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22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抗議聲明

抗議陳沖院長籌設奴工租界、傷害本勞

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違反兩公約、將使本勞失業增加
產業升級沒救,奴工制度升級當唯一解藥?!

21日晚陳沖院長親自上媒體推銷其「虛擬境外區」,宣稱這是唯一可以替回流台商解套的方法,既可使外勞工資與基本工資脫勾,又可避免被譴責違反國際人權標準。對照陳沖喜歡引用的貓頭鷹與法國狼寓言,他自己就是善於耍嘴皮、巧立名目的貓頭鷹,又是積極為資本家搭起通往剝削天堂橋樑的笑面狼!上週國民黨籍立委羅淑蕾、丁守中等人,再次提案修改勞基法,將主張基本工資只能保護本國人;同時,經濟部長施顏祥、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均亦對外表示,將於高雄市成立第一個自由經濟示範區,並評估區內外勞與基本工資脫鉤的方案。我們認為,將外勞排除於勞基法保障之外是國族歧視,明顯抵觸馬英九總統所推動、且已國內法化的國際人權兩公約,我們呼籲馬英九應立即、公開以總統及黨主席身份,出面制止黨內煽動國族歧視、踐踏兩公約的不當言論。

依據「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二條規定,對國內人民之權利保障不得以種族或出生地為歧視;又依據兩公約施行法,2009年12月10日後兩年內,與兩公約抵觸之國內法令均應廢止。不論陳沖的虛擬境外區,或羅淑蕾等人提案修改勞基法,都是企圖將外勞排除於勞基法之外,既違反國際人權標準,也不符合其高舉的經貿自由化論述裡的國民待遇原則;將使台灣與東南亞各國簽訂經貿協定的阻力大幅增加。

歧視外勞不僅使台灣國際關係惡化,影響經貿發展,也會嚴重危及本勞之就業機會。經濟部和經建會規劃之外勞薪資可以拖勾的自由經濟特區,難以吸引到國際資本或有競爭力的台商;反而最可能吸引喪失競爭力的台商和當初不願或沒有能力外逃到大陸的夕陽產業,它們會抓住最後機會將特區外的工廠關閉,「內」移到可雇用廉價外勞的特區,本地中高齡勞工將受到最後致命一擊,遺留給區外的將是更頻繁的燒炭自殺。我們一向主張「外勞愈廉價、本勞愈悲哀!」,只有盡可能的堅持本、外勞應趨近「同工同酬」,才能防止資方被工資比低(race to the bottom)的致命吸引力所俘虜。反對外勞與基本工資脫勾,不只是保障外勞,更是維護本勞工作權和工資水平的最後防線。

況且外勞的工資實質上早已與基本工資脫勾,除目前近20萬(近外勞半數)、且不斷增加中的社會福利類外勞的薪資,因不受勞基法保障而凍結在1997年的15840元外;其他受勞基法保障之外勞,也因為扁政府因應經濟危機於2001年召開經發會,勞委會主委陳菊向財團妥協,提出雇主可以從外勞薪資(當時基本工資為15840元)扣除膳宿費用4000元的政策,其工資實質與基本工資脫勾;2007年基本工資調漲為17280元,勞委會主委盧天麟又將膳宿費調升為5000元;今年基本工資調漲為18780元,為數眾多的雇主隨即將膳宿費調漲至最高金額,證明歷年來雇主早已透過調漲膳宿費,將外勞薪資與基本工資脫勾了!

另外,即使受基本工資保障之外勞,又因為種種扣款,根本領不到基本工資,包括來台前以借款形式收取(來台後按月分期攤還)的8至27萬的國外仲介費、三年共6萬元的台灣仲介費(美其名為服務費)、每年1千元的居留證費用、三年四次的體檢費(共約1萬元),第一年每月實得薪資僅約4-6千元。

羅淑蕾等立委還有一個似是而非、卻容易煽動排外情緒的脫勾理由:「來台外勞領到的薪資是其在家鄉可獲得工資的三、四倍,不符合工資由市場決定的規則,也超過了外勞本身勞動的價值。」但是外勞為台灣雇主節省的是其所補充的本勞職務的工資,在製造業為2萬餘元(基層技術工);24小時照顧老人和殘障者的看護工,創造的價值是她所替代的台灣籍看護工的市場價格(6萬元)。而雇主可以用低於市場價格的工資聘僱外勞,全是因為非市場的政治力量,即國家立法容許引進外勞才能獲得的。如果羅淑蕾立委真的尊重自由市場,她為何從來沒有提案修改就業服務法,讓外勞可以完全自由轉換雇主?

請馬主席立即制止黨內煽動國族歧視的言論

依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於2009年5月通過之有關兩公約不歧視的「第20號一般建議書」,兩公約之締約國政府應竭盡所能消除及懲罰煽動歧視之行為,因此我們呼籲馬英九,以其總統兼黨主席身份,立即公開制止陳沖、羅淑蕾等黨員煽動國籍和種族歧視的言論與提案。

王如玄主委撐下去!不要向右派財經內閣投降、辭職!

主辦: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協辦:台灣明愛會(Caritas Taiwan)、菲律賓在台勞工協會(KaSaPi)、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Scalabrini-Taiwan)、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HWC)
聲援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勞工陣線、青年九五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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