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運動的主體形塑--以「家事服務法」推動過程為例1

2008/09/01 顧玉玲2

1. 從劉俠事件說起…

2003年2月7日凌晨四時,前國策顧問劉俠遭印傭維娜毆打送醫,次日凌晨時分因心室震顫、急救無效身亡。

劉俠因類風溼性關節炎導致四肢萎縮,全身多重障礙,但以筆名杏林子出了許多幽默豁達的書,文章多次入選中學國文教材,她以自身的經歷長年投入台灣殘障福利 運動,於1982年創辦「伊甸園」(後改制為全國性的「伊甸基金會」),1989年聯合全國73個身障團體組成「全國性民間殘障團體聯盟組織」(後改名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2001年受聘為總統府國策顧問。一名受人敬重的社福先鋒,竟然因心神喪失的印傭半夜毆打,間接導致猝死,得年六十一歲。此事震 驚全台,新聞都上了頭版頭條。

 


這件事,媒體的第一反應可以在事發當時的新聞標題上窺見一二:「鄰居說撞邪了」(中時晚報2003/02/07)、「邪靈附身?印傭午夜捉狂打傷劉俠」(中國時報2003/02/08)……無一不是夾雜著對異鄉人的妖魔化、神秘化的想像,即便外勞3引進台灣已經十餘年了。

這件事,隨著劉俠猝死,各界蜂湧而入的哀悼與追思,立法、行政部門開始出現口徑一致的說法:「外勞精神疾病,勞委會難把關」、「立委要求檢討外勞政策/有 人認為應禁用外勞,有人要求加強篩檢」(自由時報,2003/02/09)、「陳菊:將檢討監護工制度」(聯合報,2003/02/10)、「外籍監護 工,將逐年縮減」(自由時報,2003/02/10)。由官方所主導的主流論述在第一時間搶佔各大媒體:全面問題化、污名化外籍勞工,她們可能有病、她們 素質不佳、她們是罪魁禍首,而主管機關若有錯4就錯在不該引進外勞,不該任令個別家庭依賴外勞的服務,最好能全面禁用外勞,隡除禍源,問題就解決了!

這件事,劉俠在送醫急救後,透過伊甸基金會對外表示,身體已無大礙,只有全身酸痛,對外傭的舉動,劉俠也想不透,「只能猜想,也許她很想回家吧。」(中時 晚報,2003/02/07第三版,陳世財)而劉俠的弟弟劉侃表示,「他相信姐姐不會埋怨毆打她的印傭,目前也不想去追究。」(聯合晚報,2003/2 /8第三版,邵冰如),劉俠為人敦厚,過去多年陸續聘用三名外傭,視如家人,她甚且曾提名上一個外傭競選台北市模範勞工。她往生後,家屬都遵照她生前的言 行,不追究維娜的民事責任。

這件事,維娜有口難言,除了一再向檢察官重申沒有毆打劉俠,她一如其他外勞,沒有公開說話的機會。二月九日,當現任總統陳水扁、在野黨黨主席連戰、勞委會 主委陳菊紛紛赴劉俠靈堂致意的時候,一百五十多名外勞利用週日休假,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aiwan International Workers’ Association,以下簡稱TIWA)的協同下,手牽手以印尼歌曲「英雄」及燭光表達對劉俠追思,她們手捧白?燭,為不幸猝死的劉俠悼念,也為心神 喪失的維娜祁福,有人當場哭紅了眼:「希望社會各界不要因為劉俠過世,把所有外勞都當成洪水猛獸。」(自由時報,2003/02/10第五版,楊久瑩)

這件事,服務外勞的非政府組織進入看守所,協助維娜刑事訴訟5, 並整理出維娜的心聲,在二月十六日召開的「避免劉俠悲劇重演!要求訂定家事服務法」聯合記者會,我們才有機會聽到維娜的故事:「劉俠有65公斤對我而言也 很辛苦。她對我很好,我很愛她,我自願不要有休假。七個月來,我只有在去年十二月印尼新年時,外出打公用電話回印尼,因為電話亭很遠很遠,我拼命用跑的 去,用跑的回來,因為我知道劉俠的生活幾乎要依賴我……」6這裡,維娜就像其他成千上萬在台照顧重症患者的外勞一樣,沒有休假,她們盡心工作,被照顧者也待之如家人,但「不曾休假」這件事,似乎才讓台灣社會第一次隱隱觸及核心問題:致令外傭捉狂的,難道不是這個沒有休假權的家庭職場嗎?

這件事,串連了全台灣十數個外勞服務團體7(2003 年成立「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2007年更名為「台灣移工聯盟」,為避免前後名稱不一致造成混淆,本文中對此聯盟一律以「移工聯」簡稱之。),引後此後 持續多年的「家事服務法」立法行動,以具體的抗爭、遊行、宣導、勞教、連署、立法、國會遊說等集體行動,倡議相關外勞政策的修訂,挑戰台灣的「新奴工制 度」8。 2003年底,移工聯發動台灣首度移工遊行,並促成日後每兩年一次的移工大遊行,外勞參與工運的角色從1992年起的聲援本勞遊行,到以外勞為主體,邀請 本地人共同參與。而推動家服法的過程,從與官方的直接對抗,到後來意外引發與各民間團體的數次溝通、正面衝突爭,原本邊緣化、無法發聲的移工主體,也在動 態的過程中漸次成形。

這件事當然不是單一事件,經由各方力量的介入與作用,事件有了豐富的不同面向。本文想藉著「劉俠事件」一路衍伸到「家事服務法」的推動歷程,來探討事件、 行動、與主體的交錯影響,並定焦在移工運動主體的形成與力量對比。沿著這個線索,我想討論在特定歷史情境下,主體如何出現、或何以無法真正成形?國家扮演 什麼樣的角色?為何會引爆民間社會的矛盾?外籍家務工踩到什麼地雷、碰到什麼社會力之間的矛盾與衝突?真的是衝突嗎?誰獲利?誰受害?互為主體,不談階級 立場,也可以真實合作嗎?不同的社會力量在什麼基礎上,可以協同對抗國家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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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發表於「台社二十週年會議:超克當前知識困境」,台灣社會研究季刊社、世新大學台灣社會研究國際中心主辦,2008/09/27,世新管理學院國際會議廳。
2. 現任「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英文簡稱TIWA)理事長。本文的主要觀點經與工作人員陳素香、吳靜如、曾涵生、龔尤倩共同討論而成。

3. Migrant worker台灣官方翻譯「外勞」,民間與媒體也習慣此一用法。本文中,提及集體行動,我以「移工」稱之,但置放在一般的陳述中,則使用「外勞」、「外 傭」、「外籍看護工」等一般通用的說法。事實上,「外籍」的強調,正反應了台灣政策對待移駐勞工的態度。
4. 勞委會主委陳菊至劉俠靈堂弔唁,向劉俠家人連聲說:「對不起」。致歉的真實內涵,詳見2.4。
5. TIWA顧問龔尤倩與律師詹文凱共赴看守所探視維娜,協助訴訟事宜。
6. 2003年2月16日TIWA新聞稿
7. 陸續加入行動的,計有: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天主教社會發展委員會外勞關懷小組、天主教會新竹教區外籍牧靈中心越南外勞辦公 室、希望職工中心、台南玫瑰國際社會服務中心、高雄海星國際服務中心、新事社會服務中心(參加二次後決議退出)、長老教會勞工關懷中心、天主教高隆會正義 和平辦公室、天主教彰化外勞關懷中心、移民觀光牧靈委員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瑪利諾會移民活動中心、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幾乎囊括台灣第 一線的外勞服務非營利組織。
8. 2005年8月21日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後,TIWA發動聲援,並定性台灣外勞政策是「新奴工制度」,同年12月11日與移工聯各團體共同舉辦「反奴工制度大遊行」,號召千餘名外勞走上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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