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取自2015/03/21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資料 (同註7)

近日,因為印尼政府欲對其印勞輸入國施行「零付費」方案,導致印籍家務移工的雇主,擔心本由家務移工單方承擔的高額仲介相關費用,會「轉嫁」到雇主身上,因此雇主團體「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會」於10/21下午號召了上百位雇主到印尼經貿辦事處抗議。新聞畫面上的「雇主」,大部分是身心障礙人士,更看到不少印尼看護在雇主們陳抗時隨侍在側…

我們認同雇主們行使陳抗的權利,我們理解障礙者雇主們走上街頭,是因為長期以來台灣政府將照護責任推給個別家戶,台灣的社會福利網經歷長照十年、長照1.0、到現在的2.0,都仍遠遠不足,所以「長工時、低工資」的家庭看護移工便成為障礙者們「唯一的依靠」。

但,當台灣國際勞工暨雇主和諧促進會成員Jenny喊出「你們不夠專業,而且你們的品質很差,我們忍受你們也夠了。我們希望我們的政府,能夠多開發其他的國家(引進移工)」,對推著雇主上街爭取權利的印籍看護工如此漫罵,實在令人不忍卒睹,更有違「和諧促進會」之名。

把所有費用強加雇主身上,當然有問題,但正如印尼移工們所提出的疑問(註1):「長期以來,在台灣的家務工沒有任何勞動法令保障,即便工作24小時,月薪仍只有低於基本工資的17000元,雖然有七休一,但雇主只要花567元就可以買下我們的假日,也因此有許多人都是全年無休。在這樣的勞動條件之下,家務工來台後的前幾個月還要被扣款6000-9000元,以支付印尼的仲介費(註2),而且工作期間每月還要被扣(台灣)仲介服務費。」難道減輕家務工被強加的不當債務負擔,是不應該的嗎?

我們該問的是:印尼政府的「零付費/費用讓輸入國雇主負擔」政策,正視問題的根源了嗎?

根據號召本次抗議之協會發佈之新聞稿所述,該筆費用包含:來台機票、護照、體檢、安置、訓練等相關費⽤,目前台灣仲介已報價約7~10萬元,將會加重雇主負擔,犧牲被照顧者的權益。但事實上這些費用中有絕大部分是需要繳交給仲介的費用,也就是說,「高額的仲介費」才是造成負擔真正的原因。過去30年來,這筆費用皆由移工單方承擔;加上無論是檯面上的法定服務費,或是檯面下的違法仲介費、買工費、借貸……等等,台灣仲介透過各式各樣的名目收費,剝削龐大的利益,在國內早已不是新聞,在國際間更是惡名昭彰。

所以,如印尼移工們所質疑(註3):「目前印尼政府對正式和非正式工人(註4)的仲介費都已有規定,然而我們也都知道,正式的工人在進仲介公司報名的時候,就會被要求一筆高達45條到60條(註5)的超收費用。這已是一個公開的秘密,而印尼政府從來沒有解決的方法。我們擔心,「零付費」政策實行之後,家務工來台後不需再每月被扣仲介費,但會不會變成跟正式的工人一樣,一到仲介公司報名就要被超收(註6)?印尼的仲介公司超收的問題,就跟台灣的買工費問題一樣,政府都知道,卻沒有嘗試解決,放任私人仲介制度剝削移工,這才是最大的問題。」

根據30年來的經驗,印尼政府這回的「零付費/費用讓輸入國雇主負擔」政策,不但雇主擔心仲介費用轉嫁,移工同樣也擔心其變相為長期以來睜眼瞎說的「私人借貸」。

印尼政府一意孤行  台灣政府順勢避重就輕

台灣勞動部對於陳抗,始終維持「隔山觀虎鬥」的被動消極處理態度。「弱弱相殘」總是不斷發生在家庭類移工與雇主身上,獲利的永遠是仲介業者。這次事件政府依然只有檢討印尼政府片面發佈消息,對於台灣殘破的長照制度,以及放任剝削的私人仲介制度,所導致長照雇主及勞方再度被迫弱弱相殘、彼此對立,毫無任何的檢討與對策。

甚至比照2015年,各國政府要求提高家務移工薪資時一樣(註7),繼續要再為雇主找尋其他廉價勞動力,一路以來便是「勞動部=人口販運部」。

台灣政府靠著使用廉價的勞動力,填補了長照殘破的人力缺口,省下龐大的照顧成本;印尼政府則靠著輸出廉價勞動力,解決國內就業機會不足問題,並賺取了龐大的外匯。台、印雙方政府引進、輸出移工30年來,推卸責任、便宜行事,才造就了如今底層勞雇雙方弱弱相殘的局面。

30年來台印雙方政府,已從廉價跨國勞動力得到太多好處,是時候該做點事情了。

我們認為,首要應該做的是「政府對政府直接聘僱,廢除私人仲介制度」。由政府負起責任協助雙方直接聘僱之手續,提供欲出國工作之勞工公開透明之文件辦理流程及規費內容,協助勞工媒合工作,進行相關職前訓練,改善移工被大幅收取不當費用的現況,讓移工能安心出國工作;後續結合長照喘息服務等,使雇主享有完善的照顧系統,移工亦能有更良好的勞動條件。

面對問題,才能真正解決問題。政府必須溯本清源,唯有勞雇雙方共同支持廢除私人仲介制度,讓雙邊政府擔起服務人民的責任,這筆不公不義的高額仲介費才能徹底從移工制度中消失。

註1:https://www.facebook.com/IPIT.tw/posts/4588523821217850 

註2:所謂「印尼的仲介費」,即「國外仲介費」,其實都必須繳給台灣仲介「一杯羹」。請參考:「檯面上是每月新台幣1,500到1,800元的服務費,檯面下還有一筆來自海外仲介的回扣。以引註一、進一名越南工人為例,越南仲介給的回扣金額約4,000美元;部分台灣仲介扣掉給雇主的回扣1,000美元後,自己留下3,000美元,約新台幣10萬元。」https://www.twreporter.org/……/migrant-workers-zero…… 

註3:同註1。

註4:在印尼的脈絡,「正式工」表示適用勞基法的工人;「非正式工」表示,不適用勞基法的工人,即家庭看護工。

註5:1條約等於100萬印尼盾,約100美金,台幣3000元,正式工人的仲介費高達13~18萬。

註6:請參考:「所以,雖說是零收費,但實際上多數仲介公司的做法,會先讓移工在國外先支付全額仲介費,來台灣之後,這筆費用再分3年逐年返還給移工。」(引文自註2)

註7: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28249

圖片取自2015/03/21 公民行動影音資料庫資料 (同註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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