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文發表於「在地人權之保障與實踐國際研討會」,中國人權協會、成功大學政治學系暨政治經濟研究所主辦,2008/10/03,成功大學圖書館國際會議廳。
2.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理事長。本文的基本觀點是近三年來與台灣國際勞協成員陳素香、吳靜如、曾涵生、龔尤倩共同討論而成。
3. 由民進黨籍立委蕭美琴提案,已在2007年三讀通過。
4. 由婦女救援基金會、勵馨基金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以及六位律師等草擬「人口販運防治法」,於2008年5月1日召開記者公布草案。中廣新聞網╱劉映蘭 2008/05/01
5. 依照「正常」程序,要縮短這個時程唯有生子、丈夫老或殘或貧等特定例外因素。
6. 呼應美國反恐戰爭,2007年7月15日菲律賓總統府公布「人類安全法」(Human Security Act)正式生效,今後菲律賓軍隊可能將進駐馬尼拉,加強對首都地區的監控,無逮捕令也可以拘留恐怖份子嫌疑犯。
7. 自2001年起,美國每年公布TIPs(Trafficking in Persons Report)「人口販運報告」,對全世界各國防制人口販運成效進行評比,由優至劣共四級,最糟一級可能遭美國經濟制裁以為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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