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開議在即,就業服務法修正案被列為優先審議的法案,原本受外勞及受照顧家庭期待已久的「三年免回國一日」一案,卻傳出在國民黨與民進黨協商交換的情況下被放棄,改為力挺「延長外勞工作年限」。
- 三年免回國 勞雇期盼 仲介不爽
「三年免回國一日」意味著,外勞三年合約到期後,若僱主願意續聘或外勞取得新的合約,就能直接就任工作,無需離境一天再返回台灣。同時也代表移工無需重新支付不合理的鉅額仲介費、昂貴的機票錢,受照顧家庭也不會有漫長的空窗期,對於勞僱雙方無疑是雙贏的法案。然而,不能再重複剝削外勞的仲介急著跳腳,以「有損外勞返鄉權利」、「外勞待太久返鄉難以找尋嫁娶對象」等理由遊說立委,並動作頻頻向勞動部施壓。移工聯盟認為,外勞本應有返鄉的權利,真正阻擋返鄉的是龐大的仲介費、不對等的勞僱關係,以及不得自由轉換雇主的政策結構,而非仲介所宣稱的內容。仲業為了企業利益企圖擋下該法案,國民兩黨立委亦棄守勞僱權益,暴露出來利益結構可見一斑。
- 黑箱協商,犧牲弱勢勞雇,獨厚仲介
兩黨在黑箱中「喬掉」勞僱權益,轉而力挺「延長外勞工作年限」一案,打破外勞工作年限十二年的規定。藍領外勞年限規定固然是歧視性政策,但打破年限是否就等於保障外勞權益及解決照顧空窗問題?依照目前規劃,雖然外勞可以延長工作年限,但無論是否續約,仍須於屆滿三年時重入境再付一筆仲介費,也意味受照顧家庭在合約銜接期間有空窗期。關於延長的規定也很模糊,採用「評點機制」,外勞屆滿十二年後僱主可以依照「評點」申請延長年限,主動權掌握在僱主手上,外勞沒有任可主動爭取延長的管道。說到底,延長年限還是雇主與仲介的利益,外勞只能在結構中找一點生存的縫隙。兩黨一手將草率粗糙的延長議案送入立院,另一手卻以黑箱協商「喬掉」勞僱長期盼望的「三年免回國」一案,可見兩黨只顧盤算黨團利益,獨厚仲介,對雇主略施小惠,最後犧牲的還是外勞與弱勢家庭的權益。
國民兩黨都積極推出與受照顧者及外勞密切相關的長照政策,相關法案也會與此連動,若不審慎評估就服法修正案,將會對勞僱雙方造成傷害。民進黨眼看可能成為未來執政黨,更是要負起責任,切勿造成「勞僱雙輸 仲介賺飽」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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