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秀蓮,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

外交部為抗議菲律賓政府,將14名台籍詐欺嫌疑犯遣送中國,作出三項強硬措施,以捍衛台灣主權,其中一項是嚴格審查菲律賓勞工來台簽證。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在昨日對外表示,將依《行政程序法》處理,將審查時間由七到十二天延長為四個月,變相凍結菲勞四個月。若菲律賓無善意回應,不排除凍結菲律賓外勞引進。外勞再次成為外交問題的犧牲品。

此次台籍犯嫌遭遣送大陸事件,實際上是一個司法及外交問題,不見外交部公開說明及檢討此類案件的處理程序。為何以往能在無邦交之情況下將嫌犯引渡回國,此次卻失敗,外交部在過程中是否已經檢討,難道沒有任何疏失嗎?我們只見政府玩弄民粹,高舉捍衛國家尊嚴,處罰弱勢外勞,拿外勞作為替罪羔羊,製造台灣人仇視菲律賓人的社會氛圍。
凍結外勞是處罰僱主

台灣外勞政策素有「外勞外交」一說,政府以外勞作為外交籌碼已不是新鮮事,89年因台菲航權利益談不攏,凍結菲勞;91年,當時的阿扁政府出訪印尼行程受挫,勞委會隨即以採取凍結印勞作為報復手段;同年又因陳菊出訪泰國僅取得觀光簽證,勞委會認為顏面盡失,兩度凍結泰勞引進。

試問凍結外勞,處罰到的究竟是菲律賓政府,或是背負高額仲介費的弱勢勞工以及台灣僱主?試想,一個準備來台工作的菲律賓勞工,抵押僅有的土地、向仲介借貸高額仲介費後,打算來到台灣工作,卻在臨上飛機被告知,因為外交問題,至少要等四個月才知道能不能成行,他們已付出的成本由誰賠償?當我們因飛機延誤滯留機場時,都知道要求航空公司賠償損失的時間與金錢時,為何能接受政府以侵害勞工權益,迴避其無能解決外交困境的事實。

再者,若凍結外勞引進是一個有力的制裁手段,為何不見勞委會以此手段,要求移工輸出國,解決為人詬病多年的高額仲介費問題,此舉可以大大降低外勞來台後的逃逸問題。但移工團體多年來,要求勞委會解決仲介費問題,勞委會皆以仲介費是輸出國國內問題,無法干涉來回應。涉及外交問題時,勞委會竟又高舉捍衛國家尊嚴的旗幟,把弱勢勞工幾乎是傾家蕩產,為了生存僅存的希望,拿來作為外交關係中搏大小,施加壓力的政治籌碼,實在令人感到遺憾與不齒。

(原刊登於2011年2月10日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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