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合法 給我居留權!
要求大赦黑戶媽媽
由鄭麗文委員辦公室、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召開的「大赦黑戶媽媽記者會」,今天上午(十三日)在立法院會議室舉行。現場除了已拿到合法身份的底層菲僑之外,還有三對黑戶媽媽家庭帶著小孩一起挺身在記者會中現身訴說自己多年痛苦的黑戶經驗,她們及家屬訴說被迫成為黑戶的無奈,並希望台灣政府讓他們就地合法,給她們合法居留權。
「拿到合法身份,我總算有了新的生命!」1995年,持有中華民國護照的菲僑美玲與媽媽以及智障的弟弟來到台灣討生活十餘年,當初無法負擔每六個月離境的機票費用,因此於十二年前逾期,成了黑戶。去年他們與相同命運的底層菲僑組成了「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經過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立法委員林淑芬與鄭麗文委員辦公室數度協調、陳情抗議下,今年一月移民署提出了逾期停留的菲律賓華僑合法化方案,使得美玲一家得以合法化。目前已經陸續有84名陸續取得居留身分(仍陸續增加中),在歷經十多年的黑戶生活後,終於取得了合法居留權。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發言人龔尤倩說,「沒有人願意是一個沒有身分的人!」因為發現了台灣社會角落仍有許多黑戶被迫躲躲藏藏,有感於身為黑戶的苦楚、恐懼與無奈,於是移工/民團體共同組成了「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呼籲尊重黑戶人權,「我們希望所有黑戶能夠漂白,成為有身份人」聯盟號召所有黑戶人口,勇敢集體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尤其是已經有台灣之子的「黑戶媽媽」。
李先生與薩爾瓦多籍的妻子伊莉莎白以及最小的兒子一起來到現場,他說「把她從那麼遙遠的地方帶來台灣,還讓她淪為黑戶,是我一生很大的愧疚」。13年前伊莉莎白跟李先生來到台灣,因為一張申請了錯誤的文件,使得她無法辦理依親居留;李先生只好選擇每半年帶著妻子到香港,取得新的停留簽證再入境台灣,這樣 來來回回走了五年;這段期間他們的孩子陸續出世。直到香港辦事處表示不願意再給伊莉莎白停留簽證,李先生實在無計可施了。只有讓妻子成為逾期停留的黑戶媽 媽。其間,李先生走訪許多政府單位,詢問過薩爾瓦多大使館、內政部、香港駐外辦事處、台北縣外事警察,都沒有著落。「政府應該是要幫我們的,可是他們說我 的妻子必須回到薩爾瓦多,然而薩爾瓦多何其遙遠,一趟20小時旅程,單人機票就要新台幣五萬元。我開計程車怎麼負擔得起的。」
馬來西亞的黑戶媽媽艾玲說「我有合法的婚姻,孩子都13歲了,我卻不能待在台灣」,因為先生生病,艾玲成為家中的經濟支柱,沒有身分沒有健保,她被迫服用成藥治病,更因為身分問題數度自殺未遂。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執行長張育華說,「他們都是台灣之子的母親!」根據相關移民法的規定,這些黑戶媽媽會因為逾期停留被遣返出境,必須繳納罰鍰並被管制入境;之後必須準備單身證明、良民證、結婚證明等文件,經過翻譯、外館認證再重新申請入境。「這些複雜程序都代 表著多重關卡,卡住了這些黑戶媽媽。」
「這些媽媽都有小孩了,台灣政府還應該感謝他們!」,鄭麗文委員表示,這些黑戶媽媽他們原鄉的親人早已離散,返鄉機票與文件辦理更花費甚鉅,這些黑戶媽媽的台灣家庭狀況不佳,更難以負擔。她要求內政部站在人權立場上,應該協助,不應該他們還要出境。
內政部主任秘書翁文德表示,堅持讓這些黑戶媽媽出境,確實有一些難為老百姓之處,內政部承諾朝向簡化相關婚姻文件,並在不讓這些黑戶媽媽出境的前提下,由聯盟提出黑戶媽媽名冊,以專案方式讓他們取得就地居留的權利。聯盟呼籲,有同樣處境的黑戶媽媽請盡速與聯盟團體聯繫,一起來解決身分問題。
白刷刷黑戶人權行動聯盟:
- 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 02.22809500 / 07.7675462
- 台灣跨界行動協會花蓮 總部 0919216306
- 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 02.25995943
-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02.25956858
- 天主教嘉祿國際移民組織台灣分會 02.25995943
附錄:黑戶媽媽的故事
1.「你看看她的手腕,你知道她自殺幾次?這些年來,多少 次在夜深人靜嚎啕大哭,你知道那種思鄉、想家、卻回不去的痛苦?」--艾玲的先生
艾玲於1989年,自 馬來西亞來台,與台灣先生相戀之後,在1996年產下長女,並於次年,在鄰居與友人的見證下宴客成婚;之後,又產下一子。因為離鄉背井與馬來西亞家人失去 聯繫,艾玲逾期停留至今,她的馬來西亞護照也過期了。
這些年來,艾玲的先生多次向地方官員、民代、戶政機關等求助,均告無解。先生因為糖 尿病的關係,這幾年只能打零工貼補家用,一家四口的經濟主力均由這個黑戶媽媽艾玲負擔。最近,雪上加霜的是,艾玲因子宮肌瘤身體不適,卻因沒有健保無法就 醫,只好購買地下電台促銷的高價藥品自行服用。長期用力、無效的奔走,逼使艾玲的先生沉痛的說:明明艾玲是台灣人合法的配偶、台灣之子的母親,來台落地生 根已經超過 20 年,為什麼不能取得身分?難道我們的政府是「有錢辦生、沒錢辦死」嗎?
