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服務法推動聯盟】對「殘障團體所稱家事服務法通過後雇主將增加的成本」之說明對照表

項目一:每月加班40小時

基本工資 每月增加的成本(元)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66元/時 2a 40時 x1.5 5940b a不知這個【2】是什麼意思
b5940是計算錯誤的數目(不知如何得出這個數目?)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66元/時 40時 x1.5 3960 §22—加班是指「於保障之連續休息的十小時中」要求勞工工作。因此,雇主不一定每月要付40小時的加班費。若雇主每月要付40小時加班費,亦表示勞工休息時間很少。

項目二:每月例假日加班4天

基本工資(元) 每月增加的成本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528元/天 4天 x2 4224 ×2是誇大不實的說法,目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例假日加班也只是多拿一天薪水而已。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528元/天 4天 2112 即便是仲介公司提供的勞動契約版本都規定,例假日加班要付加班費。將例假日加班費視為增加的成本,反映一件事:勞工365天都要工作;且雇主過去都沒有付加班費。

項目三:健康檢查兩年三次

基本工資 每月增加的成本(元)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2000元/次 3次 ÷24月 250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0 0 §6—健康檢查費用由就業安定基金支付

項目四:每月勞工保險費

基本工資 每月增加的成本(元)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1000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1000 勞工保險真正保的是雇主的風險,萬一勞工發生意外事故或職業災害,可以減輕雇主的賠償負擔

項目五:國定假日加班

基本工資 每月增加的成本(元)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528元/天 18天 x2 ÷12月 1584 ×2是誇大不實的說法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528元/天 18天 ÷12月 792 仲介公司提供的勞動契約版本也規定,國定假日加班要付加班費。將國定假日加班費視為增加的成本,也表示這個雇主很惡劣,從不給勞工休假也不給加班費。

項目六:特別休假兩年7天

基本工資 每月增加的成本(元) 備註
殘障團體的算法 528元/天 7天 x2 ÷24月 ×2是誇大不實的說法
家服法聯盟的說明 528元/天 7天 ÷24月 同國定假日加班費。對於遵守勞動契約的雇主,這是本來就該付的錢;只有對過去不守勞動契約的雇主,特別休假的加班費才成為新的成本。

殘障團體的統計,家事服務法通過之後,每個雇主每個月平均會增加13306元成本

但是根據上表所示,對於目前遵守勞動契約的雇主而言,真正增加的只有勞保費約1000元;以及不一定會支付的「於保障之連續休息的十小時中工作」之加班費,每月最多3960元。

%d 位部落客按了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