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跟很多其他國家一樣,對台灣仍相當陌生,人民對台灣深刻的印象是二十年前台灣旺盛的經濟出口,缺乏國際正式邦交,台灣相關消息在此間更如鳳毛鱗爪。不過,在我停留的近二年內,我還是在義大利最重要的全天候廣播新聞電台聽到了三則關於台灣的新聞!!一是2004總統大選前一日的槍擊案,二是二次大戰期間國際聞人蔣宋美齡的往生,以及甫發生不久的一千七百名高雄捷運泰勞反奴役的抗爭事件;於是,台灣是民主人權國家嗎?成了我必須要回應義大利友人的問題。沒有頻繁的接觸,世人只能靠新聞報導來認識世界認識台灣,不意外,我的外國朋友從這三件事件來理會台灣,我費盡唇舌也很難翻轉這樣的國際輿論影響!

看看這幾年號稱人權立國的外勞政策,確有些看似良善:外勞生活管理計畫書保障基本生活空間,雙語外勞薪資單要外勞看懂薪水單,確定仲介服務費標準,簽訂國對國直接聘僱,以避免高額仲介費的剝削,可是這些政策竟沒一項落實在高雄捷運公司的外勞上!更不用談仍無法律保障的散居台灣各地的外籍監護工!政治人物?勞委會叫屈,可不見追究誰該?束諸高格的政策負責!這次高雄捷運泰勞抗爭事件,怎不是狠狠的甩了主管機關勞委會一記耳光?

七十八年引進第一批外勞,台灣外勞政策,謹守視外籍勞工為短暫的勞動工具!這樣的思維造成不論是外交,教育,社福或是勞工領域,抑或是上至中央下至地方政府,外勞政策其實一直處於行政體系的邊緣,不受重視!這樣的結構無疑成為幫兇,若不是這次事件,台灣政府恐怕難以認識外勞政策涉及外交,勞動,人權領域的爆發力!

筆者實習的聯合國國際移民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Migration)南歐辦公室總部同仁,曾好奇的詢問台灣外勞政策,對於沒有家庭團聚權,沒有自由轉換雇主權…紛紛咋舌!台灣普遍存在的高額仲介費更是國際定義的販賣勞動人口!

1950年代德國的客工政策,是台灣制定外勞政策的樣板。但是,即便廣受國際批評的德國客工政策,卻仍有相關的勞動人權配套措施。德國在1955年開始與其他國家訂定雙邊勞工聘僱協定前﹝所謂客工政策﹞,就先與工會簽訂協定,保障本外勞同等勞動條件以維護本地工人權益, 這些外勞可以自由轉換雇主以抵抗不平等勞動場域的剝削。德國工會積極招募外勞會員,1970年代外勞工會參與率34%甚至高於本地工人。1970年代開放家庭團聚,1981年德國政府制定法律,鼓勵外國人成立自治組織。……德國的案例還稱不上國際人權標準,歐盟極力推動統一的移民政策,包括移工移民的地方政治參與權,居留五年以上的非歐盟者自由移動工作權。筆者到羅馬的第六個月就接到羅馬外籍市議員的投票通知,以選出外籍人士代表參與羅馬市議會運作!台灣政府口口聲聲談人權,但是台灣的人權腳步顯然還望塵莫及!

台灣的外勞政策仍是服膺資本需求為要,人權的標準,得要衡量是否與本地人﹝不單指勞動者﹞有同等的權利。政策的差異對待,也是造成社會如何認識與面對與我們共處同一社會的這些朋友!令人擔心的是,高雄捷運泰勞的抗爭事件,一週來焦點轉變成政爭與黑金,誰在其中剝削與得利當然該揪出來,但是,千萬不要忘了對整體對待外籍人士政策的總體檢討,這才是透過此次事件學到的教訓!

龔尤倩 2005/08/29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顧問
羅馬SCALABRINI國際移民學院 / 梵蒂岡傳信大學社會哲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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