艾玲希望取得身分,跟移民署與馬來西亞駐台北辦 事處陳情數次,移民署表示她必須重新取得馬來西亞護照,馬來西亞駐台北辦事處表示,她必須返回馬來西亞辦理身分證及新護照等,卻無法保證她是否得以順利取 得文件、再回到台灣。
艾玲希望在地合法,否則返回母國辦證所耗費的金錢與時間,以及台、馬政府無法保證艾玲重返台灣的風險,形同拆散、粉碎這個底層弱勢的國際家庭。
2.「把她從那麼遙遠的地方帶來台灣,還讓她淪為黑戶,是我一生很大的愧疚」--走遍合法路途,終無計可施的李先生
李先生與薩爾瓦多籍的伊莉莎白認識,兩人在貝里斯結婚。李先生匆匆帶著妻子回到台灣,不諳法律,以探親 的停留簽證名義,短暫留在台灣。後來妻子返回薩爾瓦多,欲取得良民證以辦理台灣依親居留簽證,卻因為申請了錯誤的文件,因此無法辦理依親居留。
李 先生只好選擇每半年帶著妻子到香港,取得新的停留簽證再入境台灣,這樣來來回回走了五年;這段期間他們的孩子陸續出世。直到香港辦事處表示不願意再給伊莉 莎白停留簽證,李先生實在無計可施了。只有讓妻子成為逾期停留的黑戶媽媽。
其間,李先生走訪許多政府單位,詢問過薩爾瓦多大使館、內政 部、香港駐外辦事處、台北縣外事警察,都沒有著落。他們都告訴他,只有妻子回到薩爾瓦多一途,然而薩爾瓦多何其遙遠,一趟20小時旅程,單人機票就要新台 幣五萬元。怎麼是返台後僅靠著開計程車維生的李先生負擔得起的。
李先生與伊莉莎白育有三子,最大的已經13歲了,伊莉莎白身邊還有與前夫 所生的一女蘇珊,目前14歲,持有貝里斯護照,只能寄讀。伊莉莎白的父母已紛紛過世,前陣子,知道姐姐也在風災中往生,伊莉莎白更是傷痛莫名,面對自己的 身分,伊莉莎白甚至一度想要輕生。李先生說,「把她從那麼遙遠的地方帶來台灣,沒讓她過過好日子,還讓她淪為黑戶,是我一生很大的愧疚」。
背景資料:底層菲律賓華僑
他們的父或母,因為國共內戰,成為流離到菲律賓的戰爭移民;因為父或母是華人,因此他們選擇了中華民國護照,自此 他們在菲律賓就是外國人。他們擁有中華民國「國籍」,卻因為不在台灣出生而沒有「戶籍」。根據移民署的規定,他們是「無戶籍國民」(ROC Nationals without Citizenship),憑著這本護照,他們必須至駐外館取得三個月的停留簽證,之後再展延另三個月,六個月期滿,必須離境台灣至少一天,再返回台灣, 繼續另一個六個月。就這樣,這些菲律賓華僑一直過著候鳥般的生活,有的為了保有工作,不得不逾期停留,成了黑戶。
2009年起,底層菲僑 集結陳情抗議並組成「菲律賓歸僑關懷連線」,開始為自身權益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