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台灣移工聯盟在勞動部前開了一場記者會。從2017年12月14日矽卡大火燒死6名越南移工算起,這是訴求「廠住分離」的第十一場記者會。 我們在矮桌上擺放了簡易的香爐,上面有11個名字,是這兩年四個月以來,因為「廠住不分」而喪生火海的移工們。

我們把名字列出來,是因為他們來台灣工作的數年間,他們的名字可能是不會被提起的,在工廠用的可能是代號或方便雇主呼喚的綽號,甚至當我們向勞動部查詢移工的資料,勞動部第一個問的不是姓名、不是居留證號碼,而是他工廠的名稱及雇主名字。移工在目前的制度裡,似乎僅僅是雇主的附屬品。如果他們被看作是「人」,為什麼犧牲了這麼多條性命,還是無法讓工廠和宿舍分開?以至於至今,還是有那麼多的「人」,被迫住在「未爆彈」上。

廠住不分,死傷不止

不論是矽卡大火,或後來造成2名移工、6名消防員死亡的敬鵬大火,造成傷亡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廠住不分」。因為「廠住不分」,以至於當工廠起火的時候,宿舍必然跟著延燒,勞工因此受困其中,而消防人員也被迫進入火場搶救。 我們一次次要求,勞動部必須著手制定規範,採取「廠住分離」的政策,才能根本保障移工及消防員的生命安全。 遺憾的是,此前的十場記者會,並沒有讓勞動部做出任何改變。 3月22日,台中鉦偉金屬研磨工廠發生火災,移工的宿舍同樣地位於工廠的二樓,同樣地和矽卡一樣是鐵皮屋,同樣地因為廠住沒有分離,三名越南移工在二樓宿舍被活活燒死。我們不禁想:如果在矽卡之後,勞動部能痛定思痛,積極實施「廠住分離」,這些因為錯誤政策而逝去的人們,現在會不會還在他們的家人身邊?台中鉦偉金屬研磨工廠大火,三名移工因宿舍就在起火工廠二樓的鐵皮屋,不幸葬身火海。(照片由台灣移工聯盟提供)

政策拖延 人命陪葬

2018年4月28日敬鵬大火之後,我們一個月內召開了三場記者會,要求勞動部有所作為。當時,勞動部專委蘇裕國表示,勞動部已經開始著手改善移工住宿環境,但「廠住分離」涉及經濟部、內政部、勞動部的法規,勞動部將各部會溝通。 到了6月中,勞動部確實和各部會開了一場閉門會議,我們不斷要求應該要邀請民間團體代表,但是直接被勞動部拒絕。我們後來透過立委拿到會議紀錄,結論有三:

一、勞動部正檢討〈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之住宿相關規範。
二、〈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儘速完成翻譯。
三、本部已於5月1日啟動高風險性工廠實施聯合調查計畫,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

這三點結論,意味著勞動部完全無視「廠住分離」的訴求。 首先,〈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應該翻譯,但是這無法解決矽卡和敬鵬的問題。〈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中,對宿舍環境僅有非常簡易的規範,例如:走道多大、廁所要有幾個、男女分開、伙食如何、飲用水如何。試問,如果一個宿舍都符合這些規範,但是卻設置於工廠上面,那當下方工廠起火時,宿舍裡的人逃得了嗎? 其次,所謂「高風險工廠的調查」,勞動部至今不公布調查結果。僅有當年9月時,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組長薛鑑忠向記者表示,勞動部總計查訪70家工廠,其中只有14家全數合格,不合格率高達8成。

不論是〈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翻譯或是「高風險調查專案」都無法根本解決問題。對此,我們在2018年9月和10月再次召開記者會抗議。 會後,記者詢問勞動部對於「廠住分離」的意見,勞動部卻繼續跳針:廠住分離持續彙整各部會意見後,再找經濟部和內政部討論處理。記者追問要多久?卻只得到「勞動部沒有確切時間表」這樣的回應。而當勞動部這麼說的時候,我們已經犧牲十四條性命了。

體系失靈是人禍

根據立委向勞動部調出的數據顯示,全台約有十萬間移工宿舍。但是這十萬裡面有多少是「廠住不分」?有多少是鐵皮屋宿舍?勞動部完全沒有資料,因為全台至今只有274位外勞查察員。以矽卡來說,發生火災前有沒有符合〈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的規範?有的,因為全部都是雇主自己評估、勾選,再交給桃園市政府,理所當然都符合。而雖然移工剛入國時,市政府會到現場檢查一次,但之後如果雇主沒有新聘的移工,那麼宿舍就不會被重複檢查,因為查察員人力嚴重不足。桃園市勞動局長王安邦甚至表示:「有的外勞宿舍我可能十多年就訪視這一次,之後雇主要怎麼改這個房間,誰會知道。」 對勞動部來說,這些問題的解方就是「嚴格裁罰不合法的雇主」。但矽卡有被裁罰嗎?桃園市勞動局說,沒有收到建管處裁罰書,所以沒辦法廢止雇主的聘僱許可。然後建管處說,因為宿舍建築已經被燒熔,現在只能登記曾有違建,無法裁罰。而燒死了6名移工的矽卡仍然聘僱外勞,歲月靜好。

勞動部說的落實裁罰究竟是什麼呢?過去十年,全國有沒有任何雇主因違反住宿規定被廢止聘僱許可呢?勞動部的回覆是:「沒有。」所謂安全管控的體系,從源頭到結尾、從通報到勞檢到裁罰,每一個環節都徹底失靈。 勞動部並非做不到,只是不願做。 在疫情日趨嚴峻的時刻,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宣布:申請產業外勞入境,僱主需要填寫移工居家檢疫計畫書,入境前需由地方政府勘查居家檢疫場地,需要一人一室、評估有無門禁管制和消毒設施,檢查完成才得以入境,費用由僱主負擔。如果連如此嚴格的標準都可以執行,為什麼無法要求雇主必須實行「廠住分離」呢? 因為移工如果染病了會傳染,會影響到台灣人,所以嚴格要求雇主是可以的。但是移工「廠住不分」對台灣人有影響嗎?沒有,燒死的是移工。所以即使在這兩年四個月裡,「廠住不分」已經帶走了十七條性命,勞動部仍然會面色不改地告訴我們:「需要跨部會協商」。 當我們說「惡火」,惡的究竟是火,還是草菅人命的政府?

原文刊載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https://pnn.pts.org.tw/project/inpage/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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