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外籍勞工決定挺身對抗雇主和這個國家的制度,等於是必須面對若是申訴失敗,沒有賺到錢就會被強制遣返的風險。沒有了房屋和田地形同將自己和家人逼上絕路。(資料照,記者張忠義攝)
「反正我再也不要回去船上了…船上都吃不飽,沒有早餐就要工作,常做到下午餓得要暈倒。晚上還只有米粉或泡麵吃。而且船長動不動就大聲罵人,有一次我在清理漁網,船長經過說我沒清乾淨,竟然踢我一腳,還巴我頭。我覺得很生氣,也不是被打有多痛,而是真的受不了汙辱。我不明白我只是來工作,為什麼要這樣對我?」
菲律賓籍的漁工阿尼和同船的三位同鄉,趁著漁船短暫靠岸,連夜從基隆逃到台北來向協會求助。說起在台工作一年多遇到的種種,仍氣憤不平。
類似這樣的漁工案件其實層出不窮。相較於外籍廠工,雖然外籍漁工同樣有《勞基法》保障,但「漁船」這個彷彿海上「法外孤島」的勞動場域,大半時間都在海上作業,每次出航從三週到六個月不等,這樣與世隔絕的特殊性,使漁船上不論是工時、飲食、環境、休假,完全不受法律管束,勞動單位更無從監督檢查。身處其中的外籍漁工遇到問題時無法對外求援,即便回到港口有短暫時間能申訴,但沒幾天馬上又要出航,許多問題的反應和救援根本緩不濟急、求助無門。而所謂「求助無門」不僅是「求助管道」的問題,更多其實是即便求助了,卻常常被認為「只是小事」而被刻意忽略。
勞動環境惡劣,工時又長,休息時間還要整理捕具、打掃洗衣,幾乎無法有充足睡眠。若是船上伙食差或一直吃不飽,長期下來體力根本不堪負荷。(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拿「吃不飽」這件事來說,幾乎可以說是每位申訴漁工都會提到的事。乍聽之下因為「吃不飽」所以「逃跑」好像有點誇張。但若我們試著站在漁工的勞動條件去思考,事實上,漁工每天在船上的工作都是非常倚靠「體力」的粗重活。再加上勞動環境惡劣,擠在狹小的船艙睡眠品質差,工時又長,休息時間還要整理捕具、打掃洗衣,幾乎無法有充足睡眠。若是船上伙食差或一直吃不飽,長期下來體力根本不堪負荷。這就是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漁工覺得「吃不飽」是很嚴重的問題,嚴重到讓他們即便冒著極大的風險,也要逃離這樣的勞動環境。
「吃不飽」這件事,幾乎是每位申訴漁工都會提到的事。為什麼會有這麼多漁工覺得「吃不飽」是很嚴重的問題,嚴重到讓他們即便冒著極大的風險,也要逃離這樣的勞動環境。(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另外,外籍漁工同樣面臨所有外籍勞工都面臨的問題是:外籍勞工若希望轉換雇主只有兩條路,一是雇主同意,二是雇主有明確違法事證。不論是法院或是調解會委員,甚至一般民眾,常常會單純的覺得「被打為什麼不用手機蒐證」,或是「為什麼不抵抗」。
「明確的證據」說來容易,但事實上,漁工在船上蒐證非常困難,更何況許多漁船作業時根本沒有時間使用手機,別說錄影,連打電話對外求救的機會都沒有。假如沒有明確事證,在調解會上漁工之間相互的證詞,往往是不會被採信的。相反的,雇主和台籍船員之間的證詞,卻很容易被採納。因此,「蒐證困難」加上「先入為主的階級歧視」,使得「外籍勞工必須去證明雇主違法」這件事變得格外困難。
從證據搜集,申訴管道,到調解過程,每一個環節政府都要求這些「沒有任何資源的外籍勞工」必須「證明雇主違法」。但當我們試著追溯問題的源頭,到底為什麼「遭遇到不合理的勞動剝削」時「外籍勞工必須要申訴」?像阿尼這樣來申訴求援的畢竟是少數。多數外籍漁工為了支付來台高額仲介費,拿家裡的田地房屋去抵押。當外籍勞工決定挺身對抗雇主和這個國家的制度,等於是必須面對若是申訴失敗,沒有賺到錢就會被強制遣返的風險。沒有了房屋和田地形同將自己和家人逼上絕路。
雖然外籍漁工同樣有《勞基法》保障,但「漁船」這個彷彿海上「法外孤島」的勞動場域,大半時間都在海上作業,每次出航從三週到六個月不等,這樣與世隔絕的特殊性,使漁船上不論是工時、飲食、環境、休假,完全不受法律管束,勞動單位更無從監督檢查。(資料照,非文中所述漁工,記者陳彥廷攝)
面對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台灣人可以選擇離職、換工作。但外籍勞工在「不得轉換雇主」的法令限制下,被迫只能忍氣吞聲。一旦到了無法忍耐的極限,只好冒著被遣返的風險逃跑或是申訴。回過頭來說,外籍漁工要的也不過只是「吃得飽」、「不要被打罵」、「領到該領的薪資」而已。
在這樣的現況背後,更該去探討的是,政府的勞動法令根本把外籍勞工當成「用完即丟」的商品,等同變相鼓勵雇主奴役外籍勞工,這整個結構上的問題才是導致外籍勞工處境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