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團體: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移工聯盟。
新聞聯絡人:天主教希望職工中心 許惟棟 0911-089-400
去年(2017)12/14矽卡工廠大火,造成6死5傷;今年(2018)4/28敬鵬工廠大火,造成8死6傷,兩場火災奪走了8名移工性命。我們到處舉行記者會,要求政府部門面對消防員和移工的死亡;也要求政府面對「受災者(含移工、消防員和社區居民等)無從得知自己在工作與生活中正承擔的災害與危險」所造成災害擴大的問題。
消防署、化學局方面,至少都和團體們開過幾次會討論。相關改進方式,團體們正積極督促機關推進中。然而,面對半年內8位移工的職災死亡事件,勞動部先是拒絕移工及勞工ngo代表們的參與,06/25開了場閉門會議後,便再無消息。
專責移工勞動條件查察的「外勞查察員」目前僅274人(勞動部代表在我們05/23記者會上的說明)。面對在台近70萬國際移工,這274人,可以怎麼查?可以如何「預防」?可以如何「保障」?就算增加10倍,2740人,面對70萬移工,夠嗎?而難道,工作環境不安全及因廠住未分離而連休息都不安全的這種「危險脅迫」會等到政府補足查察人員才發生?為台灣支撐勞力密集產業的移工們,還得再死多少人?為台灣的「發展」,移工還需賠上多少條人命?!
火災發生至今超過四個月,每天各地火災頻傳,許多移工依然住在工廠和宿舍沒有分開的危險環境裡。勞動部無視人命關天,一再拖延;也無視移工及團體的監督權利,執意閉門造車!消防員和移工,半年十四條人命,竟然換不到勞動部一條廠住分離的規定,換不到一個安全無虞的住宿環境!
今天,我們再一次來到勞動部,要求:
廠住分離!不要拖!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認為:
敬鵬大火帶走6名消防員性命,再次燒出體制的問題,而災害的發生不僅是消防制度的問題,前端的工廠建管、勞動現場安全問題皆有可能是肇災因子之一。雇主基於成本考量,聘僱移工後使其與工作機臺、化學物質為伍生活起居,不僅無時無刻暴露在高風險當中,更造成消防人員需冒著傷亡風險入室搶救,從2017蘆竹矽卡廠大火、2018敬鵬大火造成共8位移工、6名入室搶救消防員死亡案件中不證自明,於此本會基於災害預防以及保障消防員安全立場支持移工「廠住分離」訴求,並對於勞動部在6月3日敬鵬大火聯合遊行後對於移工「防災資訊需多語」、「廠住分離」等訴求毫無回應強烈譴責,移工廠住不分離,災害發生時喪命的永遠都是基層受雇者與消防員。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主張:
移工沒有選擇居住條件的權力,住宿條件掌握在雇主或仲介手上,被迫住在堆滿有機溶劑、或是易燃物料的環境裡,宿舍居然被排除在勞動檢查項目,導致導致近年來多起的工廠火警多名外勞死於工廠火警的慘劇發生,廠住分開是可避免這樣的慘劇發生。工廠或倉庫都是製造或堆放危險物質,容易釀災的場所以必需嚴格管控,宿舍本就不應設置在廠房內,移工宿舍是勞工延續工作的場所,應將移工宿舍符合職安條件,納入職安檢查項目,針對聘雇移工的企業,應將宿舍納入勞檢項目。成立專責單位,針對聘雇外勞的雇主,嚴格審查並追蹤膳宿條件,否則不得發給聘雇許可。
工廠與勞工宿舍安全,分屬不同局處單位,法令分散,缺乏專責機構整合安全檢查,要求盡速將宿舍安全應納入職安法規範,成立專職機構協同檢查。
環團聯合表示:
如果可以選擇居住環境,沒有人會願意住在工廠旁邊、甚至是工廠裡面。為什麼移工要因為雇主節省成本或是管理方便,而住在高風險、高污染的工廠裡面?以環保法規來說,硫氧化物的排放標準,廠區內是100-300ppm,周界外是0.3ppm,差了333倍到1000倍,異味污染物廠區內的標準是1000-4000,工業區30-50,一般住宅區是10,差了20到100倍,住在工業區旁的居民都有長期受不了惡臭的困擾,但移工卻因為法規上的漏洞,必須在下班後繼續住在一般住宅區異味標準容許值100倍的地方。勞動部應該要保障在台灣的勞工權益,生命、健康與環境權等基本人權不應該有國籍的分別,我們要求廠住分離,不應該讓移工24小時暴露在高污染的環境中。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聲援表示:
2017年蘆竹矽卡廠大火、2018年敬鵬大火,連續兩年因雇主因成本考量下廠住未分離的後果導致8名移工與6名消防員死亡,職安問題所造成生命與工作權的影響甚鉅,亦造成後續救災人員入殉職風險,本會除支持本次移工聯盟「廠住分離」政策保障移工、消防員安全外,針對未來預防職安問題、工廠災害發生,本會仍要呼籲勞動部在全國工作組織率僅7%情形下,應統一解釋全面開放產、職業工會入場勞檢保障勞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