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吳永毅,TIWA專員

菲律賓籍的Joseph今年二十八歲,2008年12月來到台灣,在蘇澳的一艘漁船上擔任漁工。他隨著漁船至遠洋漁場作業,每天睡地板、只供兩餐,卻得工作十幾個小時、甚至連覺都沒得睡。八個多月後漁船回到了蘇澳陸地,仲介給了他一個米色回收信封,上面寫著「20418」,那就是他工作八個月的全部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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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現年28歲,母親是國小老師、父親因中風在家休養,家中有十個兄弟姊妹,他排行第五。他和相戀十幾年的青梅竹馬同鄉結婚,來台前育有兩女,在台期間又有一子出生、至今父子尚未謀面。他原就讀專科學校電腦系統工程系,因為家計困難而輟學,擔任旅館侍者和廚房助理,再度失業後經冗長程序申請來台擔任漁工。在家鄉時他是教堂合唱團成員,身材瘦小但英語流利、手腳勤快、反應靈敏。

2008年12月,他初抵台灣,從機場到了蘇澳漁港卻上不了漁船,神通廣大、多重身份的仲介Susan莊,說他們的船還沒回港,將他和同期來台的漁工Jovin安置在她家兼漁工宿舍,每天去Susan莊自己開設的羅東某KTV當外場小弟,並負責清理酒吧,不時還被帶往Susan莊兄弟的兩棟大房子裡去打掃。Susan莊說他們必須免費工作,以抵償在她宿舍的吃住費用。這段意外的陸上漁工小弟兼清潔工的生涯持續了近三週;聖誕節KTV旺季後,Joseph 終於上了契約中的那艘船「金寶福366號」(漁船名字保證都是大吉大利的),語言不通的船長整天用怒罵和咆哮來管理漁工,第二天Joseph就因為疲累不堪而昏倒了,Susan莊只好將他轉換到稍後出海的「特宏興368號」遠洋漁船。

之後他隨368號到遠洋漁場作業了八個多月,忙碌時24小時無法睡覺,偶而才能補眠3小時,其他日子也都工作十幾個小時以上,不捕魚時要整理漁網、修理工具;船上睡覺空間是船艙地板上的「床鋪」,約60公分寬、180公分長,像個沒有蓋子的淺棺材;沒有廁所、沒有浴室、沒有熱水,常只供應兩餐,往往只有米粉和泡麵。由菲律賓政府驗證的勞動契約上記載著雇主須免費提供住宿,來台工資切結書沒有記載任何伙食費用,但他每月還是被扣除了2500元膳宿費。

九月底回到了蘇澳陸地,十月初Susan莊給了他一個米色回收信封,上面寫著20418的數字,那就是他工作八個月的全部所得。但是Susan莊拿出一張印了三年36個月薪資明細的「Fisherman Salary Sheet」,要求Joseph在一到九月的空格上全部簽名,使文件看起來像似每月都有發薪。他不斷要求Susan莊說明工資計算方式,十二月初Susan莊突然要他打包離船,表示船主不願再雇用,要將他遣返菲律賓;他先到友人工作之漁船避難,並要求勞工局給予庇護。

庇護後TIWA協助Joseph和Jovin向雇主要求發還違法超扣的工資,Susan莊卻指控兩人非法罷工,造成雇主十天損失,向兩人分別求償八萬餘元,因此不必發還工資。但事實上是船東之一通知次日不出海,兩人才離船休假,根本無罷工之事實。漁船形式上受勞基法規範,但主管機關長期放任雇主和仲介為所欲為, Joseph就是這文明世界外的海上叢林無政府狀態的典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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