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灣移工聯盟(MENT)提出的「離境結清勞保老年給付」訴求,勞動部於2020年11月17日回應[1]媒體:「現況本勞和外勞的勞保老年給付請領資格一樣,符合年齡門檻和年資條件就可以請領。」

首先,我們得說明移工請領勞保老年給付的「資格」。目前勞動部限定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為12年,家庭看護工在特殊情形下可延長至14年,所以沒有任何一名移工的勞保年資可以達到15年,亦即所有移工都不會有請領「老年年金給付」的資格,移工可以請領的是「老年一次金給付」。

在2009年新制勞保條例實施前,有勞保年資的移工,是否可以請領「一次請領老年給付」,還是一律只能請領新制的「老年一次金給付」?這點勞動部應該再做回應和說明。據經驗推斷,當時勞保局應不可能詢問移工希望採用新制或舊制,不過為方便討論,本文假設所有移工一律自動採用新制。

再來,我們要問勞動部兩個很簡單的問題:至今有多少人已經符合請領資格?有多少人已經請領?

在勞動部的公開數據資料中,不僅早年某些年份資料空缺,數據不完整,在公開的數據項目中,我們亦無法推知目前已有多少移工已經符合老年給付請領資格,也不見已經請領者的數量,以及各個語言版本的請領方式等相關細節。

以現有勞動部公布數據,我們只能窺知部份已符合請領人數(表1),例如,2002年,有勞保身分的移工有245042人,而當年45歲以上的移工比例為1.36%,即有3454人,這3454人都已經在2017年達到請領年齡60歲,在2003年滿45歲且有勞保的移工人數為4157人,2019年達到請領年齡61歲[2],2004年滿45歲且有勞保的移工人數為5411人,於2021年達到請領年齡62歲。

 年度2002年2003年2004年
移工總數445579489134551596
有勞保的移工人數254042290741344678
當時滿45歲的移工比例1.36%1.43%1.57%
推估當時滿45歲且有勞保的移工人數345441575411
表1 2002~2004年在台移工人數及推估

按勞動部所言,移工與本勞所擁有的保險給付權益相同,透過保守估計近年每年都有數千名移工達到請領資格,那麼勞動部能否提供明確數據,告訴我們政府引進移工至今,總共有多少人已達請領資格,實際上已經辦理請領的移工又有多少?

從1989年的專案引進開始,勞動部或勞保局可曾向移工宣導過勞保的相關權益?據我們以往的經驗,幾乎所有移工權益相關訊息、申請文件都是中文,申請書裡為請領給付所需的帳戶也必須是在台灣的帳戶,需經投保單位蓋章,種種條件無一項有助於移工請領給付。

我們要問勞動部的是,這些年做了哪些相應計劃,協助移工辦理請領呢?最簡單的像是對已符合請領資格移工主動發出通知,勞動部做到了嗎?我們合理推測,根本沒有移工清楚被告知年老可以請領老年給付,移工回國後也沒有條件從母國回台請領,而勞動部也順勢抱著便宜行事的心態,不打算著手處理相關業務。移工同樣繳交保費,卻要面對請領的重重障礙,勞動部竟可以擺明視而不見,僅用一句「權益相同」虛應故事?

參考鄰近國家韓國的移工政策,移工在韓與本地勞工同樣適用韓國勞基法,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也與本地勞工相同。韓國勞基法規定,工作一年以上之勞工,年資一年發給一個月(或以上)之平均薪資作為退休金。韓國政府在制度上規定雇主需為移工繳交「期滿出國保險」,雇主應按勞工平均月薪提撥8.3%保費,待勞工工作期滿回國便可領回這筆「期滿出國保險給付」,抵充退休金,如退休金實際大於期滿出國保險給付,則由雇主補上差額。這樣的制度設計除了減輕雇主臨時支出歸國移工退休金的負擔,也確保勞工返國後可以確實領取。

例如:韓國基本工資為157萬3370韓元(約新台幣4.5萬元),一年年資之退休金為45,000元,期滿出國保險給付金額為45,000*0.083*12=44,820元,每年有180元退休金差額需由雇主主動補齊。期滿出國保險給付方式為勞工出國離境後(依照出國申請文件生效日起算)14日內由韓國政府撥款至勞工個人帳戶。這個,是韓國政府在面對國際移工時,他們提供的基本勞動條件保障。

而目前台灣的狀況是,家務移工被排除勞保保障之外,小家庭雇主亦不可能為移工提撥勞退,製造、營造、漁業等產業移工雖有勞保,但勞退部份,政府在勞退條例中明確排除移工適用,替財力相對雄厚的資本家省下提撥移工勞退的成本。

也就是說,政府為資本家準備的廉價勞動力,不僅在月領薪資方面,無法做到「同工同酬」,連退休保障的部份,也在為資本家省錢,使得「沒有同工同酬」的現象,更深一層地使台灣整體的勞動力無法提昇。

我們還是以可得相關統計數據粗估,透過附表一可知,2020年8月底,在台產業移工(即勞基法下的移工;扣除少數的機構看護工不計),有422,132人。每月工資以23,800計算,則可得知,光一個月政府為資本家節省了23,800 x6% x422,132=602,804,496 ≒6億。

從移工的角度看,一個契約3年,這被政府政策幫助資本家吃掉的退休金有:23,800 x6% x12 x3 =51,408。如果以附表二、三的在台工作大多6年的話,也就少拿了可以退休用的10萬多台幣。

為台灣扛起漁業、扛起製造業和營造業命脈的這些移工,台灣政府不僅不用「培養」,就在他們人生的黃金歲月,以「長工時、低工資」的勞動條件,使用他們的勞動力,關於他們年老力衰時的晚年,也不用負擔。在簽了多少國際公約之後,面對跨界移工,繼續用完就丟?

[1]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3354228

[2]請領年齡資格於2018年起每兩年提高1歲,直到2026年調整至上限65歲。

附表一、

附表二、

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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