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是法外孤島?外籍漁工血汗值多少!」記者會
主辦:林淑芬委員辦公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天主教外勞關懷小組
近十多年來,台灣漁業逐漸衰微,無論是漁獲量或投入的人才都在減少。1992年政府正式引進外籍漁工,至今有6,600名多數來自菲律賓和印尼籍的漁工,為台灣漁船賣命工作。然而,這群依「就業服務法」引進、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外籍漁工,卻普遍受到重重剝削:薪資給付不足、仲介不當苛扣、甚至連最基本的勞健保都沒有,返回岸邊的數日休假多半仍需清潔漁網等工作,且多數漁工的居留證、護照都遭雇主扣押!
漁工雇主和仲介的違法、外籍漁工勞動條件的低落,在整個漁業裡,似乎已經是順理成章、理所當然的事情;但,難道台灣漁業的生存,就非得賤賣外籍漁工的人權不可?
【天涯海角 法外之地】
漁船大半時間都在海上作業,從近海到遠洋,一次出航,時間從三週到六個月不等,回港時間不定,只有船長和船員們近身相處,其與世隔絕的特殊性,常使漁船成為某種無政府狀態的法外之地:漁工雖受勞基法保障,但每天工時也不一定,也沒有出勤紀錄,就算每天工作十八個小時也不會有加班費,膳宿條件更只能端賴雇主的佛心。當外籍漁工遇到勞資爭議時,在海上,天高皇帝遠,非得回岸才有機會讓公權力(勞工局)介入、進行協調;但不定的船期,讓協調會很難召開,我們就曾遇過,爭議案一拖就是八個月的。也因如此,若是在船上遇到薪資等爭議,漁工長期累積的壓力一下子爆發,就算發生電視上時有所聞的海上喋血,似乎也不難理解。
【薪資給付混亂 血汗值多少?】
外籍漁工的薪資單,依法應以其母國語言書寫,但絕大多數的漁工,不僅只拿到看不懂的中文薪資單,甚至會被要求簽署三四張、各項扣款和金額皆有不同的薪資單,亂七八糟、令漁工無從辨別真假;也因雇主給付外籍漁工薪資時,通常是透過仲介,仲介便很容易從中巧立名目、額外扣款,更會以不匯款、不發薪作為威脅手段,強迫漁工在假的薪資單上簽名!
【沒有勞健保 人命不值錢?】
討海是賭命的勞動,要與浪濤搏鬥,又和危險機械為伍,職災、海難頻傳,一不小心便是肢斷身殘、甚至命喪海底!所有在台工作的外國人,雇主依法都應為其投保全民健保,而勞保條例中,更是外籍漁工皆應受到勞工保險的保障。然而,在如此高危險的勞動環境下,卻有非常多的漁船雇主不替外籍漁工投保勞健保,而以廉價的團體意外保險代替;若發生事故,即使雇主想賠也賠不起,更別提有更多外籍漁工在職災發生後,就被直接遣送回國、好似免洗餐具一般用完就丟!
【譴責政府應作為而不作為!要求勞動條件全面回歸法定標準!】
我們要求:
1. 勞委會針對6,600名外籍漁工全面清查勞動條件:
勞委會應在三個月內,針對所有聘用外籍漁工的漁船進行全面勞動檢查,包括外籍漁工的薪資紀錄、薪資給付方式、勞健保等,不能因漁船工作環境的特殊,就裝死不管!
2. 建立勞委會、勞保局、健保局的電腦連線,以利清查投保狀況:
經勞委會核准、合法引進之外籍漁工,已有電腦造冊,勞委會、勞保局和健保局應主動連線,依照名冊對照外籍漁工的投保狀態,而非消極地等待勞工自己檢舉!
3. 勞委會落實對地方主管機關的監督機制:
在我們處理爭議案時,發現非常多地方主管機關,在面對外籍漁工的勞資爭議時,放任仲介跋扈、雇主違法,不處理也不開罰。因此,我們要求勞委會落實對地方主管機關的監督機制,並定期召開協調會報,邀請服務漁工之NGO列席,以落實法令之執行。
4. 勞委會設立專門處理漁工事務的窗口:
勞委會內部對於各行業的外籍勞工之事務,皆有專人負責,但卻唯獨漏漁工。由於外籍漁工的工作性質特殊,其他部門難以跨足協處,因此勞委會應設立專門的窗口,處理外籍漁工相關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