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圖文轉自「長照罩不罩」:http://0rz.tw/csrg9)
菸稅增加是長照財源問題的解方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菸酒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每包菸的菸稅將調漲20元,做為政府推動長照政策使用。然而,以菸稅做為長照的財源,是一個適當的方案嗎?
菸稅做長照,公平嗎?
首先,根據國健署的調查,台灣吸菸者的平均月收入,以2萬到4萬元最多,占38%,其次是月收入1萬至2萬元者,占25%,總共有84%吸菸者月收入在6萬元以下,也就是說,菸稅調漲後,影響最大的其實是中低所得者,而這些人也正是最缺乏長照資源的人,要這些人負擔全民的長照需求,這個機制的公平性顯然有問題,更惡化了貧富分配不均的問題。
其次,政府又稱提高菸價可以降低吸菸人口,姑且不論效果如何,但若提高菸價將導致吸菸人口下降,那麼長照的經費也將減少,這個政策構想顯然是自相矛盾,顯示政府根本還沒開始規劃永續的長照財源計畫,只是先透過剝削吸菸人口來填補當下的經費缺口。
長照經費根本不夠,完整財源計畫在哪裡?
民進黨政府目前計畫的長照經費來源,來自調高菸稅與遺贈稅的稅率,根據財政部的估算,這兩筆調漲的稅金加起來,每年預計可以填補約200億的長照資金缺口,再加上政府編列100億左右的預算,達成「長照2.0」政策每年300億的經費目標。
即使先不說政府一路以來「先污名化抽煙者,而後予取予求」的手段,我們要談的是將台灣的重要社會福利制度—長期照護制度的財源建立在這種非常不穩定(機會稅)的收入之上,是大有問題的。菸稅的提高可能導致菸品的消費下降而使稅收不能達到預期目標,遺贈稅的提高則可能引發富人搶在稅率提高前贈與,或將遺產轉投資至保險等避稅手段,能不能達成政府的目標都還有疑問。從哪裡找錢、找到多少錢,代表了政府為人民提供長照服務、解決人民基本需求的決心,而目前從政府的財源計畫來看,顯然沒有解決長照問題的決心。
再進一步而言,即便達到政府設定的目標,要靠每年300億的經費解決長照問題,仍然是非常不足,OECD國家2015年平均的長照支出占GDP的比例約為1.7%,而台灣若以每年300億的長照支出計算,僅占GDP的0.2%,比起世界上其他面臨人口老化的國家,有一段極大的落差。2006年,瑞典政府花了GDP的3.5%做長照,長照服務提供率,超過40%; 2005年丹麥政府花了GDP的1.95%,2007年約有21%的老年人接受長照服務,90歲以上的服務率高達83%。而目前民進黨的長照2.0,計畫用330億,也就是上述不穩定的菸捐菸稅(及同樣不穩定的遺產贈與稅等),GDP的0.2%,可以提供多少服務呢?
由此可見,調漲菸稅做為長照的財源,非但對於所得的重分配有反效果,而且根本不足以解決長照財源不足的問題。要解決長照財源的問題,政府必須面對台灣租稅負擔率過低的問題,台灣的賦稅占所的比例僅12.8%,幾乎是全球相同經濟水平的國家中最低的,這造成所得分配不均的問題無法被扭轉,更使政府沒有資金投入長照這種公共服務。
在喊著沒有財源作長照的同時,政府另一手卻不但對富人減稅。1990年〈促產條例〉減免了資本家營利事業所得稅、進口稅捐、營業稅、綜所稅、印花稅、契稅、證交稅、體地增值稅;2010年〈產業創新條例〉再度調降稅率%數。2010年到2014年間,因為營利事業所得稅減免而少收的稅收總計約為8,350億。這些向資本家收取的稅收,在景氣復甦時,如同勞工階級的工資,並沒有提高。然而,光是恢復營利事業所得稅到原來的25%、針對房地產持有進行實價課稅等作為,就可以增加將近2%GDP的稅收。
明明恢復向財團收稅,就可以有更充分、穩定的財源為長照所用。然而,國民兩黨都選擇不用,「打蒼蠅不打老虎」地硬是要榨乾抽煙者!所以,國民健康局應該出來說說話,到底,現在是要大家戒菸顧健康,還是要抽煙救長照呢?!我們認為,提高菸稅做為長照財源,既不公平而且根本沒用,政府真正應該做的,是提出公平且充足的長照財源計畫,而不是透過剝削吸菸者來做表面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