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轉桌」是一句台語諺語,意思是指:做人處事故意將事實扭曲,將因果倒置,借用權勢利用時勢,從中獲取利益。用這句諺語來總結民進黨政府砍掉七 天國定假日的策略極為貼切,簡單來說,就是一個高級的騙術,讓勞工在過程裡以為自己的工時縮短了,週休二日了,實際上卻被砍了七天假日,工時更彈性,加班 費也比以往少。
總統大選前,當時執政的國民黨主導砍掉勞工七天國定假日,勞工團體抗議得沸沸揚揚,民進黨候選人蔡英文在勞工團體強力抗爭下與「2016工鬥」團體 代表見面,承諾「在無法確保工人權益不受損害下,絕不會刪除國定假日七天」。投票後,民進黨大獲全勝,新任勞動部長郭芳煜一上台就對外宣稱還勞工七天假, 但上台還不到一個月,蔡英文承諾工鬥團體的話言猶在耳,卻傳出勞動部要修《勞基法》,砍掉承諾保留的七天假,用一例假一休的「假週休二日」搭配變形工時等 修法,讓資方不僅可以收回七天假,還可透過工時彈性調度、廉價的加班費來確保工人一週可以工作六天以上。工人得到的就是七天假被砍了,週休二日也淪為泡 影,小英甫風光上台,工人卻已輸到精光。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不論週休二日入法採用「一週一例」或「兩例」,前提都是要保障勞工權益。(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四十小時工時、一例假一休假的週休二日,說到底,並非讓勞工有多休假的機會,反倒是給資方有更大的空間讓勞工的工作時間彈性化。而彈性化的最大受害者,或說「最可能被先彈性化」的就是外籍勞工,就本協會協助外籍勞工的經驗中,官方對於休假日加班費的解釋極不合理。
在依法不超過八小時工時的前提下,如資方將上班時間訂為正常工時一天六小時四十分鐘,而剩下一小時二十分鐘的加班費僅可以時薪乘以0.33計。以往 實際發生的狀況是,在雙週八十四工時規定下,一天正常工時八小時,計算下,有些勞工,在週六上班時,按雙週八十四工時規定,會有四小時的加班。在數次勞資 協調會中,勞工局出示勞動部針對這四小時加班費的計算解釋,該紙公文指出,這加班的四小時,前兩個小時分別以時薪乘以0.33計算,後兩小時以時薪乘以 0.66計算。原因是星期六並非「例假日」,且對於月薪制的勞工,該工作天(一天工資)包含在月薪內,故當天加班僅可以1.33-1=0.33計。這個問 題,對於本勞來說,因為週六通常不會上班,或是資方不會用這種方式計算週六加班費,影響不大。但對於外籍勞工而言,卻是時常發生。
現在勞動部預計修正草案第24條,「於休息日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但在現行《勞基法》的規定,平日加班第一、二小時應給予 1.33倍加班費,第三、四小時應給予1.66倍加班費。修法的實際效果是「休息日」的加班費倍數僅為1,比起平日的加班費1.33-1.66倍還要省 錢,對雇主來說,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比平日加班更省錢。以往平日工作八小後的加班,可能全部都集中休假日,導致工人實際上沒有週休二日,而是在休假日 加班,卻領更少的加班費。搭配砍掉的七天國定假日,勞工工時增加,替資方省掉大筆成本。
工資和假,是勞工最在意的兩件事,也是勞工權益是否受到剝削。圖為時代力量4月29日舉行「最低工資法」記者會。(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工時鬥爭一直是勞工運動的核心,資本家一定會盡量延長工時,來增加對工人勞動價值的剝削,增加他的利潤。因此,工人在工時鬥爭中,任何抵抗都會直接 降低資方對工人的剝削,對資本累積形成直接打擊。回顧以往的鬥爭歷史,1996年「勞基法」修正,加入了「變形工時」及八十四條之一的工時「人員排除」條 款。2000年總統大選結束後,勞工團體呼籲勝選的民進黨實現「工時縮減」的競選承諾,引發一連串調降工時及配套措施的爭議。當時官方與資方聯手祭出國家 「競爭力」及「經濟發展」的大旗,試圖營造出:「工時縮短」會造成生產力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業出走、失業率惡化,進而使台灣未來的經濟發展及勞工的失 業問題會陷入更大的困境。
團結工聯等勞工團體,6月7日在勞動部前舉行「607抗議工時修惡行動」,要求國定假日不能減、變形工時要廢除。(資料照,記者叢昌瑾攝)
把這段歷史放到2016年來看更顯諷刺,這些年來,勞工工時增加,薪資凍漲甚至下降,派遣、約聘雇等非正規聘用大幅增加,經濟照樣不景氣,資方口袋卻一直賺得飽飽的。歷史一再重演,多年來官方與資方聯手演出鬧劇,對底層勞工的生活卻是持續的悲劇。
(原文登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