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2009年正式通過《人口販運防制法》,上個月被美國國務院評為連續八年防制人口販運的績優國家。台灣政府為什麼積極推動人口販運防治,源自於兩千年後多起侵害移工權益的重大案件,在美國將台灣列為人口販運「第二級」觀察名單的「國際壓力」之下,台灣政府宣示推動《人口販運防制法》立法,並積極打擊人口販運。然而,在連續八年「績優評鑑」的光環之下,台灣是否真的杜絕了對勞動的剝削與人權的侵害?

人口販運的定義如下:

「意圖使人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他人器官,而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藥劑、催眠術、詐術、故意隱瞞重要資訊、不當債務約束、扣留重要文件、利用他人不能、不知或難以求助之處境,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從事招募、買賣、質押、運送、交付、收受、藏匿、隱避、媒介、容留國內外人口,或以前述方法使之從事性交易、勞動與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或摘取其器官。」

以這樣的定義看來,目前在台灣大部分的藍領移工都符合人口販運的條件。每一個來台工作的移工,都背負著巨額的仲介費貸款,來台工作的前一年薪水,幾乎都在償還仲介費用。透過貸款的綑綁,使移工再來台工作期間,不僅在經濟上處於弱勢的地位,同時也是將移工乖乖綁在工作位置上的手段。就算工作環境惡劣、勞動條件有問題,但是為了每個月能夠按時繳交貸款,許多移工只能忍氣吞聲,繼續承受不合理的對待。對於移工的債務枷鎖,台灣政府其實再清楚也不過。

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記者黃耀徵攝)

自1992年正式引進藍領移工,伴隨勞動力引進而建立的是「私人仲介制度」,私人仲介意味著勞動力輸出/輸入的全面市場化,同時也代表無限的商機和龐大的利益。政府對人力仲介的鬆手,其實就是將引進廉價勞動力的責任轉嫁給市場,當這些「廉價勞動力」發生「問題」時,政府只要雙手一攤說「那是仲介和外勞之間的事」,就能全面卸責。而「自由市場」裡的仲介也能夠毫無遮掩地說「如果外勞嫌仲介費貴,那就自己想辦法到台灣工作啊」,殊不知幾乎所有來台工作的管道都被仲介所壟斷,移工個人根本無法在制度下鑽出一個喘息的空隙。

在台灣也許有努力捍衛自己權益的移工、盡量善待移工的雇主、對移工友善的仲介,但我們必須認清的是,這些良善的個人在巨大的體制夾殺之下,很難翻轉整個結構,甚至會被有權者拿去當作宣傳樣板。我們必須去揭露的是,目前台灣的「移工體制」其實就是政府、仲介、資方聯手打造的「人口販運體制」,如果當權者還繼續因為得到人口販運防制績優國家而自滿,那無疑是極度虛偽的。

此文章同步刊載於自由評論專欄《飄零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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