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文/莊舒晴(VMWIO天主教新竹教區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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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三年出國一日的惡法廢除了,移工還是被用其他方式「剝皮」。

 

「不做你就回越南啊!」

「我的錢呢?把我的錢退還給我!」

「哪有什麼錢,你不要亂說話!」

送出最後一則訊息,仲介阿娟就把阮氏心給封鎖了。

台灣政府在2016年底通過「三年免出國條款」後,移工們原本以為不用每隔三年重新入境、再被仲介剝一層皮,沒想到卻是另一個噩夢的開始——沒錯,三年可以不用重新入境台灣了,但是若要繼續留台工作,就得付出另一筆龐大的「買工費」——買一個沒有保障的未來。

阮氏心在合約期滿時告訴仲介想留在台灣繼續工作,一直以來每個月跟他收費的仲介黃先生沒多說什麼,傳給他一個號碼「要繼續工作的話就找她吧。」電話那頭是阿娟的聲音。阿娟是新移民,有門路,手上有很多工作機會「一個工作七萬五,三年合約,很多人想要,你要快點決定。我老公會去跟你拿錢。」阿娟介紹的工作是機構看護,一天工作十二小時,有基本薪資、有加班費,比原本當家庭看護24小時待命好多了。

七萬五不是一個小數目,阮氏心左思右想,眼看著合約即將期滿,再不得到工作機會就來不及了。她傳了好多訊息給阿娟,想確保工作內容、勞動條件,以免七萬五白花。攤開Line的紀錄,阿娟從不以文字回覆訊息,有什麼事就是用打電話,小心翼翼不留下任何紀錄。

交錢的那天傍晚,阿娟的老公開著廂型車到指定的路口,搖下車窗,拿走現金七萬五。阮氏心看著車尾燈,心臟還狂跳著,整夜輾轉難眠,不知道自己是否被騙了。然而隔了幾天,阿娟和消失已久的仲介黃先生拿著一紙新合約給她簽,這時她才放下心中的大石頭,原來阿娟沒有騙人!

舊的合約結束後,阮氏心開心地到新機構上班,才上沒幾天她就明白一切並不如她所願。一天工作十二小時,但是辦公室主管八個小時就會幫外籍看護打卡,打卡鐘就在主管辦公桌前,沒人敢動。阮氏心月領基本工資,一天多上四個小時班,都沒有加班費。她趕緊聯絡阿娟,怎麼跟原本講的都不一樣?才沒說幾句話,只換得一句:「不做你就回越南啊!」阿娟就不再回應了。阮氏心再聯絡仲介黃先生,沒想到黃先生矢口否認有阿娟的存在。

「那天明明是你跟阿娟一起拿新的合約給我簽的!」

「我不知道阿娟是誰,那天只有我一個人。」

阿娟就像一個不曾存在過的人一樣,收完錢就走人。

*

遇到這個情況的不只有阮氏心,阿誠也一樣。他付了十一萬買工費換得工廠工作,這筆費用他甚至轉帳給自稱仲介的新住民阿玲。也到仲介公司簽了約,殊不知一個月後老闆資遣阿誠,他可是花了十一萬元買這個工作,怎麼才讓他做一個月?此時仲介公司矢口否認有阿玲這名員工,並稱是阿誠自己跟新住民阿玲有借貸關係,不關仲介公司的事。

還有阿明、阿廣、阿辛、阿亮⋯⋯都遇到極為相似的手法,透過新住民來當「白手套」跟移工收錢,再跟仲介公司撇清關係。移工花錢買到的只是一份沒有保障的工作,以及一句:

不做你就回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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