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聯絡人:台灣移工聯盟 許惟棟0911-089-400

前年(2017)12月的矽卡工廠宿舍大火,去年(2018)4月的敬鵬工廠宿舍大火,兩場火災皆因為工廠和宿舍沒有分開,以至於當工廠起火時,宿舍也跟著延燒,造成總共14死11傷的悲劇。因此,台灣移工聯盟的訴求就是工廠和宿舍分離,才能真正保障移工,也保障消防員的生命安全。

一、「不得」變「報備」,生照計畫越俢越倒退

4/28敬鵬大火屆滿一年,這一年來工廠火災頻傳,勞動部對於廠住分離的訴求一再拖延、敷衍,推卸責任。今年三月底,勞動部丟出了「生活照顧計畫書」的修正草案。原本生照書中之第貳條第二款有以下規定:

然而,在新的草案裡面這條被刪除了。取而代之的是新增了「雇主聲明事項」,內容如下:

對於這樣的修改,我們認為原本「宿舍不得設置之工作場所」的條文對於我們訴求的「廠住分離」來說,雖規範得不夠清楚,但至少還是在「保障生命安全」的方向上,但新的草案修改成「雇主自主聲明報備」,等同於勞動部的立場認為「廠住沒有分離沒問題,只要雇主有聲明報備就可以」。因此,從「不得」變成「報備」,整體來說我們認為這是倒退的修法。

二、建管、消防萬靈丹?廠住分離,方能遏止災害擴大

勞動部受訪時聲稱,只要通過建管及消防申報,就能保障移工宿舍安全。事實上,建管及消防申報並不是「新的規定」,從民國85及89年之後,每個建築都必須通過這兩份申報,沒有通過就會連續開罰,甚至勒令停業。如果這兩個申報可以保障移工宿舍安全,那過去這些年各大電子廠的火災是怎麼回事?矽卡和敬鵬又怎麼會奪走十四條人命?

建管及消防申報要求的只是最基本的消防設施及建築逃生通道,而非防止火災發生;正因為火災無法完全預防,基於人命,最根本的作法就是要「廠住分離」,才能遏止災害擴大,同時保障移工,也保障消防員的性命安全。

三、人力不足、稽核效能不彰,雇主聲明報備淪為橡皮圖章

雇主自主聲明報備後,多久稽核一次?根據目前勞動部的規劃,只有在工廠「第一次」引進移工時,由地方主管機關會同職安署前往現場稽查消防及建管狀況,之後就只有地方主管機關自行半年稽核一次,且勞動部表示只查核「是否如實填寫」。也就是雇主如果在第一次申報後,再對宿舍做任何增建或修改,有沒有符合建管及消防規定,大概只有等火災發生之後才會知道。此外,我們以全台灣移工最多的縣市:桃園市為例,移工人數共11,1394,市政府卻只有35位查察員,而更離譜的是桃園還是全台查察員最多的縣市。請問全台超過七十萬移工,這份雇主自主聲明要如何稽核?在稽核效能如此不彰的情況下,所謂的雇主自主聲明報備,必將淪為橡皮圖章,對於雇主來說完全不痛不癢。

四、勞動部閉門造車、拒絕溝通,移工被迫接受危險住宿環境

在這個草案通過後,若一個工廠雇主聲明「廠住沒有分離、甲類危險工作場所、有建安申報、有消防申報」,移工若覺得廠住沒有分離很危險,可以如何自救?勞動部承辦的答案是「不行」,依照現行規定一切合法,移工也不能因此要求轉換雇主,只能被迫接受繼續住在危險宿舍,向天祈禱不要發生火災。事實上,從敬鵬火災到現在,我們不斷要求勞動部必須找移工代表參與討論,但完全被拒於門外,移工的聲音不被聽見也無法參與,只能被迫接受。甚至移工「被迫接受」的還不只如此:入國前移工有任何管道得知生活照顧計畫書上的這個「雇主聲明」嗎?有機會了解未來的工作住宿環境是什麼樣子嗎?入國後雇主有義務主動將這份申明提供給移工嗎?每一次檢查後的生照計畫書會公佈在哪裡?有沒有多語訊息?每個月付五千塊膳宿費換來的是怎麼樣的住宿環境?這裡面每一個問題都攸關移工性命安全與權益,但是勞動部卻自始至終閉門造車、無動於衷。

五、廠住分離一拖再拖,誰的錯?勞動部勿推卸責任

勞動部聲稱無法規定廠住分離,肇因於經濟部既有法規允許廠區設立宿舍,所以修正草案將建管、消防安全規範回歸主管單位認定,勞動部只負責「雇主誠實申報」。然而事實上,我們所訴求的廠住分離,是指讓移工宿舍與工廠不應在同棟建物,且須計算宿舍位置離內含危險物質的廠房、倉庫有一定的安全距離,避免大火或爆炸意外發生時遭波及,並非直接要求宿舍不能蓋在工廠區,實務上完全做得到,且根本不會動到經濟部法規。然而,勞動部不但曲解移工團體之訴求,將責任推卸給經濟部、建管處、消防署,於修正草案中只有一句「原有規定難以落實」,便將法條刪除,將自己的責任推卸的一干二淨,這就如同「看護工難以計算工時乾脆不納入勞基法」;如同「外籍漁工難以計算加班費乾脆納入84-1責任制」,這就是勞動部始終如一,藉由推卸責任來躲避責任,不肯面對問題,不願解決問題的態度。

我們訴求:廠住要分離,工廠/宿舍要安全距離

27年來,70萬移工填補大多數的3D產業,長時間撐起台灣底層勞動力。而實務上我們清楚看見,移工宿舍多在工廠區內,因此,當工廠發生危險時,就算移工不在工作現場,也會因為勞動現場的不安全狀態隨時會擴及宿舍,而必須保持與工作時一般地提心吊膽。因此,我們認為只有廠住分離,才能降低移工連休憩狀態仍必須面對危險的機會;也唯有如此,在消防員處理危險性高的廠區意外時,無需因為需要「救人」而更加冒險。我們要求,勞動部應負起責任,落實廠住分離,明確規範工廠/宿舍之安全距離。

聯合團體: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灣移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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