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遭剝削 官方未作為

台灣引進外籍移工已20多年,依照勞動部統計截至八月底,共有582,509名移工在台灣。其中菲律賓人有121,340名,占20%。而每位移工來台皆背負著龐大的非法仲介費。

依照菲律賓政府規定,在海上工作的漁工,是無需支付相關辦件費用及仲介費,家庭類的勞工,僅需支付一些必要的辦件費用,亦無需支付仲介費,而產業類的勞工,除了辦件費用外,最多僅需支付一個月台灣薪資相當的仲介費。

但事實上,長年以來,無論何種類別的菲籍移工皆被要求支付七至二十萬台幣的仲介費。仲介以辦件、訓練、甚至未告知收費項目等方式以「仲介費(placement fee)」向勞工收取高額費用。以「來台工作機會」作為控制手段,要求勞工必須支付其要求之款項。如勞工無力支付,就指派勞工至金融機構借款,以利每月從勞工薪資內獲取非法款項;或要求勞工簽本票,以利其後續利用台灣法院為其執行非法的扣款。

仲介利用勞工不能及不得已的處境超收仲介費的情形,從台灣引進移工開始存續至今,但,卻未見受惠於移工外匯的菲律賓政府提出任何制度性的預防與杜絕方式。

MECO推託卸責 勞工再度受害

近期,馬尼拉駐台經濟文化辦事處(英文簡稱:MECO)表示,如勞工欲申訴仲介費超收問題,需要支付1200元辦件費用,且案件將轉回在菲律賓的海外勞工部門(POEA)處理。
菲律賓勞工認為:菲律賓政府監督不周,導致勞工受害,當勞工要求協助時,需再支付費用,完全不合理;MECO將案件推回菲律賓的作法,表現出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僚心態。間接放任仲介持續超收。且勞工目前尚於台灣工作,如將案件轉回菲律賓,當事人將無法現身作證,對於自身權利一大受損。且曠日廢時,案件將無法有效的處理。
因此,我們要求菲律賓政府:

1. 執行政府對政府的直接聘僱,取消營利仲介制度。
Implement government to government direct-hiring; abolish profit-oriented private broker system.
2. 取消申訴手續費1,200元 stop collecting the 1,200 from the complainer/victim.
3. 申訴案件在台處理 solving the complainer’s problem with the complainer in Taiwan

新聞連絡人:
KAPULUNGAN NG SAMAHANG PILIPINO(KaSaPi) Daisy 0970-386-048 Mace 0989-644-903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陳容柔 0982-342-825 許密莉安 0919-144-701
發起團體:菲律賓團結組織(KASAPI)、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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