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 陳容柔
日前電子媒體報導,越勞撥打1955申訴,地方政府在未顧及移工意願下,卻仍將移工送回仲介處,而導致移工遭到毆打受害。這是從事第一線的移工服務團體,經常遇到的狀況。
移工在台灣沒有家,等待轉換雇主期間,住在哪裡攸關他能不能順利找到新雇主,運氣不好的,就像新聞中的越勞,受到虐待、強迫遣返。因為遣返移工對雇主及仲介是最有利的。一方面,雇主不會被限制名額且可立即再聘僱新移工;另一方面,仲介也可另賺一筆仲介費。
勞委會設立1955外勞求助專線,為的是在台移工遇到問題得以及時申訴,期待它成為保障弱勢移工的一道防線。但在實務上,TIWA處理移工申訴案件曾發現,移工向申訴1955得到令人百思不解的答案,例如「雇主性騷擾忍一忍就過了」、「許可外工作,有錢賺就好了」等。試問,移工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撥打電話求助,1955作為首要跟移工接觸的政府單位,如果態度如此,該叫移工如何自處?如何相信台灣政府會保護移工?
反觀地方勞政機關,在接獲申訴個案後,要求移工回雇主處或仲介處,時常是優先考量,完全未考慮強迫移工返回後的立場及後果。在勞雇雙方關係破裂,雇主已知勞工申訴後,雇主還會以笑臉對待移工?仲介又會如何對待不聽話的移工?後續出現的情況不就是新聞中的越勞,因為仲介不當對待只能逃跑、跳樓。勞工局連最低限度的依法行政都做不到,只見便宜行事的心態。在處理個案過程中,曾經有地方政府向我表示,「雇主/仲介答應會好好對待勞工」、「我已經告訴他們不能這樣做」來搪塞。勞工局是不知人間疾苦?還是只求結案便宜行事。
台灣政府簽了這麼多的國際公約,馬總統也曾說過:台灣人權標準已與國際接軌。但對保障弱勢移工,只見嘴砲毫無實際作為。外交官劉姍姍虐勞事件鬧成國際醜聞,歷年來層出不窮的移工剝削問題,以及近日的越勞受虐事件,顯示台灣移工人權仍是奴工標準。移工團體多年來不斷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自由轉換雇主」及「立法保障家務勞工」等訴求,多年不見政府有具體回應及作為近日移工受虐及剝削問題一一浮上社會版面,台灣如何自詡為人權國家呢?
(原文刊登於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