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務勞工缺乏法令保障 模範勞工就是貞節牌坊

    勞動部每年於五一勞動節前夕,會評選表揚全國模範勞工,根據勞動部新聞稿,今年模範勞工除了本國勞工外,更新增表揚「模範移工」,今年評選出3名產業類及2名社福類移工,於今天4月29日頒獎表揚。除了勞動部頒發模範勞工獎給移工外,今年部分縣市模範勞工受獎人,亦有多位移工,其中不乏家務移工。但家務移工的「模範」、「榜樣」竟是建立在家務移工長工時、低工資、缺乏休息的勞動條件之上。

反對血汗模範勞工

    台灣自1992年《就業服務法》通過後,開放外籍移工來台工作。截至110年3月底在台移工共713,933人。其中有34%為無勞動法令保障之家務工,人數為247,394人。根據勞動部2020年1月發布的統計報告,家務移工的平均工時達10.4小時,只有11.4%的家務移工每周有休假,三年沒有休假的家務移工高達34.4%,也就是八萬四千人來台三年一天休假都沒有。

實際上,家務移工在沒有勞動法令保障的情況下,可能必須24小時待命、3年都沒有休假,而且因為在封閉的場域中,更可能被指派做許可以外的工作,甚至容易遭受性侵害、性騷擾,薪資只有遠低於基本工資的17000元。

    這樣血汗的勞動處境已將近30年,將近25萬的女性家務移工在母親節前夕,用集體的刻苦耐勞任勞任怨充滿愛心的形象,得到一紙模範勞工的表揚,猶如封建時代限制女性自由的貞節牌坊,你要夠苦夠累夠慘,符合社會對女性及家務工作的傳統期待才能得到表揚,這樣模範榜樣不要也罷。

    2007年,台灣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宣示保障女性權益;2016年,台灣選出了第一位女性總統,開始推動新南向政策。台灣長期仰賴外籍看護工支撐長照,將近25萬家務移工在如此惡劣、無保障的勞動處境將近30年,承擔起台灣長照三分之一的需求,被號稱要「保障女性權益」的政府視而不見。長期以來,台灣政府未將家務移工納入長照規劃,家務移工被當成最廉價的照顧人力提供給個別雇主,讓有需求的雇主自行承擔,再任由勞雇雙方在個別家戶裡弱弱相殘。

給我實質勞動保障

    民間團體長期訴求保障家務勞工的《家事服務法》草案,自2003年來不斷被執政當局忽視。2016年總統大選前,蔡英文向工鬥團體承諾:「家事服務法一直沒有通過這件事情,我們試圖來做一下內部的整合,先把我們內部整合好了以後,再來看外面的,還有沒有其他比較需要處理的事情。總而言之這件事情我是很有感覺的,我們一定會有所處理。」當時,台大社工系教授林萬億,也就是現在的政務委員也說:「我們主張,應該要立法來保障,不能用現在這樣,都是吵一下才會得到一點點的改善,這對外籍看護工是不公平的。」但五年過去了,說好的《家事服務法》還是不見蹤影。

2008年政府推動「長照十年計畫」,民進黨政府上台後「長照2.0」計畫接連推出。而在新冠疫情的緊逼之下,衛福部終於自2020年12月起,開放聘僱家務移工的家庭得以申請「喘息服務」(居家服務仍未開放)。在政府長照資源的緩步增長、社會對家務移工的理解漸增之下,我們認為,是時候讓雇主與移工擺脫「弱弱相殘」的處境了。

家務移工需要的不是華而不實的模範勞工表揚,而是實質的勞動條件保障。《家事服務法》的立法刻不容緩,以具體的勞動法令介入25萬名家務移工基本的勞動保障,才是家務移工真正需要的。同時,現行的「個別家庭聘僱制度」必須逐漸落日,讓所有外籍看護工與政府的長照體系進行整併,充足政府的長照人力,擴大政府長照的量能,由政府提供更完善的長照服務,讓長照家庭不再因為長照資源匱乏,而被迫聘僱家務移工,雙方綑綁在私人家戶中「弱弱相殘」。

讓勞雇雙方都得到足夠的保障——照顧人的人不受剝削;被照顧的人有可負擔的、好的照顧——落實「照顧正義」,這一點,政府責無旁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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