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文/吳靜如


移工E被用手銬靠在警局牆壁的鐵杆上。

辦公室忽然接到一個心急如焚的老公來電說,他的老婆看護工E被警察上手銬,從雇主家裡帶走,目前在警局。老公同時傳給我們一張E被用手銬靠在牆壁鐵杆的照片。一開始得到的消息是,E今天要休假,正要出門時,被雇主發現她偷東西,所以警方以「現行犯」的方式對待,上手銬。

辦公室同事立刻找協助的資源:法扶沒有給移工警詢筆錄時的陪同律師、勞工局的雙語人員無法即時到場……警方急著要我們處理,說他們在等。所以,我們的雙語人員H放下手邊的工作,搭計程車,從辦公室所在的北市北方,趕到北市南方。到場發現,警方在做雇主筆錄,要勞工和好不容易趕到的H在旁邊等,等了約1小時。

後來知道,雇主說,E偷了一隻筆和一條BB霜,且事情發生在7月。所以,完全不是現行犯,沒有我們想的:會被立刻送到地檢署嗎?可以來得及找到律師嗎?可以交保嗎?等等等……(一隻筆和一條BB霜的事,咱們就先括號起來,讓司法處理。)筆錄後,勞工很緊張地要求跟H回到安置中心。

在這個過程中,辦公室繼續聯繫勞工局,除了告知這個案件狀況外,也要求勞工局同意後續的安置。勞工局負責安置的承辦人員表示,這是一個刑事案件,並非勞資爭議,所以他們不能同意安置補助。不論我們如何提及「先安置後調查」及「尊重移工意願」等處理原則,也不論我們如何解釋,雇主和勞工已有偷與沒偷的爭議,勞工在上工的第一個月便跟仲介表示並無照顧事實,要求轉換工作卻被仲介要一個月薪水等「利害相關人」之問題,勞工局仍堅持,不同意。但我們顧及緊張勞工的狀況,還是讓勞工跟H回到安置中心做緊急安置。

筆錄完成,已近晚上8點,E要跟H離開警局時,仲介小姐則厲聲阻擋表示,「她是我的勞工」、「勞動部說我可以安置」、「請你跟她講我依法可以收每天300元的安置費用」、「你不能強行帶走我的工人」云云。E緊張地拉著H的手臂,不敢放開。無論H如何跟仲介解釋法令規定等,仲介就是聽不下。H於是帶著E走出警局,準備回辦公室。

好不容易回到辦公室,雙語人員來不及接放學的小孩已經等到不省人事了吧?於是,H聯繫了安置中心的夜班值班人、幫E叫了輛計程車,讓E搭車直接到安置中心。辦公室到安置中心的時間,騎摩拖車大概20分鐘,汽車難閃車,最多半小時。但是,值班人員等過了半個小時後,開始緊張怎麼E還沒到。接近1小時,終於在約定地點看見計程車帶她來。一般計程車費大概250,這回收1000。值班人員想,時間晚了、人到就好,為不讓勞工再緊張,於是就付了。但,回到安置中心談話時,才發現,原來H有給E 1000元。司機發現E的手機沒電,就帶E去一間水電行幫她的手機充電,所以收了這1000。E手機的電,從0%充到5%。

聽說,重視多元文化的蔡總統,近日讓中央廣播電台以15種語同步口譯直播國慶大典,讓更多關心台灣的朋友,能在第一時間了解總統談話的內容。然而,在日常生活的角落,一個來台不久的家務移工,在申訴不願意從事許可外工作得不到仲介的協助之後,被雇主提告偷竊、被警察上手銬;在無法獲得律師陪同的狀況下完成筆錄後,無法獲得地方勞政主管機關的同安置;更差點被氣勢駭人的仲介押在警局不給走;好不容易出門上車,卻又被計程車司機要了1000元充了5%的電,再被收車資1000元….

在一個正義凜然、大選前夕的2019年燠熱秋天午後,一個藍領移工,在日常生活的角落,經驗了所有歧視於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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