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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選手村即將完工,這批117名的印尼移工除了建設選手村,去年還被「借調」拆除忠孝橋,他們即將面臨被用完就丟處境。雇主、仲介聯手和移工簽屬不實的勞動契約欺騙移工,當工程即將完工,再鑽取52條修正案的漏洞,欲將他們遣返,他們是52條修正案通過後最大的受害者。勞動部應負起權責,介入調查,嚴懲違法,並針對52條修正案的漏洞,做出補救。
勞動部介入調查 嚴懲違法雇主/仲介
皇昌建設與117名移工所簽屬的勞動契約,多數移工簽訂的契約時間為2013年8月10日至2017年2月10日。然而實際入境台灣的時間卻分散在,2014年12月23日、2015年1月12日及2015年3月11日,等於他們實際來臺灣的工作時間,約為一年多到兩年不等,工作時間明顯與契約不符,但所有人都被收取了11萬到12萬不等的仲介費。等於付了三年工作的仲介費,卻工作不到三年,最短的甚至只來臺灣工作10個月。
這樣明顯違法的事實就發生在勞動部核可之下,且牽涉的移工數量之大,勞動部應主動介入調查,嚴懲違法的雇主/ 仲介。
勞動部應針對就服法52條修正案的漏洞做出配套
就服法52條修正案通過之後,移工免三年出國一日,移工可在期滿前四個月向雇主表達轉換的意願,雇主應在期滿前兩個月幫移工辦理手續,若無將面臨6至10萬的罰則。在皇昌營造的案件中,仲介號稱在12月8日幫移工辦理轉換,然而在勞動部設立的轉換雇主網路平台當中,只有部分117名移工的資料,是仲介沒有確實幫移工申請,抑是勞動部的轉換雇主網路平台出現問題。
且營造業工人若要期滿轉換,必須找到其他營造公司願意聘雇,而營造業的移工配額甚少出現在轉換雇主的名單中,加上多數營造公司都傾向從國外引進,政府相關配套亦不完全,在雇主缺乏誘因下,上百移工根本轉換不出去。所以52條修正案,對皇昌營造的116名工人來說,若原公司不與他們續約,或轉至該公司的其他工程單位,期滿轉換的路等於是條死路一條,一個看得到吃不到的餅。仲介也深知這點,依法幫勞工辦理期滿轉換,等著他們找不到新工作被遣返回國,再要他們回印尼後全部重新申請來台。
除此之外,若移工欲申請期滿轉,在轉換的60天當中,仍是工作期,加上勞動部轉換雇主的網路平台登記資料的聯絡方式是仲介,轉換的大權全掌握在仲介手中。當仲介因為移工免三年出國一日損失了一筆仲介費,無所不用其極的鑽取漏洞。移工團體於該法通過後,陸續接到仲介違法向移工收取期滿續約或轉換的辦理費、拖延手續辦理的時間讓移工超出期限而被遣返、甚至惡意欺騙雇主或移工,讓期滿的移工無法續約或轉換,進而從國外接新的移工進來賺取仲介費,只因從期滿的移工身上賺不到仲介費。在整體移工制度及仲介制度為大幅修改的情況下,聘僱過程及辦理手續等仍掌握在仲介手上,若原雇主不願意續約,或雇主對法令理解不周全,移工不容易找到新的工作。
勞動部面對剛修正的就服法52條的漏洞百出,應確實檢討,建立相關配套,莫讓修法美意因仲介玩法淪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