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6 民生報【記者高泉錫/專題報導】

外勞政策扭曲,最鮮明的例子是申請外籍監護工標準「巴氏量表」過於嚴苛,家有重症、老人無法申請「幫手」、坐困愁城,有辦法者鑽巧門或透過造假診斷書違法申請;另方面,現行法令規定外勞工作年限、不得轉換雇主,造成「外勞才熟練照顧病患、與照料老人產生親人般感情與信任,就準備打包遣送回國」奇怪現象。

「總統夫人吳淑珍不能行動,居然不符申請外籍監護工條件」,巴氏量表有多嚴苛,以進食來說,儘管已患重症、不良於行,如自己可在合理的時間內(約十秒鐘吃一口)用筷子取食眼前的食物」評為10分,需要別人幫忙穿脫輔具或只會用湯匙進食5分,無法自行取食或耗費時間過長者0分;可獨立完成輪椅的煞車及移開腳踏板15分,需要稍微的協助(例如:予以輕扶以保持平衡)或需要口頭指導 10分,可自行從床上坐起來,但移位時仍需別人幫忙者5分,需別人幫忙方可坐起來或需別人幫忙方可移位0分;可獨立完成洗臉、洗手、刷牙及梳頭髮5分,需要別人幫忙者0分,總計十個項目總分在30分以上,就不能申請外勞。

這麼嚴苛的標準,是在外勞總量管制下,家庭外勞與製造、營造業外勞競合的不合理結果,事實上,國內需要照護的人口至少15萬人,現有家庭類外勞根本不敷所需,中下雙薪家庭又亟須照護人力,也因而衍生「巴氏量表造假」現象。

由於國內人口結構逐漸步入老年社會,中風等重症慢性病患者增加,政府於81年開放引進外籍監護工及家庭幫佣,規定「二加一」,雇用兩年期滿可再申請延長一年,稍早放寬為「三加三」,工作年滿三年應出境再入境工作三年,且限制外勞不能自由轉換雇主。

「政府未建制完備社福照顧體系、規劃錯誤的外籍監護工、家庭幫佣政策,造成家有老弱病殘家庭困擾、外勞遭剝削、受虐及逃跑事件層出不窮」,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痛批,高雄捷運泰勞抗暴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更嚴重的,是外勞總量管制下,不適用勞基法的家庭類外勞成為法外孤兒,勞動條件未獲保障、全年無休、求助無門,家有老人、重症雇主也擔心外勞成為「不定時炸彈」。

顧玉玲指出,工作年限及不得自由轉換雇主雙重限制,及外勞沒有家事服務法保障普遍被當「7-11」全年無休情形下,造成諸多後遺症,就雇主來說,中下家庭沒有替代人手,實例中出現不少外勞因在封閉工作環境下全年、24小時無休神經耗弱,照顧國策顧問劉俠不當致死的印勞羅斯,就是最典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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