昧,而政府單位是否能 本於職災保護法制定保障弱勢勞工之初衷,不要對本件申請個案太過刁難,而讓這位印勞家屬至少可以依據職災保護法取得部份補償,考驗著執政者。但是長遠來 看,如何保障這些家務勞動者的工作安全,如何讓他們取得法律保障,不致成為工資與人權價差的犧牲者,仍是勞政機關必須加把勁的工作。

4月28日國際工殤日甫過,在當日追悼的三年來在台死亡的140名外籍工殤者,不幸於短短一週內又添了一位,這些外籍勞工在台灣因工作而犧牲了他們的生命,他們是為台灣社會奉獻的無名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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