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05  中國時報 林倖妃/台北報導、黃哲民/北縣報導

繼高雄捷運泰勞以抗暴對非人待遇表達抗議,台北縣兩家科技公司菲勞昨天出面,控訴雇主要求每月加班超過兩百小時,脅迫簽署「沒工作不領錢」協議,甚或連續工作廿四小時,卻被不當扣薪。

對此,勞委會指已請當地勞工局和勞動檢查所在最短時間內入廠調查。台北縣勞工局則說,確曾接獲申訴,但協調後資方請仲介出面安撫,並取得外勞簽字確認,違反勞基法部分尚在調查。 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的率領下,十八名來自台北縣金協昌科技樹林廠、新莊廠以及宏富科技樹林廠的菲律賓勞工,到行政院前舉牌要求「自由轉換雇主」、「廢除吸血仲介」、「取消外勞在台年限」。

被迫負傷上工 沒工作就沒錢

金協昌科技的菲勞凱洛琳表示,廠內外勞每天工作超過十六小時,每月加班超過兩百小時,常常連續一個月不放假,加班費每小時僅七十元,雇主還以若沒簽署就遣返為由,脅迫強制大家簽下「沒工作就不能領錢」(No work no pay)協議。

凱洛琳說,外勞一人被當兩人用,薪水還不滿兩萬元,若外勞要中途解約,就會被罰兩個月薪資,職災醫療期間還被迫負傷上工,生病請假還會被倒扣八百元,外勞管理員不但經常以「遣返」加以恐嚇,還常大發雷霆以砸東西、打屁股方式處罰。

宏富科技菲勞多人提出資方所發放的「薪資表」,西莉亞的本薪根本不滿一五八四○元,除勞健保費、預扣繳外,還有水電費、住宿費和便當費超過三千五百元,仲介費用二六二五元,遠超過勞委會規定來台第一年一千八百元上限規定,若因拒絕加班被罰款,所得最低竟僅領不滿四千元。

遇上生產淡季 竟被轉賣他處

羅絲瑪莉說,生產旺季工廠趕工時,本勞分三班輪班,外勞卻須連續工作廿四小時,甚至有人被迫如機器般卅六小時不休息,管理員還會在半夜進入女工位於工廠樓上宿舍,命令到樓下加班、不得拒絕,生產淡季時被轉賣到新竹、淡水等其他工廠,不但護照、居留證被扣押,每年還扣稅二○%。

勞委會則強調,從未接到金協昌科技勞工傳真陳情案,若有一定會處理,對金協昌和宏富科技案已緊急請台北縣勞工局針對勞動條件確認,同時北區勞動檢查所也將會同入廠檢查,若有違法一定開罰。

遭控訴兩公司拒回應

被外勞向行政院勞委會告狀的台北縣樹林市金協昌與宏富二家公司,昨天面對記者查證,態度同樣推託。金協昌更在記者第二度詢問時,直接掛電話。宏富則始終推稱長官還在開會,兩家公司都不肯正面回答問題。

不過據了解,公司方面已得知菲勞的舉動,且頗感意外,他們自認對員工很照顧,不分本國外籍,但這幾名菲勞沒請假也沒簽出,其中二人還藉口去看病。據悉,兩家公司菲勞結伴主因,是同屬一個教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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