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配套:雇主可抵稅,外勞要休假
Minimum Wage Covers All Workers – Equal rights for all, Equal pay for all!!

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2007.5.28

十年未調的基本工資七月一日要調漲,漲幅還在行政院未作最後確定,但勞委會卻已公開表示:時薪與月薪脫勾,家務工不適用基本工資!並「指導」聘用外籍廠工、營造工的企業,得以將外勞食宿費調昇至4000元,以減少成本衝擊!

眾所週知,台灣還使用基本工資敘薪的,都是最弱勢、邊緣的工讀生及外籍勞工,但基本工資的調漲對集體勞動條件來說,有宣示性、火車頭的積極作用。相對於物價消費指數連年上漲7.3%、公教人員已歷經四次調薪,基本工資十年不調,也切實反映在一般工人的不加薪、年終縮水,已造成實質減薪的作用,所有勞動階層一體受害。

2002年經發會決議外籍廠工、營造工的食宿費得自薪水中扣除,已讓外籍勞工的實質工資大幅下降,拉開與本地勞工薪資的距離,更間接造成失業隱憂。已與國際上要求「同工同酬」的趨勢漸行漸遠,甫上任的勞委會主委盧天麟不但不思作為,還在此時強調企業得以最高4000元的食宿費因應調薪困境,更是病急亂下藥,拿最弱勢的外勞開刀。

當社會焦點都集中在勞資角力的「調漲比率」時,勞委會已將部份工時工人、未納入勞基法的家庭類勞工,排除在基本工資適用範圍外。十五萬承擔台灣老、弱、病、殘、幼的外籍看護工,依循慣例,原是比照基本工資敘薪,但此次基本工資調漲過程中,率先被勞委會以「不適用勞基法」排除在外,同樣也將其他未納入勞基法的勞動者淘汰出局。勞委會此舉無異是分化勞工,將沒有組織力的部份工時者、外籍勞工先一步排除。下一步,受害的又會是誰?

當經濟部動用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補貼企業主,以降低調高基本工資對廠商的衝擊,勞委會急著宣稱將補助部份工時者的雇主一年的緩衝津貼,我們卻看見,聘用外籍看護工的身心障礙家庭,完全不在主管機關的考慮之內。事實上,因為社會福利的不足,導致身心障礙者的家庭不得不選擇最廉價的外籍看護工以補居家照護的不足,公權力原本就該主動承擔責任,但勞委會、內政部不但不審慎考慮建構合理配套措施,反而僅只粗糙地將家務工與基本工資脫勾,造成未來勞動力市場的混亂,及弱勢相互擠壓的惡果。

長期服務本勞、外勞的數十個民間團體,協同來自各國籍的看護工,正式拜會新任行政院院長張俊雄,要求行政院公開指定:

基本工資,不分行業、國籍、計薪制,一體適用所有勞動者。

家庭類勞工、部份工時者更需要勞動基準的最低保障。而對於個別的經濟弱勢的身心障礙家庭,我們也要求基本工資一體適用的同時,政府應提供相關配套措施:
一、 取消就業安定費。針對經濟弱勢雇主聘用外籍看護工,應隆低或取消每月2000元的就業安定費。
二、 照顧成本得以抵稅。因長期照護體系不足,個別家庭只好自行購買所需服務,有正式的雇傭關係及勞動成本支出,其勞動成本應予以全額抵稅。
三、 恢復提供喘息服務。聘有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內政部應依經濟、殘障程度恢復喘息服務的提供,讓被照顧者獲得充份支持,外籍看護工得以週休一日。

無可諱言的,政府開放引進外籍監護工,大大舒緩了民間要求建立長期照護體系的急迫壓力,但是當外勞幫政府、民間這個大忙的同時,我們卻連最基本的勞動人權保障都吝嗇給予!一個負責任的勞委會除了不應該便宜行事的宣稱的外籍監護公佈不適用基本工資,更應該同時檢討與外勞相關的福利措施,且針對經濟困難的個別家庭提供相關合理配套。畢竟保障勞工權益與建立長期照護體系都是政府無可迴避的責任。

主辦單位: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PAHSA
(天主教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天主教社會發展委員會外勞關懷小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越南外勞辦公室、希望職工中心、高雄海星國際服務中心、天主教高隆會正義和平辦公室、天主教彰化外勞關懷中心、移民觀光牧靈委員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瑪利諾會移民活動中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
新聞連絡人:國際勞協 顧玉玲0933169516嘉祿移民組織 龔尤倩0987360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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