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10 中國時報 C2/北部都會 【許萬達/桃園報導】
天主教越南勞工中心、希望職工中心及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九日聯合陳情,要求縣府善盡保護外勞責任,勞動人力資源局承諾兩周內完成調查再開會研謀改善對策。
聯合陳情包括天主教越南勞工中心、希望職工中心、外勞關小姐、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及日日春關懷協會等民間團體,昨日上午10時抵達縣府大門口,高舉抗爭布條,並由相關受害人員現身說法。
越南籍陶氏瓊指控說,他因職災受雇主控制行動,未領薪水,逃出宿舍提出勞資爭議,但縣府不允許受傷勞工接受庇護,要求其暫回原工廠等候調解,過沒幾天,仲介強迫她和解及直接送往機場遣返。
菲律賓籍珍妮指控說,雇主拖欠薪資數年,被迫在台提起民事訴訟,並由警政署外事科核准延長居留1個月,以利出庭作證,但縣府卻主動要求外事科撤簽,且不讓珍妮暫住庇護中心,要求其即時返回菲律賓。
越南外勞辦公室專員吳靜如等指出,桃園是引進外勞大縣,但長期以來,縣府勞工主管機關卻作了最壞示範,不僅以行政程序帶頭打擊弱勢外勞,使外勞在「立即遣 返」壓力下,無法獲取應有權益,更有多個案例是官方間接造成外勞損失擴大,諸如陶氏瓊返越後,醫療中斷的傷口,化膿、感染至手掌整個扭曲變形,再也無法回 復。吳靜如等人強烈質疑勞資局部分官員失職如下:對勞資糾紛案件一概懷疑外勞之證詞;同意外勞轉換雇主,視為對外勞之恩惠,未能依法行政;仲介違法行為, 勞資局寬容對待;勞資局推諉責任不作為、浪費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