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 吳靜如

國道6號的慘痛公安意外,到目前為止,發現10死4傷;死亡者,有家境辛苦的莊領班及6名尚未得知姓名的移工。

對於這位不幸罹難的領班,透過媒體,我們得知,莊先生的太太在當清潔工,上有待養的老父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子女一雙。莊領班,講起來,跟大多數的移工一樣,也是身負家計重任,辛苦謀生的底層勞工。莊領班家人面對的哀痛與無助,令人鼻酸。而對於這6名移工,我們在媒體上,看不到他們的姓名、看不到他們身後所背負的債務、家計,看不到他們當初為何「逃跑」的原因、也看不到他們的後事可以如何被處理。

媒體上對於這場涉及移工的工安事件,在移工部分,僅呈現大量關於「逃跑外勞目前還有多少人」的警示性報導;立委、官員頻頻就國道工程聘僱「非法外勞」如何不當的指責;更看到吳揆「義正嚴詞」地要「全面徹查逃跑外勞」–警政署日前在面對治安問題惡化的時候,表示要「徹查逃逸外勞」;現在「徹查逃逸外勞」,居然還可以解決工安問題?!

眾所皆知,越危險的工作,就是越弱勢、越邊緣的勞工才得冒險去從事。今天不是這六位「逃逸」移工送死,就可能是「合法外勞」、原住民勞工,或另一批和莊領班一樣的底層台灣勞工,為了家計不得不鋌而走險。而所謂「逃逸外勞」幾乎都是不得自由轉換雇主、高額仲介剝削、限制合約期限的奴工制度受害者。本勞如果遇到高危險、低待遇或惡老闆時,可不經預告終止契約,換一個工作;但移工也這樣做時,立刻變成全國警察皆可追捕的「現行犯」。可惡的勞委會設計了一個對台灣法律人說來也如天書般難懂的繁複轉換雇主程序,逼迫不懂中文的移工負起舉證雇主有過失的責任才能轉出。移工來台前要支付國外仲介收取的6至20萬仲介費,來台後又被台灣仲介收取6萬元服務費,再被剝除膳宿費、高額稅金、證照費、體檢費用等幾層皮,有限的二至三年合法工作期間所得根本不夠償還債務,返國重新受僱來台又要再支付仲介費,因此選擇「行蹤不明」,滯台工作、設法還債。

面對如此重大的公共工程安全問題,身為人民公僕的行政院院長,不先徹查已經被檢查過多次卻仍然出問題的工程所涉及的監督不週和瀆職問題、不關注層層轉包所導致的雇主責任推諉問題,不關心罹難移工撫恤賠償問題,不察覺「非法外勞」無法受到勞、健保基本保障的嚴重漏洞,居然反過來要「徹查逃逸外勞」?!這些佚名的工傷身亡者,因為背負了「逃逸」之重,而不被當成受害者,無法因其對台灣國家建設的貢獻而葬身他鄉異國,得到基本的、小小的尊重與感謝,反而成為吳揆眼中的罪犯!

或許吳揆不懂得感激,罷了。但,身為行政院長,請不要帶頭污名化無證移工,請面對責任,不要將無證移工當作避重就輕、轉移焦點的道具–迫使移工「逃跑」的殺人制度,才是執政者應該全面徹查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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