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媒體報導[1],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希望一些民間的建案,能夠招募移工,我們覺得,一方面還是可以舒緩一下民間缺工的問題、降低營造成本的增加、甚至進而影響房價…」花次長一句話充分顯示了幾個很「熟悉」的論述邏輯:

一、「缺工,找移工」

二、搞定「移工」即可解決(房價)問題

引進移工,解決房價問題?

2020年的今天,房價已被炒飆到年輕人被迫「自暴自棄」的地步時,花次長表示,為私人營造業引進移工,有可能抑制房價——雖說,長期以來,移工一直是「代罪羔羊」[2],然而把移工不僅當成資方缺工的解方,更當成民生大問題的解方,這倒是頭一遭。

眾所皆知,高房價多起因於地產炒作、房產囤積。但為了幫建商省錢,堂堂次長大人連「營造業開放聘僱移工會讓房價下降」的邏輯,都講得出來!試問,當財團、老闆省了人力成本而賺錢時,消費者物價指數會降低?房子,會在蓋房子的工人薪資下跌時,而使得胼手胝足的工人階級,買得起?花次長的人力成本邏輯,不僅讓長期找房找成「良醫」的一般人民笑掉大牙,認真的「房市專家」也會為他感到難堪吧……

缺工,找移工?

這不但是財團的邏輯,連政府官員也都已養成「缺工,找移工」的膝蓋反應,而不是面對「缺工」的真正原因。

1989年第一批被專案引進台灣的泰籍勞工,便是營造業勞工,當時就說「缺工」;92年家庭看護工、製造業等移工的引進,也說是缺工;後續每次的開放引進名額、開放引進行業等,包括不久前的養豬業、酪農業開放聘僱移工、製造業開放「外展」移工,哪幾次不是以「缺工」為名?30幾年來,政府一方面談「缺工」,卻也放任雇主以「非典關係」聘僱勞工,究竟產業缺的是什麼工?

產業找不到它想要的勞工,叫「缺工」。然而,對於不願意到那個行業工作的勞動者而言,考量的不僅是薪資問題,還包括工作穩定度、工作地點的生活機能、產業前景,以及個人在其中的發展可能等等。

長期照顧的工作,不但需要大量的體力勞動,還需要大量的情感勞動,80多萬需要長照的長者及障礙者,平均照顧時間約10年,這樣沒有前景「一命換一命」的工作,薪資該多少?工時該多長?本地勞工去從事才可以平衡收支、顧及生活品質和工作尊嚴?

在城鄉差距越來越大的鄉間農業、在工業區生活機能不佳的傳統製造業,薪資可以多高?工時會有多長?可以如何同時在勞動時間、生活費用上兼顧家裡長者的照顧和小孩的就學?在工時長、工安不佳、工傷頻傳的漁業和營造業,一個漁季可以多賺?一個工程可以多久?會被轉包剝削多少層?大量耗費體力的工作,一輩子可以做幾年?吃得了多少自己抓的魚?買得了自己蓋的房子嗎?

所有這些因為長期的產業發展偏廢、城鄉發展不均及承攬、轉包、勞動條件整體下降而造成本地勞工無法選擇上工的客觀條件,政府不面對處理,以解決「缺工」,卻在大量提供資本家優惠、減稅,造成政府預算整體縮水後,繼續為資本家跨界尋求廉價的勞動力!不但透過「不得自由轉換雇主」、「高額仲介費/政府不承擔引進、媒合及服務的責任」等制度性捆綁與卸責,讓跨界移工容易受控制外,更不提供充分的母語資訊服務,讓這些勞動者不僅工時長、薪資廉價、收入微薄,更無法有充分的時間、自由和能力去集結、去反抗惡劣勞動和生活環境的禁錮。而這樣的勞工,便是30年來,勞動部為資方準備的21世紀「現代奴工」。

「移工越廉價  本勞越悲哀」

在台移工總數已高達75萬人。就算勞動部不想管台灣政府簽了多少國際公約、也不想理已經內國法化了的多少國際公約;就算勞動部硬是要保持這些「非公民」的當代奴工待遇,但是勞動部也應該看看,這些被迫奴隸化的勞動條件(薪資、工時、工安等)是不是也已造成本地勞工的勞動條件向下沉淪?

透過這張圖,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引進移工前,本地勞工的薪資增減率。也就是引進移工的那條垂直線左手邊的「本勞經常性薪資較上年增減率」的線條高度,呼應著移工/基本工資的調整,最高的薪資增加率,曾高到0.35,最低的薪資增加率,也還有0.05。然而,在引進「基本工資幾乎就是最高工資」的移工後,紅線右邊的本勞薪資增加率,不要說大多僅在0.05以下,更有出現負數者。

也就是說,薪資條件因為有更低下的跨界移工在領受,那麼本地勞工的薪資條件,就不會被提升(如上述,除了薪資外,當然還包括越來越長的工作時間或無薪假,以及越來越不再改善的工作環境安全設備等)。而這也是資本家們為什麼不是出走就是引進移工,到處找廉價勞動力的最主要目標:哪有廉價勞動力,哪就不用配合提高勞動條件。(甚至還可以捐捐款,買個「企業社會責任」光環)

營造業雇主也是一樣,好控制的廉價勞動力不嫌少。聘僱「當代奴工」的條件限制,在營造部門其實已經鬆綁過3次[3]。近日因為疫情、中美貿易戰等國內外相關因素,導致營造業因禍得福地「訂單」增多,而有一時的工資/人力成本增加現象,然而,內政部次長卻已等不及地為資本家「超前佈署」——不反省長期以來同工不同酬,導致全台勞動條件下降的問題,也不反省營建業轉包導致薪資層層剝削、控制等不合理的問題,更不檢討該產業勞動環境持續為「勞安高危險」群之一等等,居然用如此不負責任的邏輯,帶風向地要求以同工不同酬的聘僱方式,坐實對移工的剝削!

「移工越廉價  本勞越悲哀」是勞工團體長期以來面對「同工不同酬」的勞動者狀況所喊的團結訴求(圖表也證實了這句口號);「本勞移工,同工同酬」也是有遠見的學界人士對維持台灣勞動條件一直以來的建言方向[4]。這次,花次長為什麼敢直白地戳破勞動部一直用來呼攏社會大眾的「國民平等待遇原則」的話術,便是基於,長期以來勞動部放任本勞移工「同工不同酬」的事實。對於「同工不同酬」導致的整體勞動力下滑現象,勞動部其實也長期視若無睹!作為勞政中央主管機關,這樣的不作為,是否符合「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還可以繼續同意花次長?可以「同工不同酬」地引進移工?

因此,我們要求勞動部:

一、專案徹查目前營造業4933位移工(泰3200, 越1211, 印485, 菲37)是否有同工不同酬的情狀?

二、擴大徹查在台75萬移工是否有「同工不同酬」的情狀[5]

除以具體的行動保障在台全體勞動者的勞動條件外,更作為長期以來瀆職釀災的亡羊補牢。

新聞聯絡人:台灣移工聯盟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吳靜如 0928-557-481

主辦團體:台灣移工聯盟/ MENT

共同聲援團體:桃園市產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人權促進會、華航企業工會、新海瓦斯工會、國際社會主義前進

以下為註4之相關表格,提供給勞政主管機關調查同工同酬時之參考。


[1] 2020/09/21 公視晚間新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9hbh4DVq2g

[2] 2006年,為呼應蘇貞昌「拼治安」的政治承諾,勞委會與警政署聯手出擊,重罰聘用非法外勞的僱主。解決逃逸移工問題,便會解決「治安」問題;2010年國道6號工程工安出問題,造成死傷時,當時的行政院長吳敦義和勞動部長王如玄說要「清查逃跑外勞」,不是「徹查工程安全問題」。

[3] 第一波鬆綁:公共工程100億以上鬆綁至10億。

第二波鬆綁:鬆綁營造業移工的人數核配比例限制,只要中央目的事業主關機關認為有增加必要,經行政院核定即可。(原為依照營造工程契約書所載的工程金額、工期,按工程經費法人力需求模式計算所得人數20%為人數上限,若該營造工程經依附表依分級指標及公式計算總分達80分以上,核配比例則得依其總分乘以千分之四核配。)

第三波鬆綁:公共工程10億以上調降至1億元。

目前開放聘僱移工者:「政府重大工程」及「重大投資營造業」兩項。

[4] 2014年國發會委託研究案「未來十年我國外勞政策變革方向之研究-期末報告」或可參考。

[5] 附表一 為本勞營建工程的經常性薪資統計,附表二 為營造業移工經常性工時工資表,請一併比較供參;媒體CTWANT〈百年大缺工〉系列報導中,更有最近期的細部工資可參考。如,「月薪起跳6萬元,有的甚至飆破10萬元」、「水電工1天原本2,200元,科技廠一開就是3,500元;模板工也是,去年每平方公尺300元,現在北部已漲到650元。南部工人少、工地多,加上南科設廠的連帶影響,目前已漲到850元。」、「模板工資由每平方公尺480元漲到750元;鋼筋綁紮工資從每噸5000元漲到7000元,電銲工資則由每天3500元漲到7000元。」而「非法外籍移工一天工資為2,300元,好一點的技術工,則要2,800元」。再提供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詢問得知2019年底左右之無證營造移工薪資表,如附表三

請勞動部再詳為調查,本勞移工同工同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